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⑵ 期權和期貨哪個風險更大,並且收益更多
很多網友可能會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會把自己的閑余資金放在一定的投資理財工具上面。這樣的話也能夠讓自己的錢生錢,但是大家在選擇投資理財工作的時候,也會有不一樣的選擇。比如說有的年輕人他們會把自己的錢放在基金里,有的也是比較收益選擇放在股票市場里。但是針對於這些市場他們也有各自的優點和缺點,比如說對於股票市場來說的話,它的風險就可能會很高,但是比股票還要風險高一點的,那就是期權或者是期貨了。
而期貨的投資風險主要是屬於倉位風險以及市場風險,首先倉位風險就是很容易出現爆倉的這種情況,而且在每個交易日的時候也會有相應的交易所或者期貨公司進行相應的結算。如果投資者的保證金在規定的比例比較低的時候,就可能要求強制的平倉,這個時候如果出現爆倉的話就會虧損很多。另外就是市場風險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他們在進行交割的時候一般都會差不多,這一點也是保證期貨市場發揮對沖作用的基礎,所以在實際的交易的過程中能夠看到期貨價格與當前的市場價格往往是出現偏離的情況。
⑶ 股票期權與股票、期貨有什麼區別
(一)股票期權與股票
股票期權價格受標的股票價格、價格波動率及分紅政策等影響。但股票期權與股票存在顯著差異:
一是交易對象不同。股票期權交易對象是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選擇權,而股票的交易對象則是個股。
二是收益曲線不同。股票期權的收益曲線是非線性的,股票的收益曲線是線性的。
三是交易方式不同。股票期權採用信用杠桿交易,股票一般採用全現金交易。股票期權的賣方需要繳納保證金,而股票則是全額現金儲備。
四是到期日不同。股票期權合約有具體到期日的約定,合約過期作廢。而對於股票,只要沒有摘牌,投資者可以無限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權與期貨
場內股票期權與期貨作為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產品,都能成為投資者實現風險管理的手段。但股票期權不同於期貨,體現在:
第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股票期權合約是非對稱合約,期權買方在合約到期時享有行權與否的選擇權,若期權買方選擇行權,則期權賣方必須履行義務。而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負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合約到期時,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第二,保證金規定不同。股票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賣方需要支付保證金,其保證金一般按照非線性比例收取。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需繳納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擔保,其保證金按照線性比例收取。
第三,風險和獲利的對稱性不同。股票期權交易中,當事人承擔的風險和收益並不對稱,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可能獲得較大盈利;期權賣方享有有限收益(以所獲權利金為限)而可能遭受較大虧損。而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第四,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不同。股票期權套期保值在鎖定風險的同時,預留進一步的盈利空間,當標的股票價格往有利的方向運動時可以獲利。而期貨套期保值,規避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性。
第五,收益曲線不同。期權的盈虧特性為非線性,需要同時關注漲跌方向和到期的價格,通過不同類型合約的組合使用,可實現更多樣且立體化的收益曲線,且可復制期貨交易的收益曲線。期貨的盈虧特性為線性,交易的主要是漲跌方向,無法復制期權交易的收益曲線。
⑷ 股票期權的交易,是不是很容易賺到錢
相信我們喜歡炒股的人都會接觸到股票期權的交易,那麼也有很多人認為股票期權的交易是非常容易賺到錢的,不然的話不會吸引到這么多人的關注與投資。但是我們也會了解到,股票期權其實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不然的話很多人他們都會去涉及到這樣的一個領域。但是也有許多人表示自己在這樣的一個領域,並沒有賺到錢,反而是賠的血本無歸。那麼我們自己在遇到這樣一個問題的時候,也會感覺到股票期權交易,雖然說是十分的賺錢的,但是風險也是十分的巨大的。
在遇到這樣的一些事情的時候,我們就需要去保障股票期權不會受到相應的影響。而且對於我們自身來說,如果一旦影響到我們自己的判斷的話,就會讓我們自己在購買股票的時候也會出現一系列的虧空,這樣的虧空很容易就會造成我們自己的資金出現匱乏。
⑸ 股指期貨和期權的區別
期權期貨的區別如下:
1、期權是單向合約,期貨合約是雙向;
2、期權只需賣方繳納保證金,期貨雙方都需要繳納保證金;
3、期權合約本身具有一定的價值,而期貨是一種交易方式;
4、期權是購買方在到期日以約定的價格來買賣標的,期貨是先交錢後交貨;
5、期權買方的收益受市場價格的影響,虧損僅包括購買期權的權利金,期貨的盈虧只受制於期貨價格的變化。
(5)期貨期權股票收益擴展閱讀: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歷史上最早的期貨市場是江戶幕府時代的日本。由於當時的米價對經濟及軍事活動造成很重大的影響,米商會根據食米的生產以及市場對食米的期待而決定庫存食米的買賣。
在1970年代,芝加哥的CME與CBOT兩家交易所曾進行多項期貨產品的創新,大力發展多個金融期貨品種,令金融期貨成為期貨市場的主流。1980年代,芝加哥的交易所開始發展電子交易平台。踏入1990年代末,各國交易所出現收購合並的趨勢。
中國古代已有由糧棧、糧市構成的商品信貸及遠期合約制度。在民國年代,中國上海曾出現多個期貨交易所,市場一度出現瘋狂熱炒。
偽滿洲國政府亦曾在東北大連、營口、奉天等15個城市設立期貨交易所,主要經營大豆、豆餅、豆油期貨貿易。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期貨交易所在中國大陸絕跡幾十年,到1992年鄭州設立期貨交易所,展開另一波期貨熱炒風潮,各省市百花齊放,最多曾經一度同時開設超過50家期貨交易所,超過全球其他國家期貨交易所數目的總和。
中國在1994年及1998年,兩次大力收緊監管,暫停多個期貨品種,勒令多間交易所停止營業。自1998年後,中國大陸合法的商品期貨交易所只剩下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期貨交易所、鄭州期貨交易所三所,前者經營能源與金屬商品期貨,後兩者經營農產品期貨。
到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掛牌成立,首項推出的產品為滬深300股指期貨。
2021年6月15日,上海證券報消息,我國期貨市場套期保值效率在90%以上的品種超五成,期現相關性在0.9以上的期貨品種超六成。銅、棉花、大豆等成熟品種的期貨價格已逐步成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定價基準。
⑹ 期貨和期權在風險收益上的區別是什麼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
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⑺ 期貨期權的收益問題
平倉收益:(20.50-18.30)×1000=2200美元,不考慮手續費,這就是你的凈收益。是1997年3月平倉時實現的。
1996年12月的原油價格沒有什麼用(迷惑您的)。
⑻ 個股期權怎麼計算盈虧
其實很簡單,不管盈利或虧損,你的管理費(權利金)都不會退還。當然你的風險也只有權利金而已。計算方式就是:名義本金×(盈利差價÷購買時的價格)-管理金。最後得到的就是純利潤了
⑼ 請問,個股期權與期貨的主要區別是啥啊
你好,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個股期權合約是非對稱性的合約,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2、收益風險不同: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3、保證金制度不同: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期權賣方應當支付保證金,而期權買方無需支付保證金;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投資者利用個股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7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⑽ 期權和期貨哪個賺錢快
期權相對於期貨,杠桿更高,風險更低,成本也比較低。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期權比期貨更容易賺錢且風險更小。
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但是兩種投資方式都有各自的優勢,所以才有其存在的意義。投資可以根據自身的能力來選擇投資方式。有些人可能適合投資期權,有些適合投資期權。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