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你知道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是什麼嗎
REITs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這種信託設計發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後來,亞洲部分國家(或地區)效仿了美國的這一信託設計,但在稱謂上略有差異。例如,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稱其為「不動產投資信託」,我國香港地區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而我國大陸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稱謂更加准確和貼切,理由是:第一,「Real Estate」在法律上就是「不動產」的意思,「房地產」的外延明顯小於「不動產」;第二,「Investment Trust」就是「投資信託」的意思,應該屬於商業信託的一種模式;第三,目前使用的「投資信託基金」實際上有同義反復之嫌,畢竟我國的契約型基金(也稱為信託型基金)應屬於信託之一種;第四,在房地產領域,我國大陸效仿我國香港地區的「專業話語」由來已久,「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稱謂與此同出一轍。雖然從用語准確貼切的角度講,使用「不動產投資信託」為最佳;但是,從尊重既成慣例的角度講,使用「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也未嘗不可。
美國的REITs是一種採取公司或者信託的組織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收益類房地產(例如公寓、購物中心、寫字樓、旅館和倉儲中心等)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大部分REITs採取公司形式,其股票一般都在證券交易所或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根據REITs資金投資的對象不同,REITs可以分為抵押型REITs、權益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REITs實際上是房地產證券化產品。其中抵押型REITs屬於房地產債權的證券化產品;權益型REITs屬於房地產權益的證券化產品。(來自c-reits.com)
不動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於1960年產生於美國,它依照商業信託原理設計,是指信託機構面向公眾公開發行或定向私募發行房地產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籌集資金,將其投向房地產項目、房地產相關權利或房地產證券等,投資所得利潤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詳見站內論文:不動產投資信託的全球化趨勢)
『貳』 REITS的漲跌和房地產漲跌周期並不完全一致是不是正確的
正確的。
1、市場風險
■ 市場風險是最常見的風險,是指房價因周期性漲跌帶來的風險。
■ 雖然 REITs 的漲跌周期和房地產市場的漲跌周期並不完全同步。但是 REITs 的價值是由 REITs 所持有物業的價值決定的。所以在長期內,REITs 的漲跌是由房地產市場的運行周期決定的。
2、利率風險
■ 利率大幅提高,會減少房地產的內在價值,自然也會減少 REITs 的內在價值。另外利率大幅提高,會增加 REITs 的債務成本。
■ 在 REITs 租金維持不變的情況下,可用來分紅的資金會減少,這會降低 REITs 的股息率。自然會導致REITs 價格的下跌。
3、社會風險
■ 社會風險是指大的社會事件帶來房地產下跌的風險。社會風險主要有:政治運動、暴亂、戰爭等。
4、匯率風險
■ 匯率風險指在持有 REITs 期間,因 REITs 計價貨幣大幅貶值而導致投資實際虧損的風險。很多國家都有REITs,REITs 的計價貨幣也不同。
5、經營管理風險
■ 由於 REITs 管理團隊專業能力不強造成的風險。REITs 的最終價值是由物業的價值和管理團隊的價值共同決定的。
6、債務風險
■ 債務風險指由於資產負債率過高導致的風
『叄』 權益基金的份額有幾類
權益類基金類型有什麼?
權益類基金主要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REITs三種。
【1】股票型基金包括普通股票型與指數型基金,普通的股票型基金就是指基金管理人通過主動化管理來追求更高收益的基金,指數型基金則是指跟蹤於股票指數走勢的基金,但也有一部分指數基金進行主動化管理來超越指數表現;
【2】混合型基金即同時投資於股票還債券的基金,投資者除了可以獲得權益類收益外,還可以獲得債券利息以及債券價格波動的收益。
【3】REITs則一般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和房地產公司的股票不同,投資者所持有的並不是房地產公司的股權,而是房地產本身。
權益類基金的發展還具備很大的空間,從發達資本市場的經驗來看,股市投資都是從散戶化向機構化這一趨勢發展的,當發展到機構化為主這一階段時,散戶一般是通過購買權益類公募基金來進行投資的,而目前我國的股市還是停留在以散戶為主的階段,因此未來無論是基金數量還是規模都會有很大的空間。
『肆』 REITs是什麼該怎麼買REITs可以做價差交易嗎
REITs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英文名是「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簡稱REITs。REITs是一種以發行收益憑證的方式匯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並將投資綜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託基金。中國也可以購買REITs了,國內的公募REITs基金已經過了申購期了,現在已經在二級市場正式交易了。如果我們要進行買賣的話,只要你擁有股票賬戶,然後再開通REITs基金的許可權,這樣就可以進行REITs基金交易了。
關於REITs的投資,建議我們最好不要像股票一樣去進行買賣的差價交易,因為REITs基金每天都波動幅度是有限度的。REITs基金已經上市這么多天了,我們根據歷史走勢圖可以看到除了第一天波動大一點以外,其他交易日能夠上2%波動幅度的都非常少,所以不太適合做差價交易。
第一批上線的9隻公募REITs的盈利能力長期來說肯定會比較好,因為國內的REITs基金是首發,國家對於項目的挑選肯定都是非常重視的,分紅能力要比大部分股票要強,但是價格要比股票要低很多,所以我們持有REITs不動的話,分紅收益應該是非常可觀的。綜上所述,REITs不建議做差價交易。
『伍』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什麼特點
1.房地產作為不動產,流動性較差,投資者很難在短期內將其兌換成現金。當投資者急需資金而要將房地產變現時,經常要遭受損失。相比而言,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則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因為大多數產業投資基金的股份能像股票一樣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投資者能很快地將其持有的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資產轉換為現金。
2.作為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基礎的房地產,具有較強的保值、增值功能,可以很好地防止通貨膨脹給資產所有者帶來的損失,當物價持續上漲時,房地產物業的價值也會跟著上漲。而且,由於土地的不可再生性,房地產物業的價值會隨時間的推移而升高。以房地產物業為資產基礎的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的股票價值也會隨之上升。因此,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是一種較好的保值類投資工具。
3.不同的投資項目,其風險和預期年化收益是各不相同的,通過有效的投資組合,可以將投資的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將資金投資於多樣化的物業類型,分散了風險,有效地保證了投資者的資產組合效益。同時,由於它由專業的人員進行投資理財,克服了個人理財的專業知識限制。
拓展資料;
1.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2.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陸』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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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地產業投資自1998年以來,已連續5年保持年均近20%的增長。1999年以來,房地產開發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比重呈逐年上升態勢。房地產貸款至去年為止已佔了貸款余額的20%強。國內房地產開發的資金來源幾乎60~80%依賴銀行貸款。國外房地產行業的融資結構中,銀行債權融資佔10~15%,而股權和各種直接融資則佔70%。與國外開發模式相比,國內銀行所承受的風險明顯偏高。因此,從去年開始,國務院和央行出台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壓縮投資,抽緊銀根,並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央行銀根緊縮無異於扼住了目前我國房地產業的主動脈,如何開辟新的融資方式,建立新的融資平台,已成為眾多房地產商性命攸關的頭等大事。對開發商來說,可以採用的融資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幾種:合作開發或項目公司被收購,企業上市,居民住房按揭貸款,商業抵押貸款,基金、信託、房地產資產證券化以及融資租賃等等。本文將對上述融資方式的概念及其操作可行性進行簡要的分析。
1. 合作開發或項目公司被收購
去年以來,已有多家國內企業與外資成功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2003年7月,摩根士丹利先後與上海永業集團合資成立境外項目公司,投資9000千萬美元,打造「錦麟天地雅苑」,與上海復地集團合作投資5000萬美元,建造上海「復地雅園」;新加坡騰飛基金收購並開發上海騰飛大廈。國際投資機構是否參與國內企業投資合作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項目的基本強弱因素,二是企業形象、專業性和市場化程度。對於國內企業來說,通過與強手合作,可尋找到高質資金的來源,達到投資融資方向的創新及融資渠道的整合提升。
2.房地產企業上市
據了解,在美國,資信前3名的地產企業的市場佔有量佔全國的45%;在香港,也是由七八家資信好的大企業佔了近8成的市場份額。隨著房地產開發的要求越來越高,在未來3年內,中國幾個大城市的房地產開發必將主要集中在少數房地產巨頭身上。
中國證監會在《關於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股份公司必須設立滿3年後才能申請首發上市;要求發行人的業務、管理層最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但是,發行股票過程長,手續復雜,成本較高,對企業資質的要求非常嚴格,而房地產開發項目本身具有的投資回收期長,現金流不均勻,業績變化大等特徵,目前大多數房地產公司都無法達到此要求。隨著二板市場的建立,或許能給開發商帶來一點驚喜,但是,這個新投資市場出現,也可能使得部分資金撤出房地產投資市場,更加促進房地產行業優勝劣汰的步伐。
3.房地產投資基金
房地產投資基金以分散投資、降低風險為基本原則,其在一個房地產企業的投資不會超過基金凈資產額的一定比例。按照國際定義,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三個分類。一是股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投資於房地產,收入來自於租金和房產銷售利潤,如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美國國際集團、麥格里銀行、摩根士丹利等;二是抵押借貸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是向房地產主貸款,收入來自於抵押借貸的利息;三是混合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既投資於房地產,也向房地產商貸款。目前國外基金進入我國市場還有一種方式是投資不良資產,比如高盛、摩根士丹利購買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
現在美國有300多隻房地產基金,規模在3000億美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基金都在交易所上市。由於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國外基金多借財務管理公司、投資公司等形式進入國內市場。國內企業運作的不規范以及房地產市場的不透明,仍是海外基金進入的主要障礙。據統計,中國目前有57隻信託基金,其中20隻投資於房地產,但並非國際定義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因為它們不是在嚴格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相關法律下運作的。隨著信託業「一法兩規」的出台,不僅規范了信託業務,也使信託開始發揮出銀行所不能替代的特殊優勢,開辟了房地產融資的新渠道,其前景被十分看好。
4.房地產投資信託
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程序分為如下幾個步驟:設立房地產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公司發行信託,募集信託資金;信託公司向房地產公司投資,形成股權;項目方(或第三方)承諾股權回購;第三方為股權回購提供履約擔保;項目方對項目進行開發、建設;項目方向信託公司分配投資收益、回購股權;以及信託公司向信託受益人分配信託財產。信託在串接多種金融工具方面獨具優勢,可以引入海外基金,可以充當國內的產業投資信託基金,以固定回報的方式或股權投資方式進入項目公司,在適當的時候將項目公司包裝上市,完成項目前期建設,使項目符合銀行貸款條件。根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全年約有70億元資金通過信託方式進入房地產領域。一般的信託期在3年以內,預期收益率最高達8.4%,絕大部分都在4%以上,預期收益遠遠高於銀行的協議貸款,因此對投資者有相當大的吸引力。
目前房地產企業把信託資金當成債券或貸款來用,成本高於銀行,風險也並不比銀行低。信託產品及其宣傳與營銷策劃還需要有完善的市場來支撐,使其流通更為便捷。信託在國內還不能與銀行貸款相抗衡。因此,盡管信託有著很多優勢,但由於信託產品有一定的先天局限性,又受到嚴格的政策限制,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門檻比較高,給融資造成困難。
5.房地產資產證券化(含住房貸款 證券化RMBS和商業物業證券化CMBS)
實施證券化必須建立起獨立的評估體系、信用擔保中間人體系,以及全國性的銀行交易網路。我國目前還沒有完整的住房金融體系和相關的保險體系,住房公積金制度也僅限於部分城鎮地區,在缺乏有影響力的獨立資產評估公司和信用擔保中間人的情況下,對房地產地價、地面建築質地的評估,顯然存在技術難度,增大了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風險。房地產信貸不僅是銀行質量最好的資產,而且增長速度也很快。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年均增長率達112.8%;個人貸款余額2003年底達到11780億元,是1977年的60倍,占社會貸款余額16.98萬億的6.69%。如果沒有完整的信用擔保體系大面積推行住房信貸資產證券化,將是銀行潛在的風險。資產證券化,不僅有利於房地產商,同樣對銀行有利,降低了銀行單純依賴貸款的風險性。
據悉,關於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方案醞釀了3年,已於2003年3月遞交國務院。相信不久亦將出台。
6.地產金融新產品(含按揭保險和權屬保險)
目前的保險行業可運用資金規模已經超過8000億人民幣。保險公司通過對項目進行專業評估,得到有關建築各方面存在有意外情況發生的可能,並對這種可能採取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另外,保險公司還會請專業人士對建築工程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理,將各種不安全的因素降到最低;對於購買投保了建築保險項目的消費者,保險公司的介入等於為項目增加了一個監理機構,而對於由於意外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這無疑降低了投資置業的風險。龐大的保險資金介入長期穩定性的房地產應該是一個新的融資途徑,保險涉足房地產業,這是又一條非常重要的融資新渠道。但現有市場上可用的工具比較少,政策上也有一定的障礙,與房地產業的銜接還有一個緩沖的過程。
7.房地產融資租賃
房地產融資租賃即指擁有一塊土地的開發商,將該土地出租給另外的投資者開發建設房屋,而以每年獲得的租金作為抵押,申請開發項目全額的長期抵押貸款;或者是開發商通過租賃方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和佔用權後,以自己開發的房地產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長期抵押貸款。
房地產融資租賃公司作為一個市場化的經營載體,可以通過吸收股東投資,或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採取借貸、拆借、發債上市等融資手段,吸收社會投資。房屋使用者通過支付租金直接獲得使用權。房地產融資租賃可以為承租人定做靈活的還租安排,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還可以協商租金價格。同時房地產公司還可以通過自己所屬或控股的租賃公司採用房地產融資租賃方式促銷自己的產品。對出租人來說,由於在合同期滿之前,出租人始終是房地產產權人,故大大地降低了房屋消費的門檻,降低風險。出租人通過收取租金獲得收益,以相對無風險的方式獲得高於銀行利息的回報。租賃公司還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以及財產信託等方式將租金收取權轉讓給投資者,分散經營風險。
在租賃業比較發達的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融資租賃業年平均增長達30%,成為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融資租賃在我國也將成為貸款、證券之後的第三個重要資本市場籌資方式。當前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多,民間資本充裕,但投資渠道不多,且風險大,這為房地產融資租賃方式提供了空間。
『柒』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的發展
1.房地產信託產品尚不是國際意義上的REITs。我國第一個比較接近國際標準的房地產投資信託產品,為2002年7月28日由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推出的新上海國際大廈項目資金信託,10天內2.3億元額度全部售出,反應空前熱烈。然而,市場上的房地產信託產品主要集中在市政建設項目、危改小區項目等基礎建設項目上,純房地產項目的信託產品很少。
2004年全國約有31家信託投資公司共計發行約83個房地產信託產品,募集金額約122億元,而平均募集資金僅為1.47億元。金融體系不完善,資本市場發育不健全以及相應法律法規尚待建立,使得我國的房地產信託產品與REITs存在顯著差異,運營模式較單一,規模較小,利率缺少彈性,期限較短,流動性較差。
國內目前有57家信託基金,其中約20家投資於房地產,或採取借貸形式,或直接參與投資開發。但這些都不是通常所說的符合國際定義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派息比例、免稅政策上都沒有明確清晰的定義,都只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一種最初級的階段。
2.我國房地產業融資過度依賴銀行貸款。投資領域,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銀行信貸逐年上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1997年以來,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的比重高達55%以上。房地產開發資金的三大來源分別為房屋銷售「定金和預收款」、開發企業自籌資金以及銀行貸款,分別佔全部資金來源的43%、30%和18%。但實際上,考慮到房地產自籌資金主要來源於房屋銷售收入,按首付30%計算,自籌資金中有70%來自購房者的銀行按揭貸款;此外,「定金和預收款」中也有30%的資金來自銀行貸款。
3.REITs在國內已具備較為巨大的市場需求。央行採取的限制各商業銀行發放用於購買房地產的貸款數量等系列舉措,旨在降低日益增加的房地產貸款風險。然而就房地產投資的資金渠道來講,如果僅單純地「節流」而不注意「開源」的話,則不利於房地產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無論是從維護經濟穩定的宏觀政策角度出發,還是從解決房地產開發商資金來源的微觀企業角度出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中國已具備較為巨大的市場需求環境。
4.我國急需完善REITs相關立法。目前國內有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基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條例。但是這些嚴格來講都只是基礎,還沒有一個真正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法出現,對基金的資產結構、資產運用、收入來源、利潤分配和稅收政策等加以明確界定和嚴格限制,致使國內的房地產投資基金大多處於較為散亂的發展階段,缺乏統一的標准和經營守則。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加速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立法,促使投資於房地產的信託基金和專業房地產基金轉變為比較標準的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