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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基金減持股票規定

發布時間: 2023-01-19 09:38:24

⑴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⑵ 證券法對減持行為有什麼限制性規定

證券法》第38條規定: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證券法》第86條第二款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證券法》第193條第二款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證券法》第204條規定:違反法律規定,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⑶ 上市公司股票減持要什麼條件

國務院體改辦有關人士表示,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的一般規律,結合我國國情,國家減持國有股主要有五種途徑。
1、國有股配售。國有股配售是將上市公司的部分國有股權定期出售給特定投資人,使其國有股逐步實現上市流通。國家採取這種方式減持股既可以及時套現資金,又可以使國有資產增值。
2、股票回購。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回國家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後注銷。由於在早期上市公司國有持股比例普遍較高,回購的餘地很大,回購國有股一般不會使國有股東喪失控制權。同時,回購國有股可以使投資者從每股收益提高而上升的股價中獲利,對國有股東來說,轉讓也使其盤活了手中無法變現資產,取得了現實的收益,又不會對市場產生過大的資金壓力。
3、縮股流通。縮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將現有的國有股按當初發行價進行並股,轉由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然後上市流通,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的國有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從第二年起必須提前六個月公布擬出信股票種類及數量。國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業式公司,可以將股份合部出售給戰略投資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則可以長期持有,保持相對控股。
4、拍賣。一般來說,企業破產、清產時才採取拍賣形式,其實拍賣也可以作為國有股減的途徑之一。對於國家來說,拍賣可以及時兌現資金,雖然拍賣成交價將由市場來定,但國有股可設定一個不低於將資產的起價,國家不會因此造成損失。
5、股權轉債權。股權轉債權的具體辦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國有股權轉為債權。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債務,既可以分期償還,又可以通過可轉換債券形式上市交易,具體轉債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確定。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11-1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⑷ 創業投資基金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其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受讓方受讓的股份是否需要鎖定6個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第四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其投資的早期企業、中小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後,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受讓方受讓的股份不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二款「受讓方在受讓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受讓的股份」的規定,即無需鎖定6個月。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⑸ 股價低於1元退市規定

股票低於1元退市規則是說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面值1元,那麼交易所可以強制股票退市。實際上,股價低於1元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連續20個交易日都低於1元。並且1元退市是符合國際標準的,所以這個制度有很強的導向功能。當某隻個股連續多天票面價值低於1元,其實就已經發散出退市訊號了。而對於票面價值低於1元,但是沒有觸發1元退市規則的個股來說,即使沒有退市,情況也是不容樂觀的。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在股票觸發股價低於1元的條件退市後,股票會進入三板市場進行買賣交易,不過三板市場交易非常有限,交易價格必然也不會很理想。而後面一旦退市企業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也是可以申請重新上市的,重新上市後,退市前購買的股票也是可以再次交易的,且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
第三條 創業投資基金所投資符合條件的企業是指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
(一)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成立不滿 60 個月;
(二)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 500 人,根據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合並會計報表,年銷售額不超過2 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 2 億元;
(三)截至發行申請材料受理日,企業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 號)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第四條 創業投資基金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限期內未能消除;
(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
(五)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⑹ 關於大股東減持有哪些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6)投資基金減持股票規定擴展閱讀

操作流程

一、堅決迴避基金重倉的高價股。

股價越高,大小非減持慾望越強。譬如減持壓力較大的浦發等銀行股遭基金瘋狂「空襲」,中小散戶應躲進「防空洞」,買入一季報大幅預增的低價股。這類股票業績剛剛走出低谷,大小非不僅不會拋,可能還會逢低買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獨立行情。

二、買入已經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減持的早已在6000點高位拋光了,更多的是考慮在低位回補。當然,前提是上市公司業績呈增長勢態。

三、買入脫胎換骨的重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虞,一是重組時,股權剛剛經過了置換,大股東不會再去減持;二是ST公司股改較晚,離減持時日尚早;三是ST股價低,大多跌破了發行價、配股價和增發價,在大股東成本之下,大股東想減持都下不了手。

譬如像重組的ST天橋,想買都沒門,誰願減持呢?還有ST羅牛市盈率不到15倍,已申請摘帽,漲勢可期;ST科龍因外資並購縮量封漲停等等。

四、買入剛上市不久的新股。

新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憂,大小非要減持也是三年後的事,特別是那些上市後跌破發行價或接近發行價且網下申購機構已解禁的新股可以作為首選,譬如中煤能源、中國太保等。

五、買入三無板塊。

不需過多解釋,三無板塊早已全流通,與大小非無任何瓜葛。然而,三無板塊因數量小且良莠不齊,難成氣候,因而要擇優介入。譬如像已控股煤礦的愛使股份反彈強勁且已步入上升通道、參股風電的申華控股等都有較大機會。

六、買入袖珍盤的中小板超跌股票。

中小板里總股本在一億股以下的袖珍股比比皆是,這些股票成長性好且無懼大小非減持,就是全流通了也還是小盤股,同樣擁有大比例送股優勢。這類股票隨大盤超跌嚴重,投資機會已凸顯。譬如方正電機,流通盤2000萬,總股本才7700萬,每股收益0.54元,股價從最高30元跌到14元。大小非若盲目減持定會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連公司一起被收購。

以上針對大小非減持的六大操作策略,應靈活運用,切忌生搬硬套。應波段操作,大漲時賣,大跌時買。如此,才能在反彈中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減持

⑺ 股價低於1元退市規定

股票連續下跌至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就會退市。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動退市完成。換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動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虧損退市一般是被動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暫停上市,若在規定期限內還是達不到恢復上市的條件,就會被退市。股價低於1元退市一般也是被動退市。如果上市公司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都低於1元,就會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

第三條創業投資基金所投資符合條件的企業是指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一)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成立不滿 60 個月;(二)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 500 人,根據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合並會計報表,年銷售額不超過2 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 2 億元;(三)截至發行申請材料受理日,企業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 號)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第四條第四條 創業投資基金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等規定。

⑻ 科創板減持規則

科創板股份減持需要遵循以下規則: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核心技術人員: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首發前股份;所持首發前股份限售期滿之日起4年內,每年轉讓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時所持公司首發前總數的25%,比例累計使用。

未盈利不得減持:公司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核心技術人員自上市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第4個會計年度和第5個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並應當符合《減持細則》的相關規定。

其他未規定的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