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原始股騙局:其實就是王婆賣瓜,自賣自誇
處在當下全民理財時代,投資風險日益凸顯,人們既關心收益,又擔憂存在風險甚至上當受騙。近年來,各種「原始股」騙局換上了新的外衣,來迷惑投資者。近期出現了3種類型的「原始股」騙局。
第一類,以公司要在四板、Q板、E板等「上市」之名,通過當地報紙等媒體公開宣傳並發行「原始股」。第二類,以股權眾籌之名,通過第三方網站平台、微信公眾號、朋友圈等網路媒體公開宣傳發行「原始股」或公開轉讓股權。第三類,以發售「原始股」的名義實施傳銷騙局,通過熟人圈相互推薦購買虛構的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形成金字塔形傳銷網路。
提醒,識別上述騙局,要謹記一條: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股票,也不得通過報紙、電視、網路平台、微信公眾號、電話、推介會、說明會等方式公開宣傳發行股票。如果投資者輕信並購買此類非法「原始股」,自身權益將不受法律保護。
除「原始股」騙局外,近年來還出現了打著「私募基金」旗號的非法集資活動。
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五種類型。第一類,通過報紙、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公開宣傳、募集。而國家規定私募基金只能以非公開方式募集。
第二類,以虛構投資項目或者明顯不具有投資價值的項目為由募集資金,或以借新債還舊債為目的騙取投資者資金。第三類,向不具有風險識別能力和資金實力的投資者募集資金。第四類,向投資人承諾保底收益。第五類,投資者人數超標准。根據國家規定,私募基金項目以股份公司設立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合夥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超過人數限制的,都可能構成非法集資。
最近時常有投資者告訴論壇君,自己可能被騙購買了某新三板公司所謂「原始股」,不僅面臨虧損,且無法出售。
今天論壇君就為大家普及原始股的相關知識,同時提醒大家,注意提防騙局。
什麼是原始股
先來看一個案例:2017年6月,全國首例非法經營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靜安法院宣判。以洪某軍、鄧某華為首的12人涉嫌非法買賣新三板股票獲刑。
根據檢方指控,自2015年12月起,由洪某軍、鄧某華實際控制的點石公司、正宏公司使用所控制的股票賬戶,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相關企業原始股東處先後受讓了「曉進機械」、「晶鑫股份」、「麥迪製冷」、「宇晶機器」等股票。
經他們所控制的新三板股票賬戶,直接轉讓或者指使其下轄公司、代理銷售公司、個體銷售人員對不特定公眾公開銷售上述股票。
被告人採用微信等通訊工具搭識眾多股民,向受蒙騙的股民推薦、分析新三板股票、誇大宣傳並預測新三板股票具有轉入A股市場的可能,鼓動眾多股民買入,進而以互報成交的交易方式高價轉讓上述新三板股票。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發行,可在上市一段時期後售出的股票。一般情況下,只有公司的創始團隊、高管等人,才會擁有公司的原始股。他人想要擁有原始股,可以通過認購公司增發的股份等方式獲得。
不過,這種增發一般是私募性質的,通常只面對少量的或和公司有特殊關系的人群,例如合作夥伴、供應商等。而目前,不少通過電話、門店銷售人員、網路渠道向民眾公開銷售原始股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違反證券法的行為。
在新三板,一些從事原始股中介的人員,往往會熱心幫助投資者開好戶,甚至將股票交易至投資者賬戶,而他們選擇的股票轉讓對象,通常並非對新三板較為了解的合格投資者,很多都是從來沒有接觸過新三板市場的人。
論壇君最近接觸的不少投資者就是如此,不僅不了解新三板,甚至連最基本的股票交易買賣知識也不清楚,由中介人員直接幫他們買好了相應公司的股票。在股價上,投資前,標的公司股價可能出現明顯拉升,在入股後,又明顯下跌,導致投資者嚴重虧損。
目前,許多原始股轉讓中介人員通過微信、QQ等社交軟體尋找目標客戶。通常會潛伏在各個新三板交流群,並不斷推薦一些掛牌公司的股票。同時會經常私下與群中某些成員介紹股票,宣傳股票的巨大升值空間,直至完成交易。
原始股騙局裡有一條完整的利益鏈條:假如原始股的面值是1元,推銷時的價格可能是四五元錢,其中有三四元的價差,中介公司可以拿到一兩元、推銷員分0.5元、原始股轉讓者也有相應收益,幾乎所有人都能從中獲得收益,只有投資者賠個精光。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或者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者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 社會 公開發行證券。
公司法也有相關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則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從這一角度看,非法進行原始股權轉讓、買賣的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參與此類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交易的投資者的權益難以受到法律保護。
對於投資者來說,參與原始股轉讓的風險還不止這些。大多數情況下,普通投資者能夠買到的原始股,根本不能上市,如不能上市,投資者將面臨極大的退出風險。
同時,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時性和可靠性很不夠,投資者認購自己不熟悉的公司股權,必然會增加投資風險。
很多原始股轉讓騙局中,公司收到投資者的入股資金後,投資者無法監控資金的使用用途和收益信息。公司獲得投資後很長時間內再也沒有相關的上市信息,導致投資人再也看不到公司實際進行上市的進程和上市的結果。
另外,根據目前掌握的有關情況,非上市公司股權的推銷者基本上都是無證券經營資格的投資咨詢公司或產權經紀公司,這部分公司推銷股權,超越了依法核定的經營范圍,屬於違法經營。
自然人參與原始股買賣時,沒有辦法判斷企業的真實價值,導致股票成交價格存在水份。所以不建議自然人直接與新三板股東進行原始股買賣,投資者想要參與投資,可以通過購買新三板基金間接參與新三板私募股權投資。
如何辨別騙局?
大多數以「零風險、高回報」為噱頭的原始股轉讓騙局,都是利用投資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實施詐騙。原始股轉讓詐騙通常有以下特點:
投資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盡量避免上當受騙:
第一,選擇合法的證券經營機構。證券市場中掛牌交易的證券投資品種,都有嚴格的上市准入門檻。凡是投資者遇到「沒有管理層批准文件的證券」應避而遠之。
第二,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反之,就容易上當受騙。
第三,注意推銷人員的推銷行為。凡是非公開發行的證券,一般都是較為隱蔽的,並不為市場所熟知,更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法的經營證件,其來電、信函、上門服務等應當謹慎看待。
第四,投資者要詳細了解所投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了解考察企業的經營效益的好壞可從企業的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項情況去看。對於投資者而言,如果一個公司沒有發展前景,所持有的的原始股就沒有價值,投資也不具備獲取回報的基礎。 yuan shi gu
正規的企業募集資金時,一定會對原公司進行評估和審計,同時向新股東出具允許新股東入股的決議。新股東一旦決定入股,公司的章程中必須出現新股東的名字,並在工商管理局備案。
在任何原始股投資中,需要有公司股東會簽字認可的決議,要看到該公司原有的章程,在工商局查到你成為股東的信息,只要有一個條件不能滿足,均存在欺騙的可能性,在法律上投資入股的身份有可能不被認可,投資人的身份也有可能不受法律法規保護。
最後,投資者需要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投資有風險,入股需謹慎。
㈡ 股票常識中「海外假基金」騙局是如何實施的
近年來,隨著基金業的大力發展,基民數量大大增加,帶有詐騙性質的基金也開始滋生。有些騙子以國外共同基金或者以私募性質基金的身份出現,以高額的回報率誘騙投資者。他們利用老百姓搞不清楚 國外共同基金的運作模式,以及老百姓急於拿到高分紅的心理,使投資者上當。2008年7月,「美國貝爾斯登基金」山西市場負責人的孫某、李某對投資者宣稱其基金回報率分別為 100%、150%、200%三個等級。受害人車某除自己購買外,還介紹親屬、朋友二十餘人購買了總金額約 130萬元的該基金,損失73萬余元。孫、李二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逮捕。證券投資是高風險行 業,不可能有固定回報一說,合法的基金公司,不論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均不可能給予投資者固定回報, 更不可能從100%至200%按等級劃分。可以說,貪心是最大的敵人。要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非法證券的行為多種多樣,但最重要的特點是欺騙。
投資者在證券活動中,最需要防範的就是非法證券活動了。形形色色的非法證券活動使多少投資者遭受了重大損失。在投資者證券投資交易的過程中,與投資者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利劍。違反這些法律法規,尤其是通過各種欺騙性的行為有計劃地從投資者那裡獲得利潤,就是我們所說的非法證券活動。
㈢ 朋友讓我幫她在港聊里買股票,說她給賬號和密碼,用她的錢買,這個是騙局嘛
朋友讓你幫她在港聊里買股票,說她給賬號和密碼,用她的錢買,她讓你怎麼樣操作就怎麼操作,不走樣,留下證據就可,這樣不會是騙局,你這樣是幫忙,不用負責任的!
㈣ 冒充香港人股票違法嗎
冒充香港人股票是違法的。冒充香港人股票屬於詐騙的范圍,是違法的,法定刑3至1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㈤ 曝光幾個騙子股票群
揭露央視網上炒股騙局指央視報道a股市場回暖,網上違規炒股現象再度抬頭。今年6月,至少有數百名投資者觀看了在線股票推薦直播,並購買了姬敏制葯的股票,該公司的股價很高。然後第二天連吃四個跌停,損失慘重。 這個非法的網上股票推薦源於姬敏制葯商的出貨。他們僱傭了在線黑嘴推薦姬敏。當投資者買了它,他們將能夠順利出貨,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十個跌停。然而,姬敏銀行家的交付方式並不僅限於此。4月2日中午,陳曉突然發現自己的賬戶被盜,所有股票莫名其妙地被清空。 就在第二天,姬敏制葯直接倒下了,全國像陳曉這樣的受害者至少有幾十個。種種跡象表明,姬敏葯業的經銷商出貨計劃蓄謀已久,4月份開始實施,通過黑號和僱傭網上暗口的方式分銷自己的晶元。 今年6月11日,投資者被網上違規股票推薦誤導買入姬敏葯業後,普遍虧損約33%。如果沒有賣出,損失會更大,很多投資者報警。但由於網上黑嘴用的是假名,查不到人,公安機關很難立案。 擴展數據 網上股票推薦騙局的七大套路: 套路一: 在直播平台冒充「股神、大V、老師、播報員、圈主」,自稱有內幕消息、有資深背景、有傳奇成就、有獨到眼光,以「分享炒股技巧、鎖定牛股、推薦黑馬股」來忽悠投資者。 套路二: 在金融網站上,以「大師指南、大表、名家談股」等標題吸引投資者充值購買「金幣花」等虛擬貨幣,再通過「直播訂閱、付費文章、付費問答」等方式引誘投資者購買垃圾信息。 套路三: 在微信、QQ、微博、論壇、股吧上以「股票大數據診斷、黑馬推薦、專家一對一指導、不盈利不收費」等誇大宣傳,偽造炒股業績記錄,引誘股民交錢成為會員客戶。 套路四: 冒充陌生美女,微信、QQ聊天,聲稱背後有「老師、專家、股神」指導炒股。先免費推薦幾只股票展示實力,然後忽悠投資者交錢加入「內部VIP群和VIP直播間」。 套路五: 在微信群、QQ群、網路直播間,「老師、專家、股神」號召大家一起實時買賣股票,聲稱有「私募基金、資本大佬、有實力的莊家」賺錢;或者利用「高收益高回報」誘騙投資者參與現貨(貴金屬、藝術品、郵幣卡等。)、海外股票(美股、港股等。)、國際期貨(外匯、原油、黃金等。)等虛假交易。 套路六: 不法分子推薦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股票後,並不是所有人都聯系不上。一些公司仍能與造成損失的投資者取得聯系。面對投資者的抱怨,他們引誘投資者加入更高級別的會員群,繳納更多的「會員費」。 套路7: 很多不法分子為了實施詐騙,以與合法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場專業機構近似的名稱欺騙投資者,或者直接冒充合法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實施詐騙。出於對專業機構的信任,投資者往往會繳納會員費,獲得推薦股。他們一開始可能會賺錢,但後來會虧錢,最後發現自己被騙了。
㈥ 加拿大華人龔曉華o24股是真的嗎
你好,是虛假,德國證券所可以查到是被摘牌,糊弄他人!還有股票證書也是偽造(德國證券日回信確認是偽造),防偽碼是用隱形油墨,涉嫌集資詐騙,具體請看「O24」網路貼吧
http://tieba..com/p/4030841032
你要的信息,O24騙局原形畢露!
㈦ 最近網上認識一證券公司的朋友,聊了一段時間,讓我幫他買股票。用他的資金,他的賬號,讓我幫他操作
網上認識證券公司的朋友,聊了一段時間讓我幫他買股票,用他的資金,他的賬號,不建議你幫他操作。首先你根本不清楚對方的身份,讓你幫忙操作股票交易就有可能涉及詐騙,騙子可以通過某些途徑獲取你的個人信息以及銀行卡密碼,也有可能是涉嫌違法洗錢,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說的,畢竟世界上沒有那麼好的事情。
拓展資料
一、常見的電信詐騙有哪些
1、假裝是社會保障、醫療保險、銀行、電信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2、假裝是公安機關人員或郵政工作人員。
3、利用廉價機票、火車票和違禁物品的銷售作為誘餌。
4、冒充熟人盜取QQ號碼和其他欺詐行為。
5、利用頭獎來騙取錢財。
6、利用匯款信息進行詐騙。
7、QQ聊天假裝朋友借錢詐騙。
8、通過掃描二維碼圖形(實際上是特洛伊木馬病毒)誘導欺詐。
9、虛構的消費退稅欺詐。
10、以低息貸款為誘餌進行詐騙。
二、常見的被詐騙受害群體
被詐騙侵害的群體具有廣泛的特徵,而且並不具體,他們採用天空撒網,在一定的時間內,向某個號碼段或某個地區打電話或發簡訊,受害者包括社會各階層,有普通人、企業主、公務員和學校教師,各行各業都有可能成為欺詐的受害者,傳播面廣,社會影響惡劣。
三、詐騙團伙一般有哪些特點
1、幫派犯罪,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犯罪團伙通常採用遠程、非接觸式欺詐,犯罪團伙組織嚴密,他們採用了分工非常詳細的公司經營方式,他們負責購買手機,有的負責開立銀行賬戶,有的負責打電話,有些人負責轉移,分工很細,下道工序不知道上道工序的情況,這也給公安機關的打擊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2、大多數是跨境犯罪,一些罪犯在中國發布虛假信息以欺騙海外人士,還有一些罪犯經常在海外發布簡訊以欺騙中國境內的中國人,還有國內外串通連鎖犯罪,隱蔽性強,打擊難度大。
㈧ 騙國外客戶買股票犯法嗎
法律分析:犯法,經紀人為了傭金,去誘導投資人買賣股票,或提供虛假、誤導信息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欺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第八十九條 根據財產狀況、金融資產狀況、投資知識和經驗、專業能力等因素,投資者可以分為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專業投資者的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普通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發生糾紛的,證券公司應當證明其行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不存在誤導、欺詐等情形。證券公司不能證明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㈨ 境外股票詐騙,有沒有破案的
有破案的。
龍南分局接到轄區居民武某報案稱:在2020年6月份至8月份期間其被自稱是銀河證券的「周老師」以炒美股賺錢為由,在網路證券交易平台注冊賬號並投資美股,按照周老師的指導共投入48萬元後平台登錄不上去。大慶市公安局龍南分局成立抓捕組遠赴天津市河東區將犯罪嫌疑人宮某瑋抓獲歸案。經審訊,嫌疑人宮某瑋對自己虛構身份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宮某瑋已被龍南分局取保候審,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進一步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