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法人買賣股票是否需繳納所得稅
你問的如果是買賣的價差,則需要納稅,如果是分紅,則比較復雜
財稅[2008]1號 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二、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另外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貳』 個人買賣股票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個人買賣股票交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個人轉讓股票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股權的贈與在稅務機關認為是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也是需要納稅的。轉讓股權應當按照所約定的程序去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叄』 企業轉讓股票要收稅嗎
法律分析:轉讓股份是要交稅的。
1.自然人轉讓交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及印花稅;
2.公司法人轉讓交稅,需繳納多類目的稅種,例如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肆』 個人買賣股票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個人買賣股票交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個人轉讓股票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股權的贈與在稅務機關認為是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也是需要納稅的。轉讓股權應當按照所約定的程序去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伍』 公司法人買賣股票應繳稅是什麼稅
一,股票交易的稅費:
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目前,印花稅採取單邊收取,買股票時,不收取;賣股票時,才收取。
證券監管費(俗稱三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2%。
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87‰;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以每股為單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陸』 以公司名義炒股要交稅嗎交什麼稅請說明相關的法律條文
你好,A股交易費用包括三部分:
1、交易傭金,標准傭金按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收取,最低點5元;
2、過戶費,按成交面額的十萬分之二收取,僅對上海股票收取;
3、印花稅,按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僅在賣出時收取。
上面是股票交易的費用,除了上面的如果你的機構賬戶有盈利的話還需要合並到你的主營業務上面去稅務局報營業稅。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柒』 賣股票所得要交稅嗎
不需要,股票交易不收取個人所得稅,不過股票在賣出時會收取印花稅,若參與股票分紅會收取分紅稅。
印花稅賣出時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由稅務局收取,分紅稅根據持有時間收費比例不同,參與分紅後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分紅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分紅稅,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需要繳納分紅稅。
拓展資料: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印花稅的繳納方式
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稅的繳納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自行貼花繳納。俗稱「三自納稅」,指納稅人在書立、領受應稅憑證時,按照憑證的種類和適用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粘貼印花稅票,並按規定加以注銷(或畫銷)的繳納方法。
按照有關規定,已經貼花的應稅憑證,凡修改後所載合同金額增加的,應補貼印花稅票;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我國印花稅票的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種。
(2)匯貼或匯繳。為簡化貼花手續,如果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較大(超過500元的)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對按期匯總納稅的憑證,納稅人應在核準的匯繳期限內(一般不超過1個月),自行匯總金額計算納稅。
(3)委託代征。凡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發放、鑒證、公證或仲裁的應稅憑證,可由稅務機關委託有關部門代征。
印花稅的處罰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4年1月29日發布實施的《關於印花稅違章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印花稅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少貼印花稅票的或已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注銷或未畫銷的,適用《稅收征管法》第64條的處罰規定。
(2)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的,適用《稅收征管法》第63條的處罰規定。
(3)偽造印花稅票的,適用《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91條的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