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權相比於股票投資具有杠杠作用,請解釋原因
期權相比於股票投資具有杠杠作用,請解釋原因?杠桿效應是指投資者通過支付較少權利金能夠撬動較高價值的標的物,這里指的是期權的成本杠桿,成本杠桿指的是購買現貨的價格與權利金的比值,權利金越低,杠桿越大。除此之外還有收益杠桿,收益杠桿用來表示在標的價格變化時,交易者實際發生的盈虧和標的盈虧的比值。
2. 期權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期權相對於傳統的股票來說,有下面幾點區別:
一、方向的選擇
股票只能買漲,下跌就要虧錢。如果預估個股即將下跌,減倉或者空倉是唯一的避險途徑。
期權是可以買漲,買跌,雙向交易的。大盤上漲可以買入認購期權,大盤下跌可以買入認沽期權,雙向交易。實現三維立體的交易。
二、標的物不同
股票,無論是價值投資,還是技術面投資的,都是需要從分析個股的走勢,財報,K線等。
而50ETF期權,標的物是上證50ETF指數,這個指數緊密跟隨大盤的指數漲跌。所以做50ETF期權,僅僅只需要研究大盤的走勢即可,無需研究個股。
三、交易模式的不同
股票的交易模式是T+1的。
期權是T+0的交易模式,操作跟靈活,獲利機會更多,無需等待。
四、波動幅度的不同
股票大家都知道,有漲跌停10%的限制。
50ETF期權沒有漲跌幅限制,日內最高漲幅可達十幾倍,1000%以上,獲利空間極大。場內期權是參考上證50的走勢,主力合約有30-50倍杠桿,上證50漲1,場內期權能漲30-50,每天無漲跌停限制,一天漲100-300都常見。
五、杠桿比例
股票是沒有杠桿的,買入多少,就是多少。比如股票今日投入20萬,日內最大漲幅10%,也就是2萬。
期權的不同合約的杠桿比例不一樣。今日投入2萬的期權,日內最大的收益則可能是2萬,5萬,甚至10萬、20萬都是有可能。這就是期權特有的杠桿效應。
3. 股票期權的杠桿風險有哪些
投資者在進行賣出開倉(非備兌開倉)後,成為義務方。其中,股票期權的權利方通過支付權利金的方式獲得了杠桿。以看多市場的投資者為例,其可以買入認購期權。投資者運用較小的資金來支付權利金,但期權的使用可以將標的證券上漲所帶來的收益多倍放大。
與現貨不同,股票期權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具有杠桿效應。期權的權利方只需要付出少量的權利金,就能分享標的資產價格變動帶來的收益。所謂杠桿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博大的投資方式。但是投資者需要意識到,杠桿是把「雙刃劍」。一方面,杠桿可以幫助投資者用有限的資金獲取更多的收益。另一方面,對於期權的權利方來說,若投資者持有的期權在到期時沒有價值,那麼投資者所支付的權利金會全部損失。
在股票市場中,有不少投資者習慣滿倉操作。在期權中,這很大程度上屬於風險巨大的賭博行為。特別是對於那些期限較短的極度虛值期權,投資者認為可以以低廉的成本來博取高獲利空間,但事實上,投資者「賭贏」的可能性會變得非常小。
風險和收益永遠都是相生相隨的。有的投資者在過程中首先想的是如何賺錢,如何以小博大,但是在投資的過程中,投資者不應忽視對風險的控制。
期權投資者應當清楚認識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以此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金融工具和投資策略,或者將自己所不願承擔的風險轉移出去,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實現投資目標。
4. 期權的杠桿是多少
期權很吸引人的一個地方,就是它可以用很少的資金(權利金)就可以相當於控制數倍到數十倍甚至百倍價值的標的,那到底是多少倍呢?其實這個沒有一個確定的比例,因為其中要算杠桿的東西是一個變數,這個變數專業術語:Delta
Delta 表示標的價格變化一個單位時,對應的期權合約的價格變化量。就是假設我們現在做的50ETF如果漲0.1元,我們的權利金漲了0.05元,那麼Delta就是0.05/0.1=0.5
Delta 值隨著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認購期權的 Delta在 0 至 1 之間變化;認沽期權的 Delta 在-1 至 0 之間變化。即將到期的實值期權的 Delta 絕對值接近 1,虛值期權的 Delta 絕對值則接近 0,平值期權的 delta 約等於 0.5。
5. 股票期權是什麼意思,有哪些風險
股票期權交易的標的物不是資產而是股票或交易性開放式指數基金時,這種金融產品就叫「股票期權」。
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股票期權交易試點,上證50ETF期權稱為國內首個期權品種。截至到今天我國已經有五個期權品種了。從定義上看,股票期權是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合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它可以買入股票認購期權或買入股票認沽期權。
股票期權交易還具有杠桿風險、價格波動風險等特定風險。
1、杠桿風險,期權交易採用保證金交易的方式,投資者的損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方法,尤其是賣出開倉期權的投資者面臨的損失總額可能超過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的保證金,具有杠桿性風險。
2、價格波動風險,投資者在參與期權交易時,股票現貨市場的價格波動、期權的價格波動和其他市場風險都可能造成損失。
比如,期權賣方在承擔實際行權交割的義務,那麼價格波動導致的損失可能遠大於其收取的權利金。
6. 期權相比於股票投資具有杠桿作用,請解釋原因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1、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