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各自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要最新的。希望能詳細一點兒~
一般納稅人大多數17%,有13%的行業;
小規模納稅人統一為3%徵收率。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好像還有一個「二甲醚」,去年專門發文規定的稅率。
㈡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附加稅率是多少0.72
一。
小規模納稅人稅率:增值稅稅率3%(不動產出租出售5%),
二.
其附加稅率:1.城建稅率按實繳增值稅稅款的7%,
2.教育附加按實繳增值稅稅款的3%,
3.地方教育附加按實繳增值稅稅款的1.5%~2%。
㈢ 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搞投資的請問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投資房地產不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因為是用於非增值稅項目,不予抵扣。
交營業稅,5%。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既有建造,又有銷售,要交兩次稅。如果想要具體咨詢,可以再問我。
㈣ 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發票時稅率應該怎麼選擇
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發票時稅率沒有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開據的話只能代開3%的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購貨方要求銷貨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申請流程
應提供資料:
一、稅務登記證副本(只查驗);
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報送2份);
三、稅收完稅憑證(報送);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開據的話只能代開3%的專用發票。帶著稅務登記證的副本,購貨方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證,要復印件,再個要付款方給開個證明,所購物品的品名、單價金額出具一個證明,到大廳填幾張表開據。
稅務機關受理審核
(一)審核是否屬於本稅務機關管轄的增值稅納稅人;
(二)審核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的相關項目填寫是否完整准確,增值稅徵收率和計算的稅額是否正確,印章是否齊全,銷售的貨物是否為免稅貨物,如果相關項目填寫不全、不符合規定、適用稅率錯誤、稅額計算錯誤或者存在其他疑點問題,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三)審核納稅人是否提供加蓋銀行收訖印章的稅收完稅憑證。
稅務機關核准
審核無誤的,根據「一單一證一票」原則,即《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稅收完稅憑證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三者一一對應,為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工本費。
㈤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2021年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現在減為1%,不符合3%徵收率的收入仍然照原來的標准計算。需要注意的是,現在政策對增值稅徵收點提高,月銷售額15萬以下,季銷售額45萬以下,可以免徵增值稅。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
按照相關規定,年銷售額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會直接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這類人群比不上一般納稅人,國家對他們有很多扶持政策,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的增值稅稅率原來是3%,考慮到疫情的關系,符合3%標準的降低為1%。像是出租不動產這一類,原來不屬於3%徵收率項目的,仍然按照原來的政策進行。
2、什麼是小規模納稅人
按照原來的劃分標准,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銷售額為50萬元以下(含),批發和零售等非生產年增值稅銷售額是80萬元以下(含)。不過在2018年的時候,財政部發布了一項通知,確定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統一標准,應為年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以下(含)。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增值稅銷售額都是按照應征的標准,要在銷售額之外,減去一部分才是計算的標准。
3、應以當時政策為主
雖然現在政策是這樣,但是我們不能一直以這個為准,隨著時代的變化,政策肯定也會跟著變化。尤其是遇到一個特殊事情,像是新冠疫情,說不定增值稅會降。如果發展特別好,說不定也會上升。這些都是不確定因素,到了一定的時刻,要看當時的政策變成什麼樣,然後按照自己的銷售額,算出應該繳納的費用。不過時代在變化,納稅人也在變化,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是一直存在的,這樣的扶持應該會繼續下去,只是力度不同而已。
㈥ 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為3%和5% (原建築業、文化體育業 營業稅稅率 為3%,金融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稅率為5%,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為5%~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㈦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是3%。通常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但營改增試點的部分特殊項目,適用5%的徵收率。
法律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