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科創板原始股鎖定時間
1、科創板原始股鎖定時間為三年。
2、科創股對原始股減持有限制,核心技術人員在公司上市後36個月不得減持股份。
3、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特定股東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但公司上市屆滿5年的,不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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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科創板當日買可以當日賣嗎
科創板不可以當天買當天賣。科創板和主板的交易機制一樣實行的是T+1交易制度,導致科創板股票在當天買入的股票是無法在當天賣出,只有等到下個交易日股票才能夠賣出。但是,投資者當天賣出科創板股票是可以進行當天買入的。
拓展資料:
北交所和科創板的區別是什麼
一、發行方式 :北交所有授權發行、自辦發行和儲架發行,科創板只有授權發行。自辦發行是指不用聘請保薦機構就可以企業自主發行的方式,北交所再融資辦法第二十七條是這樣規定的:「上市公司向前十名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定向發行股票,連續 12 個月內發行的股份未超過公司總股本 10%且融資總額不超過 2000 萬元的,無需提供證券公司出具的保薦文件以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二、發行定價 :在發行定價方面,北交所再融資辦法與科創板再融資辦法一樣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應當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 80%;向戰略投資者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可以鎖價發行;向普通投資者定向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且採用競價發行方式。
三、定增股票的鎖定期
向普通投資者定向發行,北交所是這樣規定的,「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做市商為取得做市庫存股參與發行認購的除外,但做市商應當承諾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申請退出為上市公司做市。科創板也是鎖定6個月。向戰略投資者定向發行,北交所鎖定期是12個月;而科創板鎖定期是18個月。
❸ 創業板高管戰配限制多久
6個月內
科創板戰略配售機構鎖定期為12個月,券商子公司跟投的鎖定期24個月,鎖定期內股票不得上市交易,戰略配售股是指向某些特定的對象
❹ 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規定
科創板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但盤中有設置臨時停牌機制,具體規定如下:
1.臨時停牌情形:
(1)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者下跌達到或者超過30%;
(2)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者下跌達到或者超過60%;
(3)證監會或者交易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2.停牌規則:
(1)停牌時間為10分鍾,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2)臨時停牌期間,不接受市價委託,在進行限價委託申報時,不受價格申報限制;
(3)臨時停牌期間,可以選擇繼續申報或撤銷申報,復牌時系統會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成交。
【拓展資料】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❺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5)科創板股票鎖定期的規定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❻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6)科創板股票鎖定期的規定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❼ 科創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科創板上市條件
投資者要求轎基:前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資產均值不低於50萬+兩年交易經驗。50萬以下的,可以通過公募基金參與。
上市公司要求:
1、預計市值+凈利潤標准:業務穩定的科創企業。
2、預計市值15億+收入2億+研發投入3年不低於15%:適用於關鍵領域持續研發投入,突破核心技術的科技類企業。
3、市值20億+收入3億+現金流3年不少於1億:暫未盈利,或者盈利水平不高,但已蔽芹經產生穩定現金流企業。
4、市值30億+收入3億:暫未達到盈利水平,但有盈利前景的企業。
5、預計市值不少於40億:適用於產品空間大,戰略意義重要閉並謹的科創類企業,比如生物醫葯類企業。
(7)科創板股票鎖定期的規定擴展閱讀:
科創板退市機制:不再採用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兩大類指標:一是扣非凈利潤為負,二是凈資產為負。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機制,退市時間縮短為2年,首年不達標ST。粉飾財務數據只要證據確鑿即可退市。
科創板減持制度:高管團隊鎖定期延長到36個月,36個月後仍然沒有盈利的,最多再鎖定2年。董監高每人每年二級市場減持不超過總股數1%,非公開轉讓不受比例限制。大宗接盤的,接盤方要禁售12個月。
❽ 股票鎖定期限是什麼意思
你好,持股方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將所持的股票轉讓出去,這一期限即為持股鎖定期。
上海股交中心規定,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份轉讓是有鎖定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存量股份總數的25%。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更嚴格的限制性規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解除限售。
《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業務暫行管理辦法》規定:
(1)非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進入上海股交中心轉讓,每批進入的數量均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進入的時間分別為掛牌後依法依約可轉讓之日、掛牌後依法依約可轉讓之日期滿一年和兩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認定。
(2)掛牌前六個月內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進行過轉讓的,該股份的管理適用前條的規定。
(3)掛牌前六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六個月可進入上海股交中心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上海股交中心轉讓。
(4)掛牌後進行定向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非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登記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鎖定期滿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所持新增股份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轉讓,其餘新增股份可一次性進入上海股交中心進行轉讓。
2、收購人收購上市公司後對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是否需要鎖定12個月?
對於投資者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但持股比例低於30%的,也應當遵守《證券法》第九十八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有關股份鎖定期的規定。
在了解了鎖股期的期限之後,我們就可以對鎖股後上市時間做出預判。鎖股後多長時間可以上市?一般情況下,鎖股的期限是在3到12個月內,大多數都可以在此期滿後就能夠完成上市的需求。但是也存在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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