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易所子公司能否炒股
這個問題問的比較抽象。 一般來說,子公司非公開向母公司發行股票,其實是子公司融資的手段。 母公司通過購買子公司的股票,可以擴大其對子公司的控股比例,達到影響子公司經營決策的作用等。
㈡ 子公司為什麼能向母公司發行股票
不是所有的公司企業都可以讓自己公司的股票上市.
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請。上市申請。發行人在股票發行完畢,召開股東大會,完成公司注冊登記後,向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
2、審查批准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符合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
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
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3、申請股票上市應當報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1)申請書;(2)公司登記文件;(3)股票公開發行的批准文件;(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來的
財務報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冊會計師及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5)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推薦書;(6)最近一次招股說明書;(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訂立上市協議書。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後,即成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還要與證券交易所訂立上市協議,確定上市的具體日期,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費。
5、發表上市公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地點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的證券報刊上。
上市公告的內容,除了應當包括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號;
(2)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10名股東的名單及持股數;
(3)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決議;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持有本公司證券的情況;
(5)公司近3年或者開業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盈利預測文件;
(6)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情況。
6、股票上市交易。
㈢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能獨立上市嗎
可以上市。不過前提是其子公司經營超過3年以上並且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上市子公司的股份將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股東,這樣稱之為分拆上市,按照有關規定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股權轉讓合同又稱股權轉讓協議,是指股權轉讓方與股權受讓方簽訂的,約定在股權轉讓中雙方各自權利義務關系的契約。
由於股權轉讓是一項較為復雜的法律行為,涉及的法律關系多,為了避免轉讓方與受讓方出現不必要的糾紛,一般都需要簽署書面的股權轉讓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在股權轉讓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有些地方還要求股權轉讓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或鑒證,才可以作為辦理工商登記變更的依據。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八條 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第九條 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 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㈣ 全資子公司可以單獨上市嗎
子公司能獨立上市。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股票發行條件的,可以申請上市。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
法律依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八條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第九條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㈤ 子公司可以獨立上市嗎
子公司是可以獨立上市的,因為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分公司是不能獨立上市的。上市公司在不符合公司上市的條件或者是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時,會被要求退市。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㈥ 子公司的法律特徵有
一、正面回答
子公司的法律特徵有:
1、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具有法人資格
2、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3、子公司財務和母公司相獨立;
4、子公司受東道國法律的管轄。
二、分析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子公司有獨立法人資格嗎?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而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分公司領取的是營業執照,而非法人營業執照,分公司不能獨立的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但在訴訟過程中,分公司還是可以作為訴訟主體的。
㈦ 子公司是否能獨立上市
法律分析:子公司能獨立上市。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股票發行條件的,可以申請上市。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㈧ 分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不可以。
分公司還是屬於原來的公司,是不能自己單獨發行股票的。如果子公司是某大集團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可以公開上市發行股票,而分公司則不可以。
㈨ 分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能上市。
因為公司不管是子公司還是母公司,都是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只要符合上市條件就可以上市。
如果是母公司已經上市了,那子公司再想單獨上市倒是比較困難。
上市的必要條件:
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