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仁慈善基金會的組織機構
作為中國第一家以捐贈股票形式支持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基金會,河仁基金會開創了中國基金會資金注入方式、運作模式和管理規則的多個第一。
河仁慈善基金會在管理模式上也將不同於以往。基金會採取理事會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定位為資助性慈善基金。邀請13名知名人士任理事,基金會的重大事項均由理事會決策,理事會由監事會監督。還將聘請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參與審計,每年定期公開審計報告及慈善項目名單。
基金會下設四個管理機構,分別負責預算和財務管理、慈善項目管理、資產直接項目投資和間接項目投資。
在今後基金會的運作上,曹德旺表示,基金會將秉承「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運作,為保證「每一分錢的去向都讓社會知道」,基金會將像國際上市公司一樣規范管理,定期公開審計報告和慈善項目名單,基金會的每一件事都會向社會公告。
組織機構圖示
❷ 個人股權可以捐贈給慈善機構嗎
導言
自2016年9月《慈善法》出台後,我們可以直接在境內進行慈善捐贈,除了直接慈善捐贈外,還可以選擇慈善基金會和慈善信託。那麼,新形勢下上市公司股東到底應該如何選擇慈善之路?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2014年,馬雲將價值124億元的股權捐贈給了設立在新加坡的一家慈善基金會。
無獨有偶,2016年,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宣布捐出1億股騰訊股票注入正在籌建中的慈善基金會。籌建中的慈善基金會注冊在哪裡一直沒有詳細披露,但考慮到騰訊是香港上市公司,這家慈善基金會很可能不是注冊在大陸地區。
如此一來,互聯網領域的兩位小馬哥不但花大錢做慈善,還都沒有直接捐贈在境內(慈善基金會)。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事實上,自2016年9月《慈善法》出台後,我們可以直接在境內進行慈善捐贈,除了直接慈善捐贈外,還可以選擇慈善基金會和慈善信託。那麼,新形勢下上市公司股東到底應該如何選擇慈善之路?
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權如何在境內做慈善呢?
這個問題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完全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內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商業實體。另外一種是中國公司在境外上市,但是上市公司的核心商業實體在境內。
1、完全境外上市公司
完全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內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商業實體。這類公司如果在境內用股權做慈善,就涉及到中國大陸和境外司法轄區之間關於投資、稅收的協定。
當然,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分析。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在境外直接把股票出售,然後拿現金來境內做慈善。
現金做慈善非常容易,慈善信託或者慈善基金會都可以選擇,或者也可以選擇在一家第三方慈善組織下面設立專項慈善基金。
就像2016年陳天橋捐贈給美國高校1.15億美金,不管是在境內設立慈善信託還是慈善基金會,都可以確保完全的財務知情權,而對於直接捐贈而言,你需要受贈方提交的財務報告。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2、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公司
另外一種是中國公司在境外上市,但是上市公司的核心商業實體在境內,比如阿里巴巴、騰訊或者是曹德旺的福耀股份。
此類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東該如何在境內做慈善?最簡單的辦法當然是股東們將股票變現後做慈善,也可以用股權做慈善。
曹德旺34.59億捐款背後的稅收優惠
不管什麼形式,稅收優惠才是關鍵。曹德旺捐贈福耀股份設立河仁慈善基金會可以說是境外上市公司股東做慈善的經典案例。
福耀股份(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2010年,曹德旺以2000萬元(人民幣)設立了河仁慈善基金會,然後把福建省耀華工業村開發有限公司(境內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240,089,084股,三益發展有限公司(境外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59,910,916股,共計3億股捐贈給了河仁基金會。
上述捐贈股票當時市值34.59億,占福耀總股本的29.5%。據說曹德旺原本想捐贈更多,但是為了迴避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的規定,就把捐贈比例控制在上市公司總股本30%以內。
當年曹德旺四處奔走,最後得到了五年內緩交5億多元稅款的寬限期,而且是由基金會代交。
不過隨著2016年財政部[45]號文的出台和《企業所得稅法》的修訂,曹德旺的河仁慈善基金會不但不用交納全部稅款,而且還可以將股權捐贈額在上年度利潤12%的比例內稅前列支,而超出部分可在結轉以後的三年內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由此,曹德旺省了一籮筐真金白銀!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曹德旺分別將境內的福建省耀華工業村開發有限公司和境外的三益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股票捐贈給了河仁慈善基金會,這屬於企業股權捐贈。
但是征稅主要在境內進行,說明當時我國對於慈善捐贈領域的稅收處理實行屬地原則,無論公司設立在哪裡,只要收入來源於中國就在中國境內納稅。
河仁慈善基金會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福耀股份的股票,這些捐贈股票的收益歸河仁慈善基金會所有。另,如果河仁基金會需要變現福耀股票則需要通過兩個持股公司三益發展有限公司和福建省耀華工業村開發有限公司,這其中自然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假設曹德旺將其個人所直接持有的福耀上市公司的股票捐贈給河仁慈善基金會,則河仁慈善基金會是福耀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東。這其中稅收優惠有何差異呢?
經比較後發現,如果是個人股權做慈善捐贈,依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需要納稅,優惠額度只是扣減個人應納稅額的 30%(計稅基數的扣減),而不是像企業股權捐贈一樣不但捐贈方和受贈方免稅,而且捐贈方還可以享有稅收優惠。兩者相較,差的不是一丁點。
2016年,馬化騰承諾捐贈1億股騰訊上市公司股票(市值169億)做慈善。同樣是捐贈香港上市公司股票做慈善,可是馬化騰的股票捐贈涉及的稅收問題比曹德旺的稅收問題稍微復雜。
因為曹德旺的股權捐贈在2011年已經在大陸核定應繳納稅款總額,而後又依據財政部2016年[45]號文及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法》免稅及享有稅收優惠。
而馬化騰承諾捐贈股票是在2016年初,依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12號文《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2015年12月29日起生效),首先遵守屬地原則,應在居民所在地進行納稅,原則上不得重復征稅。然後,捐贈的股票是否再捐贈給境外設立的慈善基金會(或慈善信託)也會影響在何地納稅以及稅收標准。
曹德旺和馬化騰捐贈給慈善基金會的股權是否可以通過慈善信託的形式做慈善呢?
答案是 :可以。依據《慈善法》設立股權慈善信託,沒有任何障礙,而且這些在主板上市的公眾公司設立股權慈善信託一般不必像新三板企業那樣擔心慈善信託和後續再申請IPO 的沖突(當然中概股回歸的情形還是採用基金會更佳)。
很多人說,中國富豪尤其是互聯網領域的富豪大手筆做慈善是為了節稅,其實在遺產稅還沒有出台的情況下,在中國通過慈善來節稅意義並不是特別大,但是如果後續國家出台遺產稅政策,則慈善確實會成為很好的節稅途徑。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境內新三板公司該如何試水慈善信託?
慈善基金會是非常成熟的慈善運作方式,但是基金會的設立和運營成本很高。慈善信託則私密靈活,且高效率、低成本運行。
截止目前為止,新三板公司已有上萬家,而且其中不乏市值億、萬億的商業航母,未來,新三板公司也是慈善的生力軍。
假如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東要做慈善,可以選擇直接捐贈股權給第三方或者在慈善組織下面設立專項基金或者設立慈善基金會,但是由於慈善信託私密、靈活的特質,其倍受青睞。
1000萬市值的股權捐贈如何做?
慈善信託到底該怎麼「托」,早有人躍躍欲試。最近,北方的一家新三板公司股東王先生通過某信託公司的介紹找到了我們。「我要捐贈市值1000萬的股權做慈善,支持教育,該咋捐?」
新三板公司的股東要做慈善,這事不難,可以直接把股權捐贈給具有稅收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比如說大學教育基金會,還能免稅。
如果是個人捐贈股權,則捐贈額未超過其應納稅額30%的部分,可以稅前列支。
如果是企業股東捐贈股權,那更好辦,直接按照新修訂的《企業所得稅法》和財政部[2016]第45號文處理,捐贈股權以獲得時的歷史價值計算,不但無需繳納所得稅,而且還能「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 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么大的稅收優惠力度,在國際上也遙遙領先。不過如果做慈善的新三板公司股東想對捐贈資產享有完全的財務知情權和控制權,那麼慈善基金會或者慈善信託是更好的選擇!
用現金設立一個具有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基金會,然後再把新三板企業股權捐贈進慈善基金會即可,稅收優惠如前所述。
可是,誰知王總聽後頭搖得像撥浪鼓,他說 :「注冊、運營基金會太麻煩,我不過捐贈千萬股權,不需要設立慈善基金會,聽說可以通過信託公司設立慈善信託,信託公司大多都是千億國企、央企,有了信託公司當股東,有利於提升企業形象呢!」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如何用新三板企業的股權設立慈善信託呢?
用新三板企業的股權設立慈善信託主要的障礙是稅收優惠的開票問題,以及信託專用賬戶的開立。更要緊的是,王總這新三板企業以後還要申請 IPO,可是證監會要求申請 IPO 的企業必須清理信託持股,因為信託持股與「IPO 企業股權結構清晰、穩定」的精神相悖!
怎麼辦?設立慈善信託,關鍵是選擇受託人,依據《慈善法》規定,信託公司和慈善組織都可以擔任受託人,如果通過慈善組織比如說慈善基金會設立一個慈善信託,那麼稅收優惠的開票問題容易解決,問題是王總偏愛信託公司!
如果通過信託公司設立慈善信託,稅收優惠的開票問題只能和當地的稅務、財政部門協調,但是信託持股和 IPO申請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呢?
其實,用股權做慈善信託的新三板企業再申請 IPO 還是有操作空間的,因為證監會要求申請 IPO 企業清理信託持股主要是針對商事信託。
而慈善信託本質上屬於民事信託,其結構與商業信託迥異,慈善信託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沒有受益人,不會造成股權結構不清晰,更不會影響股權穩定,所以本質而言不影響企業申請 IPO。
如果後續經過和證監會協調,含有慈善信託持股的新三板企業無法申請 IPO,那麼也可以把慈善信託中的股權轉讓,轉讓價款繼續放在慈善信託中做慈善。
如何通過股權捐贈實現「慈善」和「節稅」的雙贏?
如果在境內滬深主板上市公司的股東要用股權做慈善,因為不會涉及到企業後續IPO 問題,要容易很多,慈善信託和慈善基金會都可以選擇。
尤其是主板上市公司的股權流動性好,也可以直接出售股權,用所得的現金設立慈善信託,不過上市公司的股東為了保持公司股權穩定性,更願意用股權做慈善。
用股權做慈善除了不影響公司股權穩定外還有一個好處 :可以源源不斷地將股權收益用作慈善支出,甚至通過股權質押獲得現金流,支持更有深度和廣度的慈善。
新形勢下,境內、外上市公司股東在境內做慈善,除了直接捐贈或者慈善專項基金,還有慈善基金會、慈善信託可以選擇。願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股東們選擇在境內做慈善,支持國家慈善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❸ 河仁慈善基金會所持股票名單
河仁慈善基金會,是全國第一也是唯一經由國務院審批、以金融資產(股票)創辦的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創辦人是我國著名企業家、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德旺先生。
2011年5月5日,在河仁慈善基金會成立大會上,曹德旺先生與其妻子陳鳳英女士,正式宣布向河仁慈善基金會捐贈所持福耀集團3億股股權,總價值35.49億元人民幣。基金會的名稱,來自曹德旺先生的父親曹河仁,此名稱中蘊藏「上善若水,厚德載物」之意。 自2009年3月曹德旺先生提出捐贈股權設立慈善基金會以來,得到國務院領導和中央各部委的高度重視,引發了政府有關部委在諸多政策上的通力合作和全國公眾的廣泛關注,歷經兩年多的努力,中國股權第一捐終告成功。它的成立,為中國慈善事業的未來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其意義遠超河仁慈善基金會成立的本身。
河仁慈善基金會目前已向社會捐贈多個公益慈善項目,覆蓋助學、扶貧、救災、公益傳播與研究等領域。
❹ 曹德旺將出資100億建大學
曹德旺將出資100億建大學
曹德旺出資100億建大學, 近日,由「玻璃大王」曹德旺夫婦創辦的河仁慈善基金會宣布,計劃總出資100億元投入籌建「福耀科技大學」,曹德旺將出資100億建大學。
曹德旺將出資100億建大學1
11月2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與河仁慈善基金會簽訂關於建設福耀科技大學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福耀科技大學正式選址福州,這所應用研究型學府由曹德旺創立的基金會籌建,計劃投資100億元。
為何要發起設立福耀科技大學?學校培養學生的模式是怎樣的?未來學校建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問題如何解決?
曹德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發起設立福耀科技大學有多方面因素,包括目前中國製造業高級管理人才斷檔的問題、一些培養製造業人才的學科跟不上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要求、德國教育模式的啟發等。
「我們的辦學方式是模仿歐洲、尤其是德國的辦學方式,實行錯位辦學,瞄向目前製造業人才培養方面存在的短板,培養產業工匠式的領導人才。」曹德旺說,福耀科技大學的辦學目標是成為中國製造業高級人才的搖籃。
建設一所大學需要長期、大量的資金投入,100億元的投資遠遠不夠,如何解決未來的資金問題?曹德旺表示,希望學校成為一所全社會共建共辦的大學,吸納和集中全社會的力量,同時也服務於全社會。「學校未來會接受外部資金的捐助,相信資金來源不成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福耀科技大學探索新型公辦大學辦學模式,其核心是基金會辦學方式。對於基金會和學校的關系,曹德旺表示,「河仁基金會會對學校的發展提一些建議和要求,但不會參與學校具體的管理和監督,學校還是由政府來管理」。
曹德旺將出資100億建大學2
近日,由「玻璃大王」曹德旺夫婦創辦的河仁慈善基金會宣布,計劃總出資100億元投入籌建「福耀科技大學」(暫定名)。
據悉,初步選址在福州高新區南嶼流洲島,學校性質為共同探索新型公辦大學辦學模式,興辦理工類科技型大學,旨在為我國實體經濟、先進製造業培養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消息一出,震動教育界,「玻璃大王」曹德旺的這一舉動也贏得了廣泛的稱贊。
對於為何要發起設立福耀科技大學,日前,曹德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中國製造業高級管理人才斷檔的問題、一些培養製造業人才的.學科跟不上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要求、德國教育模式的啟發等。
同時,曹德旺還表示,自己將會出任第一屆董事長,並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據了解,福耀科技大學初步選址福州高新區南嶼流洲島。學校辦學規模3000至5000人,專業設置重點為目前國內相對弱勢專業,各專業均配建標准實驗室。在全國范圍內招收優秀的本科畢業生,開展研究生階段的應用型人才培養,解決我國當前應用型、研究型人才斷檔問題。
資料顯示,曹德旺是福耀玻璃集團創始人、董事長。1987年成立福耀玻璃集團,是中國第一、世界第二大汽車玻璃供應商。
截止到去年9月,曹德旺累計向社會捐贈120億元,作為一名傑出企業家的同時,他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報社會。
曹德旺將出資100億建大學3
據「福州日報」公眾號11月21日發布的消息, 福耀科技大學(暫名)正式選址福州。
據介紹, 該學校由福耀集團董事長曹德旺創立的河仁慈善基金會籌建,計劃出資100億元 。福州市政府提供一定資金及建設管理支持,並對學校進行一定監管。
曹德旺表示,福耀科技大學將學習借鑒國際先進辦學理念,探索創新教學方式,實行錯位辦學, 聚焦材料科學、精密儀器與裝備、電子信息工程等製造業高端技術短板 ,科學設置專業學科,高水平建設教師隊伍,高標准配套科研實驗室,努力建成新型應用研究型高水平大學。
福耀科技大學校園選址福州高新區南嶼鎮流洲島,總佔地約1286畝,緊鄰福州大學城和海西高新技術產業園,校內將高標准建設一流大學圖書館、博物館。
據了,福耀科技大學將堅持高水平、專而精、國際化等辦學理念;探索由理事會、學術委員會、顧問委員會與教育委員會等四大委員會組建的新型大學治理模式。
規劃建成以大工科組團為核心、經濟管理學科為輔助、其他人文社會科學等通識學科為支撐的學科體系;
初步設定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儀器科學與工程、理學院、經濟與管理六大學院;
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創新精神及管理能力、家國情懷的高素質應用研究型人才;擬設立福耀獎教基金,面向貧困學生免除學費、提供獎學金支持。
資料顯示,由曹德旺出資創立的河仁慈善基金會,是全國第一家經國務院審批、以金融資產(股票)創辦的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也是中國資產規模最大的公益慈善基金會。
❺ 曹德旺捐贈金額最多是()基金會
2011年5月5日,河仁慈善基金會在北京正式成立。曹德旺向基金會捐贈3億股福耀玻璃股票,過戶當天價值35.49億元人民幣。就目前其捐贈情況來看,曹德旺捐贈金額最多的是河仁基金會。曹德旺生於1946年,福建省福清市人。福耀集團創始人、董事長。他是新中國成立後,改革開放中成長起來的第一批企業家,堅守製造業四十餘年,立志「為中國人做一片屬於自己的玻璃」,帶領福耀從東南一隅的鄉鎮小廠,成長為大型跨國工業集團。他一生行善,為扶困濟貧傾注畢生心血。2011年,他與夫人陳鳳英宣布捐贈個人所持福耀玻璃市值35.49億元人民幣的股票,創建河仁慈善基金會,成為全國首家以金融資產創辦的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2020年捐贈15.5億元,為其個人史上捐贈最多。2020年,武漢暴發新冠疫情。1月23日,武漢宣布封城,社會按下了暫停鍵,疫區人民的生活經受考驗。24日,曹德旺看到新聞後,十分關注疫區的情況,他立即安排集團屬下企業在應對疫情工作的同時,建議基金會行動起來,制定捐贈方案,助力國內抗疫。危機時刻,每天確診的病例都在上升,曹德旺憂心如焚。在武漢封城不到一周的時間,在曹德旺的建議之下,河仁慈善基金會於1月30日決定捐贈人民幣1億元,專項用於支持湖北省7000萬元、福建省3000萬元,以備抗擊新冠疫情之需。武漢抗疫初期,救援工作混亂,交通封鎖,醫療物資難以為繼。當曹德旺了解到抗疫醫療物資比資金更為緊缺時,當即要求集團屬下在德國、美國、日本的企業在當地采購抗疫物資。74歲的曹德旺在1月底飛往德國,親自組織、指揮采購事宜。
❻ 曹德旺捐贈金額最多的是什麼基金會
2021年,曹德旺家族有兩筆重大捐款。一筆是在5月份,捐款100億建福建科技大學;另外一筆是在8月份,向河南災區捐款1億。歷數曹德旺累計260億元的捐款,我們發現絕大多數是通過曹德旺家族管理的「河仁基金會」捐出的,而非我們熟悉的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
在一次節目采訪中,主持人問及曹德旺:為什麼不通過這些官方組織捐款呢?
曹德旺調侃地回答:公立的如果能公開財務,我也捐。
一、中國紅十字會,值得信賴嗎?
中國的「紅十字會」原本是一個「舶來品」,最早可以追溯到1904年。初期只在東北地區進行救援扶助工作,名為「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民國時期更名為「中國紅十字會」,並於1912年得到了紅十字會國際委員會的正式承認。
「紅十字會」的誕生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一是受西方「人道」理念,和中國傳統「仁愛」思想的影響;二是在上世紀初由於戰爭引發的一系列救死扶傷活動中催生的。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由國家對紅十字會進行改組。1993年10月,國家頒布有關「紅十字會」的相關法律,將中國紅十字會確定為「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自此,紅十字會不再限制於一般的衛生救護活動和社會福利工作,而是隨著國情和世界大環境的轉變,更加廣泛地向群眾提供服務。
憑借人道主義組織特色,中國紅十字會得到了迅猛發展,在全國設有9萬多個基層組織,會員人數也達到了1700多萬人,一直積極參與人道主義救援活動。
「有困難的地方,就有紅十字會。」一段時間以來,紅十字會這句口號格外深入人心。然而近些年來,這句口號聽起來則格外嘲諷。
2011年,「郭美美事件」爆發,讓中國紅十字會的公信力一降再降。隨著媒體的聚焦,中國紅十字會身上「丑態」、「丑聞」也浮出水面,如:9859元的天價餐票、編寫希望工程的假信來騙取善款等等。
2020年疫情爆發,本是紅十字會難得的爭取國人信任的機會,但中國紅十字會再一次被推向了風口浪尖。物資分配不合理、管理混亂、信息不透明等情況,讓紅十字會的信任度跌至谷底。甚至連央視記者去探訪也被保安阻攔,掐斷直播,而事後紅十字會連官方道歉聲明的日期也標錯了。
很多國人不僅要問這樣的紅十字會,還有資格做慈善嗎?發出同樣疑問的,還有中國「玻璃大王」曹德旺。
二、最嚴苛的捐款人
河仁慈善基金會,是由曹德旺夫婦共同捐資創立,基金會也是以曹德旺父親「曹河仁」的名字命名的。
2011年5月5日,曹德旺和妻子陳鳳英在北京宣布捐出名下持有的3億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了「河仁慈善基金會」。基金會的資金全部來源於曹德旺夫婦捐贈的股票及分紅。連股份轉移到基金會的5億多元稅款也都是曹德旺夫婦自掏腰包上繳的。
而說起成立基金會的初衷,曹德旺表示:想給中國的富豪做個表率,讓中國有錢人能拿出一部分錢來幫助窮人。
2021年,河仁基金會捐款100億元,設立福耀科技大學 ,專門解決國內製造業人才缺失的問題。在前不久的河南水災,河仁慈善基金會再次河南捐款1億元。幾乎全國各個地方有重大災難時,曹德旺的河仁基金會都會火速馳援,慷慨解囊。哪怕福耀玻璃經營發展的低谷期,曹德旺都會堅持捐款。
從1983年第一次做慈善,截止到2020年,曹德旺累計捐款總數達到了260億元,因此曹德旺也被公眾親切地稱為「中國首善」。
在一檔財經節目中,主持人問曹德旺:為何不通過公立的慈善機構捐款?
曹德旺回復:如果他們能公開財務、公開操作、公開捐贈程序,那我也捐。
相比較紅十字會,曹德旺的河仁基金會堪稱「最嚴苛的慈善機構」。
從河仁慈善基金會創立之初,曹德旺便要求基金要和上市公司一樣進行規范管理,定期向社會公開錢款的用途和去向,保證每一分錢都讓社會知道。
三、要我的錢可以,公開數據
在曹德旺歷次捐款中,有一筆2億元的捐款不是通過河仁基金會,而是通過公立基金會捐贈的,不過這次卻把公立基金會累個夠嗆。
2010年,廣西等五個省區發生了特大旱災,曹德旺向中國扶貧基金會捐款2億元。
曹德旺慷慨解囊的同時,還提出了非常嚴苛的條件:要求中國扶貧基金會必須把2億元的善款在半年的時間內,通過像快遞小哥一樣送到近10萬名農戶手中,並且管理費不可以超過3%,差錯率不可以超過1%,如有不合格,按捐款金額30倍賠償!
為了完成這個「苛刻」任務,中國扶貧基金會專門派出70名工作人員,還從高校徵集了約500名志願者,最終善款被發放到92150戶受災農戶手中,每戶獲得善款2000元,差錯率僅僅為而曹德旺也在發放善款後,隨機抽取了10%的受助家庭,再次核對實際的受災情況。
從古至今的難以處理的捐款無法落到實處的問題,被曹德旺用公開透明的公益模式解決了。
四、雨後春筍般的慈善基金會
除了曹德旺之外,越來越多的企業家和明星也加入到慈善事業當中。
1、韓紅
韓紅從2008年開始做慈善事業,並且還成立了「韓紅基金會」,這也是中國知名度最高的慈善基金會之一。韓紅曾在訪談中透露設立基金會的原因,把錢給某些基金會,他們要收取很多管理費,不僅如此,很多時候貨物也沒有第一時間被送到災區,而是堆放到倉庫,時效性在這些基金會的運作下大打折扣。
所以無論是2020年的新冠,還是2021年河南水災,韓紅基金會總會第一時間趕赴災區,幫助當地人民搶險救災和災後重建。
2、古天樂
香港影星古天樂從2008年就創辦了「古天樂慈善基金」,從此十日如一日地默默奉獻。據不完全統計,古天樂累計捐贈小學達到105所。古天樂做慈善非常低調,直到近兩年被媒體曝光,大眾才漸漸知曉古天樂的善事。
也難怪網上有言論說:除了太陽之外,沒有人可以「黑」古天樂。
3、馬雲
阿里巴巴的馬雲,在2014年成立了馬雲基金會,主要關注4個領域:教育發展、醫療環保、企業家精神以及女性領導力。
作為教師出身的馬雲,旗下的基金會每年都會舉辦馬雲鄉村教師計劃。該計劃備受關注,每年會評選出100名優秀的「馬雲鄉村教師」,提供總獎金為1000萬元的資助。並且直到今天馬雲的個人微博頭銜介紹都是——鄉村教師代言人。
除此之外,李嘉誠的李嘉誠基金會、李亞鵬的嫣然天使基金會、李連傑的壹基金都為中國的慈善事業做了巨大的貢獻。
五、結語
關於紅十字基金會不公開財務的問題,有網友曾抱怨:我把錢給你,你把我的錢發給有需要的人,中間也可以收取管理費。但你用了多少,用在了哪裡,給我個明細就結了,有什麼復雜的呢?為什麼一直給不出來呢?
復雜的是人心,是人的貪欲。
近些年,有越來越多的聲音呼籲公益慈善應該立法,用法律對慈善各環節進行規范和制約,從根本上降低慈善成本,提高慈善效率,懲罰騙捐者。
希望中國所有的基金會都可以做到曹德旺曾提出的「公開財務,公開操作,公開捐贈程序,公開救濟程序」,別讓曹老寒心。
❼ 河仁慈善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基金會名稱、注冊金額和住所:
(一)基金會全稱:河仁慈善基金會(Heren CharityFoundation,縮寫 HCF)
(二)原始資金:來源於曹德旺和曹暉捐贈的354900萬元人民幣等值股票。
(三)基金會住所:福建省
第二條 基金會宗旨:關注弱勢群體,促進機會平等,推動社會和諧。
第三條 基金會性質: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
第四條 基金會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
第五條 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基金會遵循弘揚慈善精神,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的理念,業務范圍包括:
(一)關注中國教育事業,擴大弱勢群體受教育機會,提高其人文與科學素質;
(二)資助欠發達地區和弱勢群體,改善和提高其醫療保障水平;
(三)資助並促進環境生態保護;
(四)資助緊急災害救助以及災後恢復與重建。
第三章 組織機構、法人代表及管理模式
第七條 本基金會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11至15人組成。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八條 本基金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理事會閉幕期間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九條 理事資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記錄;
(二)認同並執行本基金會章程,保證有足夠時間服務於理事會;
(三)熱心公益慈善事業,具有較強的公共利益責任意識,能夠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客觀、謹慎地參與議事決策;
(四)具有較強議事決策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
(五)具有在某一專業領域從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經歷,在該領域擁有獨到建樹並享有較高個人聲望,且其專業素養能夠切實服務於理事會和機構發展。
第十條 理事產生與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理事連續3次未能親自出席理事會會議,其理事資格自動取消,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因主客觀原因不能再履行理事職責的,應及時辭去理事職務,報理事會通過生效;
(五)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由理事會有效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六)理事選舉與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與義務:
(一)了解基金會的運行狀況;
(二)有權對提交理事會會議的文件、材料提出質詢;
(三)查閱理事會記錄和基金會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時參加理事會議並積極參與理事會的各項活動;
(五)有權參與理事會各項事務的表決,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
(六)有權提請理事會審議相關議題,積極為基金會的發展建言獻策;
(七)推薦理事;
(八)為基金會介紹資源,推薦志願人員;
(九)承擔力所能及的理事會下屬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
(十)維護基金會的聲譽,負有按規定不泄露本基金會秘密的義務,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不能代表理事會和基金會發言;
(十一)監督秘書長工作,不幹預秘書處行政管理事務及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十二)履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決定基金會的使命、戰略和目標等;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三)決定和批准年度計劃和重大業務活動:包括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年度公益項目計劃;決定基金會資產運作的原則、策略、途徑和重大投資事項;
(四)確定機構年度收支預決算,監督財務執行過程;
(五)審定內部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項目等的管理政策,確保有效決策;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考核秘書長工作業績;
(九)保證機構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理事與本基金會發生利益沖突;
(十)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關於理事會議:
(一)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原則定於每年3月和10月召開,特殊情況則按臨時會議形式召開;
(二)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長因故不能召集,由副理事長召集。
(三)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的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四)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30天通知全體理事、監事。會議通知必須註明會議討論議題。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3/4以上理事出席,所做的決議方為有效;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參會理事80%以上通過,所做的決議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資金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終止;
(五)每年捐贈資金分配方案;
(六)理事們認為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會。監事會由7至9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一名。監事長從監事中選舉產生,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記錄;
(二)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三)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四)監事應具備履行職責必須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五)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及理事遵守法律和章程情況;
(二)監事有權核查理事會或秘書處的工作是否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本基金會章程,並提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意見,情節嚴重者可向司法機關舉報;
(三)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及理事會下設各專業委員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四)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本基金會理事、監事一律不領取薪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監事應簽署利益沖突聲明,當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相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副理事長應當在理事長缺席或不能行使權力時擔負起理事長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基金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業委員會負責協助理事會指導、協調秘書處工作。專業委員會由理事長任命具有相應專業背景的理事擔任委員會主任。
第二十四條 基金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家或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與基金會業務相關的戰略管理、經濟、法律、金融、投資和國際合作等方面專家組成。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有不良記錄的。
第二十七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或監事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每屆任期五年,原則上連任不超過2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理事會設秘書長,由理事會決定聘用,簽署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本屆理事會剩餘任期。理事會任期到期後,秘書長職務同時解除。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秘書處各主要部門負責人由秘書長提名,理事會審批後聘用,其他人員由秘書長決定聘用。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應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本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秘書長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理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開展日常工作;
(三)協助理事會的召開;
(四)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並報理事會批准;
(五)擬訂本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六)擬訂本基金會基金的年度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報理事會審批;
(七)擬訂本基金會年度經費預算、基金會年度決算報告,報理事會審批;
(八)向理事會提請審議基金會重大捐助活動與公益救助活動,由理事會作出決定;
(九)報告重大活動進展和年度審計工作;
(十)提議聘任或解聘基金會秘書處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十一)提議聘任或解聘基金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十二)決定秘書處各機構工作人員聘用;
(十三)本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資金來源:
(一)曹德旺家族捐贈的私人財產:
1)福建省耀華工業村開發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240,089,084股;
2)三益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59,910,916股,共計3億股,按公司股票捐贈交割日前30天在上海交易所加權平均價扣稅後凈金額作價;
3) 原始股票轉讓給本基金會所需繳納的稅款,按合同規定,在過戶手續完成後,由本基金會負責繳納。
(二)通過經營上述資產取得的合法收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四)基金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 資金籌措與投資管理
本基金會可運用自有資產進行盈利性投資、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保證基金保值與增值。
本基金會應按照與曹德旺家族的股權捐贈協議,嚴格執行相關條款,充分履行基金會作為股權持有人的股東權益和義務。除非本基金會授權的投資和經營,處置曹德旺家族所捐贈福耀玻璃股票需經基金會全體理事90%以上同意,形成理事會書面決議,方可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屬於社會公共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第三十八條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資產及其運營所形成的實際的現金收益主要用於:
(一)本基金會業務領域的公益支出;
(二)管理費用;
(三)資產保值、增值的投資活動;
(四)理事會決定的其他合理支出。
第四十條 資金使用及日常費用管理
(一)基金會資金使用由秘書長根據理事會決議執行批付。理事會未作出決議的項目,由理事會決議在一定額度內授權理事長決定。
(二)日常緊急救助資金,單筆不超過50萬人民幣;日常行政管理支出,單筆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由理事長審批。但上述兩項支出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000萬人民幣;
(三)非預算內支出,每筆不大於10萬元,全年累計不超過50萬元,由秘書長直接批付。
(四)緊急救災資助項目,由捐資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和秘書長根據實際需求做出決定,並事先通報各位理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規定的重大資金活動是指資金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公益項目,資金投入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項目,必須列入: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年度財務預決算計劃;
同時以上重大捐助、救助與投資活動非經本章程第十四條第三款重要事項的表決程序,不得立項實施。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實際的現金收益的80%.
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四十四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包括當年度捐贈者名冊、資產管理報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五十二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未按主要捐贈人與基金會簽署的捐贈協議運作基金會,經法院判決撤銷或解除捐贈協議的。
第五十三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十四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五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捐贈給與本基金會宗旨和業務范圍相關的公益組織。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經2011年5月4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❽ 以父親名字命名基金會,曹德旺為何自己要成立基金會
成立基金會用於慈善事業
第三,曹德旺先生與此次疫情
冠狀病毒的疫情發展過於猛烈,我們只能呆在家裡,不能出門。而疫情帶來的不僅僅是災難,也是更多有愛心的人,像曹德旺先生這樣的慈善家出來的時候,似乎有著這些獻愛心的人的存在,讓社會更溫暖,讓我們對於中國對美好明天更嚮往,曹德旺先生的河仁慈善基金會在此次捐贈一億元。
❾ 河仁慈善基金會的介紹
河仁慈善基金會,是全國第一也是唯一經由國務院審批、以金融資產(股票)創辦的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創辦人是我國著名企業家、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德旺先生。 1 2015年9月28日,河仁慈善基金會入圍由中國扶貧基金會和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共同發起的,2015中國消除貧困捐贈獎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