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取得非上市公司的股息應繳納多少個稅問題
取得非上市公司的股息應當按照所得的20%來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方式是以每次收入Wie應納稅額所得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非上市公司股票利息個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第十四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所稱每次,分別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二)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B. 非上市公司股份分紅紅利如何交稅
非上市公司股份分紅紅利如何交稅,按照個人所得的20%。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應按利息、股息、紅利徵收20%個人所得稅。 個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權,取得的分紅,屬於「股息、紅利所得」,照章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持有非上市居民企業股權取得的分紅,屬於免稅收入。
分紅:公司制定出每隻股票分多少現金的方案,而後按投資者持有的股票把現金打到每位持股人的賬戶里。注意,使投資者拿到現金。 配股:公司為了籌集資金,優先向原持股人發行新股,但該新股股價低於現在是市場價格,不過,原持股的人所能買到的股票數量有限制,到底一股能買多少新股,由上市公司制定方案決定。注意,這是投資者是需要付出現金買進股票的。
拓展資料:
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繳稅
需要。 1、企業稅後利潤給股東分紅需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的比例為20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個人股東對公司的稅後利潤進行分配的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稅率。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的規定,應當由向個人股東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企業在支付時扣繳個人所得稅。
配股是什麼意思?配股是上市公司結合自身發展需求,發行新股票給原股東,從而將資金給籌集到位的行為。換種表達方式就是,公司的錢可能有不充足,想要通過公司自己人把錢放在一塊。原股東擁有決定是否認購的權利。
比如,10股配3股,這代表著就是每10股有權依據配股價去進行申購3股該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還是壞事?配股是不是好的呢?這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般來說,通常配股的價格是低於市價的,因為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因為新增了股票數,需要進行除權,因此股價會通過一定比例降低。對那些沒有參加配股的股東來說,股價降低是對他們有不好的影響的。參與配股的股東可以理解為,雖然股票的單價下跌了,可好在股票的數量在日益增多。
C. 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所得稅。法人股東將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轉讓出去發生利益所得,需要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並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所以,計算轉讓所得時不能扣除應歸屬於上述公司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即即便是股權轉讓所得中包含稅後利潤,也不能確認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當然如果在股權轉讓之前先分配,符合條件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
二、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股東將持有的股權轉讓所實現的利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20%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轉讓股權的收入總額減去股權的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剩餘金額。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_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_,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三、印花稅。非上市公司發生的股權轉讓是按照「產權轉移數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價款的萬分之五,並且是合同簽訂的雙方均為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為小規模納稅或小型微利企業,可以享受減半徵收印花稅優惠政策。
四、以股權轉讓名義轉讓土地會涉及土地增值稅。
D. 股票個人所得稅交多少
法律分析:股票交易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是按照成交額的千分之一向賣方單向收取。除了印花稅,交易股票還需要繳納傭金和過戶費。
股票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1個月)以內的,按2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1年以上的,按5%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在賣出分紅股票時會收取個人所得稅,其它情況不收取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收取標准與投資者持有時間相關,規定如下:
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包含一個月),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包含一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大於一年的,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個人所得稅。
比如,小唐持有某股票1000股,該公司按照每10股派發1元的方式派發紅利,持股1個月就賣出,那麼小唐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1×20%=20元。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持有時間是從投資者買入該股當天算起的,不是從分紅當天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E.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一、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 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後至企業變更 股權登記 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發生 股權變更 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自然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並確定計稅依據。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依法核定股權轉讓的計稅依據。 二、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價格如何核定? 如果自然人進行股權轉讓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話,稅務機關會按照以下方法進行核定: (1)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對 知識產權 、 土地使用權 、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 (2)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3)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4)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採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 證據 ,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屬實後,可採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上述四種核定方法,比較准確簡單有效的是第一、二種方法。但如果被投資企業沒有其他自然人股東、其他自然人股東未發生股權轉讓或其他自然人股權轉讓價格不公允,稅務機關一般都會按照第一種方法進行核定,即按照納稅人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資產份額進行核定, 由此可見,非上市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時,需要負有納稅義務的轉讓方到當地稅務部門申辦個人所得稅,並且憑借完稅證明和相關資料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同時,稅務部門針對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稅基數偏低的情況,會通過多種方法核定轉讓價格,防止逃稅漏稅的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