Ⅰ 負債經營的重要性及前提條件是什麼
企業的資金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企業本身資金使用效益、惡意使用資金等因素的影響,企業資金供應十分緊張,如何安全合理地籌措資金已經成為企業健康發展的重大問題。企業資金的來源有兩個方面:一是企業自身經營積累,二是通過舉借債務(負債)。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負債經營是企業迅速壯大發展的重要途徑。本文就企業負債籌措資金進行探討。
1 關於負債的一般認識
從會計學的理論看,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須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按《民法通則》第84條解釋:「債務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其中,負債具有以下幾方面的性質。①負債范圍的規定性。即債務具有確定的內容。約定債務的范圍由雙方當事人約定,法定債務由法律規定或法院裁判確定。②負債期限的確定性。債務有一定期限限制,不存在永久性義務。其含義包括有的因履行義務而消除,有的因期限屆滿而消失,有的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等等。③債務清償的強制性。債務是一種法律義務,債務人如不依法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請示法院強制其履行債務,並承擔不履行債務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義務就是一種責任。責任是履行債務的擔保,是國家強制力保證債務關系的手段,也是不履行債務的法律上的後果。
負債經營是指企業以已有的自有資金作為基礎,為了維系企業的正常營運、擴大經營規模、開創新事業等,產生財務需求,發生現金流量不足,通過銀行借款、商業信用和發行債券等形式吸收資金,並運用這筆資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資產不斷得到補償、增值和更新的一種現代企業籌資的經營方式。具體含義是:①資金來源是以舉債的方式。如通過貸款、拆借、發行債券、內部融資等方式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和自然人等吸收的資金,其資金所有權屬於債權人,債務人僅有規定期限內的使用權,並承擔按期歸還的義務。②負債具有貨幣時間價值。到期時債務人除歸還債權人本金外,還應支付一定利息和相關費用。③舉債是彌補自有的資金的不足,用於生產經營,以促進企業發展為目的,而不能將資金挪作他用,更不能隨意浪費。
2 企業負債經營利弊分析
負債經營,借他人之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獲取支付借款成本後的剩餘利潤,這是實現資本快速積累,加快企業發展的一條捷徑。正確認識負債經營,對企業負債管理意義重大。
2.1 負債經營具有的優勢
2.1.1 負債經營能給經營者帶來杠桿效應。負債經營者對債權人支付的利息是一項與企業盈利水平高低無關的固定支出,在企業的總資產收益率發生變動時,則會給企業所有者收益帶來大幅度的波動,這種效應在財務管理中被稱之為「財務杠桿效應」。負債對每股收益的杠桿作用程度可以通過計算財務杠桿系數來表示,財務杠桿系數(DFL)是每股收益變動百分比與稅息前利潤變動百分比的比率。杠桿系數可表示為:
EFL=(ΔEPS/EPS)/(ΔEBIT/EBIT)=EBIT/(EBIT-I)
其中,DFL—財務杠桿系數,ΔEPS—每股收益變動量,EPS—每股收益,ΔEBIT—稅息前利潤變化量,EPIT—稅息前利息,I—支付的利息。
這說明負債經營只要投資收益率大於利息率情況下,企業是可以贏利的,負債經營就能夠為企業帶來明顯的財務杠桿效應。
2.1.2 負債經營可以彌補企業營運和長期發展資金的不足。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總有各種各樣的情況需要資金,而單靠企業內部積累的自有資金,不僅在時間上不允許,而且在數目上也難以適應其發展的需要;所以,企業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負債經營可以運用更大的資金力量擴大企業規模和經濟實力,提高企業的運行效率和競爭力。一個企業不僅在資金不足時需要負債經營,就是在資金比較充裕時負債經營也是十分必要的。因為一個企業內部積累的資金再多,只靠自有資金的企業規模和運用資金的數量總是有限的。企業通過負債可以有效地取得和支配更多的資金量,合理地組織和協調資金比例關系,改善技術設備、改革工藝、引進先進技術,更新設備,擴大企業規模,拓寬經營范圍,提高企業素質,增強企業的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
2.1.3 負債經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對企業的控制權。在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債權人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因此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對企業的控制權。
2.1.4 負債經營可以起到節稅的作用。因為按現行制度規定,負債利息要計入財務費用,並且在所得稅前扣除,故可產生節稅作用,使企業少納所得稅,從而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節稅額的計算公式為:節稅額=利息費用×所得稅率。由此可見,只要有債務資本,便可產生節稅效應,且利息費用越高,節稅額越大。同時,負債經營可降低企業資本成本。由於債權人投資風險較小,加之上述節稅作用,故債務資本成本通常低於權益資本成本。因此,運用負債經營可有效地降低企業資本成本,即綜合資本成本,可用公式表示為:
綜合資本成本=∑(某類資本成本×該類資本占總資本的比重)
顯然,當各類資本成本既定,且債務資本成本較低時,負債比率越高,則綜合資本成本越低。
2.1.5 負債經營可以從通貨膨脹中得到利益。負債通常要到期才能還本付息,在通貨膨脹率上升的情況下,原有負債額的實際購買力將下降,企業按降低後的數額還本付息,實際上是將貨幣貶值的後果轉嫁給了債權人。因此,企業資金中借貸比例越大,對企業越有利;長期債務比例越大,對企業越有利。
特別是貸款方式,經過協商確定的貸款額度、還款條件,在用款期間發生變化,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2.2 負債經營潛在的風險
2.2.1 持續增長的負債最終會導致財務危機成本。負債給企業增加了壓力,因為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是企業必須承擔的合同義務。如果企業無法償還,則會面臨財務危機,而財務危機會增加企業的費用,減少企業所創造的現金流量。財務危機成本可以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企業依法破產時所支付的費用,企業破產後,其資產所有權將讓渡給債權人,在此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管理費、律師費和顧問費等都屬於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在宣布破產之前企業可能已經承擔了巨大的間接財務危機成本。例如,由於企業負債的生產能力和服務質量提出質疑,最終放棄使用該企業的產品或服務;供應商可能會拒絕向企業提供商業信用;企業可能會流失大量優秀的員工。所有這些間接成本都不表現為企業直接的現金支出,但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並且隨著企業負債額的增加,這種影響會越來越顯著。
2.2.2 過度負債有可能會引起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代理沖突。債權人利益不受損害的一個前提條件是企業的風險程度要處於預測所允許的范圍之內。而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股東往往喜歡投資於高風險的項目。因為如果項目成功,債權人只能獲得固定的利息和本金,剩餘的高額收益均歸股東所有,於是就實現了財富由債權人向股東的轉移;如果高風險項目失敗,則損失由股東和債權人共同承擔,有的債權人的損失要遠遠大於股東的損失,這就是所謂的「賭輸債權人的錢」。另外,當企業發行新的債券,也會損害原債權人的利益。因為股東為了獲得新的資金,往往會給新債權人更優先的索償權,這樣可以降低新債務實際負擔的利率水平。但同時也會使原債權人承擔的風險加大,導致原債券真實價值的下降。債權人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把風險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內,往往會要求在借款協議中寫入保證條款來限制企業增加高風險的投資機會;為了防止發行新債,債權人也會在契約中加入回售條款,即如果發行新債,允許原債券持有者按面值將證券售還給公司。這樣就限制了企業的正常投資和融資,給企業帶來一種無形的損失。盡管負債是解決管理者和股東之間代理沖突的有力工具之一,但它同時也加深了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代理沖突。這是兩種類型的代理沖突,但毫無疑問,企業這兩種代理沖突而產生的代理成本的凈值總是存在的,由此使企業價值減少。
3 合理負債需要考慮的因素
既然負債經營是現代企業發展的必然選擇,同時企業負債經營又利弊並存,那麼如何興利除弊,強化負債管理,合理有效地負債就成為企業負債經營的核心問題。
3.1 確定企業合理的負債規模
首先,企業的負債規模取決於所有者與債權人的認同程度。負債規模通常是用資產負債率指標來表示的,其計算式為: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資產負債率的大小與企業經營的安全程度直接相關。一般來講,在正杠桿率的情況下,企業舉債越多,利潤越大,資本利潤率越高。這種結構對所有者來講是理想的,因為企業用別人的錢經營,而增加了所有者的權益,但對債權人來講,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越高,債權人承擔的貸款風險就越大,因此要設法收回自己的貸款,使貸款風險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不僅不利於企業爭取貸款,而且有可能使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影響企業經營安全。因此負債規模是受到限制的,這要取決於所有者與債權人的認同程度。對於一般企業,普遍認為資產負債率30%為安全,40%較合適,突破50%,資金周轉將出現困難,債權人也將考慮不再增加貸款。
其次,還必須考慮企業的償債能力。企業的償債能力用償債能力指標表示,常用的短期償債能力指標有:①流動比率,即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該比率越高,表明企業周轉資金越充裕,支付能力越強。流動比率是測定企業償債能力的代表性指標,世界公認的標准為2∶1.②速動比率,即速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一般標准為1∶1.③應收賬款周轉率。一般來講,應收賬款周轉率越高越好,周轉速度越快,說明資金流動性好,質量高,同時賬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小。④存貨周轉率。存貨周轉率也是以高為好,表明周轉速度加快,可以提高全部流動資金的質量,降低呆滯存貨的損失。
同時,預計負債比率的高低還應考慮以下一些情況:①銷售收入的情況。銷售收入增長幅度較高的企業,其負債比例可以高些。②經濟周期波動情況。一般而言,在經濟衰退、蕭條階段,由於整個宏觀經濟不景氣,多數企業應該盡可能壓縮負債甚至採用「零負債」策略;而在經濟復甦、繁榮階段,企業可以適當增加負債,迅速發展。③行業競爭情況。商品流通企業因主要是為了增加存貨而籌資,而存貨的周轉期較短、變現能力強,所以其負債水平可以相對高些;而對於那些需要大量科研費用、產品試制周期特別長的企業,如果過多地利用債務資金顯然是不適當的。④產品的市場壽命周期情況,如果某種產品處於其市場壽命周期中的成長期,且預計投資收益好,應適當提高負債比率,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效益,以盡快形成規模經濟,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反之,如果該產品處於其市場壽命周期中衰退期,銷售量急劇下降,此時,無論產品的預計投資收益如何,都應減少負債,縮減生產經營規模,防止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發生。
3.2 確定企業適度的負債結構
一是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在企業負債總額一定的情況下,究竟安排多少流動負債、多少長期負債,才能使企業負債結構合理,則需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①銷售狀況,如果企業銷售穩定增長,就可以提供穩定的現金流量,便於及時償還到期債務;反之,如果企業銷售處於萎縮狀態或者波動的幅度比較大,則大量借入短期債務就要承擔較大風險。②資產結構。長期資產比重較大的企業應少利用短期負債,多利用長期負債或者發行股票籌資;反之,流動資產所佔比重較大的,則可以更多地利用流動負債進行籌資。③企業規模。經營規模對企業負債結構有重要影響,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大企業的流動負債較少,因大企業還可以採用發行債券等方式,在資本市場上以較低的成本籌集到長期資金,所以利用流動負債較少。④利率狀況。當長期負債的利率和短期負債的利率相差較少時,企業一般較多地利用長期負債;反之,則會促使企業較多地利用流動負債,以便於降低資金成本。
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源結構。隨著資本市場的放開,企業的舉債方式已由單一的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多渠道籌資,企業可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分別選擇向銀行借款、或發行債券、或向資金市場拆借,還可以引進外資。
3.3 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提高資金利用率
企業通過各種方式融入資金後,下一步就是怎樣管理好資金。這就要求:在做投資決策時,應盡量選擇投資少、見效快、收益高的項目,以保證資金的快速周轉。在資金的籌措上,也應以需求為依據,舉債過多或過早都會使資金閑置,增加利息負擔,造成資金浪費;舉債不足或延遲又會影響企業經營,使企業喪失良好的經營機會。企業管理還應在產品結構、質量、經營、工作效率等方面切實統籌規劃,實現企業管理最佳狀態,提高資金利用率。
3.4 樹立風險意識,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風險機制
企業的財務風險機制就將內險機制引入企業,使企業經營者在激烈的競爭中,承擔風險責任,行使其控制財務風險的權利,並獲得風險經營收益。對於風險承擔者:①要求其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從法律與經濟上明確其職責,引導經營者居安思危、認真籌劃,不斷改善企業財務運行狀況。②要給予風險承擔者一定的投資決策權、資金籌措權、資金分配權,使決策者行使權力的同時,充分考慮日益變化的企業內外環境,慎重考慮資金的籌措、使用、分配活動。③要使風險承擔者享受風險報酬,責、權、利分明,調動其積極性。另外,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風險機制,還要求企業區分風險的責任,確定企業補償風險損失的渠道。
負債經營是企業籌措資金重要手段,是現代企業迅速發展的必由之路。當然,負債經營也有風險,弄不好就會債台高築甚至破產。但是如果能夠把握住債務規模,控制好負債結構,強化資金管理與合理調度資金,就會化風險為利益,最終實現企業核裂變式的快速發展。
Ⅱ 為什麼企業發行債券是金融負債而發行的普通股是權益工具
債券是要到期付本還息的,所以是負債。而發行股票,公司是不用退回給到投資者的(但是投資者可以轉讓)在會計上記入公司股本,所以是公司權益。
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定義
(1)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
①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例如銀行借款、應付債券
②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例如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且期權將以現金凈額結算。
③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例如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且期期權將以普通股凈額結算。
④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剩餘權益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發行方應當將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
①該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②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該金融工具的,如該金融工具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如為衍生工具,企業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該金融工具。例如認購權證。
Ⅲ 發行股票上市是銀行的負債業務嗎
應該不是銀行的業務
Ⅳ 發行股票是一種負債籌資的方式是對還是錯
錯,發行股票是權益籌資的方式。
Ⅳ 發行股票會影響資產負債嗎
如果對外發行股票,會影響資產,因為購買方會支付價款。
如果僅發行股票股利,是不會影響資產和負債的,所有者權益也不會發生變動。當然,沒有考慮稅費的問題。
Ⅵ 為什麼發行股票是權益籌資,發行債券是負債籌資
因為股票是股東購買的,不負有償還義務,只有剩餘請求權,也就是權益。發行債券負有還本付息義務,所以屬於負債籌資
Ⅶ 為什麼公司發行的股票,算資產而不是負債,不要用資產,所有者權益的定義解釋,謝謝
負債,公司是要到期償還的,債權人有權取得本金和利息。相反,發行股票得來的錢,公司是不用償還的,股票持有人,只有取得分紅和轉讓股票的權利。
Ⅷ 為什麼要「負債經營」
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在未來將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經濟責任。只有通過借入方式取得的債務資金才構成負債經營的內涵。
1.負債經營能有效地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這種優勢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個方面,對於資金市場的投資者來說,債權性投資的收益率固定,能到期收回本金,企業採用借入資金方式籌集資金,一般要承擔較大風險,但相對而言,付出的資金成本較低。企業採用權益資金的方式籌集資金,財務風險小,但付出的資金成本相對較高。因此債權性投資風險比股權性投資小,相應地所要求的報酬率也低。於是,對於企業來說,負債籌資的資金成本就低於權益資本籌資的資金成本。
另一方面,負債經營可以從「稅收屏障」受益。由於負債籌資的利息支出是稅前支付,使企業能獲得減少納稅的好處,實際負擔的債務利息低於其投資者支付的利息。在這兩個方面因素影響下,在資金總額一定時,一定比例的負債經營能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2.負債經營能給所有者帶來「杠桿效應」
由於對債權人支付的利息是一項與企業盈利水平高低無關的固定支出,在企業的總資產收益率發生變動時,會給每股收益帶來幅度更大的波動,這即財務管理中經營論及的「財務杠桿效應」。由於這種杠桿效應的存在,在企業的資本收益率大於負債利率時所有者的收益率即權益資本收益率能在資本收益率增加時獲得更大程度的增加,因此,一定程度的負債經營對於較快地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率有著重要的意義。
3.負債經營能使企業從通貨膨脹中獲益
在通貨膨脹環境中,貨幣貶值、物價上漲,而企業負債的償還仍然以賬面價值為標准而不考慮通貨膨脹因素,這樣,企業實際償還款項的真實價值必然低於其所借入款項的真實價值,使企業獲得貨幣貶值的好處。
4.負債經營有利於企業控制權的保持
在企業面臨新的籌資決策中,如果以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權益資本,勢必帶來股權的分散,影響到現有股東對於企業的控制權。而負債籌資在增加企業資金來源的同時不影響到企業控制權,有利於保持現有股東對於企業的控制。
Ⅸ 發行股票可以增加資本么對發行的公司來說,是資產增加負債增加還是所有者權益增加呢請高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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