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股評 » 優先股票指股東享有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優先股票指股東享有

發布時間: 2022-05-05 12:10:21

1. 在股票中,優先股是什麼意思

優先股是股票的一種,是指在企業分紅中有優先分紅權利的股票。

什麼是優先股

優先股是享有某些優先特權的股票,這里的優先特權一般是指優先分紅。優先股的股東,在企業進行分紅,或者破產清算時,優先分得利潤和資產。當然這里的優先也是相對的,優先股的優先權是相對於普通股來說的。

2. 優先股有哪兩種權利

優先股股東有兩種權利: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例:如果公司不對優先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則不能對普通股股東進行股利分配。因為優先股股東優先與普通股股東分配股利。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分配等享有優先權,其風險較小。但是優先股股東對公司事務無表決權。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所得無解釋的股份。優先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來保證優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類似舉債集資的形式。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設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剩餘利潤的分紅,也不享有除自身價格以外的所有者權益,如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優先股會有損失的。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相對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 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2)優先股票指股東享有擴展閱讀:
優先股存在風險:
一、優先股的違約風險,但是優先股的違約很少發生,在美國市場中,2004年到2006年的3年間,只發生過1次優先股的違約,但是當信用風險增大時,會增加優先股的違約概率。
二、優先股附帶的贖回條款會給投資者帶來再投資風險。
三、優先股市場容量小,流動性要低於股票市場
四、優先股的升值空間小,主要收益來自於股息的收益。

3. 什麼是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有什麼區別

優先股是股東享有優先分配和補償的權利,但一般沒有投票權。公司分配利潤,首先支付持有優先股的股東,但他們的股息是相對固定的。公司清算時,優先股將先於普通股分配剩餘的財產。公司連續幾年不發放股利,優先股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上發言,表達自己的意見,保護自己的權利。股東享有的權利與其承擔的風險呈正比。

普通股股東的股息收入不是固定的,取決於當年公司的盈利情況,也取決於當年的具體分配政策,公司很有可能決定不在當年進行分配。優先股的股息收入一般是固定的,特別是對有強制性股息規定的優先股,公司有利潤分配時,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優先股股東。優先股的二級市場價格波動相對較小,從買賣價差中獲利的空間較小,普通股東不能撤回股份,只能在二級市場套現,但優先股股東可以把股份賣回給公司。

4. 優先股股東享有的權利是

優先股只是一個債券的別名,這是西方人的叫法。持有優先股的股東具有優先償還其本金和利息的權利。

5. 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包括( )。

你好,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包括:
一、優先分配利潤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以下事項:(1)優先股股息率是採用固定股息率還是浮動股息率,並相應明確固定股息率水平或浮動股息率計算方法。(2)公司在有可分配稅後利潤的情況下是否必須分配利潤。(3)如果公司因本會計年度可分配利潤不足而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差額部分是否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4)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後,是否有權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餘利潤分配。(5)優先股利潤分配涉及的其他事項。
二、優先分配剩餘財產
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按照公司法和破產法有關規定進行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清算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三、優先股轉換和回購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發行人回購優先股的條件、價格和比例。轉換選擇權或回購選擇權可規定由發行人或優先股股東行使。發行人要求回購優先股的,必須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除外。優先股回購後相應減記發行在外的優先股股份總數。
四、表決許可權制
除以下情況外,優先股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股份沒有表決權:(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2)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百分之十;(3)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4)發行優先股;(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項的決議,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之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不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表決權恢復
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或連續2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每股優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對於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對於股息不可累積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當年股息。公司章程可規定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的其他情形。
六、與股份種類相關的計算
以下事項計算持股比例時,僅計算普通股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1)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2)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3)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提交股東大會臨時提案;(4)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認定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