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芯能科技上市幾個漲停
現在 已經三個漲停
⑵ 減持新規全文細則(5%以上股東減持規則 )
股票鎖定期是指特定主體所持有的股票暫時不能轉讓的期限。在股票鎖定期屆滿後,轉讓股票的,受到減持規則的限制。股票鎖定期及鎖定期後轉讓規則,按不同持股主體分類,具體如下:一、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首發上市後36個月,如果承諾限售期長於36個月的,按照承諾的更長限售期執行。
減持規則:(1)每三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3)協議轉讓不受前述(1)和(2)項限制,但單個受讓方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且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時,出讓方、受讓方在6個月內應當遵守(1)和(2)規則;(4)任意連續90日內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5)科創板上市公司且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自股票上市起第4個會計年度和第5個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不得減持情形:(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2)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3)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東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首發上市後12個月。
減持規則:(1)每三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3)協議轉讓不受前述(1)和(2)項限制,但單個受讓方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且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時,出讓方、受讓方在6個月內應當遵守(1)和(2)規則;(4)任意連續90日內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三、突擊入股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工商變更或首發上市後3年。
四、定向增發入股
限制股票范圍:非公開發行取得的股票。
鎖定期:(1)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以及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認購的股份鎖定期為發行結束後18個月;(2)前述(1)中所列人員以外的投資者認購的股份鎖定期為發行結束後6個月。
五、收購方
限制股票范圍:因本次收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鎖定期:收購完成後18個月。
六、創投基金
持股主體:指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鎖定期:(1)對於發行人有實際控制人的,非實際控制人的創投基金股東,按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鎖定一年;但如果創投基金為控股股東的,鎖定期為36個月;(2)發行人沒有或難以認定實際控制人的,對於非發行人第一大股東,但位列合計持股51%以上股東范圍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東,鎖定12個月。
特殊減持規則:根據截至到首發上市時的持股期限不同、減持限制不同,具體為: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1)不滿36個月的,在3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2)36個月以上不滿48個月的,在2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3)48個月以上但不滿60個月的,在1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4)60個月以上的,減持股份總數不再受比例限制 。大宗交易減持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遵守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的規定。
上述減持規則適用限制條件:投資的企業應滿足以下情形之一:(1)首資接受投資時,企業成立不滿60個月;(2)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合並會計報表,年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3)截至發行申請材料受理日,企業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持股主體不符合第1項或者投資的上市企業不符合第3項的,減持股份根據持股主體的不同適用第一條、第二條或第七條規定。
七、持股不足5%的其他股東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首發上市後12個月。
減持限制:無。
八、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本公司股票。
鎖定期:(1)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首發上市後12個月;如為科創板上市公司且上市時公司未盈利的,首發上市後36個月;(2)離職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注:法律對於股票取得方式未做限制性規定,應視為所有持有的股票不論取得方式,均在限售范圍內
);如為科創板上市公司且上市時公司未盈利的,在(1)規定的鎖定期內離職的,對於首發前取得的股份,應繼續遵守(1)中鎖定期的規定;(3)創業板上市的,在首發上市後6個月內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上市後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減持規定: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不得減持的情形:(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2)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3)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科創板上市公司核心技術人員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
鎖定期:(1)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首發上市後12個月;如上市時公司未盈利的,首發上市後36個月;(2)離職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注:公司法對於股票取得方式未做任何限制性規定,應視為所有持有的股票不論如何、何時取得,均在限售范圍內
)。
減持規定:首發上市後4年內,每年轉讓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另提示: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等導致股票需要從原持有人處轉出的,均須遵守減持規定。
⑶ 一天股東競價減持時間是全天任意時間
不是,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票,是指在整個交易時間段(9:30-15:00)賣
⑷ 芯能國際股吧
芯能國際股吧是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投資者交流投資心得的互動社區。
社區涵蓋:
1、個股、主題、行業及概念四大板塊。
2、同時還設有資訊、研報、問董秘等模塊,用 戶可通過多種形式進行互動。
拓展資料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簡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公司簡稱:芯能科技,股票代碼:603105,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2、經營范圍:經多年發展,芯能科技通過「紮根海寧,聚焦浙江,輻射全國」的區域拓展策略,目前旗下擁有近五十家專注於太陽能發布式發電的子公司,業務覆蓋華東,華南等區域。公司深耕光伏行業十多年,秉承「讓天更藍,水更_,生活更美好」的願景,圍繞「以太陽能分布式為核心,向用戶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潔能源綜合服務」的使命,歷經行業風雨洗禮,實現跨躍式發展,奠定了公司在太陽能分布式能源領域的領先地位。旗下擁有近五十家專注於太陽能分布式發電的子公司,業務覆蓋華東、華南、華中等區域。芯能科技以提供清潔、安全、高效的綠色能源為己任,先後為近千家企業提供了綠色環保方案,裝機容量達1GW,年發電量可達10億度,年節約標准煤約40萬噸,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0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3萬噸,為實體經濟年節約能源成本近1億元。
3、發展:未來,公司將繼續夯實分布式業務,進一步鞏固在分布式領域的行業地位。同時,公司將圍繞分布式業務獲取的客戶群,結合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向公司主營業務相關領域延伸,積極探索新能源產業新型經營模式,整合各項競爭優勢,加快光儲充電動汽車充電站投資建設,實現公司在新能源產業中的蓬勃發展。
⑸ 芯能科技是做什麼的
芯能科技的主營業務是光伏產品、太陽能光伏項目開發和服務。公司全稱是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603105。芯能科技是一家集硅材料處理、硅棒、硅錠、電池片研發、生產和光伏電站全產業鏈股份公司。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深耕光伏行業十多年,秉承「讓天更藍,水更淸,生活更美好」的願景,圍繞「以太陽能分布式為核心,向用戶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潔能源綜合服務」,實現跨躍式發展,奠定了公司在太陽能分布式能源領域的領先地位。
芯能科技的經營范圍:多晶硅和單晶硅材料製品、光伏電池片、太陽能組件的研發、製造、加工;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開發、運行維護及其信息和技術的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零配件、原輔材料和技術的進口業務等。
芯能科技業務范圍包括分布式光伏電站投資運營、分布式光伏解決方案提供、光儲充電動汽車充電站、電站運維以及光伏產品研發製造。旗下擁有近五十家專注於太陽能分布式發電的子公司,業務覆蓋華東、華南、華中等區域。
芯能科技將繼續夯實分布式業務,進一步鞏固在分布式領域的行業地位。同時,公司將圍繞分布式業務獲取的客戶群,結合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向公司主營業務相關領域延伸,積極探索新能源產業新型經營模式,整合各項競爭優勢,加快光儲充電動汽車充電站投資建設,實現公司在新能源產業中的蓬勃發展。
⑹ 芯原股份上市時間
2020年08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
【拓展資料】
芯原股份有限公司(芯原)是一家晶元設計平台即服務(SiliconPlatformasaService,SiPaaSTM)提供商,為包含移動互聯設備、數據中心、物聯網(IoT)、穿戴設備、智能家居和汽車電子等多種終端市場在內的各種廣泛應用提供以IP為中心的、基於平台的晶元定製服務和一站式點對點的半導體設計服務。芯原的SiPaaS解決方案可縮短設計周期、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風險。寬泛和靈活的SiPaaS解決方案為包含新興和成熟半導體廠商、原始設備製造商(OEMs)、原始設計製造商(ODMs),以及大型互聯網平台提供商在內的各種客戶類型提供極具吸引力的半導體產品替代解決方案。
芯原成立於2001年,其公司總部位於中國上海,目前在全球已有超過500名員工。芯原在中國、美國和芬蘭共設有6個設計研發中心,並在全球共設有9個銷售和客戶支持辦事處。
理解股份的含義的方式:
一、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劃分的方式;
二、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三、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四、理解股份的含義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⑺ 股市減持有時間限制嗎
5月27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⑻ 股票上市股東減持時間規定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