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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司禁止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2-10 18:55:42

A. 美股退市需要回購股票嗎

在美國,如果是因為造假退市的上市公司,則上市公司需要將投資者手裡的股票回購回來,但是回購價很低,一般來說是1美元/股的價格回購。

在我國沒有法律條文規定公司退市後需要回購股票,一般來說公司退市代表公司經營狀況不好,現金流差,因此退市也沒有多餘的資金回購股票。有些主動申請退市的公司可能會將投資者手裡的股票回購回來,但具體要看公司政策。
我國內地退市的股票會轉入老三板市場進行交易,投資者要去券商開通股轉系統許可權才可以交易。
近期被紐交所強制摘牌的中國三大運營商企業,退市後如果持有三大運營商的股票,可以將存托憑證給三大運營商指定的投行,換取三大運營商在香港發行的港股。所以即便美元回購,但能換取港股,對投資者來說沒有直接的損失。
回購(Buy-back),又稱補償貿易(CompensationTrade),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機器設備或技術的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設備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
這種做法是產品回購的基本形式。有時雙方也可通過協議,由機器或設備的出口方購買進口一方提供的其他產品。回購方式做法比較簡單,而且有利於企業的成本核算,使用較為廣泛。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該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關於股票回購問題,在國外股票市場上,由來已久,隨著中國股票市場的發展,股票回購的案例日漸增多。比較成功的案例有:1992年大豫園合並小豫園、1994年陸家嘴回購國家股等。雲天化和氯鹼B又傳出了股票回購消息,從而引起市場各方人士的高度重視,與此同時,回購概念股被炒作得紅紅火火。

B. 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其內部員工及親屬可不可以買賣這個公司的股票

高層及其親屬不可以在不通知證監會並且出公告的情況下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否則涉嫌內幕交易,是刑法,也就是弄大了可以進監獄。因為通常公司高層會提前知道公司的財務報表或重要合同,而上市公司的這些材料都需要通過證監會,然後公告。這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如果你知道了有重要合同大量建倉股價拉高而後公告重要合同你賣出獲利兌現這就是內幕消息,高管的家屬同樣具有優先獲得內幕消息的可能。
員工,一般都可以買賣自己股票。

另:其實高層買賣自己股票的,很容易造成內幕交易,非常容易!因為股票里的主力大幅拉升你便浮出水面,哪怕你不知道內幕也是按內幕消息來定罪。這點監管機構規范嚴格,不要為小利反而損害了自家公司的名譽,一旦查出違法所得沒收+罰款+交易所警告不合算的。

前些日子曾經有過一件事,一個上市公司的老總家的女兒不小心賣了1手自己老爸的股票,也就是100股結果出公告給老爸丟人,這不劃算,同樣也說明,小利未必不會被發現。
和資本打交道風險永遠是第一位的。切記。

C. 請問公司法為什麼要對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作嚴格限制呢

當然要限制咯。
其實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在國外叫做buyback,甚至叫做cancelation,就是注銷的意思

例如最近網易就因為不滿意自己股票的表現,所以宣布回購1億市值的股票

這樣會造成股價上漲,為什麼呢

除了買入推高股價,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上市公司回購自己股票之後,是需要注銷掉的,所以股本縮小了,每股收益就馬上提高了,造成了業績好了的後果

D. 怎麼看待上市公司持有別的公司股票為什麼不持有自己的股票,是不是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沒有投資的價值了

其實你說的有一定道理。
我是莊稼 說的不全對。 在中國上市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票,這是規定。除非是用於股權激勵或者注銷。

這個邏輯是可以說得通,首先國外(其實就是指美國)的公司就常常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國內外情況不同,有些差別。
你直接網路股票回購 網路裡面有較為詳細的解釋。一般的回購目的有:1.反收購 2.改善資本結構 3.穩定公司股價
在美國通常在以下條件下回購公司自己的股票:公司有富餘的現金,並且經營狀況良好而且持續產生大量現金。但公司股價卻低於公司真實價值,公司高層一般對自己的公司的了解肯定比外人深刻,公司考慮到回購股票給股東能帶來很大回報。大規模回購通常也表明公司富餘的現金找不到更高回報率的投資。
國內你很少看到回購主要原因是估計一般偏高,而且很多公司並沒有足夠的現金做這個事。中國是一個新興市場,處於成長期的公司多,很多公司的發展都還需要資金,更不用說回購股票了。

所以更多的看到的是出售股票,如股票紅利,新股增發等等。

E. 為什麼金融危機時要加購自己公司股票

http://ke..com/view/971498.htm

回購本公司股票的好處:

1.防止兼並與收購
以美國為例,進入80年代後,特別是1984年以來,由於敵意並購盛行,因此,許多上市公司大舉進軍股市,回購本公司股票,以維持控制權。比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動用81億美元回購8100萬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別動用150億美元和170億美元回購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為了防止本國企業被外國資本吞並,企業界進行了著名的「穩定股東工作」——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前者是指企業對職工購買、持有本企業股票給予某種優惠或經濟援助,獎勵職工持股的制度;後者是指企業給予高級管理人員優惠認購本企業股票權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感,確保企業的優秀人才。而允許企業在一定條件下回購本公司股票,則是建立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維持企業控制權的前提條件。正因為此,所以,進入80年代,在歐美國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時,日本亦相應修改了《公司法》,並相應放寬了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興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紐約股票市場出現股價暴跌,股市處於動盪之中。從此,美國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動機是穩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價格,防止因股價暴跌而出現的經營危機。據統計,當時在兩周之內就有650家公司發布大量回購本公司股票計劃,其目的就是抑制股價暴跌,刺激股價回升。
3.維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價格。
例如,經歷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長時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現大量的現金盈餘,1976年末現金盈餘為61億美元,1977年末為54億美元。由於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資機會,IBM公司在增加現金紅利(1978年的紅利支付率為54%,而五六十年代紅利支付率僅為1%至2%)的同時,於1977年和1978年共斥資14億美元回購本公司股票。據統計,1986——1989年期間,IBM公司用於回購本公司股票的資金達到56.6億美元,共回購4700萬股股票,平均紅利支付率為56%。另據了解,美國聯合電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間,一直採用股票回購現金紅利政策,使公司股票價格從每股4美元上漲到每股35.5美元。無獨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許多企業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業發展理論,一旦企業步入成熟期以後,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設備投資,擴大企業規模,而日益重視剩餘資金的高效率運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運用剩餘資金,成為當時日本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恰在此時,美國的HBO&CO.公司利用剩餘資金回購了26%的發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響,許多日本上市公司也開始利用剩餘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4.重新資本化。
即大規模借債用於回購股票或支付特殊紅利,從而迅速和顯著提高長期負債比例和財務杠桿,優化資本結構。重新資本化往往出現在競爭地位相當強、經營進入穩定增長階段,但長期負債比例過低的公司。由於這類公司具有可觀的未充分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儲備,按照資產預期能夠產生的現金流入的風險與資本結構匹配的融資決策准則,提高財務杠桿,可以優化公司資本結構,降低公司總體資本成本,增加公司價值,從而為股東創造價值。同時,也有助於防止敵意並購襲擊。因為在有效的金融市場環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敵意並購者的青睞和襲擊。
5.其他考慮。
根據德國《股票法》第71條的規定,准許企業在特定情況下回購資本金10%以內的本公司股票。所謂特定情況是指:(1)避免重大損失時;(2)向從業人員提供時;(3)基於減資決議注銷股票時;(4)股票繼承時。1981年英國《公司法》規定,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的動機主要有:(1)將剩餘資金返回股東;(2)增加股票的價值;(3)抑制股價下跌;(4)實現資本構成的目標;(5)防止企業被吞並;(6)靈活運用剩餘資金或作為企業證券發行戰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國而言,在如下幾種特定情況下允許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1)以市場調整為目的;(2)向從業人員提供;(3)繼承;(4)根據法院判決;(5)實行減資。在日本,在下述幾種情況下,企業亦可以回購本公司股票:(1)為使時價發行的股票順利地被投資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債等情況下,為行使公司權利而必需時;(3)在單位未滿股票請求權和反對股東的股票購買請求權行使時。

F. 公司法回購股票情形規定有哪些

公司法 回購股票情形規定有哪些 股票回購是指本公司利用現金購買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一般是為了防止兼並收購或是振興、平衡股市。但股票回購並不是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的,公司法有相關規定限制。那公司法回購股票情形規定有哪些呢?有四種情形,減少注冊資本、合並、股份獎勵、股東大會要求。 回購情形編輯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種情形下才能回購本公司的股份: 1.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回購方式編輯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 上市公司 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 債務 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固定價格 要約 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我們可以看出,根據《公司法》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股票回購並不是隨意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只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情形才可以回購股票。回購股票對於公司及股市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也不要過度利用。

G. 公司不是不能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嗎

有關收購本公司股票,主要有以下規定:
1.不得收購
就是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對外發行的股票,因為這種將本公司股票購回的行為,將直接影響公司資本的充實,使股東持有股份的價值降低,削弱了債權得以履行的基礎,因此應當限制股份的回購。
2.允許兩種情況除外
因為股份回購是在公司調整資本結構和資產重組中需要採用的手段,所以又不是絕對加以禁止的,而是有下列兩種情況除外:一種是為了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需要購回本公司對外發行的股票;另一種是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需要購回本公司股票。
3.及時注銷回購股票
這就是對於可以回購本公司股票的,依法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十日內注銷部分股份,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公告注銷回購的股票後資本變化情況。
4.不得以本公司股票作為抵押標的
就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這也是為了防止公司資本的不真實,限制以抵押的形式變相回購股份。

H. 增加股本溢價

這句話,這樣來理解就行了: 1,股本溢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實際收到的款項超過股票面值總額的數額。 因為股本規定是1元/股,但發行時不可能以1元/股的價格發售,而是以根據公司資產計算後決定發行價格,這兩者的差即為股本溢價。 2,股本溢價是資本公積一種,而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金。 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股權投資准備、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關聯交易差價以及其他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