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都電源是創業板股票,為啥就可以不發布2022年3季度的業績預告
南都電源是創業板股票已經發布了三季度業績。一般業績發布最晚時間為季末最後一天。
② 南都電源股票是什麼板塊南都電源如果股價翻倍南都電源股走勢如何
最近這兩天,華為官宣成功簽約了迄今為止全球最大的儲能項目,自消息一出,儲能板塊就持續不斷的高漲,當然南都電源也如此,受益頗多,這只股票是好是壞,它是否有投資的價值呢,接下來跟大家解析一下。在開始分析南都電源前,我整理好的電力設備行業龍頭股名單分享給大家,點擊就可以領取:寶藏資料!電力設備行業龍頭股一欄表
一、從公司角度來看
公司介紹: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儲能、動力等全系列產品和系統的研發、製造、銷售、服務及環保型資源再生,主營產品包含鋰離子電池及系統、鉛蓄電池及系統、燃料電池等。南都電源國內市場佔有率保持穩定,國外市場佔有率逐年提升,始終處於領先地位,占據國內通信後備電池市場的前三名、儲能領域全球前兩名。
簡單介紹南都電源後,下面通過亮點分析南都電源值不值得投資。
亮點一:通信電源基礎扎實,儲能領域經驗豐富
南都電源在通訊與數據中心領域具有良好基礎,承接多個通信鋰電標桿項目,數據中心方面公司完成了阿里巴巴等多個數據中心交付工作,並中標阿里巴巴、萬國數據等多個項目,積極在海外大型數據中心高端市場布局。不光如此,南都電源在儲能領域,具有項目多年經驗,現在也具備了從儲能產品系統的研發生產、系統集成到運營服務的系統解決方案能力。

亮點二:強化協同優勢,加速布局燃料電池業務
氫能及燃料電池技術與南都電源動力、儲能業務在系統集成應用等方面能夠進行比較順暢的合作。同時,還有南都電源計劃進行投資建設的新能源電池研發中心項目裡面,也准備開始針對燃料電池系統集成技術方面的開發及應用研究。與此同時,南都電源以收購的方式可能會成為新源動力第二大股東,將堅持與新源動力的深度合作,強化氫燃料電池技術及其應用市場的開發。由於篇幅受限,更多關於南都電源的深度報告和風險提示,我整理在這篇研報當中,點擊即可查看:【深度研報】南都電源點評,建議收藏!
二、從行業角度看
我國出台了多項新能源汽車鼓勵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還將新能源汽車產業納入了"十四五"政府產業重點扶持和支持的項目,肩負我國汽車工業實現"彎道超車"的關鍵任務。在國家政策幫助的基礎上,對於鋰電池產業,各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優惠政策和補貼措施。
目前,我國對於新能源汽車行業已建立了從研發、生產、購買、使用到基礎設施等方面較為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有幫助,預估到2025年,我國鋰電池產業規模將突破6000億元。
整體來看,新能源行業的發展推動了鋰電池行業的前進步伐,未來前景廣闊,南都電源技術先進,有進一步發展空間。但是文章具有一定的滯後性,如果想更准確地知道南都電源未來行情,直接點擊鏈接,有專業的投顧幫你診股,看下南都電源估值是高估還是低估:【免費】測一測南都電源現在是高估還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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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股票回購怎麼操作
在股票市場持續震盪的時候,股票回購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護盤手段之一,可以調整股票供應量,實現股價的價值回歸,避免股票價格的大起大落。那麼股票回購怎麼操作呢?什麼叫回購股票?
一、股票回購怎麼操作?
1、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2、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3、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4、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
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5、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