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盤前交易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介紹,盤前競價成交規則如下:
1、時間方面有要求
盤前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集合競價所有交易在9:25以同一價格成交,且為開盤價。
2、集合競價有先後順序
根據價格優先原則,賣出委託從最低價開始累計,買入委託從最高價開始累計,當賣出委託和買入委託價格平衡時的價格即為集合競價的成交價。
3、成交有順序
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拓展資料
散戶:就是買賣股票數量較少的小額投資者。
作手:在股市中炒作哄抬,用不正當方法把股票炒高後賣掉,然後再設法壓低行情,低價補回;或趁低價買進,炒作哄抬後,高價賣出。這種人被稱為作手。
吃貨:作手在低價時暗中買進股票,叫做吃貨。
出貨:作手在高價時,不動聲色地賣出股票,稱為出貨。
慣壓:用不正當手段壓低股價的行為叫慣壓。
坐轎子:目光銳利或事先得到信息的投資人,在大戶暗中買進或賣出時,或在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前,先期買進或賣出股票,待散戶大量跟進或跟出,造成股價大幅度上漲或下跌時,再賣出或買回,坐享厚利,這就叫「坐轎子」
抬轎子: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後,認為股價將大幅度變動,跟著搶進搶出,獲利有限,甚至常被套牢的人,就是給別人抬轎子。
熱門股: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
冷門股:是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甚至沒有交易,價格變動小的股票。
領導股:是指對股票市場整個行情變化趨勢具有領導作用的股票。領導股必為熱門股。
投資股:指發行公司經營穩定,獲利能力強,股息高的股票。
投機股:指股價因人為因素造成漲跌幅度很大的股票。
高息股:指發行公司派發較多股息的股票。
無息股:指發行公司多年未派發股息的股票。
成長股:指新添的有前途的產業中,利潤增長率較高的企業股票。成長股的股價呈不斷上漲趨勢。
浮動股:指在市場上不斷流通的股票。
穩定股:指長期被股東持有的股票。
行情牌:一些大銀行和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設置的大型電子屏幕,可隨時向客戶提供股票行情。
盈虧臨界點:交易所股票交易量的基數點,超過這一點就會實現盈利,反之則虧損。
填息:除息前,股票市場價格大約等於沒有宣布除息前的市場價格加將分派的股息。因而在宣布除息後股價將上漲。除息完成後,股價往往會下降到低於除息前的股價。二者之差約等於股息。如果除息完成後,股價上漲接近或超過除息前的股價,二者的差額被彌補,就叫填息。
票面價值:指公司最初所定股票票面值。
僵牢:指股市上經常會出現股價徘徊緩滯的局面,在一定時期內既上不去,也下不來,上海投資者們稱此為僵牢。
配股:公司發行新股時,按股東所有人參份數,以特價(低於市價)分配給股東認購。
要價、報價:股票交易中賣方願出售股票的最低價格。
繳足資本:例如一家公司的法定資本是2000萬元,但開業時只需1000萬元便足夠,持股人繳足1000萬元便是繳足資本。
藍籌股:指資本雄厚,信譽優良的掛牌公司發行的股票。
信託股:指公積金局批准公積金持有人可投資的股票。
可進行按金交易股:指可以利用按金買賣的股票。
包括股息:買賣股票時包括股息在內。
不包括股息:買賣股票時不包括股息在內。
⑵ 股票交易委託的順序如何排即買一買二的順序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股票的成交規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也就是說首先按照價格排序,如果價格相同的就按照委託時間來排序。你的算作是隔夜委託了,時間上來說是有優勢的。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⑶ 股票委託買賣時間規則
股票買賣規則主要是兩方面:一方面是交易時間上限制,即投資者一般是每周一到周五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進行交易,節假日和公告休市日不交易。
第二是成交上的限制,一般來說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如果一樣則按時間順序。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收益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帳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⑷ 股票買入賣出規則是怎樣的
股票買入賣出規則包括交易時間,交易單位以及競價成交。
一、交易時間,每周一到周五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周六、周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
二、交易單位,
1、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三、競價成交,
1、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注意事項:
1、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2、市場主力對大盤的把握不盡相同,在大盤下跌初期,有的個股仍可能上漲,而當大盤下跌、個股停止上攻時即是很好的賣出時機。同一板塊個股有大幅下跌行為時,一般都會對其他個股產生影響。
⑸ 股票委託賣出多久才賣出
時間不確定,可能馬上成交,也可能再等等。
股票成交時間:委託需要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規則進行撮合成交,如果賣出委託就是以市價委託的,只要不是封停的,一般馬上就可以成交的,如果委託價格和現價有一定的差距,就得耐心等待現價和委託價一致的時候才能成交了,時間不定。
拓展資料:
股票成交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開市價和收市價的確定原則
開市後的第一筆成交價即為開市價。
當日收市鍾響前,由證券交易所場內職員在成交記錄上劃上一線,在線上最後一筆成交價即為收市價。
如當日無成交,證券交易所根據大市走勢及叫價情況,按開盤價決定當日收市價。
委託買賣股票的方式
當面委託
當面委託是客戶到證券商的營業所,當面辦理委託手續,提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的要求。這是一種傳統的委託方式,具有穩定可靠的特點,中小額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但對遠距離客戶和時間觀念強的客戶不方便。
電話委託
是客戶使用電話等電訊手段,通知證券商的營業所,由營業員按電話內容填制委託書,據以辦理委託業務。這種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點,大數額的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
電報或信件委託
電報委託可以迅速明確地向證券公司發出指示,但電報內容往往過於簡單,可能產生理解上的錯誤。
信件委託,可以詳細指示買賣內容,並可作必要說明,但這樣做較費時間,等信件到達證券公司時,股票價格可能已發生變化,會貽誤有利時機。
⑹ 股票買賣是按照先進先出的規則嗎
不是。
股票交易和交易時間、交易單位、漲跌幅限制與結算制度有關
交易時間:交易日基本和工作日是對等的關系:每周一到周五交易,周末和法定節假日休市。每日交易時段簡單說就是上午9:30~11:30與下午1:00~3:00合計四個小時。A股的交易時段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種。連續競價簡單說就是在連續競價時段的交易都是一買一賣地撮合,一筆一筆地成交;而集合競價是把集合競價時段內的所有買賣一次性集中撮合,而且這裡面的所有交易也都是以同一價格成交。
這兩種時段的區分我直接列表放下面:
開盤集合競價:上午9:15~上午9:25
前市連續競價:上午9:30~上午11:30
後市連續競價:下午1:00~下午2:57
收盤集合競價:下午2:57~下午3:00
要特別注意的是,在上午9:20~9:25(開盤集合競價的後半部分)和下午2:57~3:00(收盤集合競價)這兩個時間段是不能撤單的,交易委託一旦下單成功,就必須等待交易完成。
交易單位:A股最小交易單位為1手,每手為100股。每筆交易的買賣數量必須是1手,或者說100股的整數倍才能交易成功。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一般把達到漲跌幅限制的頂點的情況稱作漲停板或跌停板,代表該股票在當日無法再漲或再跌。漲停板/跌停板與熔斷並不相同,此二者的出現並非意味交易的暫停,只是代表該股票在當日價格停止上漲或下跌。
T+1結算制度:T+1的「T」,指的就是發生交易的那一天,也就是交易登記的那一天,那麼T+1自然就是指交易登記的下一天。T+1制度產生的效應就是讓你當日買的股票至少次日才能賣出,當日賣出股票所得資金也得至少次日才能提現。同理,T日賣出的股票也只是完成了交易登記,要等到T+1日過戶完成,賣出股票所得的資金才真正到賬,這時才能提出,在賣出股票的T日同樣是不能將所得資金提出的。雖說不能在T日把資金提現,但繼續用來買股票還是沒有問題的。
⑺ 請問股票中 在賣1、賣2、賣3、賣4、賣5掛有巨量拋單,是什麼意思啊
在賣一到賣五正常掛著大單,首先出現這些大賣單時要看該股價格所處的位置,如果是前期跌下去現在反彈上來,如果股價所出的位置是已經跌了一段了,並且大盤情況不好,那價格自然還會繼續向下,因為那些掛的大賣單根本成交不了,他們只能尋求更低點賣出,這樣價格就會越來越低。
賣一到賣五,就是掛在該價位的賣單。這些都是掛出來還未成交的委託單。股票實行的是價格優先制,分5檔,出價最高的優先買進,賣價最低的優先賣出,賣2在賣1沒有賣出的情況下,是不會成交的。在股價已被打壓到較低價位,在賣1、賣2、賣3、賣4、賣5掛有巨量拋單,使投資者認為拋壓很大,因此在買1的價位提前賣出股票,實際莊家在暗中吸貨,待籌碼接足後,突然撤掉巨量拋單,股價大幅上漲。在股價上升至較高位置,在買1、買2、買3、買4、買5掛有巨量買單,使投資者認為行情還要繼續發展,紛紛以賣1價格買入股票,實際莊家在悄悄出貨,待籌碼出得差不多時,突然撤掉巨量買單,並開始全線拋空,股價迅速下跌。
賣一,賣二,賣三,賣四,賣五,是委託賣出價格,價格是由低到高。 一般實際交易都是根據當時的買一和賣一來成交的。五檔盤在股票交易中,委託買入和賣出都按委託價大小依次序排隊,在股票行情軟體上各顯示五個隊列。即:買一,買二,買三,買四,買五。賣一,賣二,賣三,賣四,賣五。 就是可以看到5個買盤價格,也可以看到5個賣盤價格。
拓展資料
在實際操盤時簡單地說主要是看買盤或者賣盤在什麼價位的委託數量多少,從而決定自己的買入或者賣出價格。這是所有股民買賣股票的委託報價,系統按價格大小排序,買賣各顯示5個隊例。
⑻ 股票成交順序是怎樣的,大手筆、小手筆誰先成交
股票成交順序遵循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買單:同一時間的委託單價高先成交。
賣單:同一時間的委託單價低先成交。
同一價格的委託買單和賣單,線委託的先成交。
⑼ 賣出股票的具體步驟是什麼
股票賣出的步驟操作:
流程:打開股票交易軟體—點擊「我的」—登錄賬號—點擊「持倉」—點擊需要賣出的股票—點擊「賣出」—輸入金額和數量—確認即可。
股票根據市場實時價格進行成交,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股票成交原則:
股票成交的有三種方式:
1、口頭競價交易。
2、板牌競價交易。
3、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原則詳細: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