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應該如何稅務籌劃
企業經營的時候,建議提前進行稅務籌劃,合理合法為企業節稅。其實有幾種常見的稅務籌劃方法,大部分的企業老闆都多少有了解過一些的,但是還是擔心這其中的風險,不願意事先籌劃,合理運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節稅!
小編平時接觸到商貿行業和服務行業比較多,這兩類企業若是一般納稅人的話,增值稅和所得稅的稅負壓力都是比較大的了,剛好增值稅和所得稅在地方財政都有留存,操作空間也是比較大的,而且是合理合法的喲!
1、合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享受政策
小編所在的平台是政府的直屬招商平台,有專業的人員為企業做稅務籌劃,合理運用稅收窪地的稅收優惠政策提前進行稅務籌劃為企業節稅!
園區內地方全額留存,增值稅留存50%,所得稅40%
獎勵扶持比例高達85%,最低比例為地方留存的70%
2、成立個人獨資企業
解決所得稅的稅負壓力,降低企業的綜合稅負!
所得稅定率核定後,綜合稅率3.16%左右,所得稅稅率0.5%;
所得稅定額核定,固定所得稅稅率1.5%進行核定
這些都是要事前進行籌劃的,是合理合法為企業做稅務籌劃的!
『貳』 股權投資,哪種持股方式最節稅
編者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行了“三步走”的非均衡區域經濟發展戰略,適時推出了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一帶一路等國家層面發展規劃,推動我國經濟實現了長期高速增長,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的奇跡。在落實國家各項發展戰略中,通常會推出包括稅收優惠政策在內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引導資金等市場要素的配置。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的存在為各類企業提供了潛在的稅務籌劃的空間,企業可以利用合法有效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在運營架構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本期華稅律師為您解讀股權投資中如何利用區域性稅收優惠進行持股模式的選擇和籌劃。當前,出台稅收優惠政策是各區域利用稅收杠桿吸引投資的最主要形式,除了國家層面按照發展戰略出台的稅收優惠政策外,各地區也會利用現有分稅制財政、民族自治區發展政策、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的空間出台地區層面的稅收優惠政策,以提高本地區招商引資的競爭力。尤其隨著國務院審批制度改革的大幅度推進,目前包括西部大開發等一系列區域性稅收優惠的已經從審批制轉為備案制,投資者享受稅收優惠的程序大大簡化。尤其在股權投資方面,通過事前對持股模式的籌劃,可以實現在資本運營、投資退出等階段的稅務成本降低,以合法合理降低稅負。一、持股模式是如何影響稅負的?在投資的過程中,需要建立符合自身商業計劃的資本運營以及投資平台,一方面實現投資收益的迴流;另一方面可以將投資收益繼續對外投資,並藉助投資平台實現並購等商業目的。雖然個人直接持股是投資者最初始的一種股權架構,可以避免間接持股模式下的“重復征稅”,但是因無法滿足資本運作、法律風險控制等要求,難以滿足投資者的需要。相比較於自然人直接持股,間接持股模式下,持股平台公司僅僅作為投資擴張、資本運作的平台,在實現橫向、縱向擴張時,對現有實體運營公司架構不會造成沖擊,同時,可以積極申請特殊性稅務處理,降低交易的稅負,降低交易雙方的交易成本,有利於資本運作的順利推進。間接持股的類型中,中間持股平台的選擇又有兩種,一是公司制,二是合夥制,由於合夥企業在稅收上被視為“透明實體”,直接針對股東納稅,實行“先分後稅”,合夥性持股平台本質上與自然人直接持股並無實質差異,並且根據《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的規定,合夥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稅額的范圍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夥企業分配給所有合夥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與自然人直接持股相比,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可以實現納稅地址的改變。股權投資間接持股模型由於合夥制等的天然缺陷,無法承擔公司資本運作、不斷發展擴大的功能,在企業運營中,尤其在IPO的過程中,通過企業間接持股成為絕大多數投資者的理性選擇。在這種情況下,投資退出面臨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等稅負。比如,公司轉讓限售股,應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向自然人股東分紅時,自然人股東再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則自然人股東的稅負率達到40%以上。對於部分個人直接持股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企業而言,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67號),個人轉讓股權或者IPO形成的限售股,均需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對於擬上市大中型企業(IPO)或計劃登陸“新三板”的中小企業,可以在股東與上市(掛牌)主體公司之間搭建一個持股、投資平台,以實現投資退出稅負的降低。當然,如果投資者有國際投資的考慮以及實施境外收購的計劃,也需要積極引入國際持股平台,統籌境內外的股權及運營結構的搭建和優化(如下圖)。低稅負地區持股平台的搭建對於投資者而言,在有稅收優惠的地區搭建持股投資平台,不僅可以享受有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地區的低稅負,合法合理節稅,還可以以此作為境內外投資平台,不斷實現投資領域、規模的擴張,尤其在投資退出階段可以有效降低稅負成本。此外,企業還可以將經營價值鏈向上下游延伸,在低稅負地區設立上游產業鏈服務公司(如商務服務、金融服務等),從整體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分配公司間的利益,從而實現整體稅負下降的目的。二、搭建股權投資持股平台的步驟第一步,根據商業目的確定持股模式投資者在搭建未來稅務架構過程中,除了要考慮到公司法等的強制性規定外,還需要充分衡量自身的商業目的和發展計劃,以設計符合公司未來發展需要的運營架構,以實現投資及投資退出階段的稅務成本最優化。圖表5:商業目的與持股模式關系投資不是目的,實現盈利才是投資者的目的,也是投資價值的體現。因此,投資者在投資之初,就應該充分考慮投資退出的稅負成本。持股方式的不同,投資退出的稅負成本也不同。一般而言,通過公司間接持股在投資退出時,勢必面臨控股公司重復納稅的問題,間接持股的“夾層”越多,稅負越重。自然人直接持股在退出投資時,則只需按照轉讓收益的繳納一道個人所得稅。第二步,選擇持股平台公司注冊地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對區域性稅收等優惠政策把握不準,誤用已失效或因違背上位法而自始無效的地方稅收等優惠政策,將無法獲得預期的經濟利益。雖然2015年國務院通過《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暫停了稅收優惠政策的專項清理工作,投資者還是應該根據國務院2014年年底頒布的《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對擬使用的稅收等優惠政策進行充分的合法性審查,並與省級立法及相關稅務行政部門溝通確認。根據國發[2014]62號,國務院重點清理的政策包括三類:(1)與國家財稅制度有矛盾的政策,對於地方政府出台的與我國統一的財稅制度相沖突的相關稅收等優惠政策,因法律位階的沖突,自然無效;(2)超出稅收等優惠政策實施時限的政策,對於延期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未經國家立法機關再次授權之前,屬於一種越權行為;(3)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政策,國務院作為我國最高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需要,針對某地區出台稅收等優惠政策,未經國務院審查批准,地方擅自出台的稅收等優惠政策,不符合國家整體部署和利益;第三步,通過遷址或重組的方式重塑架構對於投資者而言,最優稅務架構的搭建,頂層設計最好,但是卻不現實,通常需要通過調整現有公司的架構的方式來實現,可以採取的方式兩種。一是遷址。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的規定,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後,公司應按照規定提交“清稅證明”。二是並購重組。通過合並、分立、股權收購等方式實現架構的調整。2014年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09號),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資產(股權)收購中被收購資產(股權)的比例由不低於75%調整為不低於50%。2015年6月,《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出台,企業重組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只需匯算清繳期備案即可,條件大大放寬。國際上,典型的做法是通過“倒置並購”實現注冊地的改變,從而適用較低的稅率,這一模式問世於1982年,過去30多年總共發生近70宗,其中47宗發生在過去10年,21宗發生於2012年至今。最近的一個案例發生在2014年8月26日,美國快餐業巨頭漢堡王(BKW)斥資110億美元收購加拿大咖啡和零食連鎖企業蒂姆·霍頓(THI),並將企業總部從美國遷至加拿大,成為後者的附屬公司,集團營運基地仍在美國,從而實現享受加拿大的低稅率。2011年以來,資本交易一直是稅務機關稅務稽查重點,其中又以股權轉讓最為引人關注。在此背景下,傳統的利用會計方式、發票方式等方式進行的不合規的稅務籌劃,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因此,華稅律師建議,投資者應該在投資之初就籌劃規劃好持股模式以及退出的平台。對於部分投資者擔心的優惠政策的確定性問題,可以通過篩選合法有效、確定性強的政策予以應對。
『叄』 企業股權轉讓常見稅務籌劃方案是什麼樣
企業重組符合相關條件,
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肆』 怎麼給公司做稅務籌劃
案例一:不同的投資者有不同的分紅稅。
1.我公司股東屬於公司股東,公司股東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免徵企業所得稅。
2.我公司股東屬於自然人股東,自然人股東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分紅,按20%扣繳稅款。
3.我公司股東屬於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股東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分紅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20%的個人所得稅。
4.我公司股東屬於合夥企業,合夥企業自然合夥人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分紅,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由於法人合夥人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不是直接投資,也不是居民企業之間取得的股息,因此法人合夥人從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息不是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所得,不能免徵企業所得稅。
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並採用簡易方法徵收增值稅的通知》政策(/[K0/][2009]9號)規定,普通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3%:2%的稅率,按照簡易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用於建築和建築材料的沙子。
案例4不同主體的未償貸款有不同的所得稅負擔。
1.企業股東以自然人名義向公司無償借款100萬元,如果與經營無關且年末未償還,則存在20%的稅務風險。
2.非股東向公司無償借款100萬元,不存在分紅20%稅的風險。
3.企業關聯公司向公司無償借款100萬元的,可由稅務主管部門調整企業所得稅。
參考: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以下簡稱158號文件)規定,個人股東從企業取得的借款,在借款年度內未歸還且未用於生產經營的,可以視為個人股東從企業取得的股利分配,個人股東視同企業。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企業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沒有合理的經營目的而實施其他安排的,稅務主管機關有權自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3.《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應納稅額:融資資金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無關聯關系企業之間可以約定的金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正常利率的。
稅務規劃,稅務籌劃本身就屬於專業性比較強的業務,隨著金稅三期的逐步推進,企業稅務問題成為未來企業家必須要重視的事情,降低稅務風險,合理節稅避稅,國財稅務師事務所,為您帶來更多涉稅問題,及其解決方案
『伍』 企業並購中的稅收如何籌劃
節稅網123的靈活用工方式 ,降低了企業人工成本的投入,降低了用工過程中的風險。 通過業務流外包,由節稅網123管理中心分配業務給用工人員。企業管理中心採取靈活用工方式分配任務給用工人員,也將稅負大幅度降低,企業也無需為用工人員上社保。企業通過在節稅網123威客平台發布內容,零散用工人員接任務,達成交易並線下完成任務。公司和零散用工人員線上達成合作,用工人員直接為公司服務降低了稅負.
『陸』 股權轉讓怎麼做稅務籌劃
一、利用「正當理由」實現低價轉讓股權
根據67號文第十條規定,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同時,第十三條指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二)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並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四)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可見,股權低價轉讓,需要符合法定情形,從本質上講這一條與第十條「公平交易」並不矛盾,也是為了讓交易價值更加符合實際,但是在實際稅收征管中,在形式審查重於實質審查的情況下,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證據材料,可以實現較低價格轉讓。比如,目前在國內外的大背景下,煤炭等能源企業運營困難,相關轉讓方可以借用上述第一條進行籌劃;對於家族企業內部股份轉讓則可以通過第二條進行籌劃;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第三條,具有很大的籌劃空間,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相關協議進行「內部」低價轉讓;第四條則賦予了稅務機關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也為部分企業提供了一定的籌劃空間。需要提醒的是,該籌劃方法的運用,依然面臨實質課稅被納稅調整的風險。
二、恰當運用「核定」法
67號文第十一條規定了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四種情形,並明確了核定的具體三種方法;對於轉讓股權原值,第十七條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未提供完整、准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但是,對於核定方法,沒有給出具體的規定,實際上是把許可權給了各地稅務機關,從之前的各地實踐來看,比如,陝西省稅務機關會結合驗資報告、銀行詢證函、銀行存款日記賬、實收資本(股本)賬面記錄、公司章程、等進行審核對比以核定原值,海南省按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15%)核定計稅成本。
因此,對於部分近年來迅猛發展的行業而言(如房地產等),如果按照上述方式進行核定的成本大於實際成本,可以適用這一方法進行稅務籌劃,以降低應納稅所得額。然而,由於核定適用情形通常是在會計賬冊、相關計稅憑證不完整的情形下,被轉讓股權公司面臨相關會計制度、稅收征管法處罰的風險。
三、變更被轉讓公司注冊地,爭取稅收優惠或補貼
為了招商引資,發展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國家及地方層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多數經濟開發區都出台了財政返還政策。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股權轉讓屬於「轉讓財產」所得,應計征20%的個人所得稅。各地出台的區域性的稅收優惠政策或財政返還政策,實際上是降低了實際的稅負率。2010年以來,針對上市公司限售股減持,更是一度出現了所謂的「鷹潭模式」、「林芝模式」等,一大批股權轉讓方實現了成功避稅,涉及金額高達數十億元。
利用稅收優惠或財政返還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做法通常如下:第一步,將轉讓公司的注冊地址變更到目標地區,相應的調整經營范圍,以滿足特定的政策要求,同時與當地政府簽署相關書面協議;第二步,簽署股權轉讓合同,並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稅務、工商變更,繳納稅款;第三步,根據地方出台的政策及雙方協議返還部分稅款給轉讓方。
但是,這種方法目前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2014年年底,國務院下發《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明確清理規范以下三類稅收優惠政策:
(1)違反上位法的稅收優惠政策;
(2)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政策;
(3)超出稅收優惠時間還在執行的政策。因此,在此背景下,稅務籌劃之前需要對區域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審查確認,並獲得有權機關的書面確認或批復為好。
『柒』 公司對外投資怎麼避稅
對外投資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1、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投出方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以雙方協議價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以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賬戶。以其賬面原值貸記「固定資產」賬戶。以雙方協議凈價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賬戶。
2、以存貨對外投資。投出方以存貨對外投資時,應按協議價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以其賬面原值貸記「原材料」、「產成品」等賬戶,以協議價與實際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賬戶。存貨按計劃成本核算的還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異」賬戶分配投出存貨應負擔的成本差異。
3、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倘若投出方以未入賬的無形資產(如土地使用權等)對外投資.則應按資產評估後確認的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貸記「資本公積」賬戶。如果企業以已入賬的非專利技術、專利權和其他無形資產對外投資,那麼,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
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攤余價值貸記「無形資產」賬戶,按評估價與賬面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賬戶。
『捌』 股權投資技巧與稅收籌劃
對於企業因轉讓其持有的股權而取得的處置收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處置股權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