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對退伍軍人現在有什麼新的待遇
1、基本復員費:按月工資基數(軍銜工資、軍齡工資、邊遠艱苦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高山海島津貼之和,下同)計發,不滿1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滿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2、安家補助費:按月工資基數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相應增發0.5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按年標准計發。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3、回鄉生產補助費:復員回農村的士官按月工資基數計發,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4、醫葯生活補助費: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士官,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准,發給醫葯生活補助費,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5、獎勵工資:當年符合發放獎勵工資條件的,按基本工資標准發放6、住房補貼和公積金:退役騰退軍產住房後,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金額發放。服役期滿後,住房補貼和公積金總數,下士約為1.6萬元,中士約為2.7萬元,上士約為4.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6萬元。具體金額因個人軍銜工資檔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7、傷亡保險金: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8、退役醫療保險金:退役後參加醫療保險的,由財務部門將個人賬戶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機構,不參加醫療保險的,將保險金退還給個人。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㈡ 國家對退伍軍人現在有什麼新的待遇
法律分析:1.退役軍人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2.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遊等優待。3.殘疾退役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標准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消費物價水平、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工資水平、國家財力情況等因素確定。殘疾撫恤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七條 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軍人保障工作。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有關機關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軍人保障工作。軍隊各級負責退役軍人有關工作的部門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做好退役軍人保障工作。
㈢ 關於退伍軍人待遇最新規定是什麼
退伍軍人,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退伍軍人享有以下待遇。軍人保衛國家,退伍後應當享受一定的待遇。具體如下:1、退伍軍人能獲得一次性退伍補助費;2、退伍軍人能享受就業安置待遇;3、退役軍人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4、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招聘,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軍人;5、退伍軍人享有的其他待遇。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三條 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㈣ 國家對退伍軍人有什麼優待政策
退伍的優待政策如下:
第一,優待證。優待證是頒發給退伍軍人或者現役軍人家屬的證明,憑借優待證軍人及其家屬可以享受一定的國家優待政策。
第二,醫療。軍人憑借優待證,在醫院看病時可以不用掛號和排隊,在拿葯和看病時還可以享受一定的優待,有效的緩解了貧困家庭的經濟困難。
第三,旅遊。不管是退役軍人還是現役軍人,在外出旅遊排隊或者買票時都可以享受優先政策,在公共場所也會為軍人設定專門的通道。
第四,生活。為了讓退伍軍人更快更好的融入生活,國家為退伍軍人在住房、教育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優待政策,比如廉租房、子女異地上學等。
我們都知道軍人在服役一定的年限後就會退役,而軍人由於長期生活在部隊,生活習慣以及社會生存均不能很好的適應。因此,國家為退伍軍人制定了這些政策,以加快退伍軍人融入社會的速度,在退伍軍人就業、創業、養老、教育等方面給予保障。
㈤ 退伍軍人有什麼待遇
一、退伍軍人有什麼福利待遇
1、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對退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對退役的義務兵,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條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做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以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
二、退伍軍人能做什麼工作
1、義務兵退役後的崗位選擇:義務兵,在部隊服現役兩年,一般都是從學校到部隊,有的是學校畢業後1-5年再到部隊的。大多數是初中、高中、中專文化程度,少數是小學、大學文化程度,談不上有多豐富的社會實際工作經驗,但具有很強的年齡優勢和追求進步的願望。
2、士官退役後的崗位選擇:士官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其中一些同志在部隊通過了自學考試、軍隊院校培訓或軍地兩用人才的培養,其文化素養及獨立分析處理問題的能力要高於義務兵。絕大部分士官都有在部隊當過班長或代理排長、技師等職務的經歷,所以,他們除了有義務兵的特點外,還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良好的合作精神和人際交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