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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單筆

發布時間: 2022-04-17 11:34:12

『壹』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特別注意,《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間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貳』 創業板股票交易的單筆最高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其限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
投資者通過盤後定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其盤後定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投資者通過大宗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的,A股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B股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萬元港幣。大宗交易無單筆申報數量上限限制。
需注意,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仍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叄』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是多少

投資者在買賣股票的時候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的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同時,股票也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買賣股票的具體規定如下。
1、 與滬市,主板市場相比有所不同,科創板股票交易通過限價申報購買,在此投資者單筆的申報數量應在200股至10萬股之間。
2、 當以市場價格申報交易時,單筆申報數量應在200股至5萬股之間。
3、 當通過提交收盤價來進行申報買賣科創股票時,單筆申報數量就應在200股到100萬股之間。
4、 申請購買時,單次申請數量不得少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一股,如201股、202股。
5、 申請賣出時單次申請的數量就不得少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余額不足200股的可一次申報賣出,如一次申報賣出199股。
拓展資料:
一、 購買股票的注意事項。
(一) 投資者應該要選擇有代表性的熱門股票。所謂熱門股票也就是指交易量大、流動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這是為了便於出售和轉讓,同時使投資者獲取更多的收益。
(二) 選擇前景光明,股息豐厚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會隨時間推移不斷增值,投資者也能夠因此贏取較多的盈利。
(三) 切勿過分貪圖收益。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不要認為股票會—漲再漲,否則一旦股價下跌,造成的經濟損失就無法挽回,所以提醒買股票者切勿過貪,期望在最高點將所持股票賣出,適時賣出。
(四) 要注意季節因素的影響。有些股票有時冷有時熱,從時間上看呈季節性有規律的變動,抓住這個特點,必然會從中獲利。
二、 股票的好處。
(一) 能夠在股票市場上交易,獲取買賣價差收益,同時可能會得到公司的分紅
(二) 能夠在上市公司業績增長、經營規模擴大時享有股本擴張收益的權利。這主要是通過上市公司的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來實現。
(三) 投資金額具彈性,相對於房地產與期貨,投資股票並不需要太多資金。由於股票價位多樣化,投資人可選擇自己財力足可負擔的股票介入。
(四) 變現性佳。若投資人急需用錢,通常都能在當天賣出股票,則下下一個交易日便可以收到股款。與房地產相比較,變現性較佳。
(五) 通貨膨脹時期,投資好的股票還能避免貨幣的貶值,有保值的作用。

『肆』 投資者買賣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伍』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投資者需注意,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將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陸』 創業板集合競價規則

隨著注冊制的推進,創業板在2020年8月24實施了新規,對集合競價階段新規如下:
第一個:掛單限制,買入和賣出掛單不能超過買議和賣出價2%,比如買議價是100,不能夠在102以上(比如103-104)去掛單,如果掛了單不作數、算廢單(賣出的道理也一樣,不能在97-96賣)必須在101-101。5買入,或者在99-98。5賣出,掛單才會有效,主要是防止價格的無序波動,可能會產生流動性非常差的價格跳躍式的上漲或下跌,造成市場不連續,從而形成非常大的風險。
第二個:盤中臨時停牌,其實這個制度它就相當於熔斷,在之前主板里邊也曾經一度實行過,後來被廢除;本身我們漲跌幅就不大(10%),在5%搞一個壟斷的話就沒有什麼道理,美股就有10%熔斷,10%先停一停,停完了以後再交易;創業板裡面所涉的臨時停牌機制道理相似,但是不同是:只是在不設漲跌幅限制五個交易日內,再往後就有20%的漲跌幅了,所以沒有必要去設置,如果在前5個交易日之內沒有漲跌幅限制之下,盤中價格對於開盤價上漲或下跌達到30%-60%(首次)各停10分鍾,在10分鍾以後開始恢復交易,每天最後復牌的截止時間是14:57(如果你不夠10分鍾的話,14:57作為最後的時間)。
集合競價不能成交。集合競價階段顯示的不是成交價,是提示你到當時為止,所有接到的委託最大可能成交量的價格,隨著後續的委託不斷進來,這個價格是不斷變化的,只有到9:25產生出最後的開盤價時,才能按照開盤價格成交。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柒』 股票創業板交易規則

創業板交易規則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是以數字30開頭的,一般按照發行的順序依次編碼。其中交易以競價交易方式進行,如果符合規定也是可進行大宗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
一、競價交易。用戶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的方式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的數量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同時賣出創業板股票的時候,申報的數量也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如果余額中有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首日,會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的制度。
二、大宗交易。這種方式是參照主板的,需要由證券公司交易員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的交易終端上完成協議交易的委託申報,委託申報的時間要在9∶15-15∶30之間;然後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會在15∶00-15∶30之間進行成交確認。
三、盤後定價交易。這種是實行T+1的交易規則,並且單日漲跌幅限制為10%。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為: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和50%的時候,將對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的時候,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直到集中競價收市前3分鍾,之後會再進行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拓展資料】
創業板股票又稱二級市場交易的股票,指的是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股票,主板市場之外為這些股票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這屬於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捌』 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北交所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多少股

30萬股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自8月24日起,創業板存量股票及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及相關基金的交易都將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漲跌幅比例由10%提高到20%,新股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並設置價格穩定機制。
競價交易賣出股票對申報數量有以下要求:持有單只股票、基金、權證的數量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的,賣出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得拆分成任何形式的零股申報賣出;(零股指不足100股(份)的數量,持有單只股票、基金、權證的數量不符合100股(份)或其整數倍的,對於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可以單獨一次性申報賣出,也可以與100股(份)或其整數倍的部分一並申報賣出,但不得進行拆分賣出。
拓展資料:
交易特別規定: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的交易適用《交易特別規定》。
一是將創業板股票、相關基金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並設置價格穩定機制;
三是創業板股票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四是創業板注冊制下發行上市股票自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
五是創業板股票在單筆申報數量100股及其整數倍的基礎上,規定限價申報不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超過15萬股;
六是對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
七是調整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
八是新增創業板股票特殊標識等。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特別注意,《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間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玖』 北交所交易單筆最大數量

北交所交易單筆最大數量是100萬股。競價交易買入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競價交易賣出股票的,余額不足100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股票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單筆申報最大數量就是用戶填一個單子買賣股票一次所能填的最大的數量,比如說買100萬手最大,那麼填101萬手就不能申報。
一、北交所發布交易規則
在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可以通過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交易。其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在交易規則中有明確規定;協議轉讓的具體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規定考慮到市場流動性和公募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交易需求,為未來引入混合交易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預留了機構空間。
二、最多能買的股數
散戶投資者沒有限制。作為一個交易者,用戶不能一次購買一隻股票總量的5%。當股票總額為5%或以上時,一次不能超過股票總額的1%。一般散戶最多可以買999,999個地段的交易軟體,也就是100股不到1億股。現在創業板有314隻股票,一次可以買148隻總市值超過20億元的股票,但是一般買不到。剩下的166買不到1億元。
綜上所述,交易規則整體延續了以連續競價為核心的選擇層交易體系,其患者的價格上限、申報規則、價格穩定機制等主要規定保持不變,不改變投資者的交易習慣,不增加市場負擔,體現了中小企業股票交易的特點,保證了市場交易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與選擇性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的交易規則只是對出版主體和風格進行了適應性調整,內容沒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