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發行和債券發行是什麼意思
發行債券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最初投資者手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五十五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貳』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兩者的經濟利益關系不相同;
2、兩種風險性不同。債券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它的交易轉讓周轉率比股票相對較低,而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
也是金融市場上主要的投資對象,交易轉讓的周轉率較高,價格變動幅度大,安全性低,風險比債券大;
3、兩者發行的主體不同,無論是國家、地方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份制企業才可發行股票;
4、兩者的收益穩定性不相同,債券的收益穩定性要高於股票;
5、兩者的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一般債券到期後可回收本金,而股票沒有到期的說法。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叄』 發行債券與發行股票,哪個的籌資成本更高
債券
公司債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由證監會監管的中長期直接融資品種。 發行條件 1、企業性質:上市公司。 2﹑規模:現由於申報企業多,實際操作中企業凈資產應在15億元以上。 3﹑盈利: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評級: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5、募集資金投向: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確定,籌集資金可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調整公司負債結構、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 6、擔保:發債企業需由金融機構或上級母公司(主要投資主體)提供擔保。
成本和門檻低
『肆』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籌資的相對優缺點
1、發行股票籌資的優缺點
優點:股權籌資是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股權資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是企業的永久性資本;股權籌資是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股權資本不用在企業正常運營期內償還,不存在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
缺點:資本成本負擔較重;容易分散企業的控制權,控制權的頻繁迭變,勢必要影響企業管理層的人事變動和決策效率,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信息溝通與披露成本較大。
2、發行債券籌資的相對優缺點
優點:資本成本較低,債券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稅收上的利益;可利用財務杠桿;保障公司控制權,持券者一般無權參與發行公司的管理決策;便於調整資本結構。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可提前贖回債券的情況下,便於公司主動的合理調整資本結構。
缺點:債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還本付息,財務風險較高;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較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的限制條件多且嚴格,從而限制了公司對債券融資的使用,甚至會影響公司以後的籌資能力;籌資規模受制約。
(4)上市發行股票和債券擴展閱讀:
發展企業債券籌資具有的現實意義
1、債券融資是企業資金需求的必要手段 資金不足是目前企業普遍面臨的一個困難,其根源在於大量的資金需求與資金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企業謀求發展導致資金需求量的大幅攀升。
2、改變現有的金融結構,優化資本結構。企業進行債券籌資增加了一個非常有效的渠道,能大量吸收個人與機構手中的儲蓄,使其轉化為投資,從而達到直接增加籌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的目的。
3、有利於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由於受股市擴容的限制,中小企業無法在股市上得到資金支持,依靠銀行貸款和政策無法解決。另一方面社會上存在著一批投資者,他們對投資高科技、高收益、高風險的企業有著濃厚的興趣。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吸納閑散資金投入中小高科技企業,是解決這些企業籌資的重要途徑。
『伍』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拓展資料:
發行債券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最初投資者手中。
按期計息
銀行債券應按期計提利息;溢價或折價發行債券,其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應在債券存續期間內分期平均攤銷。攤銷方法應採用實際利率法。
分期計提利息及攤銷溢價、折價時,應區別情況處理:
面值發行債券應計提的利息,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溢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溢價金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溢價),按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額的差額,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等科目,按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折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折價金額和應計利息之和,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按應攤銷的折價金額,貸記本科目(債券折價),按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按期付息
對於銀行按期付息、到期償還本金的應付債券,按期計提的利息也可以在「應付利息」科目核算。銀行按期計提利息時,借記「在建工程」、「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時,借記本科目(債券面值、應計利息)或「應付利息」科目,貸記「存放央行款項」等科目。
銀行發行的可轉換銀行債券應在本科目中設置「可轉換銀行債券」明細科目核算。發行的可轉換銀行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為股票之前,應按一般債券進行賬務處理。
當可轉換銀行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債券的面值,借記本科目(債券面值),按未攤銷的溢價或折價,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按已提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實際用現金支付的不可轉換股票的部分,貸記「現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未轉換為股份的可轉換銀行債券,其到期還本付息的賬務處理,按上述一般債券處理。
銀行在發行債券時,應將待發行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票面利率、還本期限與方式、發行總額、發行日期和編號、委託代售部門、轉換股份等情況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本科目按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銀行尚未償還的債券本息。
『陸』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對股票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這里就要區分兩種債券了,一種是:可轉債(就是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債券),另一種是:一般公司債。
發行可轉債,一般發行前會打壓股價(這里就不會詳細說明了),對股價算是大利空。
發行一般公司債,對股價影響有限,遠小於可轉債。但至於是利好還是利空,也要看發債用途,用於擴大經營的肯定是利好,因為財務問題,拆借,拆東牆補西牆,算是利空。
但這里有兩個問題是需要往下再想一層的:
1: 正常公司如果因為現金流緊張,或是經營有問題,會編造理由,而不是直接公告發新債就是為了償還老債。這是正常邏輯。而且有若干理由可以去編使用用途,而公告直接說「借新還舊」,那估計也是別有用心。
2: 房開公司,房地產行業背景下,行業公司的平均負債率是70%以上,這是行業背景。那麼考慮這個大背景下的長期融資需求以及階段性借新還舊,就變得合理了。
3: 不是什麼企業都可以發公司債的,也不是什麼企業都可以發10年期的公司債的,說明這家公司是有實力的,基本面良好的。特別注意以下內容:舊債是2筆5年期的公司債,新債是1筆數額更大的10年期公司債。兄弟們,有沒有發現信用額度提升了,年限拉長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柒』 什麼公司發行債券和股票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證券交易市場發行債券和股票。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捌』 公司上市的股票跟債券有什麼區別
一,公司上市的股票跟債券的區別: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玖』 新股和新債有什麼區別
【1】概念不同:新股就是指剛發行上市正常運作的股票,而新債是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
【2】上市時間不同:新股申購之後一般在8到14天之後上市交易,而新債申購之後,一般在一個月以內上市交易。
【3】打新條件不同:投資者在申購新股之前,必須滿足前20日個交易日日均市值在1萬及其以上。而投資者申購新債,無需市值頂格申購。
【4】申購方式不同:新債是指通過信用申購方式申購可轉債,不根據投資者的賬戶市值確定申購數量;但在A股市場上,新股通過投資者的申購份額決定申購數量。
拓展資料:
新股申購規則
投資者首先要了解上市新股要求的最低申購股數;其次應注意,就一隻新股而言,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而且,賬戶不能重復申購,不可以撤單,申購前要記住申購代碼。如果在下單時出現錯誤或者違反上述規則,則會視為無效申購。
新股申購,系統會按照賬戶中持倉的股票市值來派發額度,有額度才能申購。額度派發的規則是這樣的:假設T日為申購日,系統會自動計算賬戶中T-2日至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股票市值,這個日均的股票市值要達到1萬元以上,才會有額度派發到賬,1萬元的市值對應可以申購1000股,2萬元的市值對應可以申購2000股,以此類推。
另外,滬深兩個市場是分開算的,如果要申購深圳的新股要有深圳的股票市值,申購上海的新股要有上海的股票市值。
申購時段
投資者在通過證券公司的交易系統下單申購的時候要注意時間段,因為一隻股票只能下單一次,需要避開下單的高峰時間段,提高中簽的概率。申購時間段選在上午10:30-11:30和下午1:00-2:00時,中簽概率相對較大。
定位研究
投資者需要對擬發行的新股進行大致定位研究。新股發行上市前,研讀招股說明書應該是申購前必做的「功課」。
投資前需要對公司的所屬行業、利潤來源、未來成長、募集資金投向、經營管理與財務狀況、產品競爭力、技術優勢、公司治理及其不利因素等進行詳細了解,並通過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特別是具有相類似股本結構的同行業上市公司進行對比,並結合大盤當時狀況,估算出大概的二級市場定位。這樣當有多隻新股同時發行時,投資者可以選擇最適宜的申購對象。
申購條件
2016年開始,A股新股發行將按新規申購,主要包括取消現行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改為新股發行採用市值申購的方法,投資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購,中簽之後才繳款,強調新股申購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券商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申購新股。2016年新股申購條件: [2]
1、新股申購預先繳款改為中簽後再繳款。對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進行配售,而且不用預繳款,相當於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機會申購新股,但是中簽率會更低。
2、三次中簽不繳款挨罰調整後的規則,增加了「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3次中簽後不繳款,6個月內不能參與打新」的懲戒性措施。
3、低風險高收益一去不復返。新政規定,公開發行2000萬股以下的小盤股發行,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定價,新股發行完全市場化定價,這意味著即使中簽新股,完全有破發可能,新股無風險12%收益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了。
『拾』 發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股票的投資目標是金融體系的關鍵投資者。股票買賣的成交率較高,價格行情轉變也很大,風險性相對性也大,可是預估的收益很高,因而吸引住了很多投資者投資股票。
債券指的是籌集資金者給投資者的負債直接證據,服務承諾在一定階段內付款承諾的貸款利息並期滿還款投資者的本金,是一種代表負債的商業票據。
盡管股票和證劵擁有相同之處,可是彼此之間的差別還是比較突出的,具體表現在好多個層面:
1、發售行為主體不一樣
盡管股票和證劵是籌集資金的方式,但債券外國投資者能夠是國家,地區公共性組織或公司;可是股票的外國投資者只有是股份制的企業。
2、收益不一樣
股票銷售市場的投資者都了解,股票是高收益和高危的投資新項目,選購前股票的股利分配收益率是不確定性的,股利分配收益也隨上市企業的營運能力而轉變。反過來,在選購企業債券以前,年利率是固定不動的,固定不動貸款利息能夠在期滿時得到。
3、經濟發展關聯不一樣
因為股票和債券的收益收益不一樣,銷售市場中的經濟發展關聯也不一樣。債券意味著企業的一種個人信用,股票意味著投資者針對企業的使用權,股票持有者立即或間接性參加企業的業務流程管理員許可權,但債券持有者沒有這類管理許可權。
4、本金還款不一樣
無論誰在在銷售市場投資,全是帶著本金運行的,債券是期滿付款投資者的本金,能夠本帶利的獲得還款;股票的本金轉交給企業得話,它就沒法取回了。在企業破產後,股票還必須查驗企業剩下財產的結算,本金當然不可以收購了。
5、風險性尺寸不一樣
一旦企業債券抵達結算期,借款人務必還款,不然債務人能夠由於不可以付款的原因,公布它早已倒閉。而做為投資的股票只有出讓。在企業有收支平衡的狀況下,才可以有權益的分派請求權。看得見股票風險性更大。
一切方式的投資都具備不一樣的風險性和收益。從左右差別人們能夠看得出,債券的投資目標和投資收益穩定,且買賣的成交率相對性較低,因而債券投資風險性比股票小。可是收益就比不上股票變大。無論你也是投資債券還是股票,挑選自身最想投資的就就行了。
股票市場中常會說的集合競價,一般就是指在當天都還沒賣價之際,可以依據前一天的收盤價格,及其對預測分析當天的股票市場,為此能夠鍵入個股價格,可是在該時間范圍當中,全部計算機主機鍵入的價格通常全是平等的,沒有必要按價格優先選擇及其時間優先選擇的原則來買賣,要想定下個股價格得話,能夠依照按個股的較大成交量的原則開展,這全過程就是說人們所了解的集合競價,而這時的這一價格就是說集合競價的價格。
集合競價標准:三個原則
集合競價只能考慮下列三個原則,才會產生買賣,換來講之,集合競價務必考慮的三個標准就是說這三個原則。
1.可保持較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過該價格的買進申報與小於該價格的售出申報所有交易量的價格;
3.與該價格一樣的買家或賣家最少有一方所有交易量的價格。
超出2個申報價格就合乎所述標準的,成的交價格就是說未成交量最少的申報價格;假如依然有超出2個未成交量最少的申報價格與上秒你常說的相一致,交易量價格就是說其匯率中間價。
一般來說10元下列的個股,開盤價加0.1元授權委託比較適合。高過10遠的應用以下公式計算:
開盤價乘於0.015竟價+開盤價。
換句話說比開盤價高的1.5%的價格去撤單,通常全是能夠交易量的。開盤價出去以後能夠馬上開展授權委託。倘若耽擱一些時間得話,將會狀況就會產生變化了。因此說港股的實際操作,組織紀律性要主要來注重,把方案搞好,不可以臨時性隨便轉變。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