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國有企業的股票和私人企業的區別
國有企業的股票容易事先從國家政策變動預測股票跌漲。私人股的浮動比國有股大,回報率高。
國有企業和私人企業的區別:
一】管理體制不同。
國企是以國有資產為主體,包括獨資、控股的國有企業。國企是地方政府獨資或控股,由當地國資委管理。國企中的巨無霸企業,由中央直接管理和控股的,叫做「央企」。國資委管理90多家(這個數字每年都在變化),還有財政部代管的幾十家金融央企(比如五大銀行),另外還有少量其他部門管理的央企(比如鐵路、郵政、煙草、黃金、出版等集團)。私企,就是私人企業。國企(包括央企),就是國家的產業。以前叫做全民所有制企業,字面意思是屬於全國人民的企業。國企是稅收和財政的主要來源,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二】政治屬性不同。私企姓私。國企姓黨。國企特別是央企,是黨執政的物質基礎。和平時期,國企也要經營也要盈利。關鍵時期,當黨需要的時候,國企央企的經濟利益必須服從政治責任,必須不惜一切代價,甚至是徹底放棄經濟利益。比如,這次疫情中,國企央企不計成本轉產防疫物資。比如,對抗金融攻擊時,國企央企必須團結一心、合力抗擊。比如,國家出現危機,國企央企必須挺身而出,不顧一切,保衛安全。私企,以盈利與發展為根本目的。當然了,一些優秀的私企,也會在國家需要的時候,讓出部分經濟利益。但不太可能願意徹底放棄經濟利益,不太可能做到無條件付出。
【三】肩負責任不同。
國企,尤其是央企,企業責任主要是: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經濟責任,私企與國企都是一樣的,企業的核心是盈利和發展。社會責任,私企,主要責任是:經濟責任,兼顧社會責任,兼顧社會責任的目的,還是為了經濟責任。歸根到底就是盈利,這是天經地義的。比如,私企也會搞慈善,搞捐助,搞綠水青山,目的是贏得當地民眾好感,獲取更有利的營商環境。
2.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上看,國有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購買國債、申購基金和投資股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1997年5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下發《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199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這兩個通知並沒有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作出限制,只是規定了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投資股票時,不得進行股票的炒作。
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上述投資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該筆資金必須是單位自有資金。如繫上級單位撥款或銀行貸款,則只能專款專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資。
2、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只能以單位法人的身份開設一個B字帳戶,不得開設多個帳戶,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3、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用於炒作股票的涵義是:無論是配售股票或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必須持有該股6個月以上方可拋售(即在二級市場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違反上述規定,證監會對此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在配售股票過程中,承銷商一般都會規定最高申購限額,因此,使用的資金量不會很大。如自有資金量大,可考慮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如再購買國債及申購基金方式)使自有資金保值增值。
3. 買國有企業的股票和私人企業的區別
您好
國有企業的股票和私人企業的區別是沒有的,因為股票就是股票,我們投資企業的時候要注意的是行業的估值和分析行情,而國企和私企只要上漲就是好股票,說起來很難理解,您可以看看我的經驗文章就明白了。希望您採納。下面是我原創的網路經驗一共十六期,您的所有問題都在裡面了。
http://jingyan..com/article/066074d67e1651c3c21cb0cd.html
http://jingyan..com/magazine/4329
http://jingyan..com/magazine/5582
http://jingyan..com/magazine/6277
4. 買國營企業的股票風險大嗎
風險是看你在什麼價格段買的,還有這個國營的基本面怎麼樣(每股利潤,凈值,公司戰略,etc),行業處在什麼周期(萌芽發展成熟蕭條?)
5. 買國企股票比較安全
任何股票都有跌的風險,沒人敢給你保證不賠錢,所以國企股票也不是很安全。
1.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沒有本質區別。它沒有太大區別。國有企業的優勢是壟斷,國家扶持。退市風險很小。但國有企業也有其劣勢,即利潤空間通常較小。民營企業成長性和盈利能力較好,但抗風險能力較弱。
2.當然,作為國有企業,不同企業之間存在差異。建議您可以選擇銀行股。例如,有六家國有銀行。銀行管理制度嚴格,不存在金融欺詐風險。而且,多數銀行股估值偏低,上漲空間大。除了銀行,還有不少盈利能力較好的國有企業。在交易市場中,安全只是相對的。最重要的是認清自己!去同圈盈虧官網自己進一步研究 。
拓展資料
1.國有企業是指由一國政府投資或參股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的含義更為廣泛。還包括地方政府投資控股的企業。中國國有企業是國有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的生產資料為全社會所有,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2.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性法人和公益性法人的特點。其盈利能力體現在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追求上。其公益性體現在,設立國有企業通常是為了達到國家經濟調控的目的,對國民經濟各方面的發展起到協調一致的作用。
3.國有企業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實現形式。鞏固公有制經濟,主要是加強國有經濟對國家重要產業和重點領域的控制;發展公有制經濟,要主要發揮國有經濟的帶動作用。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實施的體制改革、抓大放小、改制、主輔分離、兼並重組、政策性破產、政務分離等改革。企業、政資分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都是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具體實踐。
6. 國企股票為什麼不能買
1.業績平穩,國企業績通常比較平穩,賺不到什麼利差,所以對於投資者吸引力不大。
2.資金量不足,資金量是影響股票漲跌非常重要的因素,沒有資金量的進入,股票基本面再好,上漲難度很大。
3.市值大,多數國企市值都很大,想要拉動股價需要很大的資金,市場上的資金意識到這一點,就不會選擇這種市值大的股票。
【拓展資料】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國有企業,由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國有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於歷史原因,國有企業的分類相當復雜。對於中國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投資或持股超過50%的即為國有企業。在1978年改革開放前,乃至到20世紀末,國有企業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對象,國有企業的建立,其中政府稅收的很大部分都投入到國有企業中,大量的國有企業因此建立和出現,有的國有企業還是由原來的政府部門轉變而來的,如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原來是郵電部,改為電信局,後來在20世紀九十年代末本世紀初改組成為中國電信,中國移動等電信企業。中國的國有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資產的投入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就是國有企業。
7. 國有企業 可以買股票嗎
可以,但不得抄作股票。
證券法;
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
8. 國有企業買賣上市公司股票
法律分析: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 一 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二 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它機構炒作股票。三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存在上述問題的單位,必須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糾正;拒不糾正的,將從嚴處罰並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要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賬戶提供資金的,應要求其立即糾正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應立即組織對所屬國有企業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各地方證券管理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向國務院證券委報告。對本規定發布後繼續炒作股票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一經查實,其收入一律沒收並處以罰款;對挪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的企業,銀行要停止新增炒股,限期收回被挪用的炒股;對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其主管部門給予撤職或開除的處分;對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中國證監會認定並宣布為市場禁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