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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準確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6-17 03:50:17

⑴ 我買的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信息披露違反法規導致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暫停上市的風險等怎麼辦啊

在股市當中,股票退市對投資者來說是很恐怖的,有可能會造成嚴重虧損,那麼今天就順便給大家普及一下股票退市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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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其實就是指上市公司不滿足交易方面的相關要求,然後自主的或者是被動的終止上市的情況,那麼就是上市公司將會變成非上市公司。
退市也有區別,分別是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公司自主決定要退市,這屬於主動性退市;被動性退市一般的形成原因是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監督部門會採取相應的懲罰,例如吊銷公司的《許可證》。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退市:

很多人都不會去判斷一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對股票缺乏正確的認識,導致了解不充足最終致使虧損,這個平台是提供免費的股票診斷的,把股票的代碼直接輸入進去,能看出你買的股票是好是壞:【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如果股票退市,交易所就會有一個退市整理期,通俗點說,倘若股票滿足了退市的條件,就會被強制退市了,那麼可以在這個期間把股票賣出去。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這家公司就退出二級市場,不能夠再進行買賣了。
倘若你不知道股市的情況,最好是先買入龍頭股,不要什麼也不清楚就往裡投資,小心投的錢一去不復回,以下我總結了每個行業的龍頭股:【吐血整理】各大行業龍頭股票一覽表,建議收藏!
股東如果等到退市整理期之後,還沒有賣出股票的,做交易的時候只能在新三板市場上做了,退市股票可以在新三板進行處理,朋友們,如果你們需要在新三板買賣股票,想要進行交易還得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
要注意的是,退市後的股票,即便說可通過「退市整理期」賣出股票,然而實際上對散戶是很不友好的。股票一旦處於退市整理期,最先一定是大資金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是不容易賣出去的,由於賣出資金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這三個原則,於是待到股票售出之時,股價已經下降了不少了,這對於散戶來說就很不利。在注冊制度之下,散戶購買了退市風險股所要面臨的風險也是巨大的,所以千萬不能做的事情就是買賣ST股或ST*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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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與解決措施有哪些

一、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
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息真實、不能有虛假信息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是指上市公司披露出的會計信息不是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的真實反映。企業管理者與企業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他們之間存在著沖突。企業管理者為了獲取信貸資金、發行股票和商業信用等而進行的會計信息造假現象,使會計信息披露失真。一方面是通過文字敘述來達到目的,也就是說通過文字敘述故意歪曲經濟業務的內容,把一些不合理的、虛假的業務通過各種途徑變為合理、合法的業務,以此來誤導相關投資者;另一方面通過對數字動手腳,也就是說經濟業務內容是合法的,但是公布會計信息時,有意擴大或者縮小經濟業務的數量,比如虛報年資產收入,少攤或者多攤費用,少報或者多報損失額等。信息披露虛假還表現在信息披露時表述的不充分,避重就輕,對關系企業發展的信息披露有所保留,故意以保護商業秘密作為理由,隱瞞重大會計信息等,使投資者誤解。
(二)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
信息披露不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對經營過程中,預測到了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影響的,但是投資者尚不知道的重大事項故意拖延時間不及時披露,或者是對外界出現的會影響到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波動的傳言等的原因不進行說明或者公開解釋的不及時,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如果有人故意藉此機會進行內幕交易,會更大程度上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現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主要有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不論哪種形式的報告,都有披露信息不及時現象。
(三)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被動現象
現階段,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處於強制狀態,上市公司沒有把信息披露看做是主動要承擔的事情,而是把它看做是一種負擔,所以,如果不強制,上市公司就不會積極地去披露信息,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等,這樣就影響到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如果披露信息不主動,就不會關注對自己公司未來走向的預測,但是我國的證券法中又規定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公司對未來發展前景做出分析與預測,這個預測對投資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上市公司不正確面對這件事情,在被動情況下預測前景就會和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程序不完善原因分析
(一)相關法律不健全
我國對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相繼出台了《公司法》、《證券法》等,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為具體的實施依據,制定了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等多種形式,形成了會計信息披露的大致框架。但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還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政出多門是主要原因,政出多門造成部門之間矛盾重重,協調起來比較困難,在權責不明確的情況下,對信息披露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到位,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進行的比較隨便,因為還沒有形成對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律環境。另外,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對會計信息具體認定的法律還存在空白。
(二)受利益驅動
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歸根結底在於利益。每個公司都會考慮到自己公司的利益,所以為了自身利益,上市公司會選擇進行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會計行為,導致會計信息失去公平。一般公司在上市之前,都會做好准確工作,為了獲取更多的資金支持,他們在發行股票時會盡可能的對公司財務進行包裝,把公司盈利數據做高,從而達到提升股票發行價格的目的,使會計信息披露失去真實性。
(三)監管力度不夠
目前我國還沒有成立證券市場的自律性機構,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監管涉及的范圍很廣,如財政、證券、工商、稅務、審計等部門,還有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社會公眾媒體等,多方部門都想插手。具體在監管方面發揮作用的只有證監會,但是證監會的力量比較薄弱,權威性也不強,其他各個部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都沒有規定明確的責任,部門之間也沒有形成合力,共同來監管上市公司信息,社會公眾和媒體所起的作用又很小,往往還會遭到排擠,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不到約束作用。
(四)上市公司治理機構方面存在不合理現象
我國的上市公司中國家股占的比重比較大,流通股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容易存在不合理現象,兩極分化,力量懸殊,就很難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控制與約束。上市公司缺少內部審計或者內部審計只能被削弱,導致公司財務管理出現混亂,財會信息失去真實性。
三、針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違規情況,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現象。面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立法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定出比較具體的細則,明確規定違規違法行為的懲處辦法,協調好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權責明確,制定出的法律法規要考慮到操作性,完善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
(二)加大監管力度
加大監管力度就要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通過各種途徑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過程及市場進行約束與控制,建立良好的市場交易環境。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問題主要是因為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為了公司利益會進行干預,他們進行的干預大部分都是違法的,所以要加大監管力度就要從公司高層人員入手,追究他們的責任。所以,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追究相關人的責任,使會計信息在法律的保護下還原到真實。
(三)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
財務管理工作,只靠法律手段是行不通的,同時要加強誠信教育。可以通過建立健全法規法規,使守信者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樣可以提高誠信的力度。還可以通過建立誠信檔案,借鑒貸款的做法,建立個人信譽檔案,對一些惡意造成後果的行為,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目前,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還存在很多缺陷,這樣會導致公司丟失誠信。完善公司治理,一是從公司內部強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最為重要的是需要相關的政府部門制定一些強制性的公司治理原則,監督上市公司的行為。
總之,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質量,既要從公司內部治理出發,又要加強外面的監管力度,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才能得到解決,證券市場才能得到健康發展。

⑶ 股票因信息披露違法股民如何索賠

股民可以找證券會舉報索賠。法律規定,因證券虛假陳述造成投資者損失的,相關上市公司和責任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若被發現有股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在規定時限內全面糾正了違法行為、及時撤換了有關責任人員、對民事賠償責任承擔作出了妥善安排的,其股票可以恢復上市交易。但對於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公司,除非發現其行為不構成欺詐發行,否則其股票應當在規定時限內終止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明知違法而無悔改之意,也不作出相應的改正和民事賠償,嚴重違紀觸犯法律的,會被強制退市。
拓展資料
什麼是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轉讓,買賣,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憑借股票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的主要特點:
1.不返還性,股票一旦發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給公司,只能通過證券市場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發行公司不僅可以回購甚至全部回購已發行的股票,從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業。
2.風險性,購買股票是一種風險投資。
3.流通性,股票作為一種資本證券,是一種靈活有效的集資工具和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自由買賣、自由轉讓進行流通。
4.收益性,股票的持有人都可按股份公司的章程從公司領取股息和紅利,從而獲取購買股票的經濟利益。

⑷ 股票信息披露不及時有什麼處罰,投資者損失了怎麼辦

股票信息披露不及時一般是上市公司的責任,由證監會處罰,參照相關的法律。作為一般的投資者沒有必要去關心這些,畢竟罰款再多也不是你的。投資者的損失如果數額較大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訴訟索賠,但是訴訟前請仔細考慮訴訟成本,打贏了都沒有收益的官司還是不要打了。

⑸ 股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怎麼處理

股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按情節嚴重處理,要承擔法律責任。
《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交易所應當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⑹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第六章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第五十七條 上市公司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供下列文件:
(一)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後六十日內提交中期報告;
(二)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一百二十日內提交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
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應當符合國家的會計制度和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由上市公司授權的董事或者經理簽字,並由上市公司蓋章。
第五十八條 本條例第五十七條所列中期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司財務報告;
(二)公司管理部門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分析;
(三)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四)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的變動情況;
(五)公司提交給有表決權的股東審議的重要事項;
(六)證監會要求載明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九條 本條例第五十七條所列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司簡況;
(二)公司的主要產品或者主要服務項目簡況;
(三)公司所在行業簡況;
(四)公司所擁有的重要的工廠、礦山、房地產等財產簡況;
(五)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的情況,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股東的名單及前十名最大的股東的名單;
(六)公司股東數量;
(七)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況、持股情況和報酬;
(八)公司及其關聯人一覽表和簡況;
(九)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來的財務信息摘要;
(十)公司管理部門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分析;
(十一)公司發行在外債券的變動情況;
(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十三)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公司最近二個年度的比較財務報告及其附表、注釋;該上市公司為控股公司的,還應當包括最近二個年度的比較合並財務報告;
(十四)證監會要求載明的其他內容。
第六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而投資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報告提交證券交易場所和證監會,並向社會公布,說明事件的實質。但是,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認為向社會公布該重大事件會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不公布也不會導致股票市場價格重大變動的,經證券交易場所同意,可以不予公布。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下列情況:
(一)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中的一項或者多項產生顯著影響;
(二)公司的經營政策或者經營項目發生重大變化;
(三)公司發生重大的投資行為或者購置金額較大的長期資產的行為;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
(五)公司未能歸還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六)公司發生重大經營性或者非經營性虧損;
(七)公司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八)公司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要變化;
(九)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等,可能對公司的經營有顯著影響;
(十)董事長、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董事或者總經理發生變動;
(十一)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發行在外總額的百分之二以上的事實;
(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十三)公司進入清算、破產狀態。
第六十一條 在任何公共傳播媒介中出現的消息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時,該公司知悉後應當立即對該消息作出公開澄清。
第六十二條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該公司普通股的,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和該公司報告其持股情況;持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該變化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該公司作出報告。
前款所列人員在辭職或者離職後六個月內負有依照本條規定作出報告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上市公司應當將要求公布的信息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
上市公司在依照前款規定公布信息的同時,可以在證券交易場所指定的地方報刊上公布有關信息。
第六十四條 證監會應當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東所提交的報告、公告及其他文件及時向社會公開,供投資人查閱。
證監會要求披露的全部信息均為公司信息,但是下列信息除外:
(一)法律、法規予以保護並允許不予披露的商業秘密;
(二)證監會在調查違法行為過程中獲得的非公開信息和文件;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第六十五條股票持有人可以授權他人代理行使其同意權或者投票權。但是,任何人在徵集二十五人以上的同意權或者投票權時,應當遵守證監會有關信息披露和作出報告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 上市公司除應當向證監會、證券交易場所提交本章規定的報告、公告、信息及文件外,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場所的規定提交有關報告、公告、信息及文件,並向所有股東公開。
第六十七條 本條例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五條的規定,適用於已經公開發行股票,其股票並未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⑺ 股票因為信息披露違法,股民應該如何索賠

股民可以找證券會舉報索賠。目前,我國法律支持對投資者權益的法律保護,法律也明確規定,投資者因證券虛假陳述蒙受個人損失的,那麼相關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近年來,投資市場的金額越來越龐大,也能直接證明,現在許多人的生活水平已經達到了想要的生活水平,這些人,手上有多餘的資金。

但是,無奈自己對投資的門路不懂,所以,各種被公司詐騙的信息不斷出現,因上市公司違規信息披露引發的雷爆事件也層出不窮,不久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還對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眾所周知,康得新企業因為120億財務造假,新倫科技300億財務造假,他們的後果跟結局我們都清楚,只能說他們的個人行為是觸目驚心的。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⑻ 上市公司涉嫌信披違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影響股票走勢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8)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準確的股票擴展閱讀:

股票走勢的相關要求規定:

1、當指數上漲,黃色曲線在白色曲線走勢之上時,表示發行數量少的股票漲幅較大;而當黃色曲線在白色曲線走勢之下,則表示發行數量多的股票漲幅較大。

2、當指數下跌時,假如黃色曲線仍然在白色曲線之上,這表示小盤股的跌幅小於大盤股的跌幅;假如白色曲線反居黃色曲線之上,則說明小盤股的跌幅大於大盤股的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