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長園集團股票從開市到現在股價最高多少
長園集團600525
上市日期:2002-12-02
發行價:7.6
2007年6月18日盤中最高價59.85為該股上市以來最高價。
❷ 要約收購後股票走勢,要約收購後股價怎麼走
要約收購後股價怎麼走?
通常大家都會認為股票要約收購是利好因素,但其實到底是不是利好,還要看要約收購的價格、數量、條件、期限等是不是對投資者有利,而收購最終能否順利實施更是決定性因素。
首先,股票在要約收購公告出來以前,股價通常在較長一段時間內都會處於低位、低價、交易很不活躍的狀態。由於大多數人無法提前知道要約收購的消息,所以基本上不會有短線資金在裡面炒作。而收購方也希望在要約收購前盡可能的用低成本獲取較多的股權,也會有意將股價控制在一個較低水平。
其次,在要約收購公告以後,如果要約收購的價格低於股票市價,顯然是沒有人會按要約價賣出股票的,那麼繼續收購股份的目的就無法達到。如果要約收購的價格高於股票市價,這時候按要約價賣出顯然更劃算,甚至可以先在二級市場買進股票然後按要約價賣給收購方。一旦存在這種套利的機會,就會推動股價上漲向要約價靠近。
再次,要約收購的股份數量也很重要。如果要約方是全面要約收購,就是說不管你手上有多少流通股想賣,收購方都願意按照要約價照單全收。這種方式通常收購方意願很強,意圖取得控制權的目的很明確,對公司股票來說是明確的利好因素,股價隨後也會上漲最終達到甚至超過要約價。存在的風險是社會公眾持股一旦少於10%將觸發退市,所以收購方會制定合理的要約價格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最後,要約收購是存在期限的,這個期限一般是30天以上60天以下。在要約期的最後3天,要約賣出的登記不能取消,在這之前是可以取消的。對部分要約收購而言,如果臨近要約期限,持股人還沒有全部賣出股票,一旦過了這個期限股價可能反而開始下跌。
❸ 股票要約收購到底有多久
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這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六十七條
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並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百八十三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條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諾,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❹ 格力多少億收購長園
十多天後,董明珠將迎來格力電器董事長換屆選舉的大考。
近2個月,圍繞在格力身上的關注就沒有停歇。
先是宣布不分紅,讓格力電器(000651.SZ)市值一天蒸發270億;後董明珠又提出要用500個億「死磕」晶元,驚呆一批小股東。
發現,長園集團是1986年由中科院創立,專業從事電動汽車相關材料、智能工廠裝備、智能電網設備的研發、製造與服務的科技公司,而董明珠此前入股的珠海銀隆主要產品為電動汽車、新能源客車、純電動公交等新能源汽車,兩家公司在業務上的確有所重合。
格力「母子之爭」
此次擬收購長園集團股份的主體為格力集團,為上市公司格力電器的母公司。
由於收購范圍與董明珠投資領域有所重合,因此市場將其看作新一輪的格力公司的「母子之爭」。
其實,格力電器與格力集團的紛爭,早已有之。
2003年10月底,一篇《格力進軍廚具市場》的文章被廣泛轉載,市場上彌漫著「格力電器」多元化的聲音。
但隨後,風雲突變,格力電器發表公開聲明稱,部分公司在媒體刊登的專題報道中,借用「格力電器」和「格力空調」的品牌和良好形象來宣傳自己及產品,嚴重誤導了廣大投資者和消費者,是一種對格力電器品牌的侵權行為。
這里的部分公司,不是別人,正是格力集團下屬企業珠海格力小家電。直到2005年12月,格力集團與格力電器才簽署了無償轉讓商標的合同。
而在這個過程中,格力集團多位高官落馬。格力電器趁勢用1.48億元的價格收購了格力集團持有的珠海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小家電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權。
紛爭並未結束,此前格力集團曾提出要將格力電器賣給外資空調企業開利集團,引起了格力內部的強烈反抗。甚至董明珠也公開提及「沒有我就沒有格力,沒有格力也沒有我。」
更明顯的是,在2012年5月格力電器股東大會上,格力集團推舉了4位董事候選人,但卻未能通過股東大會審議,最終落選董事會。這也意味著格力集團對格力電器的控制進一步減弱。
2016年11月,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一職,僅在格力電器任職。
而此次格力集團擬收購長園集團,進軍格力電器曾看上的新能源車領域,無疑把「母子之爭」的猜想進一步放大。
家電產業觀察家劉步塵曾對媒體表示,出現這種集團收購對象和子公司業務方向出現重合,說明格力集團和格力電器的溝通出現了問題,格力集團在計劃進行這次收購時,根本沒考慮格力電器和董明珠的感受。
就本次收購是否涉嫌新一輪的「母子之爭」聯系了格力電器董秘,對方表示求證問題請聯系市場部,但轉接後無人接聽。
長園或成銀隆「替補」?
除了備受關注的母子之爭,此次格力收購長園集團的時間節點也是頗令人玩味。
就在5月15日,長園集團宣稱收到格力集團的要約收購後不久,董明珠的另一位新能源「寵兒」——珠海銀隆卻被媒體頻頻曝出「大面積減產」、「多地停工」、「員工出走」等負面消息,引得外界紛紛猜測,董小姐的造車夢是不是要「黃了」。
要知道,當初為了收購珠海銀隆,董明珠自己可是下了血本。回想2016年,董明珠極力看好珠海銀隆,想要通過上市公司收購其股權,卻並未得到股東們的支持。
最終,豪氣雲天的董明珠一怒之下自掏腰包,並找來萬達的王健林助陣,才一舉拿下珠海銀隆,帶領著疑似格力高管開始了新能源造車之路。
時隔一年多,這筆曾一度被董明珠看好的生意,從2018年起卻開始「出亂子」。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初銀隆新能源實現純電動客車產銷量3189輛,累計增長2228%,市場份額為3.6%,年銷量全國排行第七。截止2017年,公司還在全國建造了8大產業園基地,全球建立了5個研究院。
但快速增長的背後隱藏的財務危機也不小。先是2018年1月10日,有網友和媒體曝出供應商在珠海銀隆門口拉「我們要吃飯!我們要生活!請銀隆還錢!」討債橫幅的照片。
接著同月又被《財經》報道、以及當地一家自媒體曝出其通過拆卸、更換車輛電機,更改車輛大架號一系列運作,將1輛車變成2輛車,以此騙取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專項補貼。
就連珠海銀隆內部人士也曝出公司被收購以後,部分業績來自於格力方面提供的供應商資源,以及格力品牌的背書。
可見即便如今的珠海銀隆不似外界揣測的那般「不行了」、「要黃了」,但至少從這些已有信息看出,珠海銀隆的運營確實出了狀況,而且根據此前珠海銀隆方面的公開回復,公司目前確實在調整階段。
而反觀長園集團這幾年的業績,則比較亮眼。
2017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15年—2017年營業收入分別達41.6億元、58.5億元和和74.3億元;扣非凈利潤為4.8億元、6.4億元和11.4億元,經營性現金流也均為正值。從2016年起公司總資產更是連續達到百億規模以上。
拋開「母子之爭」不談,在一片珠海銀隆的負面消息聲中,格力集團的收購是否在為董小姐的造車事業找「新替補」,成為了市場熱議的話題。
不過,長園集團董事長許曉文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長園集團與珠海銀隆之間沒有合作,董明珠也沒有參與格力集團與長園集團的談判。而長園集團證券事務部工作人員則對表示,公司與格力之前有過業務上的合作。
❺ 格力收購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6月13日報道,長園集團(600525.SH)12日晚間發布公告稱,格力集團以要約方式收購其不超過20%股份事項未獲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格力集團決定終止本次要約收購。
此前,5月16日,長園集團收到上交所《關於對格力集團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的信息披露問詢函》。其中要求格力集團就收購資金來源、其自身與其一致行動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所從事的業務是否與長園集團的業務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或者潛在的同業競爭作出說明。5月18日,格力集團回復稱,要約收購所需52.46億元資金將通過其自有及自籌的方式進行。此外,包括格力電器在內,其業務與長園集團目前所從事的主營業務不存在實質的同業競爭。但時有分析稱,因格力電器與主營電動汽車業務的銀隆股份存在關聯交易行為,若收購成功,長園集團未來避免不了與銀隆股份的競爭。
❻ 參與要約收購後剩餘的股票什麼時候返還給投資者
要約收購後,如果投資者同意收購方,就可以繼續持股等待收購,不同意的話,可以在二級市場拋出股票。
❼ 要約收購日期股票要停盤嗎
看情況的,如果是重組啥的,為了穩定股價,會停牌。如果是強制收購,就不一定停牌了。
❽ 股票的要約收購如何操作
股票要約收購具體流程如下:一、滬市一般情況下,申報流程與股票限價買賣委託一致,輸入要約代碼,要約價格,要約數量(申報方向以具體公告為准)。二、深市1、您本人帶身份證在交易時間到開戶營業部辦理。2、至誠版(核新交易):股票--其它交易--預受要約,輸入證券代碼、要約代碼及數量;3、電話委託:撥打95575(驗證身份)--1委託--00要約收購--1預受要約,根據語音提示進行操作。
❾ 股票中所說的「要約收購」是什麼意思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
要約收購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要約收購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9)長園集團股票要約收購的時間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的程序
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2、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3、終止上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