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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薦機構

發布時間: 2022-04-18 19:24:43

『壹』 上市公司如何確定股票的發行價,上市公司在最初發行股票時是如何評估自己的市值的!

上市公司的發行價要從很多方面來確定的,其中最主要的是企業的凈資產和凈利潤,還要根據自己的經營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的競爭力,行業的發展水平,行業的盈利前景,過往的企業增長水平,企業未來的前景,目前的宏觀經濟形式,市場的估值水平,等等

這個最初的市值,肯定是大於公司目前的凈資產的,你想如果等於或者小於,企業上市融資不是沒有意義了嗎?

『貳』 1990年前我國股票的發行的方式

我國證券市場自誕生以來,新股發行方式經歷了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期間大致可分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90年開始到2000年,我國股票發行採取的是行政審批制,這期間大量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資。

第二個階段:從2001年3月到2002年5月是核准制,公司上市由券商進行輔導,由證監會發審委審核。不少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攻關達到了上市的目的。企業上市後,負責推薦的券商不再負責,因此出現了不少企業上市後業績馬上變臉的情況。

第三個階段:詢價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詢價應採用累計投標詢價的方式。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披露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的計算按相關規定執行。

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設立證券市場到1993年底, 股票公開發行試點由滬深兩地迅速推廣到全國,為了緩解股票的供不應求,新股發行採用了一種類似權證的認購申請表的形式,通過抽簽的方式來決定配售對象。然而, 這種售表方式存在中簽率過低、人力物力浪費過大以及發行成本過高等問題。

第二階段,自1994年初到1999年上半年,尤其是1996年到1999年上半年,一級市場出現了新股發行的高潮。發行方式有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余額即退、余額轉存與儲蓄存款掛鉤等多種形式。這段時間發行方式在不斷創新,但整體上看發行定價方式基本上都屬於行政定價,新股發行市盈率被基本限定在13——16倍之間。

第三階段,從1999年下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步伐。這段時期內, 新股發行逐漸採用「區間范圍內累積投標競價」、「總額一定、不確定發行量、價格只設底價、不設上限」等發行方式,並且隨網路股行情一度助漲了新股發行市盈率穩步推高。2000年新股發行市盈率被閩東電力創出88.69倍刷出歷史最高紀錄。需要指出的是, 雖然市場化新股發行定價一定程度抑制了部分個股的炒作,但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第四階段, 從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5月,新股發行基本上採取區間累計投標詢價方式,而且詢價上限按照嚴格的市盈率預定范圍發行新股。最近,首發新股發行市盈率限制在20倍以內。但這種不分行業和上市公司發展前景進行人為限定發行市盈率的做法, 造成了部分新股抑價現象嚴重,這種現象勢必吸引更多資金介入一級市場運作。

2002年5月,中國證監會發出《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對中國證監會於2000年2月發布的《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內容進行了進一步完善, 決定恢復新股向二級市場按市值配售,配售比例在50%至100%之間確定。

第五階段,2004年8月30日晚,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通知》稱,新股發行將改用向機構投資者詢價制度,依靠市場形成新股發行價格。證監會還強調,在新的發行辦法正式公布前,將暫停所有新股發行。

證監會2006年9月17日發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定價以及股票配售等環節,完善了已有的詢價制度。其中第32條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達到一定規模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之間建立回撥機制,根據申購情況調整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比例。根據上述管理辦法,在發行大盤股時,如果公眾投資者認購倍數超過一定標准,有關方面將部分網下配售給機構的股份轉配給網上公眾投資者,從而提高公眾投資者的中簽率。這意味著中小投資者購買到熱銷新股的機會增加了。上述管理辦法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高度重視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努力做到發行股票時,既要考慮一級市場的發行價格,也要穩定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既要向機構投資者配售股票,引入長期資金,合理確定價格,防止過度投機,又要照顧中小投資者的申購熱情。

IPO詢價的四方面調整補充:

第一:對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規定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直接定價,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必須經過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定價,不再強制所有公司都要經過兩個詢價階段。

第二:對目前網下累計投標與網上申購分步進行的機制進行調整,規定網下申購與網上申購同步進行。

第三:規定所有詢價對象均可自主選擇是否參與初步詢價,主承銷商不得拒絕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只有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才能參與網下申購。

第四: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發行規模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可以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綠鞋)」機制

『叄』 新股申購價與上市首日開盤價的區別

區別有四點。1、新股申購價為發行價,首日開盤價為上市後的市場價。2、大部分股民都偏愛新股申購價,市場受歡迎程度不同。3、一般申購價會低於上市首日開盤價,當然市場低迷時也有可能破發,4、目前市場比較活躍,開盤價一般會高於新股申購價,開盤後價格會有波動。股票發行一般是指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發行股票。該價格受市場機制影響較大的,取決於公司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對新股的買入價和開盤價差有更多的疑問,當然在市場不景氣的時候可能會破發。目前市場相對活躍,開盤價普遍高於新股申購價格,開盤後價格會有波動。
拓展資料:
1、新股的中標價格一般提前公布,即新股發行價,是指公司上市時確定的股票發行價格,新股開盤價將在上市時進行集合競價。以新股的中標價格為基礎,即在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前十分鍾以上,系統將對投資者委託買賣的價格進行集合競價,最終產生開盤價。因此,新股開盤價可能會受到集合競價的影響,高開或低開的情況可能與新股的中標價格不一致。
2、什麼是新股認購?
企業上市時,會向廣大投資者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其中部分股份支持在證券賬戶中認購。此外,認購價往往遠低於上市首日的價格。
3、認購新股的條件
參與申購新股,需在T-2前20個交易日內(t日為網上申購日)持有日均市值不低於10000元的股票方可參與申購參與認購彩票。比如我要參加8月23日的創新,就是從8月19日往前推20個交易日。也就是說,從7月22日開始,我的賬戶之前必須有市值超過10000元的股票我可以得到分配號。市場價值會越來越高,可以獲得的分配數量也會越來越多。只有分配給您的分配編號在中獎板塊,您才能完成新股中獎部分的認購。
4、如何提高新股的中獎概率?
長期以來,中標新手與認購時間並無關聯。如果您想增加新股的中獎概率,以下方案僅供參考增加申購額度:假設早先持有的股票市值越高,獲得的配股越多,中獎概率越高。盡量開放所有認購權:如果資金量充裕,最好是平倉,同時開放主板和科創板的認購權。這樣以後無論遇到什麼新股,都可以申請,增加中獎機會。堅持做新股:不要錯過每一次做新股的機會。正因為新股的概率很小,所以還是要堅持搖號。我相信該輪到你了。

『肆』 新股是如何定價的

新股定價:新股發行價的公式是(募集資金+發行費用)/發行數量=發行價。
講到打新股,不少人肯定第一反應都是想到了前陣子的東鵬特飲,一上市就連續來了十多個漲停板,總共算下來的話中一簽可以賺22萬,收到打新界的熱捧。打新股咱們是看著很賺錢的樣子,你懂得打嗎?中簽率怎麼才會變得更高呢?那麼今天學姐就來給大家好好講一下打新股的事情。
那麼大家在聽我講之前呢,把這個福利先來領取了--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可別錯過了哦: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在企業有上市的計劃時,就會向廣大投資者發行一定數量的股票,其中,有部分股票是能通過在證券賬戶申請購買獲得的,另外申購的價格通常要比上市第一天的價格實惠得多,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預計要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每天平均擁有1萬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能獲得參與申購搖號的資格。以我想參與8月23日的新股申購為例,就是從8月19日起算,往前計20個交易日,也就是說7月22日起,自己的賬戶里股票市值要穩定在1萬元以上,才有得到配號的可能,所擁有的市值也會隨之變高,能夠獲得配號的數量也就更多。只有當中簽區段內的分配號配給自己,才能保證中簽的那部分新股被申購。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根據長時間的規律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不相關的,如果要讓新股的中簽幾率變大,以下是給大家提供的參考方式:
(1)提高申購額度:如果早期所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可以獲得的配號數量越多,最後中簽的可能性也會隨之越高。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如若你所有的資金量比較多的話,不妨持倉均勻一些,同時開通主板和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那麼這樣的話,不論是什麼情況下新股都可以進行申購,這么一來中簽的概率也會被增大。
(3)堅持打新:千萬不可以錯過了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還是由於中新股的概率相對較小,所以堅持搖號是必須的,要堅信機會總會輪到我們的頭上。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通常,如果新股中簽的情況下是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也會在登錄交易軟體的時候進行彈窗提醒。
新股中簽的當日內,我們確保不超過16:00賬戶里留有足夠的新股繳款的資金,不論資金來自銀行還是通過當天賣股票所得都可以。等到次日,若是在自己賬戶里看到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就表明本次打新成功。
非常多的小夥伴想打新股然而老是錯失良機,總是錯失調倉時間。由此可見大家真的缺少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相關內容的獲取可以通過點擊下方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如果不出意外,從申購日算起,新股會在8~14個自然日內就會進行上市。
相對於科創板和創業板而言,上市首5日是不設置漲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個交易日開始日漲跌幅限制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發行價倘若是10塊錢/股,則當日最高價位不會大於14.4元/股,最低也得在5.6元/股以上,依照我多年的跟蹤考察,主板新股上市常常頭一天漲停,後期連板數量不少於5個。
對於什麼時間賣新股,那得要看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綜合分析。假若新股上市的那天出現破發並且持續下降,最好上市當天就賣掉,減少損失。
由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不受限制,避免股價回落,在第1天上市的時候,中簽的朋友就可以直接把它賣了。除此之外,假設持續連板的股票,在遇到開板時,學姐建議各位朋友應該抓緊時間轉賣出去最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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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新股申購價如何確定

新股申構價即發行價,發行價由以下程序確定:
首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詢價對象(指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詢價兩個階段。
講到新股,那肯定很多人都會在第一時間第一個想到前陣子的東鵬特飲,一上市就接連漲了十多個漲停板,中一簽就可以賺到22萬,收到打新界的熱捧。打新股一看是很賺錢,你知曉怎麼去打嗎?中簽率怎麼才會變得更高呢?下面我就給各位朋友們講講打新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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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當企業希望上市時,通常會面向廣大投資者出售大量的股票,其中一部分股票會在證券賬戶上發售,可以通過申購的方式買到,並且和上市第一天的價格相比,通常申購的價格要低很多。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准備好要來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賬戶里必須日均持有1萬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符合申購搖號的要求。打比方我想在8月23日參與新股申購,就是從8月19日起算,往前計20個交易日,也就是從7月22日開始算,自己的賬戶里股票市值要維持在1萬元以上,才有條件得到配號,所具有的市值變高的情況下,能夠獲得配號的數量也就更多。只有當自己分到的配號恰好落在中簽區段內,對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的申購才能進行。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從長時間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沒有關系的,倘若需要提高新股的中簽概率,以下是給大家提供的參考方式:
(1)提高申購額度:如果早期所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能夠得到的配號數量越多,那麼中簽的概率自然就會越高。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如若你所有的資金量比較多的話,不妨持倉均勻一些,開通主板申購許可權的同時,也將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開通。這樣的情況下,不管遇到什麼情況下新股都可以申購,還能夠增大中簽的機會。
(3)堅持打新:不要錯過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正因為中新股的概率小,所以還是很有必要去堅持搖號的,要知道肯定有機會輪到自己的。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一般來說,在新股中簽以後緊接著是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的,在登錄交易軟體時,也會有彈窗出來提示。
在新股中簽的那一天,我們要確保16:00以前賬戶里留有足夠的新股繳款的資金,無論是從銀行轉入,還是當天賣出股票的收入都可以。直到次日,假若在自己賬戶里發現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即本次打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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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假設各方面都不出任何意外的話,新股進行上市的時間是從申購日算起8~14個自然日內。
就拿科創板和創業板來說,上市首5日是不設置漲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個交易日,從這一天開始,日漲跌幅被限制在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假如發行價是10塊錢/股,則當日最高的價位只能到14.4元/股,低於5.6元/股是不行的,根據我多年的跟蹤觀察,往往主板新股上市的第一天漲停,後期連板數量大於5個,
對於新股賣的時間,還得按照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來綜合分析。若是新股上市當日呈現破發而且連續下跌,上市當天就賣掉最好,能減少損失。
由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沒有被限制,預防股價回落,上市的第1天中簽的小夥伴就可以直接賣出了。再者,如若持續連板的股票,當遇到開板的時候,學姐的建議就是及時賣出,落袋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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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請解釋股票發行的:一般詢價方式和累積投標詢價方式

一般詢價方式
新股的發行一般都是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來確定發行價格的。詢價對象是指依法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相當於機構定價)
累積投標詢價方式
如果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股票發行量,但超額認購倍數小於5倍時,以詢價下限為發行價;如果超額認購倍數大於5倍時,則從申購價格最高的有效申購開始逐筆向下累計計算,直至超額認購倍數首次超過5 倍為止,以此時的價格為發行價。
(相當於在機構詢價的基礎上讓市場定價)

『柒』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主承銷商和保薦機構的職責有哪些不同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保薦機構應當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這其中包括盡職調查、推薦發行和推薦上市,另外發行人證券上市後,保薦機構還應當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即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上市,並對申請人適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確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責任義務等負有保證責任,通常所負的保證責任存在一個較長的時間限制,發行上市之後的持續督導責任。
而承銷商在發行人發行股票和上市過程中的作用:
--與發行人就有關發行方式、日期、發行價格、發行費用等進行磋商,達成一致
--編制向主管機構提供的有關文件。
--組織承銷團
--籌劃組織召開承銷會議
--承擔承銷團發行股票的管理
--協助發行人申辦有關法律方面的手續
--向認購人交付股票並清算價款
--包銷未能售出的股票
--做好發行人的宣傳工作和促進其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
--其他跟進服務,如協助發行人籌謀新的融資方式或融資渠道等

『捌』 股票發行上市需要哪些機構的參與

(1)保薦機構(股票承銷機構);保薦機構在推薦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應當按照證監會的規定對發行人進行輔導。保薦機構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依法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核查,向證監會出具保薦意見。保薦機構應當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在發行人證券上市後,保薦機構應當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義務。

(2)會計師事務所;股票發行的審計工作必須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該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的賬目進行檢查與審驗,工作主要包括審計、驗資、盈利預測等,同時也為其提供財務咨詢和會計服務。

(3)律師事務所;企業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必須依法聘請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律師主要對股票發行與上市的各種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判斷,並對有關發行上市涉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4)資產評估機構(如需要評估);企業在股票發行之前往往需要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這一工作通常是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承擔,資產評估具有嚴格的程序,整個過程一般包括申請立項、資產清查、評定估算和出具評估報告。

『玖』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通知的主要內容

看看行嗎??

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證監發行字〔2004〕162號)

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市場約束,完善股票發行價格形成機制,現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本通知所稱詢價對象是指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公告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應按發行前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提供盈利預測的發行人還應補充披露基於盈利預測的發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發行當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預測數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人還可同時披露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發行價格指標。

三、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發行人應公告招股意向書,開始進行推介和詢價。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前述招股意向書除不含發行價格、籌資金額以外,其內容與格式應與招股說明書一致,並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招股意向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及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薦機構應在初步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研究報告應按本通知的規定製作。

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不少於20家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並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及相應的市盈率區間。

詢價對象應在綜合研究發行人內在投資價值和市場狀況的基礎上獨立報價,並將報價依據和報價結果同時提交給保薦機構。初步詢價和報價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公開發行股數在4億股(含4億股)以上的,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應不少於50家。

五、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所有詢價對象均可參與累計投標詢價。

發行價格區間、發行價格及相應的發行市盈率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發行價格確定依據應同時備案及公告。

六、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的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20%;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上(含4億股)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50%。

經中國證監會同意,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比例進行調整。

七、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時,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為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除以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有效申購的標准應在發行公告中明確規定。

保薦機構應對詢價對象的資格進行核查和確認,對不符合本通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投資者,不得配售股票。

八、累計投標詢價及配售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刊登配售結果公告。配售結果公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累計投標詢價情況,包括:所有詢價對象在不同價位的有效申購數量,不同價位以上的累計有效申購數量及其對應的超額認購倍數,申購總量和凍結資金總額;

(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獲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額認購倍數;

(三)獲得配售的詢價對象名單、獲配數量和退款金額。

九、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餘股票以相同價格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

十、詢價對象應以其指定的自營賬戶或管理的投資產品賬戶分別獨立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並遵守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單一指定證券賬戶的累計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總量。

詢價對象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應全額繳付申購資金,申購資金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歸詢價對象所有。

十一、詢價對象應承諾將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獲配的股票鎖定3個月以上,鎖定期自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發行人股票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對配售股份的鎖定作出相應安排。

十二、保薦機構負責組織推介、詢價和配售工作。保薦機構應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凍結資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同時還應聘請律師事務所對詢價和配售過程,包括但不限於配售對象、配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本通知的規定等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十三、參與詢價配售工作的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通知的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詢價對象的報價和申購行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並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十四、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可以在發行價格確定後簽訂,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股票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推介、詢價和配售等發行情況及其他中介機構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十五、保薦機構製作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對影響發行價格的因素進行全面、客觀地分析,報告中所引用的資料必須真實、准確並註明來源。研究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行人的行業分類、在行業中的地位及其對定價的影響;

(二)發行人同行業上市公司股票的二級市場表現及市場整體走勢對定價的影響;

(三)發行人經營狀況和發展潛力對定價的影響;

(四)發行人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對定價的影響;

(五)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股票定價的影響;

(六)對發行人股票上市後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區間的預測;

(七)其它對發行人股票定價有重要影響的因素。

十六、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以及詢價對象的行為進行監管。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詢價對象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對保薦機構承銷未經核准擅自發行的股票,或提前泄漏股票發行信息的,將依據《證券法》第176條、第183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二)對披露盈利預測的發行人,如其實際盈利不足盈利預測的80%,將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8號,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67條的規定,三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項目;

(三)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其他不良行為的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將按照《保薦辦法》第57條和第73條的規定,對其採取談話提醒、重點關注、責令改正及認定為不適合擔任相關職務者等監管措施;

(四)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將根據《證券法》第202條和《保薦辦法》第72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或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五)對報價、申購和配售過程中未能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或不再符合相關條件的詢價對象,將其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

十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股票發行定價分析報告指引(試行)》(證監發[1999]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證監發行字〔1999〕94號)、《關於修改<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0〕32號)和《法人配售發行方式指引》(證監發行字〔2000〕111號)同時廢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拾』 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需要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保薦嗎

公司上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是需要機構保薦的
一般是證券公司作發行與承銷
保薦人是公司機構,保薦代表人是從業人員

保薦代表人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具備3年以上投行經歷,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一個項目應只認定一名項目負責人;
(二)具備5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至少參與過兩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一個項目只認定兩名參與人員,其中包括一名項目負責人;
(三)具備3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目前擔任主管投行業務的公司高管、投行業務部門負責人、內核負責人或投行業務的其他相關負責人,每家綜合類證券公司推薦的該類人員數量不得超過其推薦通道數量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