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是否需要在工商局備案
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因為是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所以不需要在工商局備案。
②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備案嗎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未構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主體變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備案。當然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檢時,應當將反映資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比例的股份變化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③ 持有股票需要報備嗎
炒股只要在券商營業部審核通過就可以開通賬戶,不用備案。
④ 外境投資企業想要投資我們公司,購買我們的股份,詢問了外管局說要去商委備案,請問備案要准備哪些資料呢
你好!
你的所在區域不清楚,法律規定是一樣的,備案材料應該區別不大,具體介紹如下:
1、你公司情況屬於由於並購、吸收合並等方式,非外商投資企業轉變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情況。
2、你公司的此種情況應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
3、按照法律規定,你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名稱預先核准材料;
(二)全體投資者(或全體發起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承諾書》;
(三)全體投資者或外商投資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包括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四)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證明;
前述文件原件為外文的,應同時上傳提交中文翻譯件,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確保中文翻譯件內容與外文原件內容保持一致。
4、材料中第二項承諾書格式如下: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提交***公司設立備案信息並承諾:
一、已知曉備案申報的各項規定內容。
二、所填報的備案信息完整、真實、准確。
三、所提供的備案書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業所從事經營活動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范圍。
五、申報內容是各方投資者或企業最高權力機構真實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所從事的投資經營活動不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七、不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回執》。
以上如有違反,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人名稱:
承諾人/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註:承諾人應包括你公司全體投資者。
5、你公司備案後,商委會向你發放備案回執。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如有幫助請採納,謝謝!如有不懂,歡迎追問。
⑤ 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購中,哪些需要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備案
根據2020年03月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購中,均存在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備案的情形。
關於證券發行,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債券和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這三種情況下需要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備案;
關於證券交易,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證券上市交易,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這兩種情況下需要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備案。
關於上市公司收購,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並達成協議後以及收購行為完成後,均需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備案。具體的法律條文如下:
證券發行
第十一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文件。
第十六條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四)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第三十四條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證券交易
第四十八條 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
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六十一條 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上市公司收購
第七十一條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份轉讓。
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三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
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第七十六條收購行為完成後,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合並,並將該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收購行為完成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⑥ 轉讓股權需要備案嗎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一般不需備案。股份有限公司記名股票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⑦ 員工購買公司股票成為公司股東稅局備案
摘要 1、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繳稅。
⑧ 購買境外企業股權需要去外管局備案么
需要的,並且也需要辦理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有了這個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就可以去外管局換匯,把錢打出去去收購境外企業的股權了、
⑨ 股權轉讓是否要在工商局備案
按照我國公司法律,有限公司的股東屬於公司行政登記的事項、即行政許可的內容。當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構成股東變更的事實時,應提交公司登記機關作相應變更登記。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在相關到發起人股權轉讓、大股東監控和公司收購三個事項時,要向證監會報告備案,相應事實形成並或證監會批准後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或變更。
一般股權轉讓未構成有限公司股東主體變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到登記機關變更登記,當然有限公司在年檢時應當將反映資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比例的股份變化提交公司年檢機關(即登記機關)備案。從法理上來看,我國實行法定資本制,公司承擔無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故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應當在動態中確定和公開,至於動態備案的周期法律未作明確規定,但備案不是許可,不需要法定。登記機關一般在年檢的義務中包含審查備案。
股權轉讓協議是否一定要向工商局備案登記才發生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