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務員妻子在填報個人資產時沒有填報股票信息被查,但是公務員並不知情,但是被查到要處分這事兒怎麼解決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及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現役軍人等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
B. 領導幹部財產申報股票如何填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和基金,不論實際由誰出資、由誰操作,均需要填報。
填報股票和基金持有情況要重點注意:報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未了結的在途交易,需要填報。股票為親屬或他人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證開戶購買或實際操作的,需要填報。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股票,需要填報。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C. 領導幹部炒股怎麼申報
如果你是國家機關的領導幹部,或者是共產黨員的身份,正常情況下是不允許的證券開戶炒股的,尤其是涉及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更不允許自身炒股,如果想炒股的話你開戶必須得通過家裡的親屬不是這種身份的人才可以開戶炒股
D. 公職人員配偶持有非上市股份
法律分析:一般公職人員只要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與本人管轄范圍沒有關聯就沒有關系,如果你領導幹部,需按照個人報告事項報告單位。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對批評、申訴、控告、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八)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九)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十)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一)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三)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E. 公務員家屬炒股票需要上報嗎
法律分析:直系親屬需要申報,非直系親屬一般不需要,不過如果是涉及利益沖突的話,非直系親屬也需要申報。
法律依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F. 公務員配偶投資入股
法律分析:公務員是不可以投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若其配偶並不從事公務員等職務是不受此限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二)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三)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六)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G. 國家公務員的家屬炒股票也要申報嗎
直系親屬需要申報,非直系親屬一般不需要,不過如果是涉及利益沖突的話,非直系親屬也需要申報
H. 公務員家屬炒股票需要上報嗎
不違規。公務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也是不違規的,何況家人吶。不過按照規定,縣處級以上幹部,要做財產申報制度,如果持有股票,基金,房產等資產,要按照要求上報,如果不報會被通報,或者更嚴重的處理。
還有對於非上市公司,公務員本人不能參與,不然會被處分。至於家人也有一定限制,比如與公務員工作是否同一領域等,是否涉嫌利益輸送或者利用影響力,當然,不是領導沒事的,不涉及申報,如果是縣處級以上幹部的妻子是要申報情況的,不然也會受處分。所以,很多領導都是真離婚,但還在一起生活,規避組織審查。
I. 領導幹部家屬可以炒股嗎
可以炒股,但是得匯報。如果你對股市的認知還是不足,可以去盈虧同圓的官網重新開始,並深造一下自己,認知擴展才是盈利的根本。
中組部近日出台有關規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按照規定需要向組織進行匯報,組織部門也會進行核實檢查。領導家人炒股也得匯報,領導幹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都得填股票的持股份額、基金的份額、期貨的期末持倉數量等情況。領導幹部家人投資別家公司或者開公司圈錢?這也逃不過組織關注。領導幹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包括出資金額、出資比例,都得填報,如果他們自己開公司,包括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哪怕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得匯報資金數額、個人出資額和出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