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上海市政府協作辦批準的市外在滬企業有哪些
哈哈,我也關心這個問題啊,以下是答案
隨著本市非滬籍初中畢業生要求在滬參加中招考試的需求大量增加,市教委昨重申本市非滬籍初中畢業生在滬參加中考的報考條件,並首次明確規定,今後凡不符合在滬參加中招報考條件的非上海戶籍學生,要求在滬借讀初中,其法定監護人(家長)須作出學生初中畢業後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的承諾。
今年可報考本市普通高中的非滬籍初中畢業生包括:持有本市藍印戶口的初中畢業生,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證》的國內外「引進人才」的子女,持有市人事局頒發的《工作寄住證》人員的子女,經市政府協作辦批準的市外在滬企業在滬工作人員的子女,原上山下鄉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邊支內人員的子女,父母雙方有一方為本市常住戶口、初中階段在本市借讀、初中畢業後申請繼續借讀的考生,在滬投資的台灣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門同胞、華僑、外籍華人子女來滬就讀證明》者,在滬就讀的外國籍初中畢業生。
不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非上海戶籍初中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有關教育部門負責人建議,外地在滬借讀者回原籍報考確有困難,可報考本市的電視中專、成人中專、業余高中等,其文憑同樣得到國家認可。
此外,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各類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學校)中擅自組織或變相組織面向外省市的招生,承諾初中畢業後可在滬參加中考和借讀高中來招收外省市戶籍學生的,一經發現都將嚴肅查處,追究學校校長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