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行業 » 公司回購股票減資怎麼處理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公司回購股票減資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 2023-02-11 16:17:10

⑴ 公司回購的股份如何處理

公司回購的股份可以作以下處理:
1、選擇注銷。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後,如果注銷該部分股份,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手續;
2、作為庫存股保留。如果是作為庫存股,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手續。
有限責任公司在哪些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⑵ 公司回購的股份如何處理

公司回購的股份可以選擇注銷或者作為庫存股保留。
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後,如果注銷該部分股份,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手續。如果是作為庫存股,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手續。股票回購後,一般都是以庫存的方式存在,他不屬於資產,不會體現出股利分配和表決權,沒有任何的資產清算權利。公司回購的成本,不得高於留存的資本公積,一般都是在公司再次發行或者注銷庫存的時候才可以取消,不然短期內,股票回購是無法取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⑶ 公司回購股權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公司回購完股票後的處理:

1、股票回購後,一般都是以庫存的方式存在,因不屬於資產,不會體現出股利分配和表決權,沒有任何的資產清算權利;

2、還可以通過沖減公司的未分配利潤來注銷,這是公司採取股票溢價回購的方式,在減少未分配利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⑷ 減資後的實收資本怎麼算

減資後的實收資本怎麼算,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注銷減資的,實收資本按注銷股票面值總額減少股本,回購股票價款(含交易費用)超過回購股票面值總額的部分,依次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低於回購股票面值總額的部分,增加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公司減資不涉及稅務處理,原公司減資後續存,所有稅務事項保持不變。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減少,已繳資金賬簿印花稅稅局不得退還。

⑸ 回購股票減資什麼意思

就是把股東的出資退給出資人,所以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可以減資。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 上市公司 在股票二級市場上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將購買回來的股票進行注銷處理,這種做法就是減少公司賬面上的實收資本,即減少 注冊資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⑹ 公司減資賬務處理

企業減資的賬務處理
1、 一般情況的會計處理
(1) 如果是被投資企業,會計處理如下:借:實收資本,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庫存現金 如果涉及固定資產的,應該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視同銷售所涉及的增值稅應該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2) 對於股東,會計處理參考如下: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2、 特殊情況的會計處理
實務中存在一種特殊的減資行為,即通過減少注冊資本的方式去彌補企業過去的虧損。在這種情況下,財務表示被投資企業實際並不支付股東貨幣資金或者其他資產,視同股東將減少的注冊資本捐贈給被投資企業,計入企業當期損益,以達到彌補虧損的目的。
(1) 對於被投資企業,會計處理參考如下: 借:實收資本 ,貸:營業外收入
(2) 對於股東,會計處理參考如下:借:營業外支出,貸:長期股權投資(或者金融資產科目)
拓展資料
一、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二、注冊資金減少要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並工商變更批准。 按法定程序報經批准減少注冊資本的: 借:實收資本 貸:銀行存款 如果用償還債務減少注冊資本: 借:實收資本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採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按面值減少股本,依次減少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 借: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1)公司減資會計處理
三、會計分錄很簡單,與注資時相反,關鍵是入賬的附件要有說服力,一般來說入賬原始憑證應包括: 1、股東會同意減資的決議 2、工商部門同意減資的書面文件 3、工商部門核準的減資後的股權結構(在減資後公司章程上註明的)
四、減注冊資本,即是比如企業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在規定的時限內只注資了80萬,或者企業的投資者因為種種原因不想再投入其餘的20萬的注冊資本,那麼此時企業只能選擇減資; 五、減實收資本,即是比如企業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實收資本也是100萬元,因為生意不好做或者是投資者不想再擁有股份,而其它投資人又不想再擁有其股份,那麼應將其擁有的股份進行減資,比如該企業有二個股東,各佔50%的股份,那麼其中一個股東要求退股,此時公司需要進行減資,如果減掉一個股東所佔有的股份,那麼該公司只有50萬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了.

⑺ 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及納稅調整

答: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在公開市場上回購本公司股票,屬於所有者權益變化,回購價格與所對應股本之間的差額不計入損益;稅法規定,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貴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額,屬於企業權益的增減變化,不屬於資產轉讓損益,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一致,無須進行納稅調整。 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相關的會計處理為:企業應按回購股份的面值,借記「股本」科目,按股票發行時原記入資本公積的溢價部分,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回購價格超過上述「股本」及「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的部分,應依次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為分配利潤」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如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份所對應的股本,則應按回購股份的面值,借記「股本」科目,按實際回購價格,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

⑻ 什麼叫股份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減資 怎麼個減資法

回購的含義是什麼?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回購的異同點是什麼?回購對股價的影響是好是壞?相信對於很多小夥伴來說,都迫切的想了解,學姐這就跟大家好好講講。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 ,就是證券回購交易,意思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里就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包括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資金周轉等手段,從股票市場上收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公司有權將所有回購完成的股票注銷。不過在一般的情況下,公司會將回購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會干預短時間內的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以後另外作為其他方面使用,比方把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實行了,亦或是當需要資金時就出售掉它。
2、債券回購:指的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與此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未來的某天以約定好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此行為就是說該筆債券由它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就從交易發起人入手,凡是要抵押出債券的,通常是借入資金的交易都為進行債券正回購;但凡是主動借出資金的,要去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都是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一般回購股票都有這樣的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的話對於公司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還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1、回購後注銷:假若在股價低估的這種情況下,回購股票,然後注銷,這樣就會招致公司的流通總股數減少,增長了每一股的獲益程度,這樣操作是利好。若是在沒有出現股價被低估的情況下就回購股票,有意吸引不明真相的群眾來哄抬股價,就有損股東權益,這就是一種隱藏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情況下,且作為庫存股不注銷股份,之後在股價處於高位時,派發股份用於其他。公司可能會被懷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銷便是利空。自然,如果從短期角度看的話,回購股票和大資金買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樣的,這對股價是非常有利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有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回購方式,正回購與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結果主要在以下兩點,一是調節市場的資金流動性,二是調節利率。一方用相對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去融入資金,這一過程稱之為正回購,而且還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也是央行經常用來當公開市場操作手段的一種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方式就能夠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這一形式就是說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也在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方式,其實逆回購到期那就是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這樣回購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分情況討論: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意思就是向市場投放資金,若是資金進入實體企業以後,這樣的話就可以刺激企業運轉,那麼對於股市是利好的。等市場上的資金在增加後,那麼就可以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也會因此可以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一旦央行賣出逆回購的時候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流動資金減少,就沒有多餘的自己在流入到股市當中,從而引起投資情緒的悲觀,股價會下跌不少。所以及時的知道回購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5,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⑼ 減資回購股份

法律分析: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 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⑽ 公司法減資回購的規則是如何規定的

一、公司法減資的原因是什麼
1、企業減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
(2)調整過多的資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額資金,步入正軌後,資金則有可能過剩,因此亦需減資;
(3)增派股息。由於股息是根據資本利潤額進行分派的,所以減少資本就能增加股息;
(4)公司合並。這通常是在公司資產平衡時進行;
(5)分離部分。將公司中某些部門分離獨立時,資產也隨之分離,這對企業來說也是減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二、減資的方法有哪些
1、減少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出資比例。減資還可以以返還出資的方式減資,或者以免除出資義務的方式減資,或者以銷除股權或者股份的方式減資;
2、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減少各股東出資。減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