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個公司偷偷購買另一個公司的股票,取得控制另一個公司,是什麼意思
這叫要約收購。但不能偷偷,必須向被收購企業提出,證監會公開披露。先舉牌,然後說明收購的原因,企業也同意配合,不同意的話,就只能2級市場強行收購也是可以的,但必須長期持股,不能有操縱股價的嫌疑。
2. 如果不斷買入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是不是就可以控制這家公司了
一般而言,一般投資者的買入,不會對上市公司的控股權構成太大的影響,因為普通投資者的資金有限,在龐大的流通股面前,顯得非常微弱,或許也能夠成為股東。但是,仍不排除部分資金實力較強的大戶自然人,會對部分流通股不大的股票進行增持,乃至觸及5%的舉牌線。不過,對於增持乃至舉牌的行為,多見於大資金大機構,如之前萬科股權之爭等,而對於這類資金機構而言,更有能力與實力對上市公司進行舉牌。不過,即使達到舉牌的狀態,也未必可以控制這家公司,這需要看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以及關注到這一上市公司是否屬於股權結構分散的上市公司。退一步來說,如果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很高,那麼即使觸及舉牌線,也不會對上市公司的控股權與話語權構成實質性的沖擊,而對於舉牌的沖擊,更大程度上還是那些股權結構分散,且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偏低的上市公司。
3. 對於公司內部董事大量購買自己本公司股票怎麼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我們簡稱董監高,這部分人對於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較為了解,所以市場上資金較為關注公司高管持股的變動情況,如果高管大量買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如果高管出現大幅度賣出股票的情況,可能代表將來的業績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要注意後期的風險。
由於董事屬於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購買股票存在什麼意義呢,我們該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們參考最近市場的一個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層監管函,原因是公司獨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買入150多萬的股份,買入之後公司股票出現了連續兩日跌停,並未出現賺錢的情況,但仍舊受到監管層的監管,具體參考下圖事實:
通過以上四種情況分析,我們得知高管大量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個人覺得大家盡量選擇第三種類似,雖然股價長時間下跌後會造成公司股價被低估的狀況,但本身長時間的下跌代表該股較弱,雖然你高管願意大量購買本公司股份,但市場資金普遍不認可目前的位置屬於低位,而且高管買入股票後可以持有幾年時間,但很多我們投資者根本拿不了那麼長的時間。
再次我們也講到很多高管大量買入股票僅僅可能就是想給股價提振信心,或許並未出現被低估的狀態,後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較大。但如果個股本身在上漲過程中,公司高管還願意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代表後期公司發展的會越來越好,不然不會選擇在上漲過程中買入股票,他們也是真金白銀買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資金。但很多投資者說為了故意買入發布利好,誘導其他資金買入呢,但我上面也具體解釋過,由於目前監管越累越嚴,此類現象較少,我們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總結:所以我們在投資過程中對於趨勢較好的個股大家可以參考下高管的持股變化情況,特別是短期大量買入的情況,對於個股長時間下跌後出現高管買入的情況,我建議大家盡量不要去碰,本身個股趨勢較弱短期很難起來,高管可以持有幾年,我們不會。再次個股趨勢較弱大概率會存在慣性的下跌,大部分資金被套,短期很難有資金選擇抄底給被套的解套。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4. 炒股時買了一家公司的股票是不是就意味著我算是這公司的一股東了公司盈利會給我分紅嗎
炒股時只要公民買入並持有公司股份,就是該公司的股東。而分紅是要得到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的,有很多公司即使盈利了也不分紅。其實上市公司只要一直在賺錢不虧損,就有機會得到分紅。但是你知道有些公司一年分紅不止一次嗎?怎麼樣才能算出分紅情況呢?下面是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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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分紅是怎麼算的?
上市公司每年的利潤都會有一部分,作為投資者的回報,回饋給投資者,通常有送轉股和派息兩種方式,比較大方一點的公司兩種方式的分紅都會為投資者提供的。
比如我們常看到10轉8派5元,意思就是如果你持有A公司10股的股票,那麼在發布分紅公告後你的賬戶里將會額外得到8股的股票和5元的現金分紅。
要留心,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前購買的股票才能參與分紅。
(2)股票分紅前買入好還是分紅後買入好?
分紅前買還是分紅後買也好都沒事,對於做短線的投資者來說建議等個股分紅後再入場比較合適。因為賣出紅股還需要扣除相應的稅,如果說,分紅後沒多久就把它賣了,這樣算下來整體是虧錢的,而對於價值投資者來說,選對股票才是第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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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分紅的股票後期要怎麼操作?
通常情形下能分紅體現了上市公司的支付能力不錯,所以如果持續看好,則一直持有,等待分紅後期的上漲填權。
但如果買在了很高的位置就有可能會面臨回調。後期的時候,發現走勢不對的話,應該提前把止損位準備好以便止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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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假如一個有錢人大量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那股票價格會不會漲。或者公司領導故意抬高股票價格。
大量購買會引起股價上揚,達到一定比例就要公布,如果繼續收購二級市場上的流通股,上市公司無權抬高,只能說採取反收購模式,比如投入資金買入股票,或者進行拆分股份等等
6. 買了某個公司的股票算不算股東了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購買了某公司的股票,自然是該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7. 不斷在股票市場上買入某公司的股票,最終能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嗎
只要買入這家公司的股票,就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了。
如果想取得控股股東的地位,得買進50%以上的股票才行。
想成為控股股東,除了直接買入50%以上的股票之外,還可以間接持有。
比如你買入了A和B兩家公司的股票,而A公司又持有B公司的股票。那麼通過A公司,你也間接持有B公司的股票。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的股票加起來超過50%,也可以成為控股股東。
希望這個解釋能讓你滿意,望採納,十分感謝。
8. 買了一隻股票我的信息會被這家公司知道嗎
一般不會的,除非你買入這家公司的股份達到5%的舉牌條件,否則上市公司不會關注的。
9. 我買了某個公司50%以上的股票,是不是就可以操控公司了
結論:你如果購買了某公司50%以上的股票,一般情況下確實有可能控制這家公司,但是也不絕對!分析:
1、一般情況下。 影響公司控制權的有三分之一、50%、三分之二,其中50%基本上可以控制或影響公司的日常事務表決,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影響公司重大事務表決。在一般情況下,持股50%以上的股東,可以看作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2、特殊情況下。 有關公司控制權的,除了上面的一般情況,還有某些特殊情況,例如同股不同權、表決權代理等。以阿里巴巴為例,馬雲持股7%左右,軟銀和雅虎一度合計持股近60%,那是不是說如果軟銀和雅虎聯手,就可以趕走馬雲等管理層並控制公司呢?不能,因為阿里巴巴是同股不同權,且馬雲等合夥人擁有半數以上董事提名權,這是列入公司章程的。對軟銀和雅虎而言,它們持股比例很高,但是投票權少,董事席位也不多,馬雲和管理層雖然持有少量股份,但仍然控制著阿里巴巴。美國香港等海外資本市場不必說,國內A股已有科創板和創業板開始實施了注冊制,它們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
可能你是想問,如果購買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你能不能就操控公司的股價了,如果能買入公司的50%以上的股票,是成功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權,但是距離操控股價還有一定的距離。因為這個時候你雖然持有了50%的股份,但是剩下的50%的股票變化的很大的,不然很多股東持有50%以上的股東在質押股票之後就不會被跌的平倉。
這個,還真不是。
在公司的股權架構上,有四個神奇的數字需要了解:67%、51%、33.34%和10%。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43條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行。
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佔67%以上,就達到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此時,這個股東就掌握了公司的生命線,這個公司的「憲法」——也就是章程可以隨它的意志而改寫,甚至公司的生死存亡都由這個股東說了算。這就叫絕對控制。
如果一個股東持有的股權達到51%,那麼雖然沒有成為67%這樣的絕對控制人,但相對的,除了他也沒有其他人是公司的大股東了。此時,這個股東就享有了公司的相對控制權,雖然在修改章程或者解散公司這些重大事項上,他還不能說一是一,但公司的日常事務,他都可以決定了。
這個和67%是反著的,如果股東的股權達到33.34%,也就代表他的股權超過了表決權的「三分之二」,此時,公司里就沒有絕對控股人了,因為其他股東都不能達到絕對控股的「三分之二以上」。這個股東雖然不能控制公司,但在公司的重大事項上有一票否決的權利,他要是不點頭,章程就修改不了。因此,這個地位還是很重要的。
根據《公司法》100條和182條的規定,持有10%以上股權的股東,可以要求召開臨時股東會,討論自己關心的事項,這就有了說話的權利,可以參與到公司的決策當中。另外,如果公司開不下去,持有10%以上股權的股東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
這么一看,如果題主買了公司50%的股權,那麼將擁有在公司重大事項上一票否決的權利,以及可以較為深度地參與公司日常決策中,但是說到控制公司,還真談不上。
首先這個問題可以直接回答你, 不一定 。
如果這個公司的股東協議上明確,這家公司的最大持有股份者就掌控這個公司的所有經營權利,那麼你所說的,買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是可以操控這個公司的。
二、其次看股東協議中的條款。
有些公司股東協議很明確的規定,50%以上可以操控這個公司的控制,但是如果有超過30%票數可以否定,這種操控也並不是完全的。也就是說,你掌握了50%股票數量,你可以在支持一件事情上,可以獲得最大的票數。但如果股東協議上面明確公司30%以上的票數否定這該協議,是不能執行的,那麼這個50%的控股其實也不一定能夠對公司起到完全操控的作用。因此,股東協議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像騰訊,就是京東的大股東,但是股東協議裡面規定了,雖然他是持股的大股東,但是公司的經營權還在劉強東的手中。
綜上所述,控制一家公司,並不是直接去買50%以上的股票數量,就可以了,而是要詳細的去研讀它的股東協議。有些公司你可能只需要持有20%的股份,你就可以對這家公司進行操控。但有些上市公司,即便你持有了它70%以上的股份,你仍然對這家公司無法操控,這就看這家公司當時的股權協議,以及收購協議當中的具體的體現到底是什麼。
甚至有些公司整個管理團隊雖然佔比不高,但是他們對整個公司的影響其實是比較大的。比如像萬科當年被收購的事件。其實從股權的角度來講,可能門口的野蠻人其實已經獲得了這個公司最大的股份。但最後,整個上市公司的經營團隊不滿意投資人,因此,他其實也無法對這個公司形成操控。
應當分四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第一,按照通常股份公司的設計,持有超過50%以上的股份,構成了對公司的絕對控股,當然就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擁有控制權。所以大家可以理解,為什麼早期的時候,我們在引進外資時,有持股50%的限制。
第二,從實踐的層面上看,往往並不需要50%的股份,就可以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為很多公司的持股是比較分散的,你可能只需要持有百分之二三十的股份,就可以控制一家公司,有的時候,甚至只需要十個百分點,甚至更少的股份,你也可以是公司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比如,我們A股上很著名的老三股,曾經長期處於實際控制人只有很少股份的狀態。
第三,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持有50%以上的股份,也未必能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這里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進行了同股不同權的設計,存在占股份少數比例的創始人股東始終實際控制公司的情況。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小米、京東,還有華為等等,他們都是以相對比較小的股權比例,牢牢地控制著公司。
第四,還必須提醒的是,即使你成為了公司地實際控制人,也不能隨心所欲地操控公司。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對於大股東地權利依然是有監督有限制的,大股東一旦越界,同樣要受到懲罰。畢竟,公司還有其他股東,所有股東的權利都應當得到維護。
你的胃口相當大啊,實際上,如果持股達到5%,就需要公告。市場上就會知道你對這家公司有意向,上市公司,大股東,交易所,都會發來問詢函。
與此同時,市場上其它資金,就會覺得這家公司可能有故事,然後就是瘋狂的一字板,
而你因為買入5%甚至更多的股票,而進入鎖定期,
然後股價一路瘋漲,你要不出更高的價格買進,
要麼等禁售期結束,再行拋出。
實際上,游資多少靠合理做莊,短線合計持股往往超過實際流通盤的10%以上,
而如果單一賬戶,根本無法進行這樣的操作。
大家可以看看之前寶能舉牌南寧百貨,引起國資股東增持應對時,股價的表現。
這個主要看公司採用什麼樣的股權結構,作為一般的同股同權的上市公司來說,成為第一大股東就意味著擁有企業的控制權,購買公司50%以上的股票,已經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擁有對應的經營權、收益權。不過對於採用雙極股權結構的公司來說,50%以上的股票只意味著擁有相應的收益權,沒有公司的控制權。
雙級股權結構現在應用的非常普遍,這種特殊的股權結構可以讓公司創始人及其大股東在公司上市以後仍然可以保留絕對的表決權來控制公司。在美國比較大的上市公司,比如臉書、谷歌都是採用雙極股權結構。
採用雙極股權結構的好處在於,創始人及其管理團隊可以有絕對的控制權而不受資本的影響,在國內比如阿里、騰訊這些都是雙極股權結構,背後的都有外資的大股東,但是控制權還是在原始創始人團隊手裡。
所以說,買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大部分情況下可以對企業有絕對控制權,但也有個別例外的情況,具體看股權結構怎麼設置,怎麼約定。
你不知道有同股不同權么?你有沒有對公司控制權要看公司章程和你購買股份時有沒有特殊約定的協議。馬老師在阿里巴巴持股只有7%左右,而曰本人孫正義持有股權30%多,馬老師任董事長,孫正義什麼職務也沒有,是因為孫正義在入股時馬老師與他約定,允許孫正義入股的條件是孫正義持有的股份的會議投票權要委託馬老師所有,孫正義只保留財務收益權,即只管賺錢收錢,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權委託馬老師負責,孫正義不入董事會,只做甩手掌櫃,這樣加上馬老師自己7%的股份,他就拿到37%的投票權,還有大量投資機構和散戶也只能財務投資不參與企業決策,所以馬老師成為持有投票權最多的個人,取得公司相對控股權,成為董事長。
不能,雖然股東會就是最高決策機構,但沒有經營權。
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類,是現代企業的根本原則,你有了51%的股份,只是代表有一定的任命權,或者是把握一定的大方向,但經營還得靠管理層一般決議事項。比如做什麼項目,由誰來做,這個也許可以由你可以決定,但是真正怎麼做,那麼是總經理的事情。當然啦,你可以任命自己為董事長,總經理。但是重大決議事項,比如注銷公司,決定分紅,變賣資產,對外擔保,這些還是得有2/3以上的決策權。
你說了算,但是沒人去執行又有什麼用呢?
再說了,即使是小股東,甚至沒有股份,但供應鏈在別人手裡,或者主要盈利渠道在某個員工手裡,你能去否人家嗎?恐怕很難吧?得要有共贏的思維,地位不代表一切。其實51%的投票權,在公司法中代表的是任命權,但是現在同股不同權,比如科創板,以及香港股市已經認同了,更不用說納斯達克板塊,創業板據說也在考慮修改條例。決策權,任命權,經營權,分紅權,所有權,處分權等等,這些權力要分別對待。
如果是上市公司更麻煩,將面臨退市!
最後,你說的是股票,而不是股權,那麼也就代表著這是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嚴格按照公司法以及證券法運行的。你控制了50%,代表著實際控制人的變更,那麼估計離退市不遠了。好好的一個上市公司,讓你搞到退市,你又何苦呢?除非這是你的競爭對手,打不贏就毀了它,那倒是一種策略,但付出是否和回報是否對等,又是另外一件事情。這些內容,你可以查查什麼叫做觸動《收購要約》,在這里就不多說了。
當然,百分之五十絕對能夠操控公司,事實上公司非你操控不可了,公司一半都是你的,你不操控誰操控。
你的利益最大,你最希望公司價值提高,所以必須你來操控。
從法律層面,從股東章程層面,你都有絕對操控權。
除非,你在購買股票的時候,與其他股東達成協議,你放棄或者委託公司表決與操控權。並將之寫如公司章程。一般來說沒人這么做,如果這么做,只有一個原因。你認為其他股東比你更優秀,或者其他股東掌握公司核心競爭力,或者對行業特別能把控,而這不是你擅長,所以甘願委託操控權。
這種數量的買入都發生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你買不起。
因為你買了超過5%以上的股票,就得公示,以後每次買每次公示,還沒等你買到20%,股價早到天上去了。
10. 在上市公司上班,和普通股民一樣買賣股票,請問買自己公司的股票犯法嗎
這不犯法呀!在法律上,你只要沒有涉及商業秘密且不是通過非法渠道去謀取不正當利益就沒事的~ 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