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法將股票分為哪些類型
法律分析:股票有下列分類:1.普通股。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2.優先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3.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4.垃圾股。5.績優股。6.藍籌股。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㈡ 企業的股份怎麼分
公司股份一般按照如下方式予以分配:根據公司的股東所認繳或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額中所佔的比例進行分配。每一股份的金額相等,分取紅利的辦法也是按占股比例來分,但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㈢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表現形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表現形式有:
1、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
2、組織機構上體現為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決策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根據相關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
主要特徵如下:
1、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
3、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
4、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5、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所認購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6、公司應當將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告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㈣ 股票和股權有區別嗎
法律分析:股票和股權是有區別的。股票是一種憑證,是證明股東所持有的股份,股權是一種綜合性權利,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一種權利,股東可以憑借股權,從公司獲取經濟利益,達到股權達成一定程度的, 還可以參與公司的管理;還有股票是存在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是存在於公司的,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存在的,只要是公司的股東,都有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一條 出資證明書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 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及其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㈤ 公司怎麼合理分股份
股權的分配多數是採用三種分法,第一種,平均分配;第二種,個人說了算;第三種,差異化分配股權。當然,平均分配以及個人獨大,這兩種都是不利於公司發展的股權分配方法。第一種,股權平均分配,這樣一個好處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問題大家一起解決,但是這樣的做法,在現實生活是很難生存下來的,有的時候,大家的意見並不是統一的,那這樣會降低效率。第二種,老大占股80%-90%,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這樣做雖然一個創業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話語權,往往容易剛愎自用,很難聽進去別人的意見,創業風險高而且無法集思廣益,企業很難做大。第三種,創業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佔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說,創業人數是5個人以下的,那老大要佔股51%以上,如果創業合夥人數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過5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㈥ 非上市公司有股票嗎
法律分析:非上市公司有股票,只要是股份公司都是可以發行股票的。股份公司發行股票和公司有沒有上市沒有關系。一般沒有上市的公司,發行的股票就是場外的不上市股票。公司的上市只是在融資的同時有一個股票的交易場所。場外的市場就是專門為沒有上市的股份公司提供的股份交易平台。場外的市場一般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份交易市場、券商自建櫃台交易市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拆分成等額的等分,沒一等分都是股票。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的載體就是股票。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㈦ 公司股票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代表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領取股息或分紅等。
同一類別中每股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平等的。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持有的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一般可以通過轉讓股份收回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出資。股東與公司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而是公司的所有者,按其出資份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風險和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衍生問題:
公司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股票期權是一種不同於職工股的嶄新激勵機制,它能有效地把企業高級人才與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結合起來。
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購買未發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從公司購買而非從二級市場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