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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發行股票的大公司

發布時間: 2022-09-07 04:23:14

㈠ 未上市的企業是否有股票

股份公司發行股票跟有沒有上市沒有關系。只要是股份公司,不管你是否上市,都有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存在的前提條件。如果不是股份公司,也就沒有股票,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就沒有股票
拓展資料
公司法第八十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拆分成等額的等分,沒一等分都是股票。

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的載體就是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這個公司是股份公司的話就可以發行股票和是否上市是沒有關系的,股份有限公司應該在發起之日進行設立,注冊資本在公司登記的時候,就應該認購股本總額
(二)上市不成功對原始股的影響有哪些?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
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通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百倍的高額回報。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1、購買原始股後,該股份公司沒上市,這時候的原始股一般只能按照買入價計算,除非企業同意,否則不可以贖回;一旦企業虧損,股票只能折算為企業負債,在企業破產清算時,按照規定,以總負債比例償付。
2、購買原始股要先知道什麼是原始股,看它的發行,也就是看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通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百倍的高額回報,很多成功人士就是從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㈡ 我想問一下大家金立集團有沒有發行股票

沒有,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9月16日,注冊資金2億元人民幣,是一家專業手機研發、加工生產、內外銷售同步進行的民營高科技企業。2005年5月獲得GSM和CDMA手機生產雙牌照,並核准許可年生產手機700萬台。金立集團旗下公司包括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金立工業園(東莞市金卓通信有限公司、東莞市金銘電子有限公司、東莞市金眾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湖南歐新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北京金立、深圳市奧軟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金立(香港)通信設備有限公司、金泰(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金立在全球擁有1500名工程師,4大研發中心,並在東莞建立了金立工業園,是亞洲最大的單體智能終端生產基地。金立工業園總投資逾10億元、佔地面積500畝,一、二期工程已經竣工投產,產能達4000萬台/年。整個工業園全部建成投產後,產能將達到8000萬台/年,成為中國最大最好的手機專業生產基地。金立深圳總部,現有員工1700多人,平均年齡小於30歲,90%以上擁有本科以上文憑,23%的員工擁有碩士以上學歷,是一支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員工隊伍,崇尚科學和規范化的企業管理模式,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追求可持續發展的敬業精神。
金立在全球建立了強大的銷售渠道,已在全球布局40多個國家,在國內擁有42家省級總代理、40個省級客服中心、超過50000家銷售網點、超過500家特約服務網點的強大網路。同時,公司秉承「VIP金牌服務」理念,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客戶服務體系,在全國建立了34個省級、400多個地市級客服中心,100餘個簽約的特約維修網點,售後服務網路覆蓋了全國各大中城市和偏遠地區,為消費者提供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後的全方位專業化服務,將高含金量的服務送到消費者身邊。基於此,金立手機產品被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評為「全國通信市場消費者放心購物可信產品」。2007年,金立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榮譽稱號。2011年,金立成為手機行業唯一一個「中國馳名商標」。2013年,據HIS市場調研顯示,金立全球排名第11位,全球已有超過1.1億的金立手機用戶。
金立正致力於打造科技的、國際的、跨界的新金立。金立不僅僅只提供手機產品,更會圍繞人對信息、金融、社交、娛樂、健康、工作、生活方式等需求,向全世界的人們,以正確的方式提供擁有極致用戶體驗的智能終端設備和服務。[1]

㈢ 華為作為世界五百強為什麼不發行股票

華為為什麼不上市?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有一句老話叫做「鑒古知今」,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一下華為歷史上唯一一次吵著嚷著要上市的經過,也許就會對這個問題有了全新的認識。話說2001年,華為在內部專門成立了一個上市籌備小組,並且確定了「先私募引入戰略投資者,再整體上市」的總體思路。隨後,華為與IBM、摩托羅拉、英特爾、馬可尼、NEC等國際大公司進行了廣泛的接觸,邀請他們入股。其中,華為與「老師」IBM的接觸最為深入。2001年5月,華為董事長孫亞芳和具體負責引資工作的高級副總裁徐文偉曾經專程飛赴美國會見當時IBM的首席財務官約翰?喬依斯(John R. Joyce)。隨後,喬依斯指派了亞太區企業發展部總監黎廣強前往深圳華為總部商談細節。華為打算通過增發30%新股的方式引入戰略投資者,也就是說老股東不會套現,而是會將私募得來的資金留在華為來發展,這符合任正非看重長遠發展的性格。但是,任正非開出的其他條件卻非常奇怪:華為總共出讓不到30%的股份,卻要同時引入五六家戰略投資者,每家戰略投資者的股份比例不超過5%!這種條件顯然是IBM不能接受的,其他大佬同樣也都無法接受,他們又不是VC,占這么小的股份沒有什麼意義,他們大多希望能夠獨家入股,或者能夠和華為組建合資公司。這個私募談判的過程一直持續了將近一年,來來往往的戰略投資者也談過了五六家,最後卻是無果而終。有關華為上市的細節大家可以看看吳建國和我合著的《華為的世界》。任正非又不是不懂資本運作:更早的時候萬科發行股票賣不出去的時候華為還曾經友情贊助了一把並大獲其利,這些年來賣華為電器、賣華為3Com,無不顯示出他對資本市場的精通和對投資時機的良好把握。那麼,既然知道這種條件根本不可能引來IBM這樣的「金鳳凰」,他又為什麼要一直堅持到底呢?這個問題我和華為內部人也探討過好多次,最後還是他恍然大悟,送給我八個字。是哪八個字呢?望梅止渴、畫餅充飢。讓我們看看2001年的華為都發生了哪些大事:2000年8月任正非開始在華為推動「內部創業」,他的本意是清楚冗員,卻不料包括李一男、黃耀旭在內的一班精兵強將紛紛出走,一下子動搖了華為的人心。還是在2001年,納斯達克股市暴跌,網路泡沫破滅,任正非發出了「華為的冬天已經來臨」的呼喊。2001年,華為完成營業額255億元,年增長率從80%下滑到13.7%,第二年更是出現了歷史上的首次負增長。因此,在這樣的一種大形勢下,大張旗鼓地啟動上市,更多地是為了鼓舞士氣和穩定人心。到了當年10月,當華為把旗下從事通信電源業務的華為電器以7.5億美元的高價賣出去之後,任正非果然不再提上市的事情了。前面啰啰嗦嗦說了那麼多,說到底華為到底上不上市,關鍵還是要看任正非。那麼,任正非又是如何看待上市的呢?我想,很多企業的創始人的心中都會有一個不能說出來的秘密,那就是企業絕對不能脫離自己的控制。這種想法不只是任正非獨有的,其實每一家成功的民營企業創始人都有類似的想法,像好利來的創始人羅紅也一直堅持不上市,就是因為怕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有人說我把股權設計得更復雜一些,或者我是大股東,不就沒問題了嗎?其實那也沒法完全保證,因為你要上市就必須引進新的投資人,就必須答應他們的一些條件,沒准因為哪個不經意的條款,作為創始人的你可能就失去了實際的控制權。你可能還是名義上的大股東,但是你實際上已經不管事了,我想很多人都明白我說的道理。其實,即使是在歐美也有很多這樣的企業家,他們在某個細分市場做得很牛,但是為了不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死活就是不上市,我們把這類公司稱作「小巨人」。即使是像福特這樣的上市公司,其控制權也一直掌握在福特家族的手中,福特公司的創始人亨利福特直到去世前兩年才離開管理者的崗位。也正是為了保證對公司的控制,任正非曾經在華為發動了很多運動,從早期的市場部集體辭職到引入IPD、ISC,這些運動當然能夠提升華為的整體管理水平,但是同時也能幫助任正非鞏固對華為的控制權。一位華為人和我聊起IPD的時候就突然冒出來一句,「IPD就是權力再分配」,它把原來掌握在李一男手中、能夠對華為的未來產生致命影響的技術決策權收回到了任正非的手中。因此,要保證對華為的實際控制權,整體上市對於任正非來說就不是一個好主意,這是因為華為實行的是全員持股,股權非常分散,據說任正非在華為的股權比例也只有1.1%,剩下98.9%的股份則屬於華為員工持股會。如果不上市的話,任正非就能夠通過某種制度安排,以員工持股會的方式對華為進行控制。而要上市的話,就必須對這個員工持股會進行徹底的梳理和披露,他就有失去控制權的可能。理解了這一點,大家也就能夠理解海爾為什麼不上市了。有人會說你糊塗呀,海爾不是早就在上交所上市了嗎,海爾不是還在有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海爾電器嗎?可是我要反過來問你,這兩家上市公司就能夠代表整個海爾集團嗎?你把這兩家上市公司的營收加起來,能夠得出海爾集團2008年1220億元的全球營業額嗎?海爾集團是什麼企業?集體企業,這是概念最為模糊的一種企業類型,他的股東不是青島國資委,也不是張瑞敏,而是「集體」。因此,在這個「集體」問題沒有解決之前,估計海爾集團是不會整體上市的。相反,股權已經明晰到個人,而且能夠保證創始人對公司控制權的公司往往急吼吼地爭著整體上市,比如東軟集團。對於企業來說,創始人的這種控制欲到底好還是不好?我覺得關鍵還是要看創始人本身的能力。如果這位創始人能夠像任正非這樣,到了60多歲還能夠保持清醒的頭腦,還能夠發出「讓聽到炮聲的人呼喚炮火!讓一線直接決策!」的吶喊,那麼對於這家企業來說就是幸事。

㈣ 今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有那些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比較多,看是那個時間段啦。從F10資料上就可以查找,最近的可以看公告。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㈤ 華為這么大的一個公司,為什麼不上市發行股票呢

㈥ 沒有上市的公司發行股票有什麼用

首先沒有上市,那麼一定沒有股票,你說的應該是股權,股權當然有用,而且有大用了。比股票強一萬倍,簡單比如你有一個公司,我佔50%股權,當你上市的時候,國家許可你發行1千萬股股票,而每股發行是10元,也就是公司值得1000萬,等於我50%的股票。相當於5千萬。也許我當初在你公司很小的時候只借個了你5萬元入股的

㈦ 沒有發行股票的公司是不是不能強行收購的

沒有發行股票的公司是不能被強行收購的

強行收購也叫公開收購,指的是收購方與被收購方並非在談判桌上將收購金額談定,而是以收購方強行在股票市場上大量買進被收購方公司股份,直到收購方能取得被收購方的足夠股份來召開股東大會來重新選舉董事,並以收購方人員進駐被收購方董事會(並且過半)來重新選舉董事長,之後進行新管理層的清洗或收攏,進而取得被收購方的公司。

但是,有些未上市的公司並不意味著不能被強行獲得所有權及經營權。債權人以所謂的「債務重組」名義獲得私營企業所有權的事件也屢見不鮮。

㈧ 公司不發行股票代表什麼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㈨ 中國有沒有不上市的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很多都沒有上市。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公司,但是並不是所有股份公司都能上市。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㈩ 沒有改革成功,沒有完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公司是哪家

由於我國股市形成的歷史條件比較特殊,我國形成的股票的類型和國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將其分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兩大類。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系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系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歸口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國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確定,其上市轉讓難以操作;其二是在發行股票時,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會公眾股條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中所佔比例高達2/3,其上市流通會對現在的二級市場形成較大的沖擊。隨著我國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發展,這一部分股票必然將會進入滬深股市的二級流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