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區塊 » 股票機構交接日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股票機構交接日

發布時間: 2022-04-20 23:05:53

⑴ 股市講的交割日是什麼時候意思

交割:是指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當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後,應根據證券清算的結果,在事先約定的時間內履行合約。買方需交付一定款項獲得所購證券,賣方需交付一定證券獲得相應價款。在這一錢貨兩清的過程中,證券的收付稱為交割。 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股指期貨交割日就是買賣股指期貨的雙方在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的日子。

⑵ 股票交割日一個月有幾次

股票交割日就是每個交易日的晚間10點左右,每周一到周五,遇節假日停止。股指期貨的交割日每月1次,在每月的第3個星期的星期五。

⑶ 請問美股的交割日是什麼意思啊

美股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交割日: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⑷ 什麼是股市交割日

你好,股票交割的含義
股票交割是指賣方向買方支付股票,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的過程。交割是投資人買賣股票後付清價款與轉交股票的活動。投資者在委託購買股票成交後,應在規定期限內付清價款並領取股票。同理,賣出股票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股票並領取價款。這是股票買賣過程中的一個必要環節,一個必須履行的手續。
二、股權交割與股權轉讓的區別
1、定義不同。股權轉讓是指股東將其合法持有的股權權益,依法轉讓給他人。股權交割是指股權轉讓方協助股權受讓方取得新股東身份或持股憑證的過程。
2、復雜度不同。股權轉讓,涉及到盡職調查、協商定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款支付、股權交割等諸多環節,中國大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還須依法處理好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等問題。股權交割,相對要簡單一些,通常股權轉讓方協助受讓方取得新股東身份或持股憑證即視為已交割完畢。
三、股票交割時間
我國的股票交割時間是什麼時候?國際上按交割日期不同,交割又分為五種:一是當日交割,又稱T+0交割。即買賣雙方在成交當天完成付款交割手續,這種方式可以使買賣雙方較快地得到股票或現金。在T+0交割方式下,投資者買進股票成交後,可以馬上賣出;賣出股票成交後,可以馬上買進;二是次日交割,也稱T+l交割。即在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才能辦理成交的交割手續;三是例行交割,即買賣雙方在成交之後,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或慣例履行付款交割;四是選擇交割,即買賣雙方自主選擇交割日期,這種交割方式通常在場外交易中使用;五是發行日交割,這種交割方式適用於新股發行。
我國股票交割時間:我國目前實行T+1的交割制度,股民所查詢到的賬戶上的資金欠稅額及股票余額均為可用數,不包括因委託買入而凍結的現金余額、因委託賣出而凍結的股票數量和當日買入成交的股票數量。但股票賣出成交後的資金會及時存人資金所在的余額中,這部分資金可於當日使用。即當日買進不能當日賣出,當日賣出後資金當日到賬。

⑸ 股指交割日每月幾號

股指期貨交割日一般是合約交易日的最後一天(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一、什麼是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Share Price Index Futures),英文簡稱SPIF,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股指期貨是期貨的一種,期貨可以大致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

二、股指期貨的交割方式
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交割地點為各期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交割方式有交易時間內約定價格互平某些期貨合約,並在場外完成交割;或者在進入交割時間後進行交割。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三、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的區別
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差別一部分在於有形和無形。商品期貨大多都是在現實生活中可以買到的物品,或是真實存在的東西。例如玉米,大豆、黃金,視為商品期貨;而金融期貨,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都是虛擬交易產品,在現實中無法買賣。
還有一方面是交易要求不同。像是一般的商品期貨正常開戶後就可以交易。但是金融期貨必須要50萬資金驗資,以及考試達到80分以上才可以開通交易許可權。

⑹ 股票交割日是什麼意思

交割日是買入或賣出外匯時應予交付通貨的日期。買入外匯的人,要交付本國的貨幣,而賣出外匯者則應交付賣出的外國貨幣。合格的交割日必須為交割貨幣發行國家的營業日,即使交易雙方均為放假日,只要交割貨幣的國家都是營業日時,仍屬合格交割日。交割日可分為:(1)現匯交割日,通常是指成交日後兩個營業日;(2)期匯交割日,通常指自現匯交割日起算再加數月而計算出來的交割日,如果這個交割日為非合格交割日,則予以順延,假如順延須延至下月,則慣例上不予順延,而改為倒算。例:1988年11月27日(星期日)成交,現匯交割日為11月29日(星期二);一個月期匯交割日為12月29日(星期四);兩個月期匯交割日為1989年1月30日(星期一);三個月期匯交割日為2月28日。

⑺ 股票交易的交收時間是T+1 16:00,也就是交易後的第二個交易日收盤後才完成交收。

目前,我國A股實行的是T+1交易制度。我想你的理解應該有誤,只有以前深市權證交易才實行過T+1到16:00交收。
首先我們要明白兩個概念:【清算】和【交收】(【交割】)
【清算】是指對應收應付證券及價款的軋抵計算,其結果是確定應收應付凈額,而並不發生財產實際轉移。
【交收】是指對應收應付凈額(包括證券與價款)的交收,發生財產實際轉移。也就是賣方向買方交付股票,而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

在A股而言,交易的過程是……
在T日,表面上我們看到當時買入(或賣出)股票,資金就被轉出(或轉入),其實當時只是完成一個初步的過程,就是買股票的先扣起你的錢,賣股票的先扣起你的股票。
到了收盤後16:00時,通過結算系統【清算】確認無誤後,才把交易確認下來,並最終通過【交割】把股票向買方轉入(並登記股權等),把資金向賣方轉入(並轉移股權到買方)。
到了T+1日,完成清算交割後,我們才真正擁有股票(或資金)的所有權。

⑻ 什麼是股票交割日。

股票交割日:
股票交割是投資人買賣股票後付清價款與轉交股票的活動。投資者在委託購買股票成交後,應在規定日期限內付清價款並領取股票。同理,賣出股票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股票並領取價款。這是股票買賣過程中的一個必要環節,一個必須履行的手續。
二,股票交割一般有下列交割方式:
1.當日交割

指買賣雙方以成交後的當日就辦理完交割事宜。適用於買方急需股票或賣方急需現款的情況。上海證券交易所目前採用此種方式。

2.次日交割

指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則順延一天。

3.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則順延一天。這種交割方式很少被採用。

4.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個營業日內辦完交割事宜。這是標準的交割方式。一般地,如果買賣雙方在成交時未說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視為例行交割方式。

5.例行遞延交割

指買賣雙方約定在例行交割後選擇某日作為交割時間的交割。買方約定在次日付款,賣方在次日將股票交給買方。

6.賣方選擇交割

指賣方有權決定交割日期。其期限從成交後5天至60天不等,買賣雙方必須訂立書面契約。凡按同一價格買入"賣方選擇交割"時,期限最長者應具有優先選擇權。凡按同一價格賣出"賣方選擇交割"時,期限量最短者應具有優先成交權。我國目前仍未採用此種交割方式。

⑼ 股權交割日認定是以什麼為准

股權交割日認定是以變更日期為准。股票交割是投資人買賣股票後付清價款與轉交股票的活動。投資者在委託購買股票成交後,應在規定日期限內付清價款並領取股票。
股票交割一般有下列交割方式:
1.當日交割
指買賣雙方以成交後的當日就辦理完交割事宜。適用於買方急需股票或賣方急需現款的情況。上海證券交易所目前採用此種方式。
2.次日交割
指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則順延一天。
3.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則順延一天。這種交割方式很少被採用。
4.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個營業日內辦完交割事宜。這是標準的交割方式。一般地,如果買賣雙方在成交時未說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視為例行交割方式。
5.例行遞延交割
指買賣雙方約定在例行交割後選擇某日作為交割時間的交割。買方約定在次日付款,賣方在次日將股票交給買方。
6.賣方選擇交割
指賣方有權決定交割日期。其期限從成交後5天至60天不等,買賣雙方必須訂立書面契約。凡按同一價格買入"賣方選擇交割"時,期限最長者應具有優先選擇權。凡按同一價格賣出"賣方選擇交割"時,期限量最短者應具有優先成交權。我國目前仍未採用此種交割方式。
股票交割是投資人買賣股票後付清價款與轉交股票的活動。投資者在委託購買股票成交後,應在規定日期限內付清價款並領取股票。同理,賣出股票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股票並領取價款。這是股票買賣過程中的一個必要環節,一個必須履行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