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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分為股票衍生品

發布時間: 2023-01-21 14:12:42

❶ 衍生品包括哪些

衍生品包括: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根據原生資產分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
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
衍生產品是一種金融工具,一般表現為兩個主體之間的一個協議,其價格由其他基礎產品的價格決定。並且有相應的現貨資產作為標的物,成交時不需立即交割,而可在未來時點交割。典型的衍生品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中國期貨業的分析技術大多是照搬股票市場的分析技術,如波浪理論、江恩理論、糾纏理論、道氏理論等。這些理論可能適用於股票市場,但在期貨市場上卻是牽強附會。因為中國的期貨和股票有幾個重要的區別。一是股票只有多頭機制,期貨是雙向機制,直接導致主力運行方向差異較大;其次,股票市場是t+1,期貨市場是t+0,導致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避險和獲利的靈活性不同;第三,立場不同。期貨市場是一個可變倉位,而股票市場是一個相對固定的倉位,直接影響到市場的不同可控性。以上三點是使用股票技術指導期貨交易總是虧多賺少的重要原因。那麼,什麼樣的技術可以更好的指導期貨交易呢?經過多年扎實的報價經驗,期貨人的「期貨股前線」可以更好地運用到均線理論和反理論的期貨交易中。這兩種理論融合後,形成了一種簡單可靠的一線方法,中獎率可以達到60%,風險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利潤可以大大放大。一線法的理論基礎是期貨價格始終圍繞移動平均線波動。
拓展資料
衍生產品價值取決於標的資產價值變化的合約。此類合同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預先將標的物(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和交易方式等進行標准化,因此這些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同是指上述項目由交易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品是與金融相關的衍生品,通常來自於標的資產的衍生金融工具。它們的共同特點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以進行全額交易,無需實際本金轉移。合同的結算一般採用現金價差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到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行的合同才需要買方支付全額貸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擔保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越大。

❷ 金融衍生產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產品為基礎,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產品。如:期貨、遠期合約。
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原生資產
金融衍生產品
利率
短期存款
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等
長期債券
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合約等
股票
股票
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等
股票指數
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等
貨幣
各類現匯
貨幣遠期、貨幣期、貨幣期權、貨幣掉期合約等
商品
各類實物商品
商品遠期、商品期貨,商品期權、商品掉期

❸ 金融衍生品是什麼意思

金融衍生品是什麼意思

金融衍生品是什麼意思?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工具,是人們以傳統金融品為基礎衍而來的,然後被用作買賣對象的金融品,金融衍生品自身並不具有價值,下面具體看看金融衍生品是什麼意思?

金融衍生品是什麼意思1

什麼是衍生品

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工具,一般表現為兩個主體之間的一個協議,其價格由其他基礎產品的價格決定。並且有相應的現貨資產作為標的物,成交時不需立即交割,而可在未來時點交割。典型的衍生品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金融衍生品又稱金融衍生工具,是從原生性金融工具(股票、債券、存單、貨幣等)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價值依賴於基礎標的資產。金融衍生品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系列的合約,合約中載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交割時間及地點等。

期貨

我國期貨行業的分析技術多是照搬股市的分析技術,如波浪理論,江恩理論,纏論,道氏理論等。這些理論用在股市上或許是可以的,但用在期市上卻較為牽強。

因為我國的期貨和股票有幾點重要的不同之處。

第一,股票只有做多機制,期貨是雙向機制,這就直接造成了主力運作方向的巨大差異性;

第二,股市是T+1,期市是T+0,這就造成期市與股市的避險和獲利的靈活性不同;

第三,持倉量不同,期市是可變倉量,股市是相對固定的倉量,這點直接影響到市場的可操控性的不同。

上述這三點,就是導致使用股票技術來指導期貨交易總是虧多賺少的重要原因。那麼,有什麼技術能較好地指導期貨交易呢,期貨人「期股一線」經過多年的實盤經驗總結,用均線理論配合相反理論可以較好地應用於期貨交易。

這兩種理論經過整合,形成了簡單可靠的一線法,勝率可以達到60%,風險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利潤可以大幅放大,一線法的理論基礎是:期價總是圍繞著移動平均線波動。

契約性

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金融衍生品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系。

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underlyings)價值變動的合約(contracts)。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

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

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

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金融衍生產品種類

至於金融衍生品的種類,在國際上是非常多的,而且由於金融創新活動的不斷推出新品種,屬於這個范疇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從基本分類來看,則主要有以下三種分類:

(1)根據產品形態,金融衍生品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2)根據原生資產分類,金融衍生品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

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期貨和期權合約等;

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如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如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合約);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金融衍生品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場內交易即是通常所指的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即是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其參與者僅限於信用度高的客戶。

金融衍生品是什麼意思2

金融衍生品交易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價值變動的合約。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

定義

標准化合約是格、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次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合約。

國際上金融衍生品種類很多,各國在活躍的金融創新活動中接連不斷地推出金融衍生品。在世界各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三大品種:股指期貨、利率期貨、匯率期貨以及相對應的期權交易可以說已經非常普及,在我國,現今已推出了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

分類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1、場內交易

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

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

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常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可見,場內衍生品交易市場管理更為嚴格,是衍生品市場穩步發展的重要基石。

2、場外交易

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

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

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相對而言,場外衍生品市場監管難度更大,對於參與者的要求也更高。

特點

金融衍生品交易呈現出不同於基礎商品的特點,具體歸納為:

1、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在現時對基礎工具未來可能產生的結果進行交易。交易結果要在未來時刻才能確定盈虧。

2、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對象並不是基礎工具,而是對這些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權利和義務以契約形式存在,構成所謂的產品。

3、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對未來的交易,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財務會計規則,在交易結果發生之前,交易雙方的資產負債表並不反映這類交易的情況,因此,潛在的盈虧無法在財務報表中體現。

4、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種現金運作的替代物,如果有足夠的現金,任何衍生品的經濟功能都可以通過運用現金交易來實現。

5、由於金融衍生品交易不涉及本金,從套期保值者的角度看,減少了信用風險。

6、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用較少成本獲取現貨市場上需較多資金才能完成的結果,因此具有高杠桿性。

7、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的就可以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價差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的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貨款。

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總的來說,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復雜性、高杠桿性、虛擬性、高風險性等特點。

❹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哪些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一、按產品類型劃分為: 1、遠期、 2、期貨、 3、期權、 4、掉期。
二、按原生資產性質劃分為: 1、股票類、 2、利率類、 3、貨幣類、 4、信用類。

拓展資料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貨幣餘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的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條件。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金融工具按其流動性來劃分,可分為兩大類:
法定貨幣符號
這是指現代的信用貨幣。現代信用貨幣有兩種形式:紙幣和銀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銀行的負債,已經在公眾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資格,轉讓是不會發生任何麻煩的。這種完全的流動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個極端。
有價證券
這些金融工具也具備流通、轉讓、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條件。包括存款憑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等。它們被接受程度取決於這種金融工具的性質。
長期債(一年以上)
⑴證券類(securities)=債券(bonds)
⑵其他現金類=貸款(loans)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債券期貨(bonds futures)
⑷債券期貨選擇權(option on bonds futures)
⑸櫃台金融衍生品類=Interest rate swap
⑹利率上限和下限 Interest rate cap and floors
⑺利率期權Interest rate option
⑻奇異期權Exotic instrument
短期債(一年以下)
⑴證券類(securities)=鈔票(bills,CommercialPaper)
⑵其他現金類=存款, 定存(CD)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短期利率期貨(short term interest rate Futures)
⑷櫃台金融衍生品類=Forward rate agreement
⑸所有權(equity):證券類(securities)=股票(stock)
⑸其他現金類=無
⑹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
⑺期貨(equity futures)
⑻櫃台金融衍生品類=Stock options/Exotic instruments
外匯交易
⑴證券類(securities)=無
⑵其他現金類=無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Spot foreign exchange
⑷外匯期貨Currency futures
⑸台金融衍生品類=Foreign exchange options/Outright forward/Foreign exchange swap/Currency swap
對於未在資產負債表內確認、或已按成本計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應當在首次執行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同時調整留存收益。
對於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應從混合工具分拆的,應當在首次執行日將其從混合工具分拆並單獨處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難以合理確定的除外。
對於企業發行的包含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7 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在首次執行日將負債和權益成份分拆,但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難以合理確定的除外。

❺ 中國的金融市場上到底有哪些金融衍生品

中國的金融市場上有這些金融衍生品:股票、債券、存單、大宗商品以及利率、匯率等。

一、衍生金融市場衍生金融市場是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場所。衍生金融工具,顧名思義,是指一類從原生資產中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價值依賴於原生金融產品。這些原生金融產品一般指股票、債券、存單。

大宗商品以及利率、匯率等,而衍生金融產品按照產品形態的不同分為遠期、期貨、期權、互換等。

二、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分類

(一)金融遠期市場金融遠期合約(ForwardContracts)是指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在合約中規定在將來買入標的物的一方稱為多方。

而在未來賣出標的物的一方稱為空方。合約中規定的未來買標的物的價格稱為交割價格。如果信息是對稱的,而且合約雙方對未來的預期相同,那麼合約雙方所選擇的交割價格應使合約的價值在簽署合約時等於零。

這意味著無須成本就可處於遠期合約的多頭或空頭狀態。(二)金融期貨市場金融期貨合約(FinancialFuturesContracts)是指協議雙方同意在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按約定的條件(包括價格、交割地點、交割方式)買入或賣出一定標准數量的某種金融工具的標准化協議。

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就是期貨價格。(三)金融期權市場金融期權(Option),是指賦予其購買者在規定期限內按雙方約定的價格(簡稱協議價格)或執行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按期權買者的權利劃分,期權可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凡是賦予期權買者購買標的資產權利的合約,就是看漲期權;而賦予期權買者出售標的資產權利的合約就是看跌期權。(四)金融互換市場金融互換(FinancialSwaps,也稱掉期)。

是指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按照商定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