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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買賣自身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3-15 13:05:50

『壹』 公司高管或董事買賣自家股票需要申報嗎

有一定限制,如果買賣股票需要及時公告,賣了的話再想買需要6個月(反向操作需要6個時間)。
一般來說高管在任或者離任後6個月內如果要賣股票需要被原來的承諾和交易所規則限制。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貳』 公司高管能不能買自己公司的股票

高管人員可以合法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是有嚴格的限制。 根據關於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通知: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二)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四)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拓展資料
根據關於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通知: 第四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轉讓:
(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
(二)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三)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第六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計算其中可轉讓股份的數量。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述可轉讓股份數量范圍內轉讓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還應遵守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 第七條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因上市公司進行權益分派導致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轉讓數量。

『叄』 高管股票買賣限制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買賣股票的禁止性規定
時間:2009-09-11來源:

1.《公司法》第142條對任期內減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其內容如下:「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證券法》第47條、第195條對任期內短線交易的限制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賣出該股份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買賣本公司股份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證監公司字〔2007〕56號)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的相關禁止性規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轉讓:

①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

②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③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

④ 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 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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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一張紙上的規定!!

就像中國式過馬路!!

股市就是故事都是逗你玩!!

制度是S的人是活的!!

很多公布高管減持的消息那時候也正是高管機構建倉的時候!!

就像這票


『肆』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規定是合法,否則是不合法的。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規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但所持股份總數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四)高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五)對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限售規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的股份也將予以鎖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但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六)高管還應遵守《公司章程》的關於限售期的特別規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諾更為嚴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
高管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註: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
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股票。
高管應當確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伍』 公司高管買賣自家股票有限制嗎

他們利用優勢從事證券交易,勢必較其他投資者有更多獲利機會,就可能使其他證券投資者受損,破壞市場的公平性。上市公司董、監事及高管人員在任職期間買賣本公司股票屬違規行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向交易所申報持股變動情況,《證券法》明確規定,禁止包括上市公司董、監事在內的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陸』 為什麼上市公司高管要增持自己的股票

1、高管增持自己的股票兩個意義:
一方面是給其他投資者一種無形的信心,讓其他投資者更加堅信此公司股票的市場是多麼的好,提升公司股票的持有人的數量和質量。另一方面也是自己對於公司的自信和對自己公司發展的信任。

2、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對整個組織的管理負有全面責任的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制定組織的總目標、總戰略,掌握組織的大致方針,並評價整個組織的績效。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作用主要是參與重大決策和全盤負責某個部門,兼有參謀和主管雙重身份。

『柒』 高管減持股票是好是壞

高管減持股票是壞,意味著他們對公司的發展前景並不樂觀。公司會走下坡路,但有時情況並非總是如此。簡言之,這對上市公司來說是個壞消息。
1、 高管減持是指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其股票的行為。大量高管離任並減持,不僅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也違背了我國風險投資市場的初衷。
2、 創業板的推出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加快創新技術向產業化轉型,促進中國經濟穩定增長。
3、 創業板企業繼續存在高管減持問題,成為短視上市解禁公司。此外,高管通過內部信息或粉飾業績來提高股價,然後減少持股。這場危機甚至破壞了創業板的長期穩定發展。
拓展資料
一、高管減持對股票的影響
1、 減少二級市場資金總量。減持1%可能意味著數萬甚至數億元資金流出股市。
2、 高管減持可能意味著對公司發展前景不樂觀,公司將走下坡路。
3、 高管減持股份並不一定意味著上市公司高管對公司自身的發展不樂觀,往往只是為了獲取現金。如果降價是可持續的,則可能表明高管對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並不樂觀。
二、高管減持方式
1、 從高管減持的披露來看,創業板高管減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職拋售和離職套現。《公司法》對高級管理人員減持進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辭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股份。
2、 解禁期滿後,如果公司對出售股份沒有特別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高級管理人員每年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股份總數的25%。然而,當高管辭職時,6個月後可以套現的股份數量將增加更多,這使得高管們傾向於選擇辭職的方式來套現減持。
三、高管減持股票的方式
1、 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和協議轉讓。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是指高級管理人員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股票轉讓;
2、 大宗交易減持,是指高級管理人員在證券交易所商品交易系統單筆交易中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的股票轉讓;
3、 協議轉讓和減持是指與投資者達成協議後,高級管理人員的轉讓和減持。在中國登記結算機構通過轉讓和交付進行股份轉讓。

『捌』 公司董事可否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股東是可以買賣自己的股票的,但是要事先申報、事後披露和持股至少鎖定6個月,不能內幕交易(買入時監管,如違規則事後處罰)。必須發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東增持必須公布增持計劃和向證監會提出要約豁免申請,申請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減持每變動百分之一股份也要進行公告。
當股票市值超跌時人人都可以買股票,公司股東不但可以買,還可以發動員工買,還可以承諾保你價位低百分之幾時由公司補償損失。
大股東買自家股票要公告透明。
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而達到增加自己股權比例的目的,不過有證監會要求,控股股東買入本公司二級市場股份,一定要提前向證監會申報,以免被查出罰款。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Security Market)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
拓展資料:
股東持有自己的股票有幾種情況:
1、原始股 公司創立時給股東發的,承諾24個月或者36個月不出售自己的股票的 之後解禁期過了 限售股就可以買賣了;
2、公司股東為了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控股度 會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股票的;
3、其他。
普通員工一般是可以隨意買賣公司的股票的,但如果是公司的高管或限制性大股東,則買入本公司的股票要符合公司股票限制性規定。高管通常買賣股票要符合公司章程和遵守「股票買賣窗口期」禁止交易規定,如:
1、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終公告日,不能買賣股票。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能買賣股票。
3、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能買賣股票等。
除此之外,公司高管還被禁止短線交易,就是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能買入後在六個月內又賣出,或者賣出之後又買進,也不能借他人的名義開戶買賣。中小板上市的企業,公司高管的家屬也要遵守「窗口期」不能交易的規定。
上市公司股東,有俗稱「大小非」,「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玖』 創業板上市公司高管及其親屬可否買賣本公司股票

可以買賣,但高管及其配偶需要遵循一定的規則,有些關鍵時候不能買 ,買入之後6個月內不能賣。賣出後6個月內不能買。
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 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終公告日;(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 日內;(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 個交易日內;(4)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期間。除上述期間外,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遵守《證券法》的規定,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在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買入,同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還須履行申報和公告的義務。

『拾』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董事長可以買股票,但不可以炒,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們一年之內賣出的股票數量不能超出自己手中的百分之25.
一、 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股票,也可以賣自己公司股票,但是證監會有規定,其買賣操作的間隔期要在半年時間以上
二、 董事長可以合法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是有嚴格的限制。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以及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不允許購買本公司股票,其他交易時間內是允許購買的。
三、 法律不禁止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只要買賣遵守有關時間、比例和披露的規定,就無可指責。只要他們沒有利用內幕信息,符合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規定就是合法的。
四、 那麼,如何看待公司董事大量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呢?
五、 公司的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不是利用內幕信息,而是對本公司充滿信心,憑借對公司股票的了解,容易在低點買入在高點賣出,從而獲利,這種做法並不違法。
六、 一般看來,公司高管以及大股東增持本公司股票,往往意味著對公司發展前景的看好。大家都會理解為上市公司股價的正面信號,潛在的就是股價很可能會上漲。
七、 即便是董事高管購買自己公司合法合規,但是相對於股民來說,與之仍然存在信息不對稱。
八、 相比散戶股民,董事高管等更加了解自己的公司產品銷售和業務發展的現狀、前景和盈利能力,這些散戶可能是無法獲悉,或者無法全面獲得的數據。
九、 如果股民以中長線的眼光去看待公司的股價,往往可能獲得較好的投資回報。當然也不排除會發生一定程度的虧損。
十、 另外,在大盤持續大跌,個股連續暴跌的時候,董事及管理層以真金白銀對公司股票進行增持,一方面是他們認為股價被誤殺,相比公司發展來說,已經明顯偏低,他們增持是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看好,另一方面,這種增持也向市場釋放了很強的利好信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獲取穩定收益的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