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嗎
法律分析:我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並未對此作出限制性規定,所以有限責任公司是可以回購本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Ⅱ 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是不可以回購本公司的股權的,只有在特殊情況下股東才能夠請求公司回購股東的股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 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Ⅲ 公司能回購股東股權嗎
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可以回購股東的股權的。當然,一些例外情況時我國法律是允許公司回購股東股權的。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的情形:1、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的:①公司連續5年盈利卻未向股東分利;②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③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修改章程繼續運營公司。
Ⅳ 有限責任公司能否回購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回購只有異議股東的強制收購請求權,而無公司主動回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先規定了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規定了包括減少注冊資本、異議股東回購等在內的幾種例外情形,即原則禁止、例外允許。對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是否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從第一百四十二條在公司法中的章節位置看,其針對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明確的,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不存在禁止回購自身股權的規定。法無明文禁止即自由。由於公司法沒有對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權的禁止性規定,應視為有限責任公司可自行回購股權。另一種觀點認為,公司法非純粹私法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回購涉及公司治理結構規范、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穩定等,應體現更多的強制性。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Ⅳ 有限公司股權回購的幾種情形
一、正面回答
有限公司股權回購的情形: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想要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公司,讓公司進行回購;
2、與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權的公司合並,必須是與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權的公司合並時,公司才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3、股份獎勵給公司職工,回購的股東股權必須獎勵給本單位職工;
4、股東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
二、詳情分析
股權回購的意思是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東在公司持有的股權,股東也可以股權回購的這種方式退出公司,股權回購分成協議回購和訴訟回購兩種情況,類似於公司連續5年不向公司分紅,但實際上公司連續5年盈利,股東可以考慮讓公司回購股權。
三、公司回購股權條件有哪些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Ⅵ 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份嗎
公司可以回購股東的股權,但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能回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Ⅶ 有限公司回購股份的情形
公司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
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Ⅷ 公司可以強制回購股票嗎
不能。 有限責任公司 三種情況下股東可要求公司回購。 股份有限公司 在四種情況下股東可要求公司回購。公司因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回購的股票: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 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所回購的股票,應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Ⅸ 有限公司能回購自己的股權嗎
有限公司可以回購自己的股權,但只能在法定的情況下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Ⅹ 公司可以回購職工股嗎
可以,但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不可以回購本公司的股權的,只有在特殊情況下股東才能夠請求公司回購股東的股權的。比如說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但五年連續盈利等這些特殊情況。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