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國企業並購支付方式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現金支付現金支付是並購交易中最簡單的價款支付方式。目標公司的股東一旦收到對其所擁有的權益的現金,就不再擁有對目標公司的所有權及其派生出來的一切其他權利。2.換股並購換股並購是投資者不是以現金為媒介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而是增加發行本企業的股票,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企業的股票。3.債務承擔債務承擔,即在資產與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優勢企業以承擔目標公司債務為條件接受其資產的方式,實現零成本收購。4.債權支付債權支付,即優勢企業以自己擁有的對目標公司的債權作為並購交易的價款。這種操作實質上是目標公司以資產抵押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貳』 企業合並方式有幾種簡述他們的主要區別
1.根據中國企業合並准則中的標准劃分
1)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參與合並的企業在合並前後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
2)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參與合並的企業在合並前後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
區別為:參與合並的企業是否在合並前受同一方的控制。
2.根據國際准則合並前企業的市場關系
1)水平合並。合並企業的雙方或多方原來屬於同一個行業,生產同類產品。
2)垂直合並。合並企業的雙方或多方之間有原料生產、供應和加工及銷售的關系,分處於生產和流通過程的不同階段。垂直合並是大企業全面控制原料、生產、銷售的各個環節,建立垂直結合控制體系的基本手段。
3)混合合並。同時發生水平合並和垂直合並。
區別為:合並雙方企業的性質來源不同。
3.根據國際准則按照法律形式
1)吸收合並,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並成一家企業,其中一家企業將另一家企業或多家企業吸收進自己的企業,並以自己的名義繼續經營,而被吸收的企業在合並後喪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創立合並,是指幾家企業協議合並組成一家新的企業。也就是說,經過這種形式的合並,原來的各家企業均不復存在,而由新企業經營。
3)控股合並,是指一家企業購進或取得了另一家企業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或出資證明書,且已達到控制後者經營和財務方針的持股比例的企業合並形式。
區別為:進行合並的企業在合並之後的地位不同,存在方式不同。
4.根據國際准則合並的動機
1)善意合並,是指被合並公司同意合並公司提出的合並條件並承諾給予協助,故雙方高層通過協商來決定合並的具體安排。
2)惡意合並,是指合並企業在被合並企業管理層對其合並意圖尚不知曉或持反對態度的情況下,對被合並企業強行進行合並的行為。
區別為:進行合並的企業雙方的合並目的和態度不同。
5.合並國際准則支付方式
1)現金合並,是指由合並方支付現金,以換取被並企業的所有權。現金合並方式可表現為用現金購買資產和現金購買股票。
2)股票合並,是指合並企業採取增加發行該公司的股票達到合並目的。可表現為股票換取資產及用股票換取股票。
區別為:合並方支付方式不同。
『叄』 公司並購中股票支付方式的概念及優缺點
股票支付優缺點
(1)對目標企業來說
優:目標企業的股東不失去他們的所有權,而是成為並購完成後企業的新股東。
(2)對主並企業來說
優:不會影響主並企業的現金狀況。
缺:①主並企業股本結構發生變化,股權稀釋(極端結果是目標企業的股東通過主並企業增發的股票取得對並購完成後企業的主導控制權)。
① 需手續多,耗時耗力。
n股票支付是指主並企業通過增加發行本公司股票,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企業的股票,從而達到並購目的的一種支付方式。
『肆』 為什麼發行本公司的股票,會取得別的公司的股權,
1、發行本公司的股票,會取得別的公司的股權的原因:這是典型的並購,甲公司合並吸收了乙公司,也就是說乙公司的股東出賣了自己的股權。當然,這里的並購是關聯企業的合並,這個合並方法是換股。
2、換股並購。即並購公司將目標的股權按一定比例換成本公司的股權,目標公司被終止,或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視具體情況可分為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母子公司交叉換股等。換股並購對於目標公司股東而言,可以推遲收益時間,達到合理避稅或延遲交稅的目標,亦可分享並購公司價值增值的好處。
『伍』 並購的方式
(一)公司並購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分別是協議收購和要約收購。 廣義的協議收購,一般是由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董事會進行談判,簽訂協議,經過股東大會同意後有效。一旦達成協議,雙方均應接受。達成協議後,需向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主管部門報告並公告。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尚不成熟,協議收購是一種較好的收購方式。《證券法》所規范的協議收購人通過與目標公司的管理層或者目標公司的股東,達成書面轉讓的協議。 要約收購指的是收購方通過向被收購公司的管理層和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意思表示,並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收購價格、收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要約收購不需事先徵得公司管理層的同意。
(二) 按企業的成長方式分,可以分為橫向並購、縱向並購與混合並購。 橫向並購是指同屬於一個產業或行業,或產品處於同一市場的企業之間發生的並購行為。橫向並購可以擴大同類產品的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消除競爭,提高市場佔有率。 縱向並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緊密相關的企業之間的並購行為。縱向並購可以加速生產流程,節約運輸、倉儲等費用。 混合並購是指生產和經營彼此沒有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企業之間的並購行為。混合並購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市場適應能力。
(三) 按照委託方式劃分,可分為直接並購與間接並購 直接並購就是由收購方直接向目標公司提出所有權要求,雙方通過一定程序進行磋商,共同商定完成收購的各項條件。 間接並購是指收購公司首先設立一個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然後再以子公司名義並購目標公司。
(四) 按企業並購的付款方式劃分,並購可分為:
(1)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全部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x並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並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資產。
(4)用股票交換股票。此種並購方式又稱「換股」。一般是並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達到控股的股數。通過這種形式並購,目標公司往往會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
(5)債權轉股權方式。債權轉股權式企業並購,是指最大債權人在企業無力歸還債務時,將債權轉為投資,從而取得企業的控制權。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控制的企業大部分為債轉股而來,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階段性持股,並最終將持有的股權轉讓變現。
(6)間接控股。主要是戰略投資者通過直接並購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來間接地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7)承債式並購。是指並購企業以全部承擔目標企業債權債務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此類目標企業多為資不抵債,並購企業收購後,注入流動資產或優質資產,使企業扭虧為盈。
(8)無償劃撥。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作為國有股的持股單位直接將國有股在國有投資主體之間進行劃撥的行為。有助於減少國有企業內部競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帶有極強的政府色彩。
(五) 從並購企業的行為來劃分,可以分為善意並購和敵意並購。
『陸』 公司企業並購的類型及方式
公司企業並購的類型及方式
導語:國際上習慣將兼並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並購。即企業之間的兼並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並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並、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一、按行業特徵分
橫向並購:從事同類經營的兩個公司間的並購。橫向並購的基本特徵就是企業在國際范圍內的橫向一體化。近年來,由於全球性的行業重組浪潮,結合我國各行業實際發展需要,加上我國國家政策及法律對橫向重組的一定支持,行業橫向並購的發展十分迅速。
縱向並購:向最終消費者或向原材料供應商進行擴張的並購。縱向並購的企業之間不是直接的競爭關系,而是供應商和需求商之間的關系。因此,縱向並購的基本特徵是企業在市場整體范圍內的縱向一體化。
混合並購:經營類別不同的企業間的合並。、從理論上看,混合並購的基本目的在於分散風險,尋求范圍經濟。在面臨激烈競爭的情況下,我國各行各業的企業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並購就是多元化的一個重要方法,為企業進入其他行業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風險的途徑。
上面的三種並購活動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各不相同。目前,我國企業基本擺脫了盲目多元化的思想,更多的橫向並購發生了,數據顯示,橫向並購在我國並購活動中的比重始終在50%左右。橫向並購毫無疑問是對行業發展影響最直接的。混合並購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發展,主要發生在實力較強的.企業中,相當一部分混合並購情況較多的行業都有著比較好的效益,但發展前景不明朗。縱向並購在我國比較不成熟,基本都在鋼鐵,石油等能源與基礎工業行業。這些行業的原料成本對行業效益有很大影響,因此,縱向並購成為企業強化業務的有效途徑。
二、按實現方式分
購買資產:通過購買目標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來實現並購
購買股票:通過購買目標企業的普通股股票來實現並購
三、按支付方式分
現金支付
證券支付:包括本企業的普通股、優先股、債券等進行支付
四、按程序分
非敵意並購:並購企業與目標企業雙方就並購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並購協議的一種並購行為
敵意並購:在友好協商遭到拒絕時,並購方不顧對方的意願強行收購,即收購方避開目標企業的管理層,直接向目標企業的股東發出收購要約。
公司企業並購的方式
一、企業並購從行業角度劃分,可將其分為以下三類:
1、橫向並購。橫向並購是指同屬於一個產業或行業,或產品處於同一市場的企業之間發生的並購行為。橫向並購可以擴大同類產品的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消除競爭,提高市場佔有率。
2、縱向並購。縱向並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緊密相關的企業之間的並購行為。縱向並購可以加速生產流程,節約運輸、倉儲等費用。
3、混合並購。混合並購是指生產和經營彼此沒有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企業之間的並購行為。混合並購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市場適應能力。
二、按企業並購的付款方式劃分,並購可分為以下多種方式:
1、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全部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並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並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資產。
4、用股票交換股票。此種並購方式又稱“換股”。一般是並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達到控股的股數。通過這種形式並購,目標公司往往會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
5、債權轉股權方式。債權轉股權式企業並購,是指最大債權人在企業無力歸還債務時,將債權轉為投資,從而取得企業的控制權。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控制的企業大部分為債轉股而來,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階段性持股,並最終將持有的股權轉讓變現。
6、間接控股。主要是戰略投資者通過直接並購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來間接地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例如北京萬輝葯業集團以承債方式兼並了雙鶴葯業的第一大股東北京制葯廠,從而持有雙鶴葯業17524萬股,占雙鶴葯業總股本的57.33%,成為雙鶴葯業第一大股東。
7、承債式並購。是指並購企業以全部承擔目標企業債權債務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此類目標企業多為資不抵債,並購企業收購後,注入流動資產或優質資產,使企業扭虧為盈。
8、無償劃撥。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作為國有股的持股單位直接將國有股在國有投資主體之間進行劃撥的行為。有助於減少國有企業內部競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帶有極強的政府色彩。如一汽並購金杯的國家股。
三、從並購企業的行為來劃分,可以分為善意並購和敵意並購
善意並購主要通過雙方友好協商,互相配合,制定並購協議。敵意並購是指並購企業秘密收購目標企業股票等,最後使目標企業不得不接受出售條件,從而實現控制權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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