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炒股要交稅嗎
不用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需要繳納)
綜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國內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個人所得稅的。
拓展資料:
稅收特徵
強制性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借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徵收。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守國家強制性的稅收法令,在國家稅法規定的限度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具有法律地位的體現。強制性特徵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稅收分配關系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稅收徵收完全是憑借國家擁有的政治權力;另一方面是稅收的徵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出現了稅務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征稅,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稅收這種無償性是與國家憑借政治權力進行收入分配的本質相聯系的。無償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獲得稅收收入後無需向納稅人直接支付任何報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徵得的稅收收入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稅人。稅收無償性是稅收的本質體現,它反映的是一種社會產品所有權、支配權的單方面轉移關系,而不是等價交換關系。稅收的無償性是區分稅收收入和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徵。
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准徵收的,即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計價辦法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令預先規定了的,有一個比較穩定的試用期間,是一種固定的連續收入。對於稅收預先規定的標准,征稅和納稅雙方都必須共同遵守,非經國家法令修訂或調整,征納雙方都不得違背或改變這個固定的比例或數額以及其他制度規定。
總結
稅收的三個基本特徵是統一的整體。其中,強制性是實現稅收無償徵收的強有力保證,無償性是稅收本質的體現,固定性是強制性和無償性的必然要求。
2. 炒股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股票交易不收取個人所得稅,不過股票在賣出時會收取印花稅,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 基金和股票的交易需要交稅嗎
不需要,股票交易只有印花稅,印花稅由政府收取,賣出時收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買入不收,股票分紅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時間越長稅費越低,持有一年以上,稅費為0。
基金不要收取任何稅費,包括印花稅、基金資本利得所得稅、基金分紅所得稅等,只需要付交易手續費即可(申購費、贖回費和管理費)。
【拓展資料】
基金的交易規則與股票的區別,主要是指場外基金與場內股票之間交易規則的區別,其主要區別如下:
1.交易單位的不同
股票交易最小單位為100股,買入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而場外基金的起投金額,因基金類型不同,可能是1元、10元,甚至1000元。
2.交易費用不同
股票的交易費用主要包括傭金費用、印花稅、過戶費用,而場外基金交易的費用主要包括申購費用、贖回費用、管理費用、銷售服務費用以及託管費用,其中股票的交易傭金費用,投資者可以與證券公司協商,下調其費率,場外基金的贖回費用,與投資者持有基金天數呈反相關,即持有天數越長,其費用越低,甚至出現免贖回費用的情況。
3.資金到賬時間不同
股票賣出,資金立即到投資者的股票賬戶中,下一個交易日可取,而場外基金贖回,其資金到賬時間相對來說要晚一些,一般來說,貨幣型基金T+1個工作日到賬,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T+4個工作日到賬,QDII基金T+10個工作日之內到賬。
廣義的基金是指一定數量的資金人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基金。其中包括信託和投資基金、節約儲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和各種基金會。股票是股份公司出具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它是公司的股份形式。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成為發行公司的所有者,獲得預期的經營年化收益,並根據所持股份參與重大決策投票。
4. 公司買賣股票的收益要交稅嗎
不需要,股票交易不收取個人所得稅,不過股票在賣出時會收取印花稅,若參與股票分紅會收取分紅稅。
印花稅賣出時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由稅務局收取,分紅稅根據持有時間收費比例不同,參與分紅後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分紅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分紅稅,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需要繳納分紅稅。
【拓展資料】
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納的稅如下:
1.營業稅,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3.印花稅,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股息收入交納所得稅,股息收入是指:納稅人對外投資入股分得的股利、紅利收入。股利是指按資本計算的利息,紅利,是指企業分給股東的利潤,公司開證券賬戶做股票,投資收益要繳稅,稅率25%。
5. 炒股需要交稅嗎
股票是要交稅的,每次賣出股票都需要交印花稅,但投資者的股票交易盈利收入是不需要交稅的。股票分紅也要交紅利稅。像派現和送股都是要收取紅利稅的,不過增股就不需要交紅利稅了。但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可免徵稅。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要交印花稅。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當前交易費由三部分組成: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傭金如果按照1‰計的話,買賣一次股票的手續費為 1‰(買進傭金)+1‰(賣出傭金)+0.1‰(賣出印花稅),所謂粗略計算,應該是忽略掉上海股票所產生的過戶費之後的演算法。不同的營業部的傭金比例不同,極個別的營業部還要每筆收1-5元的委託(通訊)費。交易傭金一般是買賣金額的1‰-3‰(網上交易少,營業部交易高,可以講價,一般網上交易1.8‰,電話委託2.5‰,營業部自助委託3‰),每筆最低傭金5元,印花稅是買賣金額的1‰,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過戶手續費,不足千股按千股算。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在1,666.67元以上比較合算,如果沒有每筆委託費,也不考慮最低傭金和過戶費,傭金按3‰,印花稅1‰算,買進股票後,上漲7‰以上賣出,可以獲利。買進以100股(一手)為交易單位,賣出沒有限制(股數大於100股時,可以1股1股賣,低於100股時,只能一次性賣出。),但應注意最低傭金(5元)和過戶費(最低1元)的規定。
6. 企業買賣股票是否繳稅
法律分析:需要。納稅人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的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法律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7. 企業買賣股票是否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買賣股票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根據《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7)股票買賣屬交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8. 個人買賣股票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個人買賣股票交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個人轉讓股票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股權的贈與在稅務機關認為是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也是需要納稅的。轉讓股權應當按照所約定的程序去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9. 賣股票所得要交稅嗎
不需要,股票交易不收取個人所得稅,不過股票在賣出時會收取印花稅,若參與股票分紅會收取分紅稅。
印花稅賣出時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由稅務局收取,分紅稅根據持有時間收費比例不同,參與分紅後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分紅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分紅稅,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需要繳納分紅稅。
拓展資料: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印花稅的繳納方式
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稅的繳納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自行貼花繳納。俗稱「三自納稅」,指納稅人在書立、領受應稅憑證時,按照憑證的種類和適用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粘貼印花稅票,並按規定加以注銷(或畫銷)的繳納方法。
按照有關規定,已經貼花的應稅憑證,凡修改後所載合同金額增加的,應補貼印花稅票;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我國印花稅票的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種。
(2)匯貼或匯繳。為簡化貼花手續,如果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較大(超過500元的)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對按期匯總納稅的憑證,納稅人應在核準的匯繳期限內(一般不超過1個月),自行匯總金額計算納稅。
(3)委託代征。凡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發放、鑒證、公證或仲裁的應稅憑證,可由稅務機關委託有關部門代征。
印花稅的處罰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4年1月29日發布實施的《關於印花稅違章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印花稅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少貼印花稅票的或已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注銷或未畫銷的,適用《稅收征管法》第64條的處罰規定。
(2)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的,適用《稅收征管法》第63條的處罰規定。
(3)偽造印花稅票的,適用《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91條的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