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00萬買基金100萬買股票50萬炒期貨怎麼樣
100萬買基金100萬股票50萬炒期貨風險很大,基金股票期貨都是高風險的投資產品。
『貳』 股票直播間後面推薦做黃金,是騙局嗎
天竤俱樂部是騙人的嗎?
摘要:
現在網路直播平台越來越多,各類主播層出不窮,金融市場也站在潮流的尖尖上出現了很多金融直播間。說起來金融直播間確實褒貶不一,參差不齊,讓很多真正有價值有實力的直播平台時常被忽略。今天在這里跟大家普及一下哪些平台才屬於正規合法的金融直播間!中國國內目前只有股市和國內期貨屬於正規的金融平台,其他的例如外匯、國際期貨、郵幣卡、炒字畫、炒電影的等全部都屬於騙子。
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些如何鑒別正規的投資平台。
例如期貨公司:正規的期貨公司都以「期貨有限公司」結尾,因為他們是正規金融機構,都在證監會備案,所以非法平台是在注冊成立公司這個階段是不允許公司名字中存在「期貨公司」的字眼,像正規的期貨公司名字,九州期貨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貨有限公司、國泰君安期貨有限公司、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等等。
如何識別一家期貨公司是否正規
正規期貨公司的相關信息除了在其官網可以查到,還可以在中國期貨業協會官網查詢,當然朋友會問,我也不知道期貨公司官網是否真假啊,我告訴你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的官網來查詢期貨公司的信息是絕對假不了的。
1、進入中國期貨業協會官網後,找到資格管理裡面的資格公示
2、輸入正確的期貨公司名字,點擊搜索,就可以找到這家公司的信息,如果找不到,那麼這一定不是一個國內正規期貨公司
合法正規的期貨公司是怎樣開戶操作的
1、期貨公司開戶流程正規嚴謹
期貨網上開戶是非常嚴謹安全的,投資者要通過期貨公司專門的期貨開戶軟體來上傳身份證信息、並且要做風險測評期貨公司還有通過視頻環節為投資者揭示風險,整個操作流程大概10分鍾左右。
開好戶後會收到期貨公司的開戶簡訊,以及中國保證金監控中心的結算單查詢賬號和密碼的簡訊,以上流程缺一不可,少了哪一個都不行!完成期貨開戶要還綁定銀行卡做銀期關聯,才能正常通過銀行卡出入金操作,來做交易。
2、銀期簽約過程必不可少
如果沒有銀期簽約綁定的流程,也是不行的。很多股民知道股票賬戶的出入金都是通過股票軟體或者網銀來操作,期貨也是如此,辦理銀期簽約的方式可以通過銀行櫃台,或者網上銀行辦理。
在辦理過程中是要輸入期貨公司的資金賬號的,正規的期貨交易賬號和銀行系統是聯網的,所以如果你開戶的公司沒有這一步操作,也是有問題的。
3、出入金是否能夠及時
期貨出入金都是有時間限制的交易日的,8點40-下午3點可以入金,出金是9點到下午3點半。另外夜盤可以入金,不能出金。出入金都是自由的,也沒有任何費用,都是即時到賬,無需申請。這也是區別是否是正規期貨平台。如遇到出入金需要申請需要費用或者不能即時到賬,這樣的平台一定是假的。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判定一家期貨公司平台是否正規安全合法的步驟,在這里提示朋友們謹防詐騙。
『叄』 股票期貨的本質是否與賭博投機一樣,只不過是個人與國家合法與不合法的區別啊
屬於投機但是不屬於賭博,賭博是要麼贏要麼輸,而炒股和炒期貨一般只會虧損一部分盈利一部分,不會把本錢全都虧掉。
剛畢業,學姐就進了一家期貨公司的營業部,幾年過去,乘工作之便,確實接觸過不少品種,基金、股票、期貨等等,賺過錢也虧過,算是小有心得,今天就跟大家聊聊這期貨和股票的區別。照例先分享前段時間剛分析出的牛股排行榜,歡迎來和學姐交流討論思路。【牛股清單】最新技術分析出爐
股票和期貨的區別
股票,即買了一家公司的股份,公司給你的憑證;而期貨,則是交易雙方根據各自對標的物的未來價格預期,以現在的價格簽訂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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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理解清楚了,再來看看這幾個區別:
1、標的物
標的物也就是交易對象。在菜市場里,菜就是它的標的物,同樣的道理,在股票市場里就是個股,在期貨市場里,那標的物就更加豐富了,大宗產品(農副產品、金屬、原油)、金融資產(股票、債券)
2、投資方向
投資方向,說白了就是你怎麼去賺到錢。股票市場就是要越做多越掙錢,但一旦股票市場跌了之後那我們也毫無辦法;不過期貨市場是與此不同的,期貨市場是雙向交易的,不僅能夠用多做一些低位的辦法獲得一些利益,也可以在高位做空來獲利。但不管投資方向是怎樣的,信息絕對是你賺不賺錢的關鍵因素,可以說只要你擁有比別人更快更靠譜的信息渠道,就能更大概率在市場中盈利。這里我也給大家准備了股市播報,可以及時獲取可能影響到金融市場的資訊:【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3、交易機制
股票是T+1交易,今天買進來,第二天才可以賣出去。這時候你將會問,那今天買的買貴了怎麼辦?暴跌的話也只能眼睜睜看著它跌嗎?哈哈,然而是可以通過後續手段攤平當天購買成本的,不斷追隨學姐,後續會出專欄教大家怎麼操作。回到期貨,期貨是T+0交易,也就是買了之後就能賣出。
4、資金效率
股票是全額交易,錢的多少將決定你能買多少股股票,而期貨是保證金交易,就算只有1萬塊,你也會有概率買到價值10萬塊的期貨合約。
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肆』 股票最狠暴跌97%女老闆涉嫌300億詐騙是怎麼回事
1996年,羅靜在香港創辦承興國際集團,2015年底,通過收購港股上市公司奕達國際完成借殼上市,此後公司更名為承興國際控股,上市之後多年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在2019年7月11日,盤中一度跌至0.290港元,相較於2019年4月15日10.360港元的高點,股價暴跌97.2%,超過百億港元的市值灰飛煙滅。而羅靜、羅嵐在騙取融資款過程中,向業務相對方行賄300餘萬港元,摺合人民幣200餘萬元。
2019年7月5日午間,羅靜實際控制的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發布公告稱,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5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拘留證》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羅靜以及董事兼財務總監姜紹陽分別於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刑事拘留。
2019年7月8日晚,美股上市公司諾亞財富發布公告稱,旗下上海歌斐資產管理公司的信貸基金為承興國際控股相關第三方公司提供供應鏈融資,總金額為34億元人民幣,承興國際控股實際控制人近期因涉嫌欺詐活動被中國警方刑事拘留。
同一天晚上,諾亞財富董事長汪靜波在內部信中表示,該基金的投資標的主要是向承興國際相關方,就其與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之間的應收賬款債權提供供應鏈融資。
(4)搗毀股票期貨基金詐騙案擴展閱讀
法院開庭審理合同詐騙案
8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近日,該院受理了被告人羅靜、羅嵐合同詐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告人石勉乾、劉曉琴、梁志斌、馮國鋒、王珺、趙遵記、劉華、劉豪合同詐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羅靜、羅嵐作為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夥同石勉乾等其他8名被告人以虛構應收賬款為名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款共計人民幣300餘億元,實際造成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0餘億元。上海二中院表示,將擇期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伍』 金國興非法經營案:是非法經營還是詐騙共犯
您好,
【裁判要旨】
一、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非法傳銷的方式詐騙取他人錢財,符合牽連犯的特徵,其目的行為和方法行為分別觸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的不同罪名,按牽連犯從一重罪處斷原則,實際處理時應按詐騙罪定罪處罰。
二、本案被告人為牟取利潤參與他人為騙取錢財而組織的非法傳銷活動,因其主觀上不具有共同詐騙故意,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刑法原則,對其所參與的非法傳銷行為,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案例索引】
一審:紹興縣人民法院(2008)紹刑初字第37號(2008年1月15日)。
【案情】
公訴機關:紹興縣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金國興,男,1969年10月19日出生,初中文化,浙江紹興縣人,農民。
紹興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美國高科技基金」系在逃的徐某等人為實現非法佔有目的而設立的虛擬電子基金,該虛擬基金以虛構的www.E-ITG.COM網站為詐騙平台,假稱8元人民幣可以購買1虛擬美金電子基金,投資者每天可獲得投資額4%-6%的返利,共可返利50天,不退回本金,累計返利額達投資額的250%-300%,相關投資收益及人民幣兌換可在前述網站查詢及操作。2006年12月下旬,被告人金國興經金美娟介紹參加了周某(另案處理)在紹興市城南南風大酒店舉辦的關於投資「美國高科技基金」的講課,了解到投資該虛擬基金的高收益率及操作規程。為牟取高額利潤,金國興投資39,200元人民幣購買了該虛擬基金。後金國興得知通過發展下線人員才可兌換其帳戶中的虛擬基金,還能獲得被推薦者返利10%的「推薦紅利獎」,遂通過網路廣告對虛擬基金的所謂高回報率進行宣傳,並發展下線人員冉麗萍、冉祥雲、張宏、孫玉蘭、宗呈亮、梁健、趙莉、嵇秋盈、陳金蘭、倪月秀等人購買該基金。期間,冉麗萍等人陸續將共計464,560元人民幣存入被告人金國興的農行卡,金國興便將自己帳戶內的虛擬基金以8元人民幣購買1美元虛擬基金的比例轉售給冉麗萍等人,不足部分從周建康、李雅玲等人處購買。2007年1月29日,所謂的www.E-ITG.COM網站公告停止返利,隨後該網站關閉,導致冉麗萍等人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
紹興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金國興犯非法經營罪。
被告人金國興辯稱,其並沒有在網站宣傳涉案基金,且僅介紹了冉麗萍、嵇秋盈、倪月秀三個客戶,其他客戶的投資與其無直接關系。請求從輕處罰。
其辯護人提出,被害人本身亦存在過錯,被告人金國興主觀惡性較小,歸案後認罪悔罪表現好。建議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審判】
紹興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金國興未經國家批准,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採用傳銷手段非法銷售虛構的「電子基金」,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涉案被害人均源於被告人金國興對虛擬基金的虛假宣傳,並通過被告人的農行卡賬號進行所謂的投資活動,均應當認定為系被告人金國興非法傳銷虛擬基金的下家。被告人金國興當庭提出的相關辯解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採納。考慮到被告人金國興參與實施非法經營活動的原因,可酌情採納辯護人建議對其從輕處罰的意見。但被告人金國興在庭審中就事實方面的供述避重就輕,且在案發後未退賠被害人的相關損失,顯示其無足夠的認罪、悔罪表現,故辯護人提出對其適用緩刑的建議,不予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之規定,判決:
被告人金國興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一審判決後,本案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評析】
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金國興所參與的非法傳銷行為是徐某等人採用傳銷方式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實施詐騙犯罪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徐某等人系典型的牽連犯,對金國興的行為能否與徐某等人分別定性處罰,是本案值得深入分析的問題。
一、關於徐某等人的行為定性。徐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非法傳銷的方式詐騙他人錢財,其目的行為和方法行為分別觸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兩個不同的罪名,根據牽連犯擇一重罪處斷的原則,實際處理時應以詐騙罪定罪處罰。首先,徐某等人主觀上具有詐騙犯罪故意,客觀上將根本不存在的「美國高科技基金」虛構成具有高額投資回報的投資產品,誘使投資者購買,從而騙取投資者的錢財,其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的法定犯罪構成。其次,徐某等人實施的非法傳銷行為亦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法定犯罪構成。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非法經營活動的意見》,非法傳銷或變相傳銷的主要特徵是:(1)採取無店鋪經營方式,以發展下線為主要經營方式;(2)參加者必須認購商品(服務,下同)才能獲得發展下線的資格;(3)參加者只有發展下線才能從下線認購商品的款項或下線的收益中獲利;(4)商品的價格大幅度背離價值,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利用商品的使用價值,而是將商品本身作為賺錢的工具。本案中,徐某等人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的方式完全符合傳銷的特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規定,對於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發布後,仍然從事傳銷或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應當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結合徐某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規模,可以認定其從事傳銷活動,情節嚴重,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構成特徵。再次,徐某等人的詐騙行為與非法傳銷行為之間具有牽連關系。因詐騙的數額特別巨大,對其以詐騙罪定罪量刑顯然重於非法經營罪的量刑,根據牽連犯擇一重罪定罪的原則,對徐某的行為在實際處理時應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二、被告人金國興的行為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首先,金國興不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目的和共同詐騙的犯罪故意。本案中,金國興系徐某等人詐騙行為的受害人之一,其確信「美國高科技基金」存在並可以獲得高額收益,才出資購買;其在發展下線時對此也深信不疑,主觀上沒有通過發展下線非法佔有下線人員錢財的目的和詐騙故意。其次,金國興、徐某的行為在金國興所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的范圍之內構成非法經營共同犯罪。金國興發展下家,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是徐某非法傳銷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雖然,金國興與徐某等人並沒有就採用傳銷的方式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進行直接的協商、溝通,但是,金國興、徐某的相互配合行為充分反映出金國興、徐某存在採用傳銷的方式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共同犯罪故意。徐某等人在確定「美國高科技基金」的銷售方式時存在概括故意,即通過發展下線,由下線幫其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下線再發展下線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的行為完全在其認識范圍之內並符合其意志。金國興在發展下線購買「美國高科技基金」時,明知其是幫助上家乃至上家的上家、直至銷售活動的發起者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但是其為了從中獲利,仍然實施了發展下線購買「美國高科技基金」的行為,其行為表明其有與上家乃至上家的上家、直到銷售活動發起者採用傳銷的方式銷售「美國高科技基金」共同故意。在這種共同故意的支配下,金國興非法傳銷的金額也已達到40餘萬元,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法定犯罪構成。其三,雖然金國興發展下線的行為客觀上起到了幫助徐某等人騙取更多錢財的作用,但其主觀上並沒有幫助徐某詐騙其他投資者的故意,也沒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刑法原則,對金國興不能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只能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三、金國興、徐某的行為雖在一定范圍內構成共同犯罪,但由於受牽連犯的處斷原則影響,對金國興、徐某的行為可以分開定性。本案中徐某的詐騙犯罪故意在其與金國興的共同犯罪故意之外,故不影響對金國興的行為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
『陸』 被非法期貨交易詐騙後可以找證監會的監管局投訴嗎
可以。建議你以經濟詐騙進行報案。發現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的職責主要是根據公安、司法機關要求,對非法證券期貨類案件從專業角度出具性質認定意見及進行案件移送等。拓展資料1、非法集資在現行成文的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的定義,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司法解釋不屬於法律)中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 ,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部委規章不得設定行政許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經過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許可的集資行為包括:金融機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從事保險業務;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公開發行基金等。2、《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行為人採用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 進行集資; 4、依據《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資罪中,行為人的行為要具有一定的「融資性」。 5、被害人要具有廣泛性,也就是說對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騙取一定數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騙取了個別單位的公私財物只能以詐騙罪定罪。 6、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非法佔有募集到的資金的目的,判斷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從以下行為進行判斷: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柒』 是否能追回期貨詐騙的錢
被人稀里糊塗拉進一個期貨群,一開始是解套股票的名義。然後讓做期貨,說賺的快。結果沒勁住誘惑就開了個股,一下子就沒有了。幾分鍾的時間。報警的話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捌』 哪些行為屬於投機賭博購買基金和股票算嗎
投機賭博是針對一些無法控制的事件所作出的主觀性行為,就是你知道這個事情,它的結果是不確定的,但你仍然選擇了去做的,而且這種結果的不確定不是因為你不了解規則,而是因為它本身就帶有很大的不確定。你有完全的信息的情況下,仍然不能預測它的規則,你不能預測它的結果,這才叫賭博。
因為股票基金你本身加倉還是減倉,你是買重倉還是最終及時清倉保護自己的利潤,那是你自己主觀性的選擇,一手好牌打的稀爛那是你自己的問題,這是你主動選擇的事情。但你玩撲克牌你能主動選擇自己有雙排嗎?所以了解的性質不一樣,投機賭博它是一種違法行為,而股票基金這些東西它是一個正常投資方式,只是風險高一點而已。
『玖』 以炒股的理由向人借錢,然後錢拿去炒期貨,全賠沒了,請問是否構成詐騙罪
現在結果怎麼樣了,你傻呀,非把他整成詐騙坐牢,那他豈不是更還不了錢了?
『拾』 股票常識中開設證券黑市主要的欺騙形式有哪些
許多人都知道投資證券(股票)要到證券公司,因為只有證券公司才是合法的證券經營機構,然而大田縣公安民警劉大煌欺騙投資者說福州隆利資產公司是「合法」的證券經營機構,結果大田縣許多投資者上當受騙,有的至今沒有察覺。不知道使大田縣多少人傾家盪產,損失少則幾萬元、有的人損失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
通過劉大煌及場外所謂的「經紀人」拉客戶。因劉大煌的身份特殊,必僅是一名公安幹警,認識的人比較多,他瞄準一些私營企業主、人民群眾、國家公務員、以可以「融資」為誘餌,說XXX人在他那裡開戶,買了幾十萬、有的幾百萬、還有一千多萬、甚至還進入他人「股票帳戶」(看時用手蓋住「帳戶名稱欄」,到現在也不知真假),打開給我們看,還說他的第第劉大章是證券公司的,(後來才知劉氏兄弟在整個福建省部局有二十幾家這樣地下證券黑市、福州隆利資產公司總部在省會城市福州,劉某掌握全國多家證券機構無數個「證券帳戶」。)就這樣我和大家被騙到他開的交易網點進行「股票交易」。 福州隆利資產公司---大田點也雇了兩個經紀人。於是大家就一筆筆資金轉到他的銀行卡上,有的還直接拿現金給他,他也從不開收條。用他的話說天天有人往他卡上打錢。據我估算僅大田縣就有數十人,1000多萬元。福州隆利資產公司全省入帳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