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創業板新股新上市,多少天內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
根據深交所安排,8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新股正式掛牌交易,18隻新股組成首發陣容,1.6億股民也迎來創業板所有存量股票漲跌幅變20%的刺激時刻。
創業板指走勢圖。
新規則會加大A股市場波動?
作為首次將增量與存量改革同步推進的資本市場重大改革,創業板注冊制推行影響深遠。「短期看,漲跌幅放寬利於創業板交易活躍度提升,長期看,增量資產有望引入增量資金。注冊制下,創業板上市股票首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轉融券機制向科創板看齊,市場化機制有望驅動兩融業務進一步擴張。」開源證券分析師高超認為。不過對於投資者來說,創業板注冊制實施,一方面會更加關注對主板的分流作用,另一方面也會更加關注個股漲跌幅放寬至20%後是否會加大市場波動。
「對比科創板開板前後,主板與創業板的價量走勢來看,分流的影響並不明顯。」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但當前創業板的估值處於相對比較高的位置,漲跌幅放寬之後可能會有更大的波動。在上海證券分析師劉騏豪看來,市場波動風險加大也將使得投資者更加註重對投資標的基本面選擇,業績良好的公司將更加受到資金的青睞而享受估值溢價,市場估值分化或將成為常態。(完)
⑵ 創業板新上市股票幾天不限漲停
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科創板漲跌幅限制與創業板一致,而滬市和深市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首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10%。
創業板實行注冊制,風險大於主板市場,創業板開通條件:
1、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
2、通過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3、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及以上。
(2)創業板股票自上市之日起擴展閱讀
一、新注冊制創業板交易規則
1、交易特別規定適用
(1)規則定位
優先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
(2)適用范圍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規則實施後新上市股票。
(3)實施時間
2020年8月24日起開始實施。
深股通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盤後定價交易相關規定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及業務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2、交易規則主要變動
(1)放寬漲跌幅限制,原本是10%,現在放開到20%了,而且上市後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
(2)優化融資融券交易機制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4)增加連續競價期間
(5)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
(6)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二、上創業板要求有哪些?
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後,上市規定有所變動,在創業板上市的股票需要符合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具體如下:
1、在創業板上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2、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 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 10%以上;
境內企業市值和財務指標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 5000 萬元;
(2)預計市值不低於 10 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 1
億元;
(3)預計市值不低於 50 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 3 億元。
自主研發、擁有國際技術的企業財務指標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預計市值不低於 100 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
(2)預計市值不低於 50 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 5
億元等。
紅籌企業財務指標需要滿足系列條件之一:
1、發行後的股份總數不低於3000萬股;
2、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3、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紅籌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的,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不低於3000萬份,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以上;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等。
⑶ 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多少
創業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滬市和深市主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10%,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44%。
創業板改革之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創業板漲跌停限制是多少
實行注冊制後,創業板的漲跌幅限制便上調至20%,是主板市場的兩倍。之所以漲跌幅限制會放寬,是為了讓價格有充足的空間來反映市場信息,眾所周知,在注冊制的前提下,企業上市的條件將進一步寬松,上市企業的不確定性將進一步加大,股票的波動也是會加劇的,為了讓價格更好的反映信息,需要進一步放寬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放寬意味著投資風險進一步加大,創業板的投資者需要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因此創業板的開戶條件也有所提高,最新的開戶條件規定開通創業板辦許可權的投資者需滿足十萬元的市值要求。
創業板改革之後,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 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⑷ 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
創業板新股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按照深交所新股首日上市規則,最高漲幅為44%。
拓展資料
1、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規則:
一、 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 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_57的,於14_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 股票上市首日14_57至15_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 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2、設立目的
(1)為創業公司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中小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⑸ 創業板上市時間
2010年6月1日創業板正式問世,開盤986.02點,到目前為止,最低點612.28點,最高點1239.60點,創業板退市制度即將完善,選擇時慎重
⑹ 創業板首次發行股票上市日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創業板首次發行股票上市日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融資交易,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多」。
融券交易,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6)創業板股票自上市之日起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業務本身對證券市場可發揮積極的影響。
首先是可以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即當市場過度投機或者坐莊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賣出方式沽出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下跌;反之,當某一股票價值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方式購入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
針對香港市場的研究表明,在開放融券賣出機制以後,股指期貨偏離現貨的幅度與次數均明顯減少。如果融券機制的缺位,將使反向期現套利幾乎不能進行。而投機者更有可能利用這個制度缺陷,藉助利空消息全力做空期貨進行逼倉,而不會受到套利交易的阻力。
推出融資融券,將對促進股指期貨期現套利交易、平抑過度投機,進而保證套期保值功能、促進股指期貨乃至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關鍵作用。
⑺ 創業板股票漲跌20%什麼時候開始實行
創業板實施漲停20%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新規規則:股票漲跌幅度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
拓展資料:
一、創業板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1]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二、創業板市場培育和推動成長型中小企業成長,是支持國家自主創新核心戰略的重要平台,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創業板市場滿足了自主創新的融資需要。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建立起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直接融資機制,可以緩解高科技企業的融資瓶頸,可以引導風險投資的投向,可以調動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對企業的貸款和擔保,從而形成適應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投融資體系。
第二,創業板市場為自主創新提供了激勵機制。資本市場通過提供股權和期權計劃,可以激發科技人員更加努力地將科技創新收益變成實際收益,解決創新型企業有效激勵缺位的問題。
⑻ 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則有哪些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並將於首隻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起試行。注冊制下,創業板交易規則將發生如下變化:
1、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
2、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
3、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
4、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
5、設置「價格籠子」;
6、規定單筆最高申報數量;
7、優化融資融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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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中國 創業板股票 起始於哪年
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
2009年7月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實施《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投資者可在7月15日起辦理創業板投資資格。
2009年9月13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於9月17日召開首次創業板發審會,首批7家企業上會。預計擬融資總額約為22.48億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數據顯示,首批上市的28家創業板公司,平均市盈率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寶德股份達到81.67倍,遠高於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
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2]
自2009年7月IPO重啟至2011年7月,先後有292傢具有PE背景的公司成功上市,觸及283家PE機構,累計投資160.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