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面對股價操縱,股票深套,股民如何維權
不少投資者認為炒股虧損是股市正常風險,損失應該由自己來承擔。因此,好多人還沒有建立起索賠、維權的法律意識。當出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這幾種違法行為時,投資者就可以依法主張賠償。
向上市公司索賠,法律術語叫「證券民事賠償」,對應的法律依據是《證券法》第69條、76條、第77條。
其中第69條說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虛假陳述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股民對虛假陳述索賠的法律依據。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發行人是第一賠償責任人,其他責任人,包括董監高、審計機構、保薦機構是第二責任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證監會在對上市公司做出處罰的同時,也會對其他責任主體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財務負責人等自然人作出處罰。在一些案件中,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甚至律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履行審計程序、核查義務,從而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財務顧問報告、評估報告等文件,也會受到處罰。根據相關法律,上述責任主體,應與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把上述責任主體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將大大增加股民實際獲賠的可能。
股民索賠最常見的情形是上市公司虛假陳述。
在司法實踐中,股民要向上市公司索賠投資損失,一個基本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具有重大違法性,但何為重大,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在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中,違法行為是否具有重大性往往成為庭審的爭議焦點。其次,股民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買入,虛假陳述揭露日仍持有股票的,才有索賠的資格。第三,存在因虛假陳述而造成損失的後果即有產生虧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才有可能得到賠償。所以,股民要提起索賠訴訟,先要確定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而產生的三個日期:實施日、揭露日和基準日,再對照自己股票買賣的成交記錄,以確定自己是否具備索賠資格。
那麼股民如何得知自己的股票可以維權呢?
股民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了解股票維權信息:
1、上市公司公告行政處罰
2、中國證監會、財政部網站
比如,中國證監會公開了所有行政處罰決定文件,投資者可以點擊網站首頁的「行政處罰」欄目或者「監管信息公開目錄」進行查找。
3、財經類新聞報道
上市公司屬於明星企業。大凡上市公司的最新信息,不管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一般都有媒體進行報道。如果上市公司有遭立案調查、收到罰單,或者高管被判刑這樣的事件肯定會被媒體報道。
4、股民維權專業平台
鳳凰網的股民維權平台把所有的受罰上市公司全部匯總列出來了,直接找到哪些上市公司可以索賠,而不用一家一家地查公告、看新聞。
㈡ 康美葯業或面臨股民數十億索賠,康美葯業做了什麼人神共憤的事
近日,康美葯業發布公告,收到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關於發布接受康美葯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 投資者委託說明的通知》。這也就是說,A股首例集體訴訟來了。考慮到康美的虛假陳述行為橫跨三年年度報告,以及其超百億的市值,索賠規模可能高達數十億,索賠對象主要是康美葯業以及馬興田、許冬瑾等相關股東及責任人。對於股民們關心的訴訟費用問題,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相關費用予以最大程度的減免,投服中心不收取其他費用,大家盡可放心。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㈢ 獲得的股票賠償款通過什麼途徑打給投資者
股民通過媒體報道、上市公司公告、股東維權網、證券民事賠償律師的博客等途徑了解可以起訴索賠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哪些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或財政部的處罰;
如果股民購買過受處罰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自己先核對一下是否符合律師公布的起訴條件,或者直接詢問律師;
股民向律師提交買賣過可起訴股票的對賬單(由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身份證復印件、上海或深圳證券賬戶復印件;
律師收到上述材料後,幫投資者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如果認為符合起訴條件,會免費幫股民計算可索賠金額以及應當向法院繳納的訴訟費,並通知給股民;
如果股民願意參加訴訟請律師幫其討回損失,願意支付訴訟費,律師會提供委託代理合同、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等起訴材料,股民在需要簽字的材料上簽字並連同需要繳納的費用一並寄給律師;
律師收到材料後,由律師事務所在委託代理合同上蓋章,這樣委託關系就建立了。
律師會將蓋章的材料連同收費單據寄還給投資者,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辦案過程中,律師將通過網站公告或者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告訴投資者案件的進展情況,待案件結案後由律師(或法院)將獲賠財產轉交給投資者。
㈣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暴雷,股票連續跌停,投資者可以提起索賠嗎
A股市場最大的缺陷就是沒有出台賠償機制,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讓投資者們進行索賠,所以投資者們可以自己收集證據進行起訴,提起索賠,但最終能否賠償成功,存在很大未知數。
如果A股真的出台賠償機制,並且完善好賠償機制的各項條例,讓投資者有法律依據,這樣可以提高投資者進行賠償的成功概率,這樣也是對投資者最大的保護,同時也可以抑制上市公司各種暴雷事件,也不會讓投資者為上市公司的過錯進行買單。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之前由於財務造假的康美葯業、康得新等之類的,這些上市公司存在財務造假,但最終披露財務造假之前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又有誰能順利賠償損失呢?
所以可以肯定一點,投資者是有權利進行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要求賠償損失,但投資者即使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最終又有誰能真正得到賠償呢?
通過這個業績預告暴雷事件告訴所有投資者,自己才是最好的保護傘,只有遠離股市,根本不存在什麼財務造假、違規信息披露、業績暴雷等等事件,更不存在讓投資者為上市公司的錯誤買單。
保護財產,遠離股市!
㈤ 證券法里股民怎樣索賠
索賠之前需要知道如何估算索賠金額,建議委託專業律師計算,並由律師代理訴訟索賠。我們介紹一下索賠金額的計算方式:
計算投資差額損失,需要搞清楚投資差額損失計算的基準日、基準價。基準日,是指虛假陳述揭露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準價,則是從虛假陳述揭露日到基準日之間,根據每天的收盤價格計算得出。
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證券交易市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范圍,以投資人因虛假陳述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投資者實際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及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及利息。
如果投資人只進行了一筆股票買賣,其投資差額損失就不會存在計算差異。司法實踐中,投資人進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復雜,不同的計算方法就會得出不同的損失金額。
㈥ 14家股東索賠近33億元 昔日明星公司「套牢」多家知名機構
在中國商業世界,樂視系的興衰是段無法迴避的故事。對於投資者來說,樂視系的經歷或許更像一本教科書。
2019年5月15日,即樂視網股票徹底暫停上市的第三天,樂視網發布公告稱,公司面臨與其他樂視 體育 原股東共同承擔前海思拓股權回購等裁定結果。前海思拓系樂視 體育 B輪融資的投資方,目前持有樂視 體育 0.46%的股權。 根據樂視網內部測算,樂視 體育 A+輪和B輪兩輪融資本金達84億余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單利計算,樂視網最大回購責任涉及金額達110億余元。
根據投中網不完全計算,因其未能如約於2018年上市,目前已有14家投資方向樂視 體育 原股東提起仲裁,要求賠償共計約為33億元的經濟損失。 投中網還發現,因樂視 體育 違規出借給關聯公司40億元而導致資金困難,因此被投資方訴至法庭。
與投資方的糾紛,折射出樂視 體育 的尷尬處境,這個曾經備受熱捧的「樂視系」重要板塊如今已舉步維艱。 而它背後的股東,包括普思投資、雲鋒基金等一眾明星投資機構亦被「套牢」其中。
以管窺豹,樂視 體育 與投資人的糾紛也許反映了一個創投圈無法迴避的問題:投資人的利益該如何保護?
因樂視 體育 未能實現在2018年上市承諾而對樂視網提出仲裁的,不止前海思拓一家。
樂視網公告稱,已有14家樂視 體育 股東對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請,除前海思拓外,其他13個股東的仲裁仍在審理過程中。
樂視 體育 的股東與樂視 體育 及樂視網的仲裁糾紛,主要源於樂視 體育 《B輪融資協議書》和《B輪股東協議》。按照上述兩份條款表述,樂視 體育 需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資方認可的上市工作。如果違約,那麼樂視 體育 原股東(樂視網、賈躍亭控制的樂樂互動及北京鵬翼資產)需在投資方發出書面回購要求後的兩個月內,按照協議約定價格(投資本金+年化12%收益),以現金形式收購投資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並支付全部對價。
樂視 體育 如今的境地,絕非無法實現2018年上市諾言這么簡單。「資金鏈斷裂、難以恢復正常運營,被大量債權人起訴」是樂視 體育 現在面臨的尷尬現狀。 投中網查詢,截止發稿,樂視 體育 已6次被地方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這直接導致了樂視 體育 投資人退出無望。樂視 體育 成立於2014年3月,是賈躍亭樂視版圖的重要部分。2015年5月,樂視 體育 宣布完成8億元A輪融資,投資方穿透後包括萬達集團、雲鋒基金、王思聰旗下普思投資等;2016年3月,樂視 體育 宣布完成80億元B輪融資,投資方穿透後包括海航資本、北交投資、新湃資本、魯證創投等20多家機構,還包括孫紅雷、劉濤、陳坤等多個明星作為個人股東入股;2017年5月,樂視 體育 又稱自己完成了B+輪融,投資方包括中意寧波園下屬基金和部分新老股東。
這是一份「星光熠熠」的名單。 除了雲鋒基金、普思投資這些知名機構,不少投資方背後股東聲名顯赫。比如,參與樂視 體育 B輪融資的萍鄉市東方匯富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下稱「萍鄉東方匯富」,其背後機構是東方匯富,由在國內有著「證券教父」之稱的闞治東創辦。
投中網查詢,根據最新股權結構,目前「海航系」通過嘉興永文明體投資持有樂視 體育 5.56%股份,萍鄉東方匯富持股比例為5.14%,普思投資持股比例為3.96%,雲鋒基金持股比例則為3.13%。
一度,樂視 體育 曾經讓投資方滿懷期待。在B輪融資時,孫紅雷曾代表明星投資者發言稱:「我對樂視 體育 的發展前景絕對有信心。我們會當模範股東,出錢出人出力,讓文體徹底不分家。」
不過,樂視 體育 似乎並未讓投資人滿意。 除了未能如約在2018年上市,投中網發現,部分投資人對樂視 體育 的「控訴」還包括其曾「擅自向其關聯方樂視控股出借了40多億元資金」,導致公司資金緊張影響正常運作。
在普思投資對樂視 體育 及樂視網的仲裁申請中,普思投資稱樂視 體育 在未經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向樂視控股出借了40多億元資金。由於資金被關聯公司佔用,樂視 體育 大量業務因資金緊張而無法進行,導致申請人的投資權益遭受損失。
在投中網獲得的民事判決書((2017)京03民初384號)中,萍鄉東方匯富則將樂視 體育 及相關人員告上法庭,控訴樂視 體育 未經董事會決議合法有限授權,為樂視控股提供約40億元巨款,導致樂視 體育 經營嚴重困難,其股東權益受損。
根據判決書法院認定事實部分,此筆借款,彼時作為樂視 體育 董事的王思聰和夏曉燕並未簽字。
不過,在這份一審判決書中,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40億元的借款導致的後果首先是樂視 體育 債務的增加,這僅是構成了樂視 體育 公司的損失,與萍鄉東方匯富自身財產權益之間並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除了發起仲裁,訴至法庭,投中網發現還有樂視 體育 間接股東以1元轉讓持有股份。4月4日,「海航系」上市公司凱撒 旅遊 稱,因樂視 體育 業務仍無任何好轉跡象,公司計劃以1元價格轉讓持有的嘉興永文明體投資全部股份於「海航系」另一家公司。至此,凱撒 旅遊 不再間接持有樂視 體育 股份。
實際上,在創投圈,被投企業經營困難,投資人無法得到預計回報的情況不在少數。僅樂視系,除了樂視 體育 ,樂視影業亦頻傳經營不善新聞,還於2019年年初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身後包括張藝謀、孫儷等在內的投資人均被「套牢」。
「當然是自我保護與事前防範。風險投資的關鍵詞除了投資之外,還有風險二字。」被投中網問及「投資機構該如何在投資中最大化保證正常退出」時,一專注於消費領域的投資人強調道。 他認為,有投資就有風險,在投資中拿不到該有的投資回報甚至虧本是投資人必須要承擔的商業風險,對於風控體系的搭建而言,事前判斷比事後追責更為重要。
所以,在投資機構與被投企業所簽訂的投資協議中,尤其當涉及到投資機構的退出要求條款時,帶有股權調整機制的對賭性質的股權回購協議,常常出現在融資協議里,用於保障投資機構的正常退出。
多家投資機構也向投中網表示,除了天使輪等早期投資,投資機構在與被投企業的投資協議中一般都會簽署類似的對賭協議,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基金到期時的有效退出。
比如,在投中網獲取的一份珠海市魅族 科技 有限公司章程中,也發現了此類的「對賭條款」。該份章程第八章《公司的股權協議》第十六條「B輪投資人及虹華基金的對外轉讓權」中寫道,盡管本章程有其他規定,如果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仍未完成全體股東之間另行約定的合格IPO,任一B輪投資人有權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如果公司在2025年6月30日仍未完成合格IPO ,虹華基金有權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
不過,也有企業端在接受投中網采訪時說道,在項目發展初期,其不太會選擇有此類對賭要求的投資機構。並且,特別是在早期融資階段,不是每一家機構都會在投資協議中提出對賭性質的股權回購要求 。「對於企業來講,還是要按照自身的發展戰略,在適合的發展階段匹配適合的投資機構。即使在項目發展後期有上市需求時考慮到機構的退出而簽署了一些『估值調整協議』,在某種程度上也可當成企業發展的動力與期待。」
「某些投資機構之所以不把看似既可以約束被投機構,又能夠最大效率保證退出的條款放到投資協議里,是因為類似的對賭條款其實更像是『君子協議』。」 上述專注於消費的投資人對投中網直言。在他看來,雖然司法判決認可此類協議的法律效力,但最終這份協議是否有效,取決於被投企業並不可控的道德與格局。
如若具備法律效力的投資條款在實踐過程中仍為「君子協議」,那在投資中,投資機構的利益到底需不需要保護?又該如何保護?
多位投資人在接受投中網采訪時均認為,即使在投資協議中簽訂了對賭性質的股權回購條款,這並不意味著投資人就能如願以償地獲得期待的投資回報。「如果遇到那些盡管不著急上市但不差錢的被投企業也還好,起碼可以不賠本;但若是攤上樂視系這種『老賴』,投進去的錢也只能打了水漂。」(文/馬慕傑)
㈦ 上交所監管股票跌停能索賠嗎
能索賠員凡是在2021年11月27日前買入北特科技股票的股民均有機會獲得賠償。 公開資料顯示,北特科技主營業務為汽車底盤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