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賣出時產生的稅費如何計算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稅費指稅收和費用稅收,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依據其社會職能,按照法律規定,強制地、無償地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稅費是指國家機關向有關當事人提供某種特定勞務或服務,按規定收取的一種費用。股票賣出產生的稅費有三部分:
1.印花稅0.1%。
2.傭金0.1%-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1000股收1元,不足的也按1000股收。
炒股是需要繳納費用的,這其中的費用不僅需要要券商支付交易傭金,還需要交稅,賣出股票所需繳納稅費主要有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僅在股票有分紅的時候才收取。
【1】印花稅稅率為成交金額的0.1%,僅僅只在賣出股票時收取。
【2】個人所得稅則依據持股時間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徵收政策:持股時間未達一個月的,按照20%的稅率徵收紅利稅;持股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包含一個月)但是未達1年的,按照10%的稅率徵收;持股時間達到一年的,免徵收紅利稅。紅利稅在投資者賣出股票的時候扣除。
其實在許多國家的市場還有股票資本利得稅,例如美股,美股資本利得稅目前是盈利金額的20%,但是可以用虧損額去抵消之前盈利的資本利得稅,且外國人購買美股是免徵資本利得稅的。
2. 股票買入和賣出怎麼扣稅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目前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賣方單邊徵收。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券監管費(俗稱三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2‰,實際還有尾數,一般省略為0.2‰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87‰;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4、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面值(以每股為單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
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另外,部分地方還收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
3. 買賣股票怎麼收稅
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有很多種情況,比如說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國家債券出現較早,是最先投入交易的有價債券。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後來才逐漸出現股票等有價債券。因此,股票交易只是有價債券交易的一個組成部分,股票市場也只是多種有價債券市場中的一種。很少有單一的股票市場,股票市場不過是證券市場中專營股票的地方。一般地,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二級,一級市場也稱之為股票發行市場,二級市場也稱之為股票交易市場。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有價證券除股票外,還包括國家債券、公司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等等。
4. 期權股票如何賣,交的稅最少
千萬不要從事期權的交易,本身就是非法的交易品種平台也有安全性問題。
5. 怎樣買賣股市股票可以合理避稅
現在是不可以的
今年南京銀行的原始股我們也做過 但是沒成功 是用ETF(原始股換購ETF份額 然後交易etf)做的 稅還是被扣掉了 其實理論上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可以合理避稅 不過現在國家太精明了 咱們還是少點小聰明吧
6. 股票分紅後賣出怎麼扣稅
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跟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直接關系。
1、分紅的時候,通通不扣稅;
2、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自你買進之日算到你賣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過一年的免稅。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滿一年的收5%。現在執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優惠政策:滿一年的免稅;
3、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以內(含1個月)的,補交紅利的20%稅款,券商直接扣;
4、賣出股票時,持有時間在1月至1年間(含1年)的,補交紅利的10%稅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買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進先出原則一一對應計算持股時間;
6、當日有買進賣出的(即所謂做T),收盤後系統計算你當日凈額,凈額為買入,則記錄為今日新買入。凈額為賣出,則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算成你賣出了你最早買入的對應數量持股,並考慮是否扣稅和稅率問題。
(6)怎樣賣出股票稅收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7. 股票賣出怎麼收稅
投資股票主要有兩種稅,一是印花稅,二是紅利稅,紅利稅只有在股票分紅後才會徵收,應納稅所得額是股票的分紅收入。這兩種稅都是在賣出股票的時候收取,稅率如下:
【1】印花稅:稅率為0.1%。
【2】紅利稅:不同持股期限的紅利稅繳納標准不一樣,其中持股時間未達一個月的,按照20%的稅率徵收紅利稅;持股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包含一個月)但是未達1年的,按照10%的稅率徵收;持股時間達到一年則不需要繳納紅利稅。
印花稅單筆稅率雖然不算高,但是如果投資者頻繁交易的話,那麼一年下來印花稅成本也是不少的。許多投資者在交易中雖然沒有虧損,但是印花稅和交易傭金也會吃掉自己的一部分本金。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收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
印花稅(Stamp ty)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台」,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且其間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問題,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採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征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征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於接受。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最少鵝叫」特點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競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部分北美地區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征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印花稅的名稱來自於中國。1889年(光緒15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_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可能由於翻譯原因所至,將其稱為印花稅。其後的 1896年和 1899年,陳壁、伍廷芳分別再次提出徵收印花稅,並了解了多國稅收章程。直到 1903年,清政府才下決心正式辦理,但立即遭到各省反對,只得放棄。
8. 公司原始股解禁員工的股票怎樣賣出,稅費比例佔到多少
直接在二級市場賣出!
稅費所佔比例幾乎可以忽略不計!0.5%都不到!
9. 原始股賣出怎麼合理避稅
01、股權轉讓的形式
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0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算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股權轉讓收入不僅是現金,也包括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非貨幣形式的轉讓收入往往被納稅人忽視,誤以為不用繳稅。
03、股權轉讓中各方角色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認真履行扣繳稅款義務。
被投資企業既不是納稅人也不是扣繳義務人,應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04、准確界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時納稅
發生股權轉讓行為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05、注意納稅申報地點
股權轉讓所得納稅人需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而不是自然人股東所在地,也不是受讓方所在地或主管稅務機關。
06、股權交易價格要公允
下列情形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6)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07、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主管稅務機關在對股權轉讓收入進行核定時,必須按照凈資產核定法、類比法、其他合理方法的先後順序進行選擇。
(1)凈資產核定法
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凈資產或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2)類比法
①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②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企業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3)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稅務機關採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存在困難的,可以採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08、轉讓價格明顯偏低要有正當理由
(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並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09、股權原值的確認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2)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3)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4)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10、認繳制下的股權轉讓原值
注冊資本未到位的股權原值確認,以實際入資現金或非貨幣性資產確定原值。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2)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11、不要用「違約金」去避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股權成功轉讓後,轉讓方個人因受讓方個人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價款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屬於因財產轉讓而產生的收入。轉讓方個人取得的該違約金應並入財產轉讓收入,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取得所得的轉讓方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
12、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以前的債權債務由原股東負責
(一)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先清收債權、歸還債務後,再對每個股東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股權轉讓總收入-原股東承擔的債務總額+原股東所收回的債權總額-注冊資本額-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有關稅費)×原股東持股比例。
其中,原股東承擔的債務不包括應付未付股東的利潤(下同)。
(二)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對股權轉讓收入、債權債務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分配取得股權轉讓收入+原股東清收公司債權收入-原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支出-原股東向公司投資成本。
13、股權轉讓完成的特殊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已經實現的,轉讓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行為結束後,當事人雙方簽訂並執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退回股權的協議,是另一次股權轉讓行為,對前次轉讓行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款不予退回。
股權轉讓合同未履行完畢,因執行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解除股權轉讓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裁決、停止執行原股權轉讓合同,並原價收回已轉讓股權的,由於其股權轉讓行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實現,隨著股權轉讓關系的解除,股權收益不復存在,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從行政行為合理性原則出發,納稅人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14、工商變更登記
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15、代持股
稅務機關一般情況下不認可代持股,代持股收回,會被認為股權轉讓。
16、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
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
17、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特殊情況
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所稱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後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所稱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該公司掛牌前和掛牌後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18、創投企業單一投資基金核算
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夥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是指單一投資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義設立的創投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從不同創業投資項目取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下述方法分別核算納稅:
股權轉讓所得。單個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所得,按年度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對應股權原值和轉讓環節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股權原值和轉讓環節合理費用的確定方法,參照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單一投資基金的股權轉讓所得,按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同投資項目的所得和損失相互抵減後的余額計算,余額大於或等於零的,即確認為該基金的年度股權轉讓所得;余額小於零的,該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按零計算且不能跨年結轉。
個人合夥人按照其應從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中分得的份額計算其應納稅額,並由創投企業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如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條件的,創投企業個人合夥人可以按照被轉讓項目對應投資額的70%抵扣其應從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中分得的份額後再計算其應納稅額,當期不足抵扣的,不得向以後年度結轉。
19、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遞延納稅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時,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20、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
企業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或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附:相關文件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證監會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款項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24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違約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收回轉讓的股權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130號)
10. 大家在買賣股票上,有沒有減稅和節稅的小竅門
有啊,少操作幾次不就少被收稅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