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對上市公司日常監管的主要內容
信息披露是對上市公司日常監管的主要內容。
一般而言,所謂的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包括信息披露的監管、公司治理監管和並購重組的監管等幾種方式,在這些內容中,信息披露的監管是對上市公司日常監管的主要內容。而且信息披露也是上市公司注冊制下必須做好的基本義務。
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眾公司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梁。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獲取,主要是通過大眾媒體閱讀各類臨時公告和定期報告。
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在獲取這些信息後,可以作為投資抉擇的主要依據。真實、全面、及時、充分地進行信息披露至關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對那些持價值投資理念的投資者真正有幫助。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據我國《證券法》第50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5)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上述條件是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較高的素質、較大的規模、股權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資者中形成較好的聲譽。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均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其他任何類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開發行股票並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同時,也並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夠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由於上市公司存在著眾多的公眾股東,法律更加註重其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而《證券法》則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之後而公開發行,然後再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等。
㈡ 上市公司歸政府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在我國監管上市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有以下幾類:當地政府、發改委等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企業市場經營、企業項目等問題的監管。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新股、發行債券等資本市場業務。證監會內部又會設置很多細分部門,負責上市公司的細分業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主要負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信息披露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1篇案例引用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公司法規定:執行董事可以兼任經理;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㈢ 上市公司監管函監管多久
時間不一定。
在A股市場中,證監會的監管函是一種行政警告的監管措施。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發布監管函,就表示該上市公司有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這樣會使投資該上市公司的投資者出現持股信心不足的情況。有可能會使持股投資者出現恐慌拋售該股,導致股票價格出現下跌。
一般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出現關聯交易、敏感期交易股票、未按承諾事項履行、超比例增持或減持未披露、未及時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募集資金使用違規、泄露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等行為會被證監會發布監管函。如果上市公司不對監管函中的相關事件進行整改,那麼證監會有可能進行立案處理追究相關責任。這樣有可能導致股票被強制退市,也有可能禁止涉案相關人員禁入證券市場措施或造成上市公司被罰款等等。
㈣ 股票被監管了什麼時候解除
股票解禁上市公司會提前發出公告,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即可,股票解禁規則:根據規定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票24個月後解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股票12個月後解禁。若是增發的股票,12個月後解禁5%,24個月後全部解禁。
股票解禁是指限制流通的股票轉為流通股,解禁後大股東隨時可以賣出股票,大股東賣出這部分股票就叫減持,大股東減持對股票是利空的,大概率會使股票下跌。
拓展資料
股票解禁,股票市場上的一種股市術語,是指解禁當日開始,解禁的股票就可以交易了。
大小非是股改產生的,限售股是公司增發的股份。這些股票都在以前購買這些股票的人的手中。
解禁只是一個時間窗口,意義就是解禁當日開始,解禁的股票就就可以交易了。並不是說一定要全部當日拋售,我可以繼續持有,也可以選擇拋售,什麼時候拋售,都由持有人自己決定。
大小非解禁的成本基本都是1元,限售股解禁的成本就是其增發價格。
非是指非流通股,由於股改使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即解禁。
持股低於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大於5%的叫大非。
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後,他們就會拋出來套現,就叫減持。
這等於大幅增加股票市場的股票供給量,改變股票的供求關系,若大小非解禁後採取減持,將促使股價下行
小,即小部分。 非,即限售。 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占總股本5%以內。反之叫大非,即大規模的限售流通股,占總股本5%以上。 解禁,即解除禁止,是非流通股票已獲得上市流通的權力。小非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許上市流通。
當初股權分置改革時,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說,有許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暫時是不能上市流通的。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中國證監會2005年9月4日頒布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㈤ 上市公司在我國監管上市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稱是什麼
在我國監管上市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稱是中國證監會。證監會的全稱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乃是直屬於國務院的正部級事業單位。它在國務院授權下,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其秩序。可以說,證監會就是中國證券期貨市場這片洶涌大洋的「定海神針」。
拓展資料:證監會的職能
既然是證券市場的「定海神針」,那證監會的職能自然也不小。
首先,證監會負責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的大政方針和發展計劃,給市場指明前路。同時,證監會也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制定有關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其次,正如證監會的名字所表達的,對全國的證券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是證監會的重要職責。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等,通通在證監會的監管范圍內。
一旦發現證券期貨市場上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絕對不會手軟,必將使出雷霆手段,把「妖魔鬼怪」消滅於無形之中。像操縱市場、非法經營、違法減持等行為,不要想逃過證監會的「火眼金睛」。
除此之外,這根「定海神針」還必須對證券期貨市場出現的金融風險進行防範和化解,一旦有什麼大風大浪,證監會也會出面將其「擺平」。
證監會對違法違規案件的稽查程序
俗話說,路要一步一步走,飯要一口一口吃。證監會消滅「妖魔鬼怪」也有一定的程序。
如果有人或單位提出控告和檢舉,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了問題。經審查確認需要立案查處的,證監會相關部門將填寫立案建議表,並附上相關材料上報分管副主席,經批准後,證監會稽查局就會立案調查。
如果發現被調查人並沒有違法違規行為,案件會被撤銷。但的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話,證監會會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並交由證監會稽查局執行,該怎麼罰就怎麼罰。
㈥ 上市公司屬於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在我國監管上市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有以下幾類:
當地政府、發改委等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企業市場經營、企業項目等問題的監管。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新股、發行債券等資本市場業務。證監會內部又會設置很多細分部門,負責上市公司的細分業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主要負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信息披露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本法所稱,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第一百二十二條上 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上市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㈦ 你對股票監管了解多少什麼情況下會發生監管行為
如果對股票進行監管,通常會因為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操作規范存在一定的問題,如虛假交易、上市公司披露不真實等,這些問題給股票市場的投資者帶來的影響,對上市公司的證券監管,對上市公司發出警告,要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至於股票監管問題是否嚴重,要看問題是大是小。這不是問題,也不是很嚴重。只要上市公司解決了這個問題,對股票也可能有好處。如果是因為非法問題,那麼問題就非常大,股票就有可能崩潰,這將嚴重影響股東的利潤。
監管行為主要包含金融基礎設施、互聯網金融機構及相關參與者等措施,主要是為了使互聯網金融交易更安全、更公平、更有效。從某種意義上說,行為監管就是互聯網金融的運行優化。主要內容如下:一是對互聯網金融機構股東和管理者的監督。一方面,不謹慎、不稱職、不誠實或有不良記錄的股東和經理應在審查過程中被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在持續經營階段,要嚴格控制股東、管理者和互聯網金融機構之間的相關交易,防止其通過資產侵佔損害互聯網金融機構或客戶的合法權益。二是監管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資金和證券的託管、交易和清算系統。
㈧ 股票要怎麼才能收到監管
股票要怎麼才能收到監管,見下面:
1、普通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漲跌幅累計超過20%;
2、S股票、ST股票、*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漲跌幅累計超過15%;
3、換手率:連續三個交易日,換手率超過30倍,累計換手率超過20%。一支股票在3天內漲幅超過20%,屬於價格波動異常,證交所會對它進行停盤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進行消息披露後才能繼續開盤交易。
㈨ 股票監管期一般是十天嗎
不是。股票監管期為一天。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共發送監管工作函23份,其中監管問詢函7份,監管工作函16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18份。針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採取監管關注措施1單,採取紀律處分措施1單。同時,加大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常的聯動監管,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發生明顯異常的,提請啟動內幕交易、異常交易核查15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