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投資違法嗎
法律法規允許的金融投資類型不違法,具體要看你是什麼類型的投資。要確保投資的渠道和方式合法,項目要真實。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
並且金融投資是無法保證收益的,收益和風險成正比,高收益代表高風險,低風險的就只能帶來低回報。如果保證收益,你可以嘗試保險公司的理財險,比如你現在每年買1萬元的理財險,買10年,等50年後,這10萬變成30萬全數返還。你也可以將錢存入銀行,最好是死期,這種是利率最大的。同樣可以保證收益。
資料拓展:
金融投資也就是常說的證券投資,是個人或者是公司通過進行購買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來實現收益的一種投資活動,這名稱本質上說即是一個領域又是一個投資的方式。在20世紀80年代的時候這種投資方式已經成為了國家的最基本投資方式。金融投資可以實現財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對於社會的閑置的資金可以提供轉化為實質生產的投資資金,是進行再分配資金的重要的渠道
1.平台資質:查證平台是否正規,基本信息披露是否全面標准,注冊資金多少,背景是否雄厚,是否有政府支持,能否在政府權威網站上查詢到;主要股東、法人代表等背景資料信息查證。
2.託管要求:是否有託管機構,資質是否合格規范。要知道P2P為何跑路那麼多,就是沒有正規託管機構,錢在老闆那裡,出事後能不跑嗎。
3.風控要求:平台是否搭建完備的風控體系。
4.合同要求:是否有簽署正規的投資合同文件,真實的電子簽名。若是電子合同必須能夠下載列印,並與平台相關產品內容一一核對,截圖保存。如出現維權事件,可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❷ 我想成立一家專門做股票投資的公司,這合法嗎
我想成立一家專門做股票投資的公司,如果營業執照齊全是合法的。
1.股票投資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而且要求比較高;
2.成立股票投資公司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
3.一個人很難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基本上需要一個團隊。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越來越好,股市也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股票專業性非常強,擁有專業知識的人在股市非常吃香。很多人想自己成立一個股票投資公司,這個想法其實非常好,但是要操作起來還是比較困難。開立股票投資公司門檻還是比較高,需要證券從業資格證,需要相關部門的專門審批,基本上成立股票投資公司的都是一個團隊,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一個人要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其實非常難。
三、成立股票投資公司要注意什麼
現在是大數據時代,證券犯罪已經很容易找到蛛絲馬跡,成立股票投資公司一定要把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分開,否則很容易觸犯法律。
沒有證券從業資格證,就沒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如果成立股票投資公司,就是違法行為。
❸ 股票配資公司是合法的嗎
如果合同合法、資金來源合法、合法,那麼理財杠桿合法。杠桿炒股是「場外理財融資」,是指在證監會、銀保監會沒有批準的情況下,杠桿方私下與理財投資人約定,借款給投資人炒股。
證券,本質上屬於民間的一種。而民間行為則是合法、有效且受法律保護的。
❹ 借款炒股是否違法
借款炒股不違法。股市借貸俗稱「借錢炒股」,是指股民向他人或券商借入資本金用於操作股票,個人承擔盈利和虧損,一般為保證金形式,而向他人或券商支付相應利息的模式。目前,股市借貸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券商融資,另一種民間借證券賬戶中的錢炒股。
效用優勢
與券商的融資相對比
1、沒有門檻限制。目前券商融資融券業務有著高標準的門檻,要求投資者最低資金限額50萬元,這將廣大散戶排斥在外;股市放貸可使散戶輕易籌集到更多的資金用於股票投資。
2、杠桿比例大。融資融券的效力就在於杠桿比例的放大。目前券商的融資保證金比例為60%,保證金賬戶為股票其價值只能折算60%,也就是100萬元的股票,只能融資100萬元炒股,杠桿比例為2倍;然而,民間股市放貸的融資比率可達3~9倍,並且資金都在一個證券賬戶里,方便操作。
3、標的股票沒限制。目前券商的融資,選擇的標的證券只限於范圍確定為與上證50指數成份股與深證成指成份股范圍圍相同,共有90隻股票入選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民間股市放貸只要不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股票,*ST股票都可以操作,股票操作的餘地很大。
4、交易費率低。目前券商的融資,證券賬戶的交易傭金率固定為2.8‰;民間股市放貸的交易傭金率通常為1.5‰,融資金額大可能會降低不少,這種交易成本相差很大。對於習慣短線投資者而言,一個月10次單邊交易,就相差1.3%的成本,這樣就不會計較融資利息是民間的2%還是券商的0.8%了。
5、借貸時間靈活。目前券商的融資,最短3個月,最長6個月;民間股市放貸可以是一個月,(很少的公司這么做),最長可以是一年甚至更長時間。
6、平倉機制靈活。目前券商的融資,其平倉線比較高,為借款額的1.25倍就平倉,並且是電腦系統自動賣出;民間股市放貸可以到借款額的1.1倍才警示平倉,如若不能補充保證金,可以協商先根據所剩保證金按照9倍留存配比資金,其餘資金轉出帳
(4)股票金融屬於違法嗎擴展閱讀:
【操作流程】
股市借貸需要股民有一數量的保證金,現行方式一般為三倍融資,即股市融資30萬元操作,必須要有保證金10萬元,共計40萬元可用於股票投資。
借貸雙方需要簽訂借款協議,協議規定了借貸期限、利率及平倉線。證券賬戶必定是出借方開立的證券賬戶(問,腰酸嗚嗚似淋兒爸淋爸爸)。
股市借貸一般按年或按季放款,部分實力公司也有嘗試按月甚至按日借款的(正標投資就有按月和日放款)。
目前,民間股市借貸尚處於初級階段,金融發展比較成熟的地區也不具規模,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多為私募公司募集資金方式為主,面對普通股民投資者,以股市名人譚正標(股民英雄、股民思想家)旗下的武漢正標投資公司信譽最佳,有名人誠信保障。
❺ 貸款10萬炒股算違法嗎
如果投資者是通過銀行途徑貸款10萬,再進入股票市場交易,則算違規行為,因為銀行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途徑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如:股票、債券等投資。
拓展資料
一: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二:小額信貸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三: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❻ 股票融資是什麼股票融資合法嗎
所謂股票融資,就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進行股票融資,最關心的可能也是融資炒股究竟合不合法?做過股票融資的朋友也都知道,融資炒股所簽署的合同是個人對個人所簽署的。在整個合同上股票融資是不出現股票配資公司的任何字眼。合同的簽署人一般都是那些股票融資公司的負責人或法人。
向不特定公眾發行股票(即上市)融資是要經過嚴格審批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融資只是一種企業股權結構形式,也要遵循法律規范。
其實股票融資所簽署的合同,屬於一種民間借貸。而作為民間借貸行為是合法的、有效的且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歷來有之,不違法。
真正做股票融資的公司或者個人是不存在捲款跑的這種情況。因為對於股票融資的出資方而言,一般都是收取一定的月息,即是獲得一個長期穩定的固定投資回報且風險較低。按照這個月息來計算,股票融資的投資回報歷史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遠遠高於客戶的自有資金總額:例如,以月3%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來算,客戶1萬自有資金,配資4萬,每月的費用是1200元,一年既是14400,超過客戶自由資金的1萬的數額。
也就是說,只要融資炒股的客戶在操作成功且不斷續簽合約的情況下,股票融資公司可以獲得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將遠大於「攜款潛逃」而獲得的資金收入。前者是獲得穩定回報且風險較低,而後者觸犯法律將不僅面臨牢獄之災甚至牽涉家庭和親人。所以對於股票融資公司來說,完全沒必要用涉嫌欺詐的手段冒險觸及刑法。
❼ 股票融資合法嗎
股票融資是合法的。
聊到融資融券,估計許多人要麼不是很明白,要麼就是不搞。今天這篇文章的內容,是我多年炒股的經驗之談,尤其是第二點,干貨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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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資融券是怎麼回事?
談到融資融券,首當其沖我們要認識杠桿。比如說,原來你的資金是10塊錢,而自己想要的東西需要20元才能買,我們的錢不夠,需要借別人的,這借來的錢就是杠桿,融資融券就是加杠桿的一種辦法。融資,顧名思義就是股民向證券公司借錢購買股票的行為,到期將本金和利息一同還了就行,融券可以理解成是股民借股票來賣的意思,一段時間按照規定將股票返回,支付利息。
好比放大鏡是融資融券的特性,利潤會在盈利的時候擴大好幾倍,虧了也能把虧損放大很多。所以融資融券蘊含著特別高的風險,如果操作失誤極大可能會產生非常大的虧損,對投資者的投資水平會要求比較高,不讓合適的買賣機會溜走,普通人要是想達到這種水平是比較困難的,那這個神器就特別推薦給大家,通過大數據技術分析來判斷什麼時候買賣合適,好奇的朋友不妨點擊下方鏈接:AI智能識別買賣機會,一分鍾上手!
二、融資融券有什麼技巧?
1. 利用融資效應就可以把收益給放大。
譬如你現在有100萬元的流動資金,你認為XX股票不錯,就可以使用你手裡的資金買入股票,然後再將其抵押給券商,接著進行融資買進該股,一旦股價上升,將獲得到額外部分的收益。
就像是剛才的例子,如若XX股票帶來5%的漲勢,歷來收到的錢只有5萬元,但通過融資融券操作,你就可以賺到更多,但也不能高興的太早,如果判斷有誤,虧損肯定會更多。
2. 如果你投資的方向是穩健價值型的,感覺中長期後市表現喜人,通過向券商融入資金。
融入資金就是將你做價值投資長線持有的股票做抵押,進場時,就可以免除追加資金這一步,將部分利息回報給券商即可,就可以把戰果變得更多。
3. 行使融券功能,下跌也能使大家盈利。
簡單來講,比如某股現價20元。經過多方面分析,能預測出,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這個股有可能會下跌到十元附近。則你就能向證券公司融券,接著向券商借1千股該股,緊接著就能以20元的價錢在市面上進行售賣,得到資金2萬元,而當股價下跌到10左右的時候,那麼你就可以以每股10元的價格,又一次的買入該股1千股,然後給證券公司,花費費用是一萬元。
那麼這中間的前後操作,那麼這價格差就是盈利部分。肯定還要付出在融券方面的一部分費用。通過使用這種操作後,如果未來股價不僅沒有下跌反而上漲了,就需要在合約到期後,用更多的錢買回證券,還給證券公司,然而釀成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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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股票金融詐騙的規定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股票金融詐騙的有關規定在刑法一百九十七條,其對有價證券的作了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七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❾ 炒股算不算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二、將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修改為:「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三十六條[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活動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一百九十九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十八條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擔任基金託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職務,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第九十七條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從業人員違反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基金從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下五種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並購重組過程中上市公司及並購對象的財務造假、舞弊行為;
以市值管理名義內外勾結、集中資金優勢和信息優勢操縱市場行為;
與多種違法違規行為交織的新三板市場發生的內幕交易行為;
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
集中資金、持倉優勢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以以下五種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並購重組過程中上市公司及並購對象的財務造假、舞弊行為;
以市值管理名義內外勾結、集中資金優勢和信息優勢操縱市場行為;
與多種違法違規行為交織的新三板市場發生的內幕交易行為;
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
集中資金、持倉優勢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
集中資金、持倉優勢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