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小類金融衍生品分別是什麼
衍生金融工具的類型豐富多彩,從其交易方式來看,最基本。最常見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的是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
遠期。遠期合約是關於在未來的某一時刻由一方交易者按照約定價格向另一方交易者買入揮著賣出某一標的的資產的合約。遠期合約和即期合約是我區別在於即期合約所約定的交易會立即執行,而遠期合約所約定的交易則會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時刻發生。
期貨。期貨合約本質上與遠期合約類似,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個時間,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買賣某種資產的合約。與遠期合約不同的是,期貨合約不是咋場外市場交易,而是在交易所市場交易,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合約。
期權。期權合約與與遠期和期貨有著本質的不同,期權合約交易雙方買賣的直接對價是某種選擇權,在約定的未來某個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購入某種資產或者出售某種資產的權利。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類型。
互換。互換協議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多次交換現金流的協議,在協議中,雙方必須事先約定好現金流交換發生的時間以及現金流的計算方法,互換協議是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的衍生品。
B. 股票是不是金融衍生產品
不是的,股票在200年前就有了,而現在衍生產品是現在代指金融創新產品,這不是一個分類了,可以說是一個代名詞。
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
基本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四種:遠期(forward)、期貨(future)、期權(option)、互換(swap)。
C. 股票是否屬於金融衍生品
不屬於,股票是一種金融資產。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3)股票和期貨誰不是金融衍生品擴展閱讀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D. 請問:期貨和股票都是金融資產嗎
期貨屬於金融資產。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
E. 金融衍生品與股票區別通俗理解
股票與其他金融衍生品(如外匯、期貨、權證等)是完全不同的,原因是股票是有真實價值的資產,如果你買入的是優質股,時間越長,你越可能獲勝或者說盈利。
但金融衍生品(外匯、期貨、權證)就不同了,你如果不能很好的確認基本波動級別的頂底,你剩下的只能做短期的博弈差價了。你可能在一次波動中,全軍覆沒。對於投機高手來說,能夠清晰地分清波動的級別,進行適當的投機,也具有大幅獲利的可能。
F. 期貨算衍生品嗎
是的。只要是依賴基礎資產價值變動的合約都是金融衍生品。
G. 股票,是不是金融衍生品詳細的解釋一下、
你可以從滬深100指數里找,周期性和非周期性股票作為指標風向股。
周期性行業股票:金融,地產,有色(黃金)等,是指標權重股,能反映宏觀經濟走勢,地產,有色能反映通脹。
非周期性行業股票:食品飲料,醫葯,等消費類,也具有一定的權重,也是基金比較喜歡的藍籌股。
當周期性行業股票走勢強時,一般經濟向好,或者貨幣通脹。市場資金喜好風險。
當非周期性股票走勢較強時,一般是經濟不佳。市場資金厭惡風險。
周期性股票如601166興業銀行,000002萬科,600547山東黃金
非周期股票如600519貴州茅台,000869張裕a,000538雲南白葯
同時還有一些小盤概念股,可能個股漲而大盤不漲。一般情況,大盤股小盤股一起漲,才能形成合力,早就牛市。如果只漲小盤而不漲大盤,或者大盤漲而小盤不漲,這種上漲市場就有分歧,要小心了。
H. 哪項不是金融衍生品
因為金融衍生產品是指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產品為基礎,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產品。比如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如果理解的沒錯,你所說的「外匯」只是指一種相對於本幣而言不同的貨幣或者貨幣資產,當然是不能稱為衍生品了。
I. 股票、債券、保險是不是金融衍生品
它們不是金融衍生產品,是原生資產。
一、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二、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性
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系。
7、交易對象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產品合約交易的對象是對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如期權的買權或賣權、互換的債務交換義務等,構成所謂「產品」,表現出一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所涉及的基礎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於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化的風險或通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此外,金融衍生產品還具有未來性、表外性和射幸性等特點
J. 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一、金融衍生品包括下面這些:
1.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數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貨、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
2.貨幣衍生工具。是指以各種貨幣作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外匯合約、貨幣期貨、貨幣期權、貨幣互換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
3.利率衍生工具。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載體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貨、利率期權、利率互換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
4.信用衍生工具。是以基礎產品所蘊含的信用風險或違約風險為基礎變數的金融衍生工具,用於轉移或防範信用風險,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展最為迅速的一類衍生產品,主要包括信用互換、信用聯結票據等等。
5.其他衍生工具。除以上四類金融衍生工具之外,還有相當數量金融衍生工具是在非金融變數的基礎上開發的,例如用於管理氣溫變化風險的天氣期貨、管理政治風險的政治期貨、管理巨災風險的巨災衍生產品等等。
二、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一種根據事先約定的事項進行支付的雙邊合約,其合約價格取決於或派生於原生金融工具的價格及其變化。 金融衍生工具是相對於原生金融工具而言的。這些相關的或原生的金融工具一般指股票、債券、存單、貨幣等。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列舉了衍生產品的4個基本種類,即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遠期是交易雙方在未來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某種標的資產的合約;期貨一般是指以某種大宗商品或金融資產為標的的標准化遠期合同;互換在國內稱為掉期,是指交易雙方按照商定條件,在約定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期權是一種買賣選擇權,買方能夠在未來特定時間或時間段按照事先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種標的物的權利。買入者行權,賣出者必須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