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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能自由買賣股票嗎

發布時間: 2022-08-16 11:01:21

1. 十大流通股東可以隨便買賣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嗎

可以隨便買賣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拓展資料:
一、股份轉讓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扣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的規定: 企業股權那你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你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十大股東和十大流通股股東的區別:
1、十大股東是以總股本為參照,列出持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東。
2、十大流通股東是以可流通股本為參照,列出持有流通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東。
3、如果沒有限售流通股, 十大流通股東和十大股東沒有區別。如果有限售流通股,那麼十大股東反映的股本結構更全面,這個你數據體現的是在公司持股股東中話語權最大的前十位股東。
4、而十大流通股股東反映的僅僅是部分股東的情況,相對片面一點,這個數據體現吧的是在這只股票中對股票的二級市場價格影響最大的十位股東。

2. 公司大股東會買賣股票嗎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該比例之日起3日內向該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報告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屬於上市公司的,應當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買入。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其所得收益收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責令該股東交出其所得收益,其他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3. 公司董事可否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股東是可以買賣自己的股票的,但是要事先申報、事後披露和持股至少鎖定6個月,不能內幕交易(買入時監管,如違規則事後處罰)。必須發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東增持必須公布增持計劃和向證監會提出要約豁免申請,申請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減持每變動百分之一股份也要進行公告。
當股票市值超跌時人人都可以買股票,公司股東不但可以買,還可以發動員工買,還可以承諾保你價位低百分之幾時由公司補償損失。
大股東買自家股票要公告透明。
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而達到增加自己股權比例的目的,不過有證監會要求,控股股東買入本公司二級市場股份,一定要提前向證監會申報,以免被查出罰款。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Security Market)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
拓展資料:
股東持有自己的股票有幾種情況:
1、原始股 公司創立時給股東發的,承諾24個月或者36個月不出售自己的股票的 之後解禁期過了 限售股就可以買賣了;
2、公司股東為了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控股度 會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股票的;
3、其他。
普通員工一般是可以隨意買賣公司的股票的,但如果是公司的高管或限制性大股東,則買入本公司的股票要符合公司股票限制性規定。高管通常買賣股票要符合公司章程和遵守「股票買賣窗口期」禁止交易規定,如:
1、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終公告日,不能買賣股票。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能買賣股票。
3、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能買賣股票等。
除此之外,公司高管還被禁止短線交易,就是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能買入後在六個月內又賣出,或者賣出之後又買進,也不能借他人的名義開戶買賣。中小板上市的企業,公司高管的家屬也要遵守「窗口期」不能交易的規定。
上市公司股東,有俗稱「大小非」,「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4.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炒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根據我國現有的證券法律法規,每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都需要嚴格、及時地披露自己的持股動態、買賣動態。理論上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夠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但是,這類大股東的買入、賣出行為,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律、規章條文,並及時進行信息公告的披露。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大股東並不能隨意地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

再次,在現實操作中,大股東買賣自家公司的股票,大多基於戰略層面上的考慮,而「炒作」的狀況已經被最大程度地限制。在監管層的限制下,和其他投資者的競爭下,大股東往往只能進行戰略性地買賣。當公司股價低於實際價值時,大股東往往會發布增持公告,對處於低谷的股票進行低吸;在公司股價被瘋炒之後,大股東往往會發布擬減持公告,擇機賣出已經高估的股票。因此,大股東的增減持公告,往往是一種戰略性的動作,也會給全市場提供一種「風向標」性質的暗示。

綜上所述,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現實市場中很難炒作自己的公司股票。

5. 大股東可以隨意買賣股票嗎

《證券法》第四十二條 前條規定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時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其他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執行。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致使公司遭受損害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為了保護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對大股東在法定期限內買賣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行為,有必要進行一定的限制。由於大股東在決定公司重大問題上有較多的表決權,是本法所規定的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內幕知情人,為了防止其利用所持大比例股份的優勢地位,通過頻繁地買賣本公司的股票而影響該種股票的價格,損害其他中小股東的利益,本條專門規定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六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六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歸該公司所有。但有一種例外情況,即證券公司承銷股票發行,在余額包銷中持有的股票,其持股比例超過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五以上的,允許其繼續進行轉售,不受六個月的限制。

對於大股東違反前款的規定,買賣股票所獲差額收入,公司董事會應責令該大股東將該收益繳交公司。如果董事會未履行此義務,則其他股東可以要求董事會執行。如果董事會未依本條規定作出收繳的決定,則負有責任的董事應當由此承擔對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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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公司的大股東有權不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賣股嗎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於基金公司的大股東有權不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賣出相應的股份嗎?實際上我們要知道,公司大股東可以不經過小股東的同意,就直接賣出自己的股份的,因為大股東在公司裡面是有著巨大的資本和資產的,所以公司對此是沒有相關的約束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實際上在公司裡面,基金公司的大股東是完全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賣給其他人的,而不需要經過小股東的同意,但實際上我們在現實生活之中,因為公司有著相應的章程,很有可能會導致沒有辦法將股份賣出。

7. 公司法對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買賣自己股票有何規定

1、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東在出售股票的時候需要在三個交易日對外進行公告。
2、大股東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實施。

8. 大股東5%以上賣股票規定

大股東5%以上賣股票規定?
只要持股量超過5%的股權變動都需要公告(賣出甲公司股票5%至4%做一次公告),只要持股量低於5%就不需要公告了。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
1、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2、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
3、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4、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在上市公司股份中多少股份為大股東?
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股票佔比大到足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和重大事情的決策的股東。

這個沒有一個絕對值。一般來還要看其他股東以及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數量。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絕對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說是高度集中。當然還有一種是直接持股超過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說是高度集中。

第一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9. 大股東可以隨意轉讓股份嗎

法律分析:股東轉讓股權的時候,要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違反規定私自轉讓股權是屬於違法的行為。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收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