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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攤余成本

發布時間: 2022-10-16 02:27:19

1.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麼會有攤余成本

2000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價款1000元(含交易費用)從活躍市場上購入某公司5年期債券,面值1250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後一次支付,實際利率為10%。
以上述折價銷售為例看待攤余成本:購買5年期債券折價購買後,實際支付價款與票面金額之間形成了一個250元的差價。從理論上來講本次投資購買債券除每年的利息外還盈利250元,但是這250元數額初期產生時,不能立刻將其納入到投資收益中去,即使理論上他也是投資收益,但他不是本期(本年度)的投資收益數額,而是跨度5年時間的投資收益總額(只針對250元而言,不含利息等收益)體現。因此只能先把250元找個科目存起來(因為數額已經產生,你不得不在會計賬目中體現出來,但又必須體現年度會計賬目的真實情況。這就好比返還話費,說是一次性返你100話費,結果分5個月給你,每個月20元,難道你能說你這個月收入了100的話費。),於是只好放在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中。然後在每年把250元按一定的比例轉到投資收益中去。整個過程就稱之為攤余成本。至於按什麼比例來算每期的攤余成本,基本上按下面的公式,最後一期用總額250減去每期的攤余成本數額即可,基本上就是把利息調整科目整平就可以了。
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1250×4.72%=59
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1000×10%=100
利息調整攤銷=投資收益-應收利息=100-59=41(這就是本期從250元中應該計算到本期的差價收益)

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賬面余額及攤余成本三者之間的關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需要減去減值准備 (報表列示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在沒有減值時等於賬面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只有債券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才存在這個,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就是和攤余成本比較,差額確認公允價值變動。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攤余成本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怎麼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的處理類似於持有至到期投資,股票投資的處理類似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債券投資要根據減值後的攤余成本進行計量。

攤余成本(amortized cost)是指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過調整後的結果。

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怎麼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的處理類似於持有至到期投資,股票投資的處理類似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債券投資要根據減值後的攤余成本進行計量。
攤余成本(amortized cost)是指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過調整後的結果。

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為什麼不等於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變動為什麼不加入攤余成本呢

這是由於可供出售債券投資公允價值暫時性的變動不會影響攤余成本,但是會影響賬面價值,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工具的攤余成本不等於賬面價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是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屬於權益類科目,不計影響攤余成本。而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按照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的,沒有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所以其攤余成本等於賬面價值。

6.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為什麼有攤余成本,而股票

「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目前債券基金的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種可以選擇:成本法、市價法和攤余成本法。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市價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通用公式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①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②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③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本期攤余價值=上期攤余價值+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現金流出或流出[應付性質的為減已付或應付,應收性質的為減已收或應收,到期一次還息的為0]]-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注意:
①分期付款時,如題目要求計算「還本額」,本期還本額=本期付款額-實際利率計算的損益(該損益即「借: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貸:未確認融資費用」的金額)。
②分期收款時,如題目要求計算「收款額」,本期收款額=本期收款-實際利率計算的損益(該損益即「借:未實現融資費用,貨:財務費用」的金額)。

7. 這句話怎麼理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公允價值變動)的攤余成本不等於其賬面價值」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按公允價值計量,也就是說,他的期末價值是按照市價來定的,與攤余成本的差額,就計入公允價值變動。而持有至到期投資就是直接按攤余成本計量,不用考慮公允價值。所以兩者這個小差別。

二、對於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的債券投資,每期應確認的投資收益 =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而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三、計算投資收益時,攤余成本不能考慮公允價值的暫時性變動;而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時,則比較的是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大小,而不是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大小。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應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

(7)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攤余成本擴展閱讀: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8.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按公允價值後續計量么,為什麼好像又有採用攤余成本計量的情況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是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計量的。所謂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就是在期末,要根據期末的公允價值調整其賬面價值,你仔細看一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它在各期期末都是要根據期末公允價值調整賬面價值的,所以它是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只不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果是債券類的話,它在期末需要計算利息收入,計算利息收入,就需要用到實際利率法,要用實際利率法,就需要用到攤余成本,所以很多人會誤以為它是採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這是不對的。
再說,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果時股票類的話,根本就不存在攤余成本的這一說,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採用攤余成本計量」是錯的。
一定要記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用到攤余成本,只是為了計算利息收入,不能因此而認為他是採用攤余成本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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