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多個人約好一起買入同一隻股票犯法嗎
不違法。目前對個人投資者沒那麼嚴格的限制,只要不是進行惡意的買賣或操縱股價。正常的拉升、獲利都是允許的。再說,1億資金量也不算大。
㈡ 合夥買股票犯法嗎
如果合夥買股票的話,就和賭博是沒有什麼區別的,所以也是犯法的。
㈢ 購買了投資顧問的包月服務。每天提供他推薦的股票。我在再次賣,找人拼單合買那種。違法嗎
一般不違法,不過出了問題就麻煩了,我想你也沒和投資顧問簽合同認你包賺不賠,你找人拼單買,萬一出現虧損,出現什麼後果是你要考慮的
㈣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違法,如果對方將其財產交由您代理,是一種委託行為,只要你們雙方達成委託的合意,也是可以代為炒股的。但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股票委託買賣
股票委託買賣又稱為股票代理買賣,是指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的買進賣出股票的委託,根據買賣雙方所提出的條件,代理股票交易的活動。
股票怎樣進行買賣委託?不同委託類型,委託方法不同。
1、按委託方式不同
(1)電話委託。投資者通過撥打證券商的櫃台電話,把你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當達到要求時,證券商代理證券的買賣的交易活動。
(2)當面委託。投資者去營業部,把需要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
(3)信函委託。投資者以信函的方式把委託的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證券商根據此要求買賣股票。
(4)傳真委託。此類委託方式,投資者用的比較少。是指投資者以傳真的方式把委託內容和要求,告訴證券商,委託他們代理股票買賣。
2、按委託價格不同
(1)市價委託。以股票市場上當時的價格買入賣出股票。
(2)限價委託。投資者設置好賣出價,買入價,但市場價格觸碰這個條件時,股票自動的買入或者賣出。
3、按時間不同
(1)集合競價。在9:15-9:25這段時間為開盤集合競價,其中,9:15-9:20可以進行委託,也可以撤單,9:20-9:25期間,只能委託,不能撤單,9:25-9:30,期間不接受任何委託。
(2)連續競價。連續競價為9:30-11:30,13:00-15:00,集合競價的委託單沒有成功的買賣單,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㈤ 網路合買、合賣是合法的嗎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們屬於合意後一起買賣,符合《合同法》的規定,應不違法,但一定要避免中間存在通過買賣去詐騙別人的行為。
㈥ 請問購買股票違法嗎
不違法。
(6)股票合買的合同合法嗎擴展閱讀:
購買股票的流程:
1、先開戶,在交易時間內(非節假日的9:00--15:00之間),本人帶上有效身份證件,挑選一家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上海和深圳的股東帳戶卡,一共90元(目前很多營業部免收)。一般自己直接到營業部櫃台開戶,開戶費是不免的,傭金也會收得高,當然最高是千分之三。和券商客戶經理或者經紀人預約談好傭金後再到營業部開戶,這樣一般開戶費90元能免掉,而且傭金也可以給你優惠的,能優惠多少看你資金了。
2、簽定第三方存管協議,即指定一家銀行,以後資金轉進轉出都是通過那家銀行的銀行卡。
3、下載交易軟體。
4、軟體分兩種,一種是看行情的,一種是做交易的,就是網上委託程序。
5、買賣股票最低單位為1手,也就是100股。也就是購買入某隻股票100股即可炒股啦,當然還要加上交易費用。
6、交易費用:印花稅:單邊收取,賣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過戶費:僅限於滬市,每1000股收取1元,低於1000股也收取1元。傭金:買賣雙向收取,成交金額的0.05%-0.3%,起點5元。
7、股市交易時間及休市交易時間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集合競價時間是上午9:15—9:25,競價出來後9:25—9:30這段時間是不可撤單的。星期六、星期天和其它節假日股市都休市,不開盤交易的。
國內股市是T+1制度,即當天買入的股票要下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賣出股票後的錢,馬上就可以再買入股票,但要下個交易日才能轉到銀行卡上。
㈦ 幾個人出資合夥買股票,這種行為違法不違法
幾個人出資合夥買股票,這種行為違不違法呢?我認為在相互認識的情況下,而且人少錢又少,一般是不違法的,其次一定要約定好具體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這樣就不至於產生糾紛,一般來說都是不違法的,當然如果數額巨大或者說有糾紛,就有可能涉嫌違法,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總而言之,一般來說只是少數的幾個朋友,而且加在一起錢也不多,彼此之間並沒有什麼糾紛,這種情況一般是不違法的,因為屬於正常的情況,但是如果是有人非法集資甚至坑害了其他人,導致有糾紛,這種情況肯定是違法的,所以一定要提前商議好各項事情,劃分好利益。
㈧ 合夥買股票犯法嗎
犯法,如果出現利益糾紛,或則有人來舉報你的話,你作為集資發起人將承擔主要責任,除非沒人去告發你,但是一般情況是贏的話 可能皆大歡喜,輸的話,可能就揭發你,告你。好自為之、合夥投資股票合法嗎
合夥投資股票是不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七十八條有限合夥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第七十九條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夥。
第八十條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
第八十一條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條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十四條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拓展資料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 不可償還性。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2)參與性。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資意志和享有的經濟利益,通常是通過行使股東參與權來實現的。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大小,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從實踐中看,只要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達到左右決策結果所需的實際多數時,就能掌握公司的決策控制權。
(3)收益性。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股息或紅利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股票投資者可以獲得價差收人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通過低價買人和高價賣出股票,投資者可以賺取價差利潤。以美國可口可樂公司股票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資1000美元買人該公司股票,到1994年7月便能以11554美元的市場價格賣出,賺取10倍多的利潤。在通貨膨脹時,股票價格會隨著公司原有資產重置價格上升而上漲,從而避免了資產貶值。股票通常被視為在高通貨膨脹期間可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