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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發行科創板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6-06 13:52:23

A. 科創板股票有哪些

「股科創板」股票包括: 1、科技園個股:張江高科、紫江企業、市北高科、陸家嘴、大眾傳媒等。 2、重點高校下屬科技公司: 復旦復華、交大安利、新南陽、同濟科技等 3、科研高新技術企業:復星醫葯、科華生物、上海電力燃氣、海德控制、上海機電等。
拓展資料
1. 實施意見強調,新成立的上交所科創板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和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通過關鍵核心技術,具有較高的市場認可度。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葯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與製造,引領中高端消費,推動質量、效率、動力變革。
2. 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是提高服務科技創新企業能力、增強市場包容性、強化市場功能的資本市場改革重大舉措。通過發行、交易、退市、投資者適當性、證券公司資本約束等新制度和引入中長期資金等配套措施,逐步開展增量試點,對新資金進行匹配隨著試點的推進,力爭實現投融資平衡、一二級市場平衡、公司新老股東在科創板的利益平衡,並促進在現有市場形成良好的預期。
3. 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掛牌; 7月22日,首批科創板上市公司; 8月8日,第二批科創板公司掛牌上市。 2019年8月,為貫徹落實並購注冊制改革試點要求; A 科創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創公司),建立高效並購;制度,規范並購A科創公司,證監會發布關於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特別規定。
4. 股票不僅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而且是一種已簽發的所有權證書。是股份公司發行給各股東的一種證券,作為所有權憑證,以籌集資金,取得分紅和紅利。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轉讓和交易。股東可以與其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應承擔公司經營失誤造成的風險。每一股代表股東對企業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位股東所擁有的公司的所有權份額,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總股本中的比例。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是資本市場主要的長期授信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出資。

B.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2020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試點注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期限的決定》《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以下簡稱科創板)上市,適用本辦法。第三條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應當符合科創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第四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應當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以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並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序。第五條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誠實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發行人應當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時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財務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全面配合相關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和其他相關工作。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全面配合相關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和其他相關工作,不得要求或者協助發行人隱瞞應當披露的信息。第六條保薦人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和行業自律規范的要求,充分了解發行人經營情況和風險,對注冊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全面核查驗證,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獨立作出專業判斷,審慎作出推薦決定,並對招股說明書及其所出具的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第七條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和行業自律規范,審慎履行職責,作出專業判斷與認定,並對招股說明書中與其專業職責有關的內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
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執業人員應當對與本專業相關的業務事項履行特別注意義務,對其他業務事項履行普通注意義務,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第八條同意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對該股票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對注冊申請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第九條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第二章發行條件第十條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第十一條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第十二條發行人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
(一)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二)發行人主營業務、控制權、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清晰,最近2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不存在導致控制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糾紛。
(三)發行人不存在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屬糾紛,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有事項,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

C. 科創板股票代碼開頭

科創板發行股票代碼為「688xxx」,發行CDR存托憑證代碼為「689xxx」,而網上申購代碼通常為」787xxx「。科創板股票或存托憑證不安排選號,上交所發行承銷管理部按發行方案審核通過順序排號,逢4、13結尾可跳號。同時,科創板新增擴位證券簡稱,最多為8個漢字(16個字元)。
拓展資料:
從市場功能看,科創板應實現資本市場和科技創新更加深度的融合。科技創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等特點,間接融資、短期融資在這方面常常會感覺力有不逮,科技創新離不開長期資本的引領和催化。
資本市場對於促進科技和資本的融合、加速創新資本的形成和有效循環,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年,中國資本市場在加大支持科技創新力度上,已經有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但囿於種種原因,二者的對接還留下了不少「縫隙」。
很多發展勢頭良好的創新企業遠赴境外上市,說明這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間。設立科創板,為有效化解這個問題提供了更大可能。補齊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短板,是科創板從一開始就要肩負的重要使命。
從市場發展看,科創板應成為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改革創新的「試驗田」。監管部門已明確,科創板是資本市場的增量改革。這一點非常重要。
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對龐大存量市場的影響,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試水」改革舉措,快速積累經驗,從而助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不斷完善。
以最受關注的注冊制為例,在市場中已經討論多年。此次明確在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既是呼應市場需求,又有充分法律依據。
從市場生態看,科創板應體現出更加包容、平衡的理念。資本市場是融資市場,也是投資市場。科創板通過在盈利狀況、股權結構等方面的差異化安排,將增強對創新企業的包容性和適應性。與此同時,投資者也是需要被關注的一方。
在投資者權益保護上,科創板一方面要針對創新企業的特點,在資產、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強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
同時,應通過發行、交易、退市、證券公司資本約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長期資金等配套措施,讓新增資金與試點進展同步匹配,力爭在科創板實現投融資平衡、一二級市場平衡、公司的新老股東利益平衡,並促進現有市場形成良好預期。與投資者攜手共成長,科創板定能飛得更高、走得更遠。

D. 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條件如何設置

科創板根據板塊定位和科創企業特點,設置多元包容的的上市條件,暢通市場的進口。
相關制度對科創板發行條件進行了精簡優化,從主體資格、會計和內控、獨立性、合法經營四個方面,對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條件做了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簡稱上市規則,從發行後股本總額、股權分布、市值、財務指標等方面,明確了多套科創板上市條件。
同時,在市場和財務條件方面,引入市值指標,與收入、現金流、凈利潤和研發投入等財務指標進行組合,設置了五套差異化的上市指標,可以滿足在關鍵詞領域通過持續研發投入已突破核心技術或取得階段性成果,擁有良好發展前景,但財務表現不一的各類科創企業上市需求。
此外,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E. 科創板發行上市條件是如何設置的

想在科創板發行上市,需要滿足五大大條件,這五大條件里涵蓋了發行股份總額,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以及市值及財力方面,具體內容也將在下面也為大家一一呈現。

04、預計市值不低於30億人民幣的情況下,一年內收入不得低於3億人民幣。

05、預計市值不低於40億人民幣的情況下,主要業務或產品方面,就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並且有了階段性的成果。

五、滿足上交所其他規定上市條件

想要在科創板發行上市,最低要求都需要3000萬人民幣,而且針對市值及財務方面也有相關的規定和要求,截止至2020年,成功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才96家,可見能在科創板上市的公司至少在科技創新能力方面是非常有實力的。

F. 科創板什麼時候上市

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 7月22日,科創板首批公司上市; 8月8日,第二批科創板公司掛牌上市。
2019年8月,為落實科創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創公司)並購重組注冊制試點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並購重組制度,規范科創公司並購重組行為,證監會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

G. 科創板有哪些股票代碼

科創板股票代碼有:1、張江高科,股票代碼600895。2、紫江企業,股票代碼600210。3、大眾公用,股票代碼600635。4、越秀金控,股票代碼000987。
拓展資料:一:張江高科
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系於1996 年 3 月22 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證監發審字(1996)17 號文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4 月18 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310000000043546.其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受讓地塊內的土地開發與土地使用權經營,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物業投資和經營管理,商業化高科技項目投資與經營,經營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內貿易,設備供應與安裝等。
二:紫江企業
上海紫江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包裝印刷與地產置業兩大核心產業。公司於1999年成功發行股票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簡稱"紫江企業",證券代碼600210)。現公司注冊資本為1,436,736.158元人民幣。其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PET 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裝、各種瓶蓋、標簽、塗裝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裝材料;銷售自產產品,從事實業投資等(具體項目另行報批)。
三:大眾公用
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12月24日,原名是上海浦東大眾出租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國出租汽車行業中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也是浦東新區成立後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公司股票於1993年3月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股票代碼:600635)。在業內率先上市的交通運輸企業,發展成為公用事業與金融創投齊頭並進的投資控股型企業。
四:越秀金控
廣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987.SZ)於2000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16年4月,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100億元收購廣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順利完成。2016年8月1日,公司證券簡稱變更為「越秀金控」,成為國內首個地方金控上市平台

H. 科創板上市流程

1發行人內部決策程序

1. 董事會決議:對股票發行方案、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等事項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2. 股東大會決議:對公開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發行對象、定價方式、募集資金用途、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決議的有效期、對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等事項作出決議。
2預溝通

在提交申請文件前,發行人、保薦人對於重大疑難、無先例事項等涉及交易所業務規則理解與適用的問題,或者對審核問詢存在疑問需要與交易所進行溝通,可以通過上交所的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進行咨詢或通過該系統預約當面咨詢。
3保薦及申報程序

發行人聘請保薦人進行保薦,製作申請文件,並向上交所(區別於主板、創業板等向證監會申報)申報。
具體申請文件詳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附件《申請文件目錄》。

受理審核階段(上交所)
1受理階段

1. 受理:上交所收到申請文件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發行人應當自受理申請當日,在上交所網站預先披露招股說明書等相關文件。
上交所決定不予受理的(如發行人存在因證券違法違規被採取限制資格、限制業務活動、一定期限內不接受其出具的相關文件等相關措施尚未解除等情形),發行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文件5個工作日內,向上交所申請復審。
申請文件不符合申報要求的,發行人應當在30日內予以補正,諸如存在與上交所規定的文件目錄不相符、簽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文檔無法打開等情形。
2. 保薦人報送工作底稿:上交所受理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後10個工作日內,保薦人應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保薦工作底稿和驗證版招股說明書。在發行人上市後,保薦人需要製作持續督導工作底稿備查。2審核問詢階段

1. 上市審核中心審核: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上市審核機構通過書面形式對申請文件進行審核。上市審核機構可採用書面問詢方式要求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時、逐項回復,並補充或者修改申請文件。
回復不具有針對性或者信息披露不滿足要求,或者發現新的事項的,上市審核機構收到發行人回復後10個工作日內可以繼續提出審核問詢,可以進行多輪問詢。上市審核機構還可以根據需要,採用約見問詢和現場檢查方式。審核機構認為不需要進一步問詢的,將出具審核報告提交上市委員會。
2. 召開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審議會議召開時,上市審核機構的審核人員對提交審議的審核報告和是否同意發行上市的初步建議向委員會進行匯報。匯報完畢後,參會委員匯報內容發表意見,可以要求審核人員進行解釋說明。會議召集人根據參會委員的意見及討論情況進行總結,經合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同意或者不同意發行上市的審議意見。
3. 出具審核意見:上交所結合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出具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發行人自收到交易所終止審核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對終止審核的決定提請復審。交易所自收到復審申請20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復審會議,並且原審議會議委員,不得參加復審會議。復審期間原決定的效力不受影響。如申請復審理由成立的,交易所作出予以受理或繼續審核的決定;申請復審理由不成立的,將維持原決定,並通知發行人及其保薦人。交易所因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的,發行人可以自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後,再次提出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
4. 審核時限:原則上自受理之日起6個月內出具同意的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其中上交所審核時間不超過3個月,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回復問詢的時間總計不超過3個月。中止審核、請示有權機關、落實上市委意見、實施現場檢查等事項不計算在上述時限內。
3注冊階段(證監會)

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對上交所的審核意見和發行人的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核,作出是否同意注冊的決定。重點關注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內容有無遺漏,審核程序是否符合規定,以及發行人在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證監會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自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後,發行人可以再次提出上市申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內有效,發行人應當在注冊決定有效期內發行股票,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
4發行承銷階段(發行人、主承銷商)

證監會同意注冊後,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應當及時向上交所報備發行與承銷方案。上交所5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可依法刊登招股意向書,啟動發行工作。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發行人股票發行前應當在上交所網站和證監會指定網站全文刊登招股說明書,同時在證監會指定報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資者網上刊登的地址及獲取文件的途徑。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同時規定了,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中網下詢價參與者條件和報價要求、網下初始配售比例、網下網上回撥機制、戰略配售、超額配售選擇權等事項。
5市場交易階段(發行人、證券服務機構)

相較於現行主板、創業板、中小板的規定,科創板的交易規則更具包容性和靈活性。在市場交易階段,上交所對控股股東、核心技術人員等特定人員股份減持、保薦機構持續督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並購重組和差異化交易機制等方面,為科創板量身定製了交易規范。
從股權激勵層面,《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拓寬了股權激勵的對象范圍,允許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為股權激勵對象(但需要在上市公司擔任主要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核心業務人員),僅要求在股權激勵價格條款低於市場參考價50%時,對定價依據和定價方法的合理性進行說明,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的累計限額提升至20%。並取消了上市公司授予權益並完成登記的60日的期限限制。
6退市(上交所、上市公司)

科創板設置了嚴格的退市制度,主要體現在從嚴執行退市指標和縮短退市周期。
1. 退市指標:重大違法情形方面,列明了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公共安全重大違法等兩類重大違法退市情形;市場指標方面,構建成交量、股票價格、股東人數和市值四個類型;財務指標方面,設置四類主業「空心化」定性標准和扣非前後凈利潤為負且主營收入未達到一定規模、凈資產為負等定量標准;規范類指標方面,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2. 退市程序: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已退市企業如果符合科創板上市條件的,可以按照股票發行上市注冊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請、接受審核。
在強制退市程序中,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在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如決定終止的,在2個交易日內通知公司並發布相關公告,同時報證監會備案。上市公司在5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聽證要求或書面陳述和申辯的,上市委員會組織召開聽證會。上市公司收到上交所作出的終止上市決定後,可以在5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交所申請復核,由復核委員會進行審議。交易所依據復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維持終止上市的決定。上市公司股票自公告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後的次一交易日復牌,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後5個交易日內,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並轉入股份轉讓場所掛牌轉讓。
在主動終止上市程序中,上交所受理申請之日後的15個交易日內,由上市委員會進行審議,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上市公司主動終止上市的,上交所在公司公告股票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對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公司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