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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買賣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行為錯誤

發布時間: 2022-04-15 07:09:54

⑴ 哪些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情形,屬於異常波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監控細則》)規定,在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下述情形屬於異常波動: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二是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對於上述異常波動情形,本所將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投資者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了解。異常波動指標自本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

⑵ 《科創板監控細則》中科創板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認定,交易所有何考慮

為抑制市場非理性波動,科創板交易監管區分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從監管實際經驗來看,除股價短時間內急漲急跌情形外,股價出現長期偏離等情形也是監管重點,進一步細分異常波動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創板將連續10個交易日多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以及連續10個、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累計大幅偏離等情形認定為嚴重異常波動情形。針對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不同的應對措施。交易信息公開方面,對於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對於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嚴重異常波動期間分類投資者的交易統計信息,使廣大投資者能夠更加准確地掌握交易結構變化。此外,還針對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一系列應對措施,並增設了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的異常交易行為類型。
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認定的基準指標,鑒於開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創板指數編制和發布,且主板和科創板是兩個獨立運行的板塊,兩者市場走勢不具備可比性,採用上證綜指為基準易造成誤讀誤判。因此,為保證異常交易監管的連續性,經審慎考慮,開板初期擬採用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待科創板指數發布之後,再以科創板指數作為基準指數。

⑶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知識測評

一、單筆申報不低於200股
不同於滬市主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二、新增有效報價范圍要注意無效掛單
科創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應符合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
具體來說,當投資者申報買入時,只要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則申報有效;當投資者申報賣出時,只要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則申報有效。
業內對這種限制有個形象的說法,叫做「價格籠子」,意思是通過這個方式,把短期價格波動框定在一個籠子一樣的范圍內。
設置「價格籠子」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抬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
不過,投資者對於「價格籠子」要注意,因為在「價格籠子」范圍外的訂單進入交易系統後將會被拒單,也就是成為「廢單」。

三、市價申報有4種保護限價要注意
在快速漲跌的行情中,市價申報是快速追上行情的重要手段,不過科創板的市價申報也有一些重要變化,首先就是新增了「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兩種申報方式。

新增的兩種申報方式比較抽象,可以繼續通過中證君買賣的例子來解釋。
以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為例,如果中證君買入股票,那麼我就是買方,提交本方最優價格買入申報之後,就會按照優先順序以買方最優價格進行成交,相當於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
相應的,以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買一」為限價。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值得注意的是,科創板市價委託中還增加了「保護限價」,就是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指令中,須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以下簡稱保護限價)。
該機制使投資者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不會高於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也不會低於保護限價。
科創板四類市價申報指令中均包含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買入股票的時候,要填入買入價的上限和賣出價的下限。

四、盤後也能買股票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申報時間: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原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階段,上交所以收盤價為成交價、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逐筆連續撮合。
申報價格: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若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買入申報無效;若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賣出申報無效。

⑷ 下面有關買賣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行為,說法錯誤的是

下面有關買賣科創班兒的股票一場交易行為發錯誤的是。下面這幾下了多少都是比較錯誤的我正想這種說法是不符合科學規矩的。

⑸ 【上交所科創板投教專欄】(二十六)關於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上)

近日,上交所正式發布實施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科創板監控細則》)。今天,天怡和儷儷將帶著大家一起了解《科創板監控細則》的相關內容,快來看看吧!
制定《科創板監控細則》的主要考慮
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是我國資本市場的重大制度創新,是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大舉措。為維護科創板股票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交易特別規定》)等,上交所制定了《科創板監控細則》。制定過程主要基於以下三方面考慮。
一是落實優化交易監管的總體要求。優化交易監管的要求貫穿於上交所市場監察工作全過程。為進一步提升監管規范性和透明度,明確市場監管預期,上交所以業務規則形式首次向市場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監控的定性定量標准,傳導合規交易監管要求,推動會員履行協同監管責任,以保障投資者公平交易機會,維護科創板市場正常交易秩序。
二是細化創新交易機制的具體規定。科創板企業具有業務模式新、不確定性大等特點,為防止市場大幅波動,同時保障市場流動性,需要在科創板交易機制上進行創新。上交所借鑒主板及國外成熟市場經驗,經過充分論證,建立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盤中臨時停牌等交易機制。《科創板監控細則》對上述交易機制進行了細化規定。
三是明確符合市場特點的監管安排。結合科創板企業特點及投資者類型,在主板成熟監管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審慎交易和分散化交易原則,制定了科創板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准,並明確了股票異常波動及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下將採取的應對措施。同時,為避免大單對二級市場交易形成沖擊,新增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的監控情形。
《科創板監控細則》的主要內容
遵循「標准公開、綜合施策」的總體思路,《科創板監控細則》從交易機制完善、交易信息公開、會員協同監管、異常波動及異常交易監管等方面綜合施策,防範市場大幅波動。
《科創板監控細則》共6章,條文共計42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交易機制完善的具體要求。《科創板監控細則》在《交易特別規定》的基礎上,明確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標准、適用情形,以及盤中臨時停牌的觸發條件、停牌時間等事項,並要求市價申報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保護限價。
二是細化嚴重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在《交易特別規定》關於異常波動認定標准及措施的基礎上,《科創板監控細則》進一步規定了股票嚴重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及可採取的針對性措施。
三是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准。通過總結、提煉和歸納現有監管經驗,將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互為對手方交易)和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等5大類共11種典型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准向市場公開,並對上述行為類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
四是壓實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責任。《科創板監控細則》規定投資者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的,上交所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採取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對於投資者反復連續實施異常交易、涉嫌參與過度炒作和市場操縱等情形,將予以從嚴監管。對於會員未適當履行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的,上交所將對其採取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⑹ 9. 關於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錯誤的是( )

關於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錯誤的是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運用大量資金優勢進行集中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二十三條:投資者應當按照本所相關規定,審慎開展股票交易,不得濫用資金、持股等優勢進行集中交易,影響股票交易價格正常形成機制。可能對市場秩序造成重大影響的大額交易,投資者應當選擇適當的交易方式,根據市場情況分散進行。

(6)有關買賣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行為錯誤擴展閱讀: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使用滬市A股證券賬戶。符合科創板股票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僅需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在已有滬市A股證券賬戶上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即可,無需在中國結算開立新的證券賬戶。

投資者需關注科創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時間、申報要求、成交原則等存在差異。

⑺ 投資者如何了解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異常波動情形呢

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上交所會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的股票,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為單只股票漲跌幅與對應基準指數漲跌幅之差,基準指數由上交所向市場報告;
二是中國證監會或上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一方面,異常波動指標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另一方面,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

⑻ 哪些情形會被認定為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盤中異常波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在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中,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情形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二是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三是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